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权不下县?:清代县辖政区与基层社会治理

四、佐杂分防与新县、旧县的地域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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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县不仅是行政运作的结果,更是地域融合的过程。裁县是否成功,不仅在于裁撤过程是否顺利,更在于新、旧二县能否融为一体,从而构建出新的地域认同。然而,清代撤县之后特殊的学额政策和管理模式强化了地域隔阂,“虽合实分”,复县思潮时时萌动。而佐杂的分防在一定程度上承担起原知县所应尽的各类职责,正如直隶新安县被裁后,民人杨溥等人在京控的状纸上所写,“向有旧章,安州兼管新安,新安士民自应以事父母者事之。而州判驻新安,亦新安之父母也,民亦应事父母者事之”[164]。虽在品级上位于知县以下,而有的实际上职任与知县并无太大差别。从史料来看,在裁县后,分驻佐杂的辖区及其职责有一定程度的差异。

第一种是将刑名钱粮完全交割佐杂管理。如庄浪县,乾隆四十二年归并隆德县,但“距县较远村落,凡遇完粮诉讼等事,往返维艰”,故并未“全归隆德”[165],该县丞头衔为“庄浪分县兼理粮捕事务”[166]。民国二年复县时,其理由即是“向征钱粮,且词讼繁多”[167]。漳县亦如此,道光九年裁并入陇西县,同治二年时籍隶漳县的河南布政使为恢复本籍,上疏奏请复设漳县县丞,在追记道光年间裁废事宜时称“县丞系佐贰人员,不过弹压地方,无钱谷兵刑之责。延自改设以来,惟县试文武生童尚赴陇西应试,其余仓库、钱粮,一切命盗词讼均属县丞管理而陇西县一若督催审转之官,于是地方知有县丞而不知有县令矣”[168]。漳县县丞承担刑名诉讼,见于实证,如县丞李忠翰,史载其“筑县望族也。光绪二十六年署,居官急毅,听断明允,案无积牍,士民称能吏也”[169]。

第二种是佐杂仅负责治安,刑名钱粮归新并之县经理。如直隶新安县归并安州,“自道光十二年奉旨裁汰新安归并安州,将知县、县丞、典史、教谕、训导尽行撤回,归部另选,以安州州判移驻新安,总管河道堤工并弹压地方街道,以安州训导移驻新安为安州乡学,所有入学、出贡、补廪人数仍依旧额,至于赋税讼狱俱归知州办理”[170]。如河南河阴县,裁入荥泽,“至该地稽查保甲、缉拿盗匪等事,照集镇分员弹压例,添设巡检一员管理,给与印信,以专职守。俸廉役食,照例于裁存项下支给。仓廒谷石仍贮本城,便民借籴完纳,责成巡检守看,仍听知县经理。”[171]

第三种是仅管河道等专项事务。魏县初裁入大名、元城时,所设魏县县丞其职责是“魏县县丞,准驻扎旧制,改为大名县管理漳河县丞。”[172]这实际上是试图将旧县之地与新并之县融合管理的尝试,而将驻扎旧县之佐贰职责严格限制在专项事务上。但这一设置职官的方式并未能持久,乾隆五十九年就将“大名县管理漳河县丞”改为分防县丞,将除命盗、田土、词讼以外的轻微案件交予魏县县丞办理。

直隶总督梁肯堂跪奏为管河县丞今昔情形不同,奏请酌改分防,以裨地方事。窃照大名县管理漳河县丞原属魏县所辖,大名县旧治本在郡城之南缘,乾隆二十二年卫河水溢,浸损城垣,而魏县城郭亦于是年被漳水冲塌。经前督臣方观承奏准将魏县裁汰,分归大名、元城二县管辖,并将大名县移治郡城,与元城县同为附郭所有。魏县之丞系管理漳河之务,仍驻扎魏县旧治,归于大名县所属,其关防改铸“大名县管理漳河县丞字样”。查大名县原管并魏县拨归统计,大小六百四十五村庄,地方辽阔,闻见难周。其西路又与清丰、广平及河南之临漳、内黄等县邻封交错,最易藏奸。该县相离窎远,稽查弹压实属鞭长莫及。惟大名县丞驻扎旧魏,正系大名西南适中之地。该县丞所管漳河,春夏二季,全自涸澈,惟夏秋之交,大雨时□,河水泛涨,应须回护。此外别无应办事件。此缺系管河,并无地方之责,不足以资弹压,将该县丞改为分防,除户婚、田土、词讼一概不准干预外,其盗贼、匪徒、赌博、奸拐、斗殴等事,责成该县丞就近查拿,解县审办,似与地方大有裨益。[173]

