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与河北之间:中晚唐的政治与文化

附录:罗让碑录文

字体:16+-

唐故魏博节度押衙后军都知兵马使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太子(下缺)」[123]

门吏观察判官权知掌书记朝散大夫检校左散骑

门吏观察支使文林郎检校尚书金部郎中兼御史中丞赐

紫金鱼袋郑褒书并篆额」

上即位之初,○御便殿,顾谓侍臣曰:予小子纂承○鸿绪,克荷○丕训,兢兢业业,敢旷万机。凡关于理者,得以施行。佥曰都。○帝曰俞。于是○诏有司,有大功大效者,不惟爵赏于一身,可以褒赠于三代。」我公仆射,以忠以孝,奉○□安○亲。既荷褒荣,爰依典实,得以葺修○茔兆,建立丰碑,俯申孺慕之诚,仰答○劬劳之旨。翌日,语及其事,召亿撰乎斯文。亿位忝宾从,职由○奏记,操觚再拜,具以叙□:」

[1] 如杜牧《罪言》中已指出:“魏于山东最重,于河南亦最重。”(《杜牧集系年校注》,第634页)欧阳修《新唐书·藩镇传》更将魏博置于唐代藩镇之首。清人顾祖禹以为:“迨安史倡乱,河北之患二百余年,而腹心之忧常在魏博。”(《读史方舆纪要》卷十六,第696页)王夫之则曰:“藩镇之强,始于河北,而魏博为尤,魏博者,天下强悍之区也。”(《读通鉴论》,第864页)皆道出了魏博在唐代藩镇中的地位。

[2] 除了第五章中已述及之外,较为重要的通观性研究还有堀敏一:《唐五代武人勢力の一形態——魏博天雄軍の歷史》,《中國古代史の視點》,東京,汲古書院,1994年,第127~143页;韩国磐:《关于魏博影响唐末五代政权递嬗的社会经济分析》,见《隋唐五代史论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年,第336~355页;李树桐:《论唐代的魏博镇》,见傅乐成教授纪念论文集编辑委员会编:《中国史新论——傅乐成教授纪念论文集》,台北,学生书局,1985年,第521~532页;方积六:《唐及五代的魏博镇》,见武汉大学历史系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研究室编:《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11辑,第216~225页;谷川道雄:《河朔三鎮における節度使権力の性格》,《名古屋大学文学部研究論集》74期,第5~24页。新近的讨论则侧重于检讨粟特等胡人在魏博政治中的作用,参见森部豐:《ソグド人の東方活動と東ユーラシア世界の歷史的展開》,第123~181页。

[3] 关于唐末藩镇格局变迁通论性的研究,可参见何灿浩:《唐末政治变化研究》,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1年;山根直生则以淮南为例探讨唐末藩镇体制的一些变化,参见《唐朝军政统治的终局与五代十国割据的开端》,载《浙江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第71~79页。

[5] 《全唐文》卷八一三《唐太师南阳王罗公神道碑》,第8560页。检乾隆《大名县志》、咸丰《大名府志》两种清代方志,所录《罗让碑》片断文字与《全唐文》所收略同,或与《全唐文》同源。

[6] 《全唐文补编》卷九〇《唐太师南阳王罗公神道碑记》,第1097~1101页。

[7] 洪家禄等纂:《大名县志》卷二一《冢墓》,《中国方志丛书》165册,第1415~1422页。

[8] 仅在河北地方出版的方志、文物志、金石志等书中有简单的著录,如石永士等编:《河北金石辑录》,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27页。其中《大名文史资料》第7辑所记较详。

[9] 康堤口古墓群为罗氏家族墓地,目前有三座墓,除罗让墓外,另一座疑为罗弘信墓,20世纪60年代曾遭村民的破坏性发掘,但整个墓群并没有做过科学的考古发掘。相关介绍见《大名文史资料》第7辑,第65页;马金南编:《邯郸古迹名胜》,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6年,第180页。

[10] 该拓本北图藏号各地9654,钤“胶州柯氏藏金石文字”“临汝张东暟藏”印。

[11] 据悉当地文物部门2011年曾将该碑起出,并打制拓本。参见王兴、李亚编:《邯郸运河碑刻》,石家庄,河北美术出版社,2012年,第54~59页。

[12] 任乃宏:《邯郸地区隋唐五代碑刻校录》,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14年,第51~59页。

