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法務部的負責人就被叫來了。
把事情說了一遍,林伯倫問道:“這個情況他們報警有什麽用,難道還能把我們抓起來不成?”
本以為不可能,但是法務部的負責人卻是點點頭:“是的,完全可以,不僅是你們,他們也有責任!”
說著,負責人指了指王輝和林小倩。
“我們有什麽責任,你不要亂說話!”
這下子,王輝和林小倩一下子都怒了。
法務部負責人忍不住笑了:“你們都算是同夥,這難道還用問嗎?”
“我們……”王輝和林小倩一下子愣住了。
他們根本就沒有想到,這把火還能夠燒到自己的身上。
“可是錢已經追回來了啊,又沒有損失什麽,憑什麽我們還能被抓起來?”張愛麗十分不服氣的說道。
法務部負責人看了他們一眼,要不是因為這兩個是董事長的父母,他才懶得回答這種弱智的問題呢。
“打個很簡單的比方,要是有人偷了東西,後來東西又還回去了,難道那人就沒有犯法嗎?”
“當然不是,從他偷東西的那一刻開始,就已經觸犯了法律,就算是盜竊罪。”
“也就是說,你們從偷偷的動用那筆資金的時候,就已經觸犯了非法挪動公司資金的罪行,不是說錢已經回來了,你們就沒有罪了。”
解釋完了,法務部的人也不想多說什麽,轉頭就走了。
怎麽會是這樣?
林伯倫四人麵麵相覷,壓根就沒有想到會是這樣的結果。
林小倩一下子麵色蒼白,王輝也感到害怕了,弱弱的說道:“伯父伯母,還是答應他們吧,損失點錢沒什麽,總比去坐牢要好吧。”
不用他說,林伯倫和張愛麗也是這麽想的。
現在已經到了萬般無奈的地步了,不答應就要坐牢,他們可不想失去人生自由。
想到這裏,林伯倫清了清嗓子,故作大方的說道:“好吧好吧,那就按照你們說的,分一個億給你們,這下總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