清代裁并的不少县份,赋税和学额基本上仍然维持了旧有格局而未稍加重置,虽有益于裁县过程的顺利推行,然亦使得原有区域认同不断以学额等形式得以强化,遂有“本邑”与“新并”之分。前如魏县裁入大名,“自清乾隆二十一年县城汜于漳水,当其时,炎余黎民,无力恢复现状,裁并大名(大名指旧县而言)名义上分大名为本邑,魏县为新并,共隶一县,公署之下,而实际上一切政务如征收钱粮、契税及入学名额、书院膏火、奖赏,下至各科、各班书役等仍均系各自为政,毫不牵混”[174],其畛域分明至此。其中,所谓“入学名额”自然是指由分驻的乡学训导所统领的学区,而其他政务如“征收钱粮、契税”乃至“各科书役”仍各自为政,其隐含之意是分驻于原魏县的县丞承担起了该地域范围内的几乎全部行政职务。山西亦如是,清源虽并入徐沟,然“学额仍旧,疆域虽合而赋税、词讼、士习、民俗界画判然,风气亦异,官斯地者,顺人之情,因地之宜,一切政事遂有东、西之分,吏役亦分设焉”[175],所谓政事之东即是指“徐沟县”而言,而政事之西即指由清源乡巡检构成的分辖区。行政管理上的分头而治导致了地域上的“貌合神离”,以至于光绪年间修志,“集绅耆公议,而徐沟人不知清源之事,清源人亦不知徐沟之事,众论纷如”,只好分修《徐沟县志》与《清源乡志》,所谓“清源之宜为志,非敢求异,亦势之不得不然者也”。清源与徐沟难以融合,有谓“清源襟山带水,士秀而文,民勤而朴,自隋置县,历千有余年,循良接迹,教化之所成,政令之所道,有不能强而同者”,但根本原因在于清代特殊的并县政策并未打破反而是强化了地域隔阂。地方志修撰中,俱可见此畛域分明的地域格局。清源、徐沟各自为志,自不待言,平顺乡志附于《潞城县志》后,《平定州志》、《朔州志》每卷内容下,均先列本州事宜,而后单列乐平、马邑乡。志书处理方法符合行政上合并的现状,也符合事实上的畛域分明,光绪《清源乡志》的编纂者就认为“补修清源乡志,附于徐沟邑志之末,顺绅耆之性而符并辖之制”[176]。又如南召曾并入南阳,在纂修《南阳县志》时,志书编纂者言“南召并入南阳,虽合为一县而昔固有南阳、南召之分矣。其山川、人物等必以其类附于各条之后所以示办,亦以俾阅者披览之下,知何者为南召而何者为南阳也”[177]。