[13] 关于唐代藩镇的不同类型及中央对藩镇不同的控制程度,参见张国刚:《唐代藩镇研究》,第77~103页。

[14] 《旧唐书》卷一八一《韩简传》,第4689页。

[15] 《资治通鉴》卷二四八,第8010页。

[16] 《旧唐书》卷一四二《王景崇传》,第3890页。

[17] 《旧五代史》卷一三五《刘守光传》,第2099页。

[18] 昭义军特殊的地理位置与战略地位参见森部豐:《ソグド人の東方活動と東ユーラシア世界の歷史的展開》,第252~254页;张正田《“中原”边缘——唐代昭义军研究》绪论及第二章(第1~74页)。

[19] 河北对于忠义观念的接受与藩镇维持独立地位之间的张力如何影响了藩镇的政治文化是颇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但这方面尚没有充分的研究。不过已有学者注意到墓志中展现的藩镇形象与我们通常的认知有所不同,参见牟发松:《墓志资料中的河北藩镇形象新探——以〈崔氏合祔墓志〉所见成德镇为中心》,载《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第117~123页。本章第四节借助罗让碑对于魏博政治文化的讨论,对这一问题也有所申论。

[20] 堀敏一:《藩镇亲卫军的权力结构》,《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4卷,第585~648页;渡辺孝:《魏博と成徳——河朔三鎮の権力構造についての再検討》,《東洋史研究》54卷2号,第96~139页;毛汉光:《魏博二百年史论》,《中国中古政治史论》,第349~417页。

[21] 《旧唐书》卷一八一《罗威传》,第4692页。

[22] 《旧五代史》卷八《梁末帝纪》,第139页。

[23] 孟彦弘对此现象做了简要的归纳:“军队的地方化及地方军人集团的形成,使军人成为地方的一个特殊群体,产生了自己特殊的地方性政治、经济利益。他们通过维持军队的地方化,通过对地方政治的干预乃至攘夺,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其利益并使之得到保障。”他指出这是骄兵难去的根本原因。参见《论唐代军队的地方化》,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1集,第286页。

[24] 《旧唐书》卷一四一《田悦传》,第3845页。

[25] 《新唐书》卷二一二《李匡威传》,第5984页。

[26] 《新唐书》卷二一〇《乐彦祯传》,第5938~5939页。

[27] 《旧唐书》卷一八一《乐彦祯传》,第4689~4690页。

[28] 《旧五代史》卷一三三《高季兴传》,第2040页。

[29] 《册府元龟》卷四一〇,第4877页。按《册府元龟》卷四一〇“壁垒”下举唐末五代此类事迹颇多,可参看。对唐中后期的筑城运动的检讨,可参见成一农:《古代城市形态研究方法新探》“中国古代地方城市筑城简史”,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179~183页;关于唐魏州城址的研究,可参见李孝聪:《唐宋运河城市城址选择与城市形态的研究》,见《中国城市的历史空间》,第114~115页。

[30] 福建省博物馆、福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唐末五代闽王王审知夫妇墓清理简报》,载《文物》1991年第5期,第1~10页。

[31] 刘敬瑭墓志,《全唐文补遗》第8辑,第241~242页。

[32] 《北梦琐言》卷十三,第268页。

[33] 袭杀王铎的原因颇为复杂,除了以上两点之外,乐彦祯不希望忠于唐廷的王铎控制义昌镇,从而威胁到魏博的地位或是原因之一。参见房锐:《从王铎死因看晚唐藩镇之祸及落第士人的心态》,载《天津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第52~56页。

[34] 《资治通鉴》卷二五六,第8317页。

[35] 《资治通鉴》卷二五七,第8374~8378页;《旧唐书》卷一八一《乐从训传》,第4690页。

[36] “斯”,疑为“欺”之讹。

[37] 罗让碑仅记“乐王自乞避位,忧愤一夕而薨”,当是有所隐晦,据《资治通鉴》卷二五七考异引《实录》更近其实:“彦祯惧,自求避位,退居龙兴寺,军众迫令为僧。”(第8374页)

