【案例】
林某丢失一件贵重物品,登报承诺:如果有人拾得该物并归还, 愿意支付 5000 元作为报酬。杨某恰好捡到了林某丢失的物品,按 照报纸上刊登的联系方式,约好时间、地点给林某送去,但是林某 在拿到物品后却耍赖不给杨某报酬,杨某很生气。杨某能要求林某 必须履行悬赏广告的承诺吗?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 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林某应当按照承诺履行支付5000元报酬的义务,如 果拒绝履行,杨某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履行支付义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 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