“本邑”与“新并”的称呼本身就包含着一种地域差别,如于裁县之后,推进地域融合,不分彼此,则此种关于地域差别的微妙感觉当逐渐消失。然而,清代特殊政策造成的地域隔阂,强化了被裁之县的不公之感。《马邑县志》序言即称“洎乎晚清专治恶啖愈演愈激,地方兴革要政,马邑以乡之名义不克自专,种种受人支配,动涉牵掣,无异周末之附庸小邦,东西各国之保护属土。官民俯首听从,坐视成败,无可如何。其情殊可伤也”,直言朔州有“近水楼台”之利,又云“裁县为乡,我以乡人自居,人即以乡人待我” [178];平顺原攀瀛尝曰“吾平分隶三县,不平待遇之苦”[179];清源,“官斯土者,亦因徐地近情亲而于清稍疏阔,迹罕至焉”[180]。平顺县原有常平仓谷一万二百四十九石有奇,社仓一千八百一十八石,义仓二百九十八石九斗有奇,自光绪初年移送潞城县管理,“某年潞属崇道等村荒,借食一次,某年平阳府饥,又借食一次”,而“事非经平顺人手借食,是否归还则不可知”[181],亦引发潞城、平顺间的相互猜忌。而遇有摊派事宜,本邑与新并之地更是你争我夺,唯恐多增赋税,相争的结果往往是只能依照废县前旧例办理,这无疑仍在强化各自的区域意识。平定州是由直隶入山西驿路所在,设置驿站三处,所费皆由当地摊派。乐平被废前,平定本州负担平潭、甘桃两驿差务。柏井驿虽在平定本州境内,然而由于平定本州承担两驿差务已较沉重,故将柏井驿差务交由乐平县办理。嘉庆元年乐平被裁时,蒋抚所执的一条关键理由就是柏井驿不在乐平县境,照应不周[182]。然而,裁县后,州民唯恐乐平乡人借此变故不承应差,以致州民、乡民互控,嘉庆十一年不得不勒石规制,仍按废县前旧例办理。现存于平定县柏井村法华寺的《东路布铺遵规结状碑文》记载此事甚详:

平定为三省通衢,差务甚繁,向来止有平潭一驿。雍正二年,梅州主将辽州之甘桃驿拨入,平定一州办两驿差务,民力已难支持。嘉庆二年,乐平改县为乡,州民恐乐民抗差推驿,复蹈甘桃之故辙,州民与乡民互控院宪。蒙饬令,出具甘结,依奉遵结,到大人案下恩断,得平定州旧办平、甘二驿草束并一切杂项差使,并不与乐平相干;乐平乡办理柏井驿草束并一切杂项差使,并不与平定相干;俱依旧规,各办各差,永不相推,情愿息词,遵结是实。高州主又恐两地人民互相推诿,出示晓谕,已镌诸石。两地人民相安已久,今年秋间,布行恒隆号等忍以抗不办公等词□案,蒙批候转案,核饬遵办。东路铺户以不遵旧规等词具诉,仁天洞悉情由,批:即着遵旧规办理。该差即取两处布行甘结送案,毋迟,黏单附于是,出具甘结。缘小的东路布铺仍照旧规办理。西郊、槐树铺、旧关三处茶尖棚布,不敢违抗,结状是实。蒙批准结,仰见仁天一视同仁,毫无偏佑东路人民。愿洪恩永传不朽,因勒诸石,以昭定制云[183]。

复县思潮无时无刻不积郁于新并之地,最典型者莫如平顺石璜。石璜系平顺乡人,少有才名。清末厉行新政,废科举,设学堂,平顺风气锢蔽,就学山西大学堂者仅有石璜一人。每至放假往返途经潞城,平顺士绅原攀瀛尝问其新政梗概,并嘱曰“吾平分隶三县,不平待遇之苦,吾尝之久,观汝少年英俊,颇有可为,嗣后遇有复县机会,幸勿交臂失之,谨志吾言”[184]。清朝覆亡后,政治形势的改变,使得废县之后一直萌动的复县思潮得到付诸实践的时机。其时被选为临时省议会议员的石璜立即发表了《恢复县治通告书》:“土地若不能独立,人民即不能平等。人民即不能平等,其权利义务之关系又曷能平等乎。故乡之附于县为最不平等之制也久矣。同此人也而仆隶焉,同此地也而附属焉。受绅民歧视,任胥吏之重索,种种现状,笔难罄书”。[185]此文生动揭示了乡人为附庸之苦,与马邑乡人将县、乡关系比喻为“周末之附庸小邦,东西各国之保护属土”是同一道理。同样,在甘肃漳县[186]、贵州锦屏县[187]早在清代就不断有恢复旧制的呼声,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未实现。这不仅是由于该地地域意识脱离于现实行政区划而长期延续的结果,也与佐杂进驻和乡学保留有关。