[38] 《旧唐书》卷一四一《田承嗣传》,第3837页。

[39] 《新五代史》卷三九《罗绍威传》:“弘信在唐,以其先长沙人,故封长沙郡王,绍威袭父爵长沙。”(第468页)

[40] 《元和姓纂(附四校记)》,按岑仲勉以为岷江为枝江之误,第569页。

[41] 《世说新语》方正第五,见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330页。

[42] 《资治通鉴》卷七八胡注引《姓谱》,第2483页。

[43] 《五代墓志汇考》,第285页。

[44] 《新五代史》卷三九《罗绍威传》,第468页。

[45] 何弘敬墓志,《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咸通032,第1059页。另参见荣新江:《北朝隋唐粟特人之迁徙及其聚落》,见《中古中国与外来文明》,第92页;森部豐:《ソグド人の東方活動と東ユーラシア世界の歷史的展開》,第157~162页。

[46] 孙光宪:《北梦琐言》卷五,第97页。

[47] 姚薇元《北朝胡姓考》考另一支胡姓罗氏出自鲜卑叱罗氏,在唐代亦不鲜见(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70~71、424页)。

[48] 《北梦琐言》卷十四云罗弘信“状貌丰伟,多力善射”,颇有胡人特征(第287页)。咸丰《大名府志》卷三记罗弘信事迹,云其“善骑射,状貌雄伟,面蓝,为裨将”,其中面蓝为典型的胡人外貌,但其说不见唐宋典籍,未知何据。

[49] 按罗让碑中仅云其妻为广平宗城人,未书名讳,这种情况在中古碑志中并不罕见。新近综合性的讨论参见叶炜:《试析北朝隋唐墓志文中的不书志主名字现象》,《唐研究》第23卷,第145~162页。今据罗周敬墓志,“曾祖让……娶宋氏,封越国太夫人”,知其自称广平宋氏(《五代墓志汇考》,第285页)。

[50] 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卷五《邑里篇》记当时风气:“称袁则饰之陈郡,言杜则系之京邑,姓卯金者咸曰彭城,氏禾女者皆云巨鹿。”(《史通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45页)

[52] 严耕望:《唐代方镇使府僚佐考》,见《严耕望史学论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406~452页。

[53] 孙光宪:《北梦琐言》卷十四,第287页。事实上,从罗让碑所叙先世情况可知,罗氏家族在魏博军中的地位渐趋下降,推测其先与田承嗣同出平州,自田氏魏博统治解体后,罗氏家族尽管仍世仕魏博,但渐退至军将阶层的边缘。

[54] 渡辺孝:《魏博と成徳——河朔三鎮の権力構造についての再検討》,《東洋史研究》54卷2号,第96~139页。按笔者在第五章中通过对田氏魏博权力结构的考察,已对渡边孝之说有所辨正。

[55] 关于藩镇军队内部的结构,参见王赛时:《论唐朝藩镇军队的三级构成》,载《人文杂志》1986年第4期,第123~128页。

[56] 《新唐书》卷二一〇《罗绍威传》,第5942页。

[57] 天祐三年,罗绍威谋划屠戮牙军时,除引朱温为外援外,所依赖的是“亲军数百人”,无疑其事先与乐彦祯父子一样,暗中另畜亲兵。参见《旧五代史》卷二《梁太祖纪》,第42页;《册府元龟》卷一八七同。

[58] 《旧五代史》卷一《梁太祖纪》,第11页;《册府元龟》卷一八七同。

[59] 《旧五代史》卷二二《王檀传》,第347页。

[60] 《旧五代史》卷一六《葛从周传》,第248页。

[61] 《旧五代史》卷一九《朱珍传》,第299页。

[62] 《资治通鉴》卷二五七记乐从训初战失利后,被罗弘信围于内黄(第8374~8375页)。罗让碑仅记:“翌日,乃再命偏师剪屠逆孽。西邸浅口,南至内黄,信宿之间,失于漏网。”至三月廿六日,两军再次交战时,战场已移至洹水县,期间的变化完全缺载。

