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至尊兵王

第三百二十一章 聽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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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樓之間五星級酒店的工作人員出於素養,不會多問。但酒店內外進出的,全都是富豪、有錢人,他們看著葉龍的眼神是極其怪異。按理說進出五星級酒店,不說正裝吧,起碼得得體!

可葉龍呢?哪來的得體?

尤其是葉龍穿成這樣,身邊的女伴還外國血統、還這麽好看,外加上身後跟著一個西裝筆挺的侍者,更讓人感覺,這貨就是故意穿成這樣,來嘲諷這裏的有錢人。

但他們都誤會葉龍了。

葉龍這樣,隻不過昨晚抵達酒店的時候,邊上的商場全都關門了。也買不了新衣服。

不光是酒店,三人前 入商場時,周邊注意的眼神就更多了。

溫莎按照商場的提示牌,帶葉龍往三樓的奢侈區去。

“溫莎,隨便買點就好了。衣服而已,用不著還買幾千塊一件的奢侈品。一樓五六十、百來塊的衣服,我就覺得挺合適的。”葉龍是想拒絕。

但溫莎根本不給他機會:“我們認識這麽多年,我都沒好好給你買過衣服!聽我的!”

“好吧。”

葉龍無奈的搖了搖頭。

溫莎直接拉著他,走進了三樓的一家阿瑪尼專賣店。

但就是他們進店之間,卻被裏頭的服務員直接攔下。他們看著葉龍的穿束,心中真是萬千鄙夷。就算是來買衣服,怎麽也該穿得正常一點吧?這邋裏邋遢、破破爛爛的像什麽話?

況且她們在這上班多年,客人是不是有錢、還是進來看看的,她們一眼就能認出。

土豪的標配,都是愛馬仕級別的鞋子、愛馬仕的皮帶,再夾一個公文包。

而有錢的富二代則更講究一些,他們從頭到尾都是名牌。腳上的鞋子,最差是,耐克的DURK。也就是鞋市上的一句話:‘窮玩AJ,富玩DURK’。

鞋子、穿著,倒不是富二代的精髓。

重點是手上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