政区变化与基层社会变动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无论是政区边界的调整等相对微小之事,还是政区的归并等,都会引发基层社会的反弹。而清代尤其是雍正时期,基层政区的大规模调整中,民间社会的反应如何,如何处理政区调整后的地方关系,正是目前研究中缺失的地方。本质上而言,这主要归因于目前的研究取向主要是一种中央的视角而缺少地方关怀,更多是从上而下的眼光去看待地方政区调整的合理性,或者说是“大一统”观念下地方对中央政策的绝对服从,但居民地域意识以及由此引发的对政区调整的对抗性因素则尚少人关注。周振鹤在《建构中国历史政治地理学的设想》一文中,曾提出历史政治地理研究在行政区划方面三个步骤的内容:第一是复原疆域政区变迁的全过程;第二是就疆域政区本身的要素进行分解式及政治学角度的研究;第三是研究政治过程对地理区域的变迁过程[188]。要之,在行政区划研究中将政治过程与地理因素结合起来,是历史政治地理学研究的基本趋向。发掘政区变革中隐藏于官方叙事之下底层民众的声音,将政区变动与政治运作、地方社会史结合起来,将进一步丰富我们对行政区划变革的认识。

[1]《清高宗实录》卷699乾隆二十八年十一月庚辰, 828页。

[2]《清高宗实录》卷612乾隆二十五年五月丙午, 874页。

[3]《清高宗实录》卷699乾隆二十八年十一月庚辰, 828页。

[4]《清高宗实录》卷904乾隆三十七年三月丁酉, 71页。

[5]《清高宗实录》卷1023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丁巳, 708页。

[6]《清高宗实录》卷881乾隆三十六年三月庚午, 805页。

[7]《清高宗实录》卷791乾隆三十二年闰七月戊申, 704页。

[8]《清高宗实录》卷791乾隆三十二年闰七月戊申, 704页。

[9]《清高宗实录》卷1120乾隆四十五年十二月壬子, 960页。

[10]《清宣宗实录》卷199道光十一年十月己亥, 1128页。

[11]《清高宗实录》卷612乾隆二十五年五月丙午, 874页。

[12]原载杭州《东南日报》1947年10月4日,《云涛》副刊第五期;又收入《长水集》(上), 42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9年。

[13]张伟然:《谭其骧先生的五星级文章及学术活性》,《社会科学论坛》2005年第3期。

[14]《清高宗实录》卷804乾隆三十二年二月庚午, 863页。

[15]《清高宗实录》卷926乾隆三十八年二月癸亥, 444页。

[16]《清高宗实录》卷1023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丁巳, 708页。

[17]嘉庆《三州辑略》卷2《官师门》。

[18]《清高宗实录》卷1065乾隆四十三年八月丁丑, 240页。

[19]《清高宗实录》卷926乾隆三十八年二月癸亥, 444页。

[20]《清高宗实录》卷939乾隆三十八年七月甲申, 687页。

[21]《清高宗实录》卷711乾隆二十九年五月丁卯, 936页。

[22]《清高宗实录》卷748乾隆三十年十一月乙亥, 229页。

[23]《清高宗实录》卷942乾隆三十八年九月己巳, 747页。

[24]《清高宗实录》卷766乾隆三十一年八月己酉, 415页。

[25]《清高宗实录》卷948乾隆三十八年十二月庚寅, 846页。

[26]录副:乾隆三十八年八月初三日陕甘总督勒尔谨奏,档号: 03-0133-049。

[27]《清高宗实录》卷1023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丁巳, 709页。

[28]乾隆《西域图志》卷29《官制》。

[29]《清高宗实录》卷612乾隆二十五年五月丙午, 874页。

[30]《清高宗实录》卷1120乾隆四十五年十二月壬子, 960页。

[31]《清高宗实录》卷1115乾隆四十五年九月己亥, 904页。

[32]《清高宗实录》卷1115乾隆四十五年九月己亥, 904页。

[33]《清高宗实录》卷1120乾隆四十五年十二月壬子, 960页。

[34]《清高宗实录》卷1085乾隆四十四年六月己卯, 583页。

[35]乾隆《西域图志》卷29《官制》。

[36]《清高宗实录》卷804乾隆三十三年二月庚午, 863页。

[37]《清高宗实录》卷948乾隆三十八年十二月庚寅, 846页。

[38]《清高宗实录》卷1023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丁巳, 708~709页。