[63] 已有学者主张从地方史的立场出发检讨藩镇问题,参见卢建荣:《咆哮彭城:唐代淮上军民抗争史(763—899)》,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8年。

[64] 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第25~43页。

[65] 以近年研究热点而论,活跃在河北区域内的粟特等胡族的墓志及相关的考古发现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可参见荣新江:《安史之乱后粟特胡人的动向》(《中古中国与粟特文明》,第79~113页),新近的综合性研究参见森部豐:《ソグド人の東方活動と東ユーラシア世界の歷史的展開》。

[66] 如刘济曾复建涿州范阳县文庙,碑文云:“天下郡县悉有文宣王庙,而范阳县无者何。”(孙继民:《复出〈涿州范阳县文宣王庙之碑〉跋》,见《中古史研究汇纂》,第253~261页)纥干濬《赠太尉韩允忠神道碑》云:“而又立乡校以劝学,敦儒术而奖善。”(《全唐文》卷八一三,第8557页)另参杨志玖:《论唐代的藩镇割据与儒家学说》,载《南开学报》1980年第3期,第68~73页;方积六:《唐代河朔三镇“胡化”说辨析》,见《纪念陈寅恪教授国际学术讨论会文集》,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439~444页。

[67] 《唐会要》卷三八:“旧制碑碣之制,五品已上立碑,螭首龟跌,上高不过九尺,七品已上立(碑)[碣],圭首方趺,上高不过四尺。”(第809页)《唐六典》卷一〇:“著作郎掌修撰碑志祝文祭文。”(第202页)柳宗元《唐故兵部郎中杨君墓碣》:“守尚书兵部郎中杨君卒……其子侄洎家老,谋立石以表于墓……按郎中品第五,以其秩不克偕,降而从碣之制,其世系则纪于大墓。”(尹占华、韩文奇校注:《柳宗元集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587页)可见这套制度至中唐后仍在有效运作。

[68] 如《旧五代史》卷四二《唐明宗纪》长兴二年正月乙丑诏:“故天策上将军、守太师、尚书令、楚国王马殷,品位俱高,封崇已极,无官可赠,宜赐谥及神道碑文,仍以王礼葬。”(第659页)

[69] 中唐以后,翰林学士更多承担了撰写重要神道碑、墓志的职责,如《旧五代史》卷一二三《郑仁诲传》:“命翰林学士陶谷撰神道碑文,官为建立,表特恩也。”(第1880页)另参毛蕾:《唐代翰林学士》,第91~93页。

[70] 《旧唐书》卷一七二《萧俛传》,第4478页。

[71] 《册府元龟》卷六一,第686页;《五代会要》卷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45页。

[72] 公乘亿事迹散见于《新唐书》《旧五代史》《唐摭言》《唐诗纪事》等各处,关于其事迹综合性的考论可参见傅璇琮编:《唐才子传校笺》第4册,“公乘亿”条,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30~34页。

[73] 韩愈《徐泗豪三州节度掌书记厅壁记》对掌书记的职责有简要概括:“其朝觐聘问,慰荐祭祀祈祝之文,与所部之政,三军之号令升黜,凡文辞之事,皆出书记。”(《韩愈文集汇校笺注》,第348页)

[74] 王禹偁:《小畜集》卷二八《右卫上将军赠侍中宋公神道碑》,四部丛刊本。

[75] 《旧五代史》卷四〇《唐明宗纪》,第633页。

[76] 《新五代史》卷五一《杨光远传》,第665页。

[77] 《旧五代史》卷九七《杨光远传》,第1512页。

[78] 《旧五代史》卷一〇二《汉隐帝纪》,第1584页。

[79] 吴丽娱对晚唐藩镇节帅父祖例赠高官的情况有所讨论,参见《终极之典:中古丧葬制度研究》,第844~854页。

[80] 石永士等编:《河北金石辑录》,第327页。

[82] 据《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校证(附唐令复原研究)》所载丧葬令,碑高不应超过九尺(第356页)。罗让碑无疑已逾制。

