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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歲的小媛經曆了一個多事之秋。
那個大學生舍友外出進修一個月,宿舍隻有她一個人。睡夢中,小媛感覺門鎖有動靜,還以為是老鼠搞怪,又覺得不對,分明是有人在撬鎖。
漫漫黑夜,鎖在轉動,蒙麵大盜要來辣手摧花,小媛嚇得像一片樹葉在冷風中抖動。
1999年,手機隻是少數人的寶貝,身邊連個電話也沒有,小媛保護自己的辦法,就是驚聲尖叫。
這一嗓子,嚇怕了門外的采花大盜。
天亮後,小媛跟公寓管理員匯報昨夜險情。公寓門廳倒是有值班的人員,夜裏睡的沉,根本沒覺察會有誰進來。
此事不了了之。但是小媛的安全感也丟了。
男朋友阿飛還在海上,陸地上唯一能求救的,就是喬麥嫂子。
小媛委婉的表達:一個人的單身宿舍她待不下去了,想挪個窩。
喬麥知道小媛的意思,是想去她家住。若是打著同情牌住下去,等阿飛回來,又要順理成章常駐沙家浜……引火上身。
小喬一想就頭疼,於是,在小媛把話還沒挑明的時候說:這幾天我去陪你吧。順便帶把刀,永絕後患。
喬麥搬去小媛的宿舍,和她同居。睡了三晚,倒是風平浪靜。
都是母的,小媛弱弱的,嗲嗲的,竟然也激起喬麥的保護欲。她和小媛也沒什麽可聊的,不過阿飛和致禮還有幾天就回來了,倆公的回到陸地,她又迎來了解放,先暫時忍忍。
這天夜裏,喬麥又去小媛的宿舍陪睡。
她騎車在路上,神不知鬼不覺的拐了道,去了燈光球場那條路。
到了球場,她沒有停車,隻是放慢速度,以一個路人的姿態,瞥一眼燈光球場,一定有他的男鄰居在打球。
起風了。
人都是孤獨的怪物。
她雙腳用力,兩輪寶馬飛馳向前,去了小媛的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