[39]《清高宗实录》卷748乾隆三十年十一月乙亥, 229页。

[40]《清高宗实录》卷804乾隆三十二年二月庚午, 863页。

[41]《清高宗实录》卷1328乾隆五十四年五月庚申, 981页。文中“齐木萨县丞”一般作“济木萨县丞”。

[42]录副:乾隆四十年六月十日陕甘总督勒尔谨奏,档号: 03-0146-010。

[43]录副:光绪十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新疆巡抚刘锦棠奏,档号: 03-5092-030。

[44]刘锦棠《缕陈新疆地势民情未尽事宜疏》,载葛士浚《皇朝经世文续编》卷13《治体四》。

[45]录副:光绪十一年七月十六日新疆巡抚刘锦棠奏,档号: 03-5093-005。

[46]《清史稿·地理志》新疆。

[47]录副: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二十日新疆巡抚饶应祺奏,档号: 03-5093-060。

[48]《清德宗实录》卷504光绪二十八年八月壬辰, 651页。

[49]录副:宣统三年十月二十二日甘肃新疆巡抚袁大化奏,档号: 03-7440-071。

[50]傅林祥:《清代抚民厅制度形成过程初探》,《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7年第1辑。

[51]见宫碧澄:《杨增新时代新疆增设道区县治县佐考略》,《边事研究》第五卷第六期, 1937年。

[52]朱批:宣统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新疆巡抚联魁奏,档号: 04-01-01-1111-019。

[53]录副:光绪二十九年呈《奉天改设添设府州县治暨佐贰杂职分防处所简明图》,档号: 03-5094-039。

[54]朱批:署理吉林将军达桂、署理黑龙江将军程德全奏,档号: 04-01-02-0012-016。

[55]铭安:《边疆紧要请添设道府厅县以资治理疏》,载盛康《皇朝经世文续编》。

[56]朱批:光绪二十八年八月二十九日吉林将军长顺奏,档号: 04-01-01-1052-055。

[57]民国《德惠县乡土志·沿革》。

[58]雍正二年十月十三日年羹尧题,《清代吏治史料》第1册, 283~284页。

[59]《清世宗实录》卷26雍正二年十一月壬子, 409页。

[60]《清世宗实录》卷50雍正四年十一月癸丑, 758页。

[61]雍正七年闰七月二十日陕西粮盐道杜滨奏,《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十三辑, 902~903页。

[62]《清世宗实录》卷100雍正八年十一月壬午, 331~332页。

[63]《清世宗实录》卷59雍正五年七月辛巳, 908~909页。

[64]乾隆《东川府志》卷5《城池》。

[65]雍正《云南通志》卷10《民赋》。

[66]乾隆《广西府志》卷10《建置》。

[67]《清宣宗实录》卷76道光四年十二月丙寅, 230页。

[68]《清高宗实录》卷1052乾隆四十三年三月癸亥, 61页。

[69]录副:乾隆二十六年五月二十八日云南巡抚刘藻奏,档号: 03-0103-107。

[70]《请复维摩州疏》,乾隆《广西府志》卷24《艺文一》。

[71]《开州立城碑》,民国《邱北县志》卷12《艺文部》。

[72]《清高宗实录》卷872乾隆三十五年十一月甲辰, 695页。

[73]题本:嘉庆六年十月二十六日户部尚书成德题,档号: 02-01-04-18322-007。

[74]录副:嘉庆十七年十二月十八日云南巡抚孙玉庭奏,档号: 03-2316-007。

[75]录副:道光二十年四月十九日兼护云贵总督颜伯焘奏,档号: 03-2695-041。

[76]《[前清之时]云南省制概略》,罗养儒撰、王樵等点校《云南掌故》, 22~23页,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 1996。