[83] 孙继民:《唐何进滔德政碑侧部分题名释录》,见《唐史论丛》第9辑,第232页。

[84] 梁勇:《正定巨碑主人及被毁原因初探》,载《文物春秋》2000年第5期,第35~38页。

[85] 吴畦:《唐赠左散骑常侍汝南韩公神道碑》,《全唐文》卷八〇五,第8469~8472页。

[86] 《封氏闻见记校注》卷六,第61~62页。

[87] 齐东方:《唐代的丧葬观念习俗与礼仪制度》,载《考古学报》2006年第1期,第69~78页。

[88] 这种情况在目前已发现的晚唐至五代节度使墓葬中相当明显,如刘济墓、王处直墓、冯晖墓及曲阳田庄大墓等皆如此。

[89] 与之相近的例子可以参考王处直墓志,志文花了大量篇幅描述了王处直素有谦退之志,其实是为王都囚父夺位之举曲为辩解。拓片刊《五代王处直墓》,第64~66页。

[90] 《资治通鉴》卷二四八,第8010页。

[91] 何弘敬墓志,《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咸通032,第1059页。

[92] 《旧唐书》卷一七四《李德裕传》,第4526页。另参傅璇琮:《李德裕年谱》,第363~432页;王国尧:《李德裕与泽潞之役——兼论唐朝于9世纪中所处之政治困局》,见《唐研究》第12卷,第487~520页。

[93] 相较而言成德王元逵在此役中的表现比何弘敬积极不少,这或许与上文提及的王氏家族一直将“下礼藩邻,上奉朝旨”作为维系统治的秘诀有关。

[94] 《资治通鉴》卷二四七,第7987~7989页;李德裕:《请赐弘敬诏状》,见《李德裕文集校笺》,第282页。近来张达志《肥乡之役与孟州之置——唐武宗朝地方秩序的重整》一文对肥乡之役有详细的讨论,认为至少从结果而言,魏博的参战对会昌伐叛的胜利起到了重要作用(《史林》2015年第1期,第23~29页)。

[95] 何弘敬墓志,《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咸通032,第1058页。按“西”疑为“面”之讹。另会昌伐叛中指责何弘敬按兵不进的王元逵,在墓志中同样将参与平定刘稹之乱作为一生的重要功业予以强调(《唐代墓志汇编》大中096,第2325页)。

[96] 吴畦:《唐赠左散骑常侍汝南韩公神道碑》,《全唐文》卷八〇五,第8471页。

[97] 孙继民、李伦、马小青:《新出唐米文辩墓志铭试释》,载《文物》2004年第2期,第88~89页。

[98] 这样的叙事结构可以说是河朔地区碑铭、墓志的标准形态,如刘济墓志中亦将参与讨伐成德王承宗着重表出,参见权德舆:《唐故幽州卢龙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管内支度营田观察处置押奚契丹两番经略卢龙军等使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司徒兼中书令幽州大都督府长史上柱国彭城郡王赠太师刘公墓志铭并序》,见《权德舆诗文集》,第319~320页。王士真墓志则强调其参与平定了朱滔之叛,参见冯金忠:《新出唐成德节度使王士真墓志考释》,见《唐代河北藩镇研究》,第249~258页。

[99] 当然必须注意到米文辩墓志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米为粟特姓,作为胡人,墓志中表达忠义思想有多少来源于本人,又有多少是源于墓志的格式化语言,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但如果做反向思考,一个河朔胡人的墓志也会出现此类表达忠义思想的格式化叙事,亦可以看作大众社会心理的普遍反映。关于米文辩墓志的讨论参见孙继民、李伦、马小青:《新出唐米文辩墓志铭试释》,载《文物》2004年第2期,第88~94页;森部豐:《ソグド人の東方活動と東ユーラシア世界の歷史的展開》,第162~172页。

[100] 过去我们对于河北藩镇往往会强调其胡化的一面,但这些胡人进入中原定居几代,与普通汉族居民有了充分接触之后,其汉文化的程度是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我们不但应注意到河北胡化的一面,同时也要注意到胡人汉化或胡汉互化的一面,从而充分认识到河朔社会的复杂性。如最新刊布的一方粟特人米氏墓志,分别由其子孝臣撰文、忠臣书丹,如果说墓志的撰写尚有格套可循的话,那么书丹则是直接衡量出汉文化水平的标尺,可见入华胡人中熏染汉风者亦大有人在。拓本刊《故宫博物院藏历代墓志汇编》085,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10年,第211页。另一方面,如果过于强调中晚唐河朔的胡化,那么就很难解释五代宋初胡汉之别的消弭,参见邓小南:《试谈五代宋初“胡/汉”语境的消解》,见《朗润学史丛稿》,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74~94页。

