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劉豔芬是在溫暖的**醒來的。
她的意識有些模糊。
回想了一下才想起來,昨天是林晨一行人為自己安排了醫院附近的住宿。
昨天他們把自己送到這裏後,還說了許多話。
劉豔芬記憶最清晰的是,他們留下了一張銀行卡。
想到這裏,劉豔芬忙看向床頭的小桌子。
桌子上方果然放著一張銀行卡。
旁邊還寫了一張小紙條。
“阿姨,我是林晨的經紀人歐陽倩。”
“您的遭遇讓林晨心中有很大的觸動。”
“昨晚他與我們商議決定成立一個慈善基金會,您就是我們這個基金會資助的第1個人。”
“您不需要感到什麽心理的負擔。”
“林晨說作為明星工資這麽高,就應該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感。”
“幫助您,就是他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
劉豔芬撫摸著這張紙上的每一個字,捂著臉哭的泣不成聲。
她喃喃道:“娃呀,我們這是遇見好人了呀。”
這一場劫掠與車禍真的應得上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了。
等到劉豔芬查看銀行卡,發現裏麵居然有80萬的金額時。
心中的驚喜激動,更是難以言表。
在回劇組的路上,吳涇再三跟林晨確認。
“你真準備把自己手裏的三千萬都投到這個基金裏,不給自己留點?”
“給自己留沒什麽意義。”
林晨搖了搖頭。
“這些錢大多數是歌曲版權分成的錢,賺到這些錢,我隻用了一個月。”
“我以後還能有很多個一個月,而他們又有多少一個月呢?”
吳涇沉默了一會兒,比了個大拇指。
“你是這個。”
“如果不是我的資金都被下一部電影套牢了,高低也得給你投資一下。”
“我私人能拿出三百萬,不過得跟我老婆商量一下。”
吳涇顯然因為林晨的行為而很受觸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