[77]道光《大姚县志》卷2《地里》。

[78]《清宣宗实录》卷20道光元年六月庚子, 366页;道光《大姚县志》卷2《地里》。

[79]云南省永仁县志编纂委员会:《永仁县志》, 455~456页,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1995。

[80]户部题本:乾隆九年六月十四日户部尚书海望等题,档号: 02-01-04-13790-003。

[81]录副:道光元年六月初二日闽浙总督庆保等奏,档号: 03-4018-018。其官印见云南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编:《云南少数民族官印集》, 128页,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 1989。

[82]录副:光绪十三年十二月初二日云南巡抚谭钧培奏,档号: 03-5231-042。

[83]朱批:嘉庆二十四年四月二十八日云贵总督伯麟、云南巡抚李尧栋奏,档号: 04-01-01-0586-005。

[84]钟其昌:《概述砚山设治经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文山州文史资料选辑》第二辑, 54~58页, 1984。

[85]其官印见云南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编:《云南少数民族官印集》, 126页。印长8. 7厘米,宽5. 6厘米,厚1. 5厘米。纽呈椭圆柱形,印背和两侧刻楷书铭文,左侧“乾字一万二千六百七十六号”,右侧“乾隆二十七年八月□日”。

[86]朱批: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贵州布政使郑大进奏,档号: 04-01-12-0177-138。

[87]《清世宗实录》卷60雍正五年八月癸卯, 919~920页。

[88]道光《黔南职方纪略》卷2《兴义府》。

[89]《苗蛮图册》图像旁有图说,“葫芦苗在定番州之罗斛,性情凶暴,连群聚党,专事抢劫,不务农业。近皆守法”, 1786年刻本。

[90]《清世宗实录》卷80雍正七年四月庚辰, 47页。

[91]《清世宗实录》卷141雍正十二年三月, 783页。

[92]《安顺府总辖舆图》,见咸丰《安顺府舆图》,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刻本。

[93]嘉庆二年,永丰州改为贞丰州。

[94]咸丰《兴义府志》卷1《图说》。

[95]录副:光绪七年二月十五日贵州巡抚岑毓英奏,档号: 03-5159-003。

[96]户部题本:乾隆六年十二月初七日吏部尚书协理户部事务讷亲、户部尚书海望题,档号: 02-01-04-13385-009。

[97]朱批:乾隆三十二年三月二十四日护理贵州巡抚良卿奏,档号: 04-01-12-0124-002。

[98]民国《三合县志略》卷7《前事略·年纪》。

[99]民国《三合县志略》卷2《地理略·县治》。

[100]民国《沿河县志》卷4《建置》。

[101]设县过程可参李嘎:《雍正十一年王士俊巡东与山东政区改革》,《历史地理》第二十二辑。

[102]吕陶:《浮德集》卷4《奉使回奏十事状》,文渊阁《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第1098册, 36页,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 1986。

[103]《清高宗实录》卷565乾隆二十三年六月甲戌, 162页。

[104]同治《元城县志》卷1《年纪》。

[105]《明史·地理志》, 967页。

[106]录副:乾隆二十九年二月十九日山西巡抚和其衷奏,档号: 03-0345-045。

[107]康熙《四川总志》卷10《贡赋》。

[108]《清圣祖实录》卷6康熙元年四月乙巳, 110页。

[109]《清世宗实录》卷87雍正七年十月己酉, 162页。

[110]《明诗综》卷44,四库全书本。

[111]《为恭请复设县治以利民生以彰教养事》,雍正《河南通志》卷76《艺文五》。

[112]乾隆二十九年二月十九日山西巡抚和其衷奏,《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0辑, 614页。

