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林易?你們快看,是林易,林易真的好有男人味,好酷喔……”
“是啊!穿上軍裝後,我感覺,他更有魅力了。”
“太完美了,簡直太完美了,我好喜歡……”
“他就是林易?那個闖天關成功的男人?”
“沒錯,就是他。”
“真的好有男人氣質啊!軍裝一穿上,我都無地自容了……”
“好喜歡他那種感覺喔!簡直……簡直比電影中的偶像明星更有魅力……”
“我也很喜歡這種類型,不僅帥,還很酷,更重要的是,還那麽有男人味,那麽有本事……”
林易和龍豔去打飯時,構成了一道道風景,一些膽大的,直接圍住了林易和龍豔問長問短的,那些膽小的,幹脆躲在了角落裏議論紛紛。
“他就是林易?”
在一處靠窗戶的一張桌子上,一名身高一米九以上,肌肉極其發達,充滿著一股無敵霸氣的男人麵色猙獰的看向了林易。
這個男人叫狂戰,乃是雲城軍區第一大力士,據說,他雙手能夠舉起四百公斤的啞鈴,更重要的是,當年敵國間諜入侵,他曾今一挑五,讓五名間諜三死一傷一逃,這一戰不僅讓他成名,更是讓他成為了雲城軍區第一勇士的稱號。
不過,不久之後,他的神話被新來的龍豔給打敗了,雖然被一個女人打敗,讓他無地自容,但是,從那一刻起,他發現自己無法自拔的愛上了那個女人。
之後,不僅靠著自己的努力加入到了特種兵中,更是讓他一身的本事越來越強。甚至,軍區裏的人還笑話他,他跟龍豔乃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將來肯定會走在一起的。
甚至,在他心目中,也把這件事當成了事實。
可是,今天發生了什麽?今天他才離開軍區一天,可回來後,他聽人說,龍豔不僅有男朋友了,而且,她那個男朋友闖天關成功了, 成為了軍區內第一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