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前方辰還是一個窮苦的小子,他母親白天要去撿煤球換錢,晚上還要洗衣服賺錢。
在他十八歲以前,他根本就不知道有錢是什麽概念。
方辰以前總以為每頓吃的上肉,能買得起彩電,過年買得起年貨的就是有錢人了。
因為他根本就沒見過有錢人,根本想象不到這些人是怎麽生活的。
而幾個月後,他現在銀行賬戶上已經有五百多萬了。
方辰現在可以自豪的站在母親麵前說一句:
媽,咱家有錢了,下半輩子我養你!
方辰笑了半天,美滋滋的躺在**,把這些短信看了一遍又一遍。
看著看著他的眼眶就紅了。
十八年啊,整整十八年,方辰母子一直窮困潦倒。
現在他們終於有錢了,沒有人能了解方辰心裏的感受。
他甚至沒有計劃要去怎麽瘋玩,怎麽花掉這筆錢。
因為他窮怕了!
方辰很怕自己再回到那個窮苦的年代,所以他小心翼翼的花著每一筆錢。
壓下心中的激動後,方辰給薑佩蓉打了個電話。
“喂媽,還沒睡呢?”
方辰輕輕問候著,臉上一直掛著笑容。
薑佩蓉慢條斯理的和他聊著天,兩個人談著些家長裏短。
薑佩蓉給他說著一些瑣事,什麽東邊老李家吵架了,王阿姨家孩子不爭氣,老孫頭又得了半身不遂……
這樣雞毛蒜皮的消失,在方辰以前聽來很麻煩很囉嗦。
但是現在聽起來,卻是滿滿的暖意。
說完這些,老媽又問了他一些學校裏的事。
方辰隨便胡謅了兩句搪塞過去。
“媽,要不等過完年後,你就搬到華城和我一起住吧。”
“我現在有錢可以買房子了,你到華城還能照顧照顧我。”
方辰試探的問了一句,但是薑佩蓉不同意。
“買什麽房子啊,等你結婚的時候再買也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