[113]顾鼎臣:《创建平顺县记》、夏言《请处置青羊山胁从居民疏》,见民国《平顺县志》卷9《沿革考》。

[114]乾隆二十九年二月十九日山西巡抚和其衷奏,《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0辑, 614页。

[115]《清高宗实录》卷709乾隆二十九年四月乙巳, 921页。

[116]录副:乾隆五十九年七月八日直隶总督梁肯堂奏,档号: 03-0269-012。

[117]《清高宗实录》卷477乾隆十九年十一月丙申, 1161页。

[118]《两江总督马祜海坍逼近城垣疏》,道光《静海乡志》卷下《艺文志》。

[119]道光《静海乡志》卷上《地理志》。

[120]顺治《胙城县志》卷上《地理篇》。

[121]乾隆《仪封县志》民国重印本序言。

[122]班第:《请裁新宝二县疏》,道光《平罗记略》卷8《艺文志》。

[123]题本:直隶山东河南总督李荫祖顺治十二年四月初二日题,原档号: 1967-17,编号: 03-00150。

[124]同治《阜平县志》卷4《武事》。

[125]高士奇《扈从西巡日录》,丛书集成续编第65册, 279页,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 1994。

[126]同治《阜平县志》卷2《地理》。

[127]《清高宗实录》卷693乾隆二十八年八月戊申, 767页。

[128]《清高宗实录》卷724乾隆二十九年十二月丙戌, 1069页。

[129]《清高宗实录》卷189乾隆八年四月庚子, 430页。

[130]《并县专治仍添通判疏》,乾隆《贵州通志》卷35《艺文》。

[131]雍正《广东通志》卷5《沿革志》。

[132]录副:乾隆二十九年二月十九日山西巡抚和其衷奏,档号: 03-0345-045。

[133]《重修文庙碑记》,民国《平顺县志》卷10《金石考》。

[134]《清高宗实录》卷565乾隆二十三年六月甲戌, 162页。

[135]同治《元城县志》卷1《舆地志·年纪》。

[136]同治《元城县志》卷1《舆地志·疆域》。

[137]乾隆《大名县志》卷1《图说一》。

[138]《清高宗实录》卷792乾隆三十二年八月乙丑, 712页。

[139]《清仁宗实录》卷6嘉庆元年六月戊子, 125页。

[140]录副:乾隆二十九年八月一日山西巡抚和其衷奏,档号: 03-0112。

[141]道光《静海乡志》卷上《地理志》。

[142]道光《静海乡志》卷上《地理志》。

[143]《为请裁县缺移设州治以便管辖以垂永久事》,乾隆《泗州志》卷2《建置志·城池》。

[144]关于政区交界地带的地方控制,可参唐立宗:《在“盗区”与“政区”之间——明代闽粤赣湘交界的秩序变动与地方行政演化》,台北,台湾大学出版委员会, 2002。

[145]民国《平顺县志》卷9《沿革考》。

[146]民国《平顺县志》卷4《名宦录》。

[147]《人民复杂情形》,民国《平顺县志》卷3《生业略》。

[148]《清穆宗实录》卷247同治七年十一月丁酉, 438页。

[149]《清穆宗实录》卷258同治八年五月戊戌, 588页。

[150]录副:乾隆二十八年七月《控告徐沟县令裁汰归并徐沟状词》,档号03-0345-013,内多漫灭难识之字。状词后抄录有徐沟县民胡应铨控告徐沟县令朱昱发乾隆二十六年采买仓谷,按亩摊派的状纸。

