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跟著李家,沒了麵子、丟了尊嚴,甚至,還有可能搭上性命!
那自己當初為什麽要選擇抱緊李光易的大腿,做李家的狗呢?
為了多活兩天?
為了有朝一日能夠手刃吳峰,報昔日之仇?
可自己跟吳峰的仇恨,說白了,是因自己起了貪念,想要侵吞上京的地盤啊!
吳峰作為上京的“主人”,自然要奮起反擊,趕走自己這個外敵!
畢竟,但凡是個有血性的漢子,又有誰能忍受得了在自家院子裏撒野的土匪?
越想,王海就越是憋屈!
早知今日,倒不如之前和李光易血戰到底,寧死不屈呢!
即便會少活兩天,但至少,站著死的自己,從未出賣過靈魂!
隻可惜……
哪怕王海再怎麽悔不當初,也為時已晚。
從登上李家這艘大船的那一刻起,他便喪失了選擇的權利。
連自己的嬌妻都奉獻了出去,還有什麽好說的?
乖乖當狗吧!
搖尾乞憐吧!
沒準兒,主人還會因為他搖晃尾巴的樣子可愛,而賞給他兩根骨頭吃!
就在王海胡思亂想之際,車子已經通過收費站,駛進了上京地界。
“臭小子,先殺馮勇,還是先殺吳峰?”
血虎隨口問了一句。
“您說呢?”
“先殺誰,都一樣。”
血虎的語氣輕鬆至極,就好像對他來說,吳峰和馮勇,是兩隻隨手可滅的螻蟻!
“那就先殺吳峰吧!”
李俊咧著嘴回道:“實不相瞞,我現在特別好奇,吳峰猖狂的底氣,究竟是什麽!”
“還能是什麽?”
血虎撇了撇嘴,“常年生活在井下的青蛙,自然認為自己看到的巴掌大的地方,就是整個天空!”
“叔,精辟!”
李俊豎起一根大拇指,稱讚了一句。
“行了!你小子,就別跟我玩那些花裏胡哨的了!還精辟呢,我看你都快成屁精了!馬屁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