[151]光绪《会典事例》卷372《礼部·学校》, 81页。后因江苏又设海门厅,厅乡同名,道光十二年改名静海乡,见道光《静海乡志》卷上《地理志》。

[152]《清高宗实录》卷477乾隆十九年十一月乙未, 1161页。

[153]《清高宗实录》卷792乾隆二十九年八月庚寅, 990页。

[154]光绪《会典事例》卷366《礼部·学校一》, 10页。

[155]《清朝文献通考》卷71《学校考九》。

[156]朱批:道光十七年八月初二日署理直隶总督琦善奏,档号: 04-01-35-0960-001。

[157]《平顺志附入潞城小序》,民国《平顺县志》卷1《小序》。

[158]乾隆《大名县志》卷1《图说一》。

[159]民国《大名县志》卷1《沿革》附《民国三年大元归并办法》。

[160]《创立梗阳书院碑记》,光绪《清源乡志》卷17《艺文》。碑记中对清源、徐沟的裁置关系有所误解。

[161]光绪《清源乡志》卷5《学校》。

[162]《重修乐平乡学碑记》,光绪《平定州志补》之《艺文》。

[163]民国《马邑县志》之刘清泰《序》。

[164]《清例授修职佐郎霍公教思碑记铭》,民国《马邑县志》卷4《续艺文》。

[165]民国《河阴县志》卷17《杂记》。

[166]乾隆《通州志》卷5《学宫》。

[167]朱批:乾隆四年十二月初四日陕西学政嵩寿奏,档号: 04-01-38-0060-044。

[168]录副:道光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直隶新安县民人马金宝、杨溥等《呈请仍设新安县事》,档号: 03-2852-020。

[169]《清高宗实录》卷1027乾隆四十二年二月甲寅, 767页。

[170]《重修龙眼山碑记》碑文署衔,见《庄浪县志》第十八编《艺文》第一章《金石》,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志丛书, 682页,北京,中华书局, 1998。

[171]《政府公报》第354号, 1913年5月2日,第13册, 343页。

[172]同治二年十一月河南布政使王宪《请复设漳县知县疏》,《陇西分县武阳志》卷5《艺文》。

[173]《陇西分县武阳志》卷3《名宦》。

[174]道光《安州志》之《凡例》;又见朱批:道光十三年二月十一日军机大臣穆彰阿奏,档号: 04-01-02-0008-003。

[175]《清高宗实录》卷724乾隆二十九年十二月丙戌, 1070页。

[176]《清高宗实录》卷565乾隆二十三年六月甲戌, 162页。

[177]录副:乾隆五十九年七月初八日直隶总督梁肯堂奏,档号: 03-0269-012。

[178]民国《大名县志》卷1《沿革》。

[179]《补修清源乡志叙》,见光绪《清源乡志》。

[180]以上见王勋祥《补修清源乡志叙》、王效尊《清源乡志跋》,均载光绪《清源乡志》。

[181]康熙《南阳县志》之《凡例》。

[182]民国《马邑县志》之《序》。

[183]民国《平顺县志》卷6《孝义传》。

[184]《邑候范公德政序》,光绪《清源乡志》卷17《艺文》。

[185]民国《平顺县志》卷2《赋税》。

[186]录副:户部《奏为山西库生焦元龙等呈请乐平县仍归旧制事》,档号: 03-1644-055;录副:山西乐平县监生李映东等呈文,档号: 03-1644-054。原折并未注进呈时间,据户部所奏,当在嘉庆元年六月十五日至七月十九日间。

[187]张正明、[英]科大卫、王勇红编著:《明清山西碑刻资料选》(续二), 18~ 19页,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 2009。

[188]民国《平顺县志》卷6《孝义传》。

[189]《民国元年临时省议会议员石璜恢复县治通告书》,民国《平顺县志》卷9《沿革考》。

[190]同治二年十一月河南布政使王宪《请复设漳县知县疏》,《陇西分县武阳志》卷5《艺文》。

[191]录副:咸丰十年六月二十七日云贵总督张亮基、贵州巡抚刘源灏奏,档号: 03-4156-053。此事经吏部遵旨议论,同意锦屏复县,然而却遭到咸丰皇帝的直接否定,其理由是“前既奉有圣谕,断无复还之理。况该处距附郡首邑不过百余里,得人为治,不必添设一官。该督等所请着勿庸议”,见朱批:咸丰十一年正月十八日吏部尚书全庆、吏部尚书陈孚恩奏,档号: 04-01-01-0872-052。

[192]周振鹤:《建构中国历史政治地理学的设想》, 《历史地理》第十五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