[101] 河朔藩镇之间也有非常复杂的关系,我们过去往往将其视为一体,而忽视了互相之间的矛盾,如《资治通鉴》卷二三八云“燕赵为怨,天下无不知”,自朱滔后幽州与成德两镇素不睦(第7670页)。而河北三镇之间有时亦以戎狄互贬,如欧阳詹《辅国大将军兼左骁卫将军御史中丞马公墓志铭》云“莫州近边,戎数为害”,莫州所临者,盖成德也,则幽州人视成德为戎狄(《文苑英华》卷九四九,第4994页)。

[102] 栗原益男:《唐五代の仮父子的結合の性格——主として藩帥的支配権力との関連において》,《唐宋変革期の国家と社会》,第159~192页。

[103] 古人所谓求忠臣于孝子之家,指出了忠与孝之间所具有的共通性,这种观念在魏博地区普通军将的墓志中也有体现。如刘其云及妻王氏墓志云:“故相国田公知在家必孝,在邦必忠”;宗庠墓志云:“大丞相以其欲选忠臣,必求孝子。”参见《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元和063、咸通050,第846、1072页。但忠是对孝的一种时空和对象上的超越,光凭着孝道与血亲关系,没有超越性的意识形态,很难支撑一个复杂政治体的稳定运作。

[104] 赵翼《廿二史札记》中已揭示了这一悖论:“盖藩帅既不守臣节,毋怪乎其下从而效之,逐帅杀帅,视为常事。”(《廿二史札记校证》,第431页)

[105] 《资治通鉴》卷二三九,第7695~7696页;《授田兴魏博节度使制》,《文苑英华》卷四五二,第2292页。

[106] 《新唐书》卷四九下《百官志》,第1309~1310页。

[107] 《旧五代史》卷一三五《刘守光传》,第2099页。

[108] 《旧唐书》卷一八一《罗弘信传》,第4691页。但《旧五代史》卷一四《罗绍威传》则云:“唐文德元年四月,牙军推弘信为留后。朝廷闻之,即正授节旄。”(第213~214页)不知是否受罗让碑的影响。

[109] 如何弘敬在开成五年十二月为留后,会昌元年六月正授节旄(《资治通鉴》卷二四六,第7948、7952页),期间遥领魏博节度者为福王绾(《唐会要》卷七八,第1698页)。韩简于乾符元年十二月为留后,二年三月正授节旄(《资治通鉴》卷二五二,第8173、8177页)。按即使在较为特殊的背景下,如何进滔谋杀史宪诚自立,时“河北久用兵,馈运不给,朝廷厌苦之”,唐廷于大和三年六月承认其为留后,至八月即真,中间仍有两月之隔(《资治通鉴》卷二四四,第7865页)。甚至中和三年乐彦祯取代韩简为魏博节帅时,尽管僖宗尚流亡在成都,仍“暂领雄藩,宜遵故事”,下诏命建王震遥领(《唐大诏令集》卷三六《建王震魏博节度制》,第159页)。

[110] 其实罗让碑中也已述及这一先授留后再即真的过程:“我公仆射具状奏陈,寻有诏再三褒异,加工部尚书,权知魏博节度留后……是年七月,天子令二内臣掌旌节恩诰,相次而至,就加魏博节度观察处置等使、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尚书右仆射、魏州大都督府长史兼御史大夫。”但后文对事实“创造性的诠释”才是罗弘信所欲呈现的“历史”。

[111] 《唐赠左散骑常侍汝南韩公神道碑》也有一段意思相近的文字:“长河北控,太行东隅,粤有奥壤,厥为全魏……是以代有将军称义兵,控北敌之咽喉,扼南燕之襟带,岁月巩固,朝野赖之。”(《全唐文》卷八〇五,第8469~8470页)

[112] 按此碑书写平阙严格,其中提及以上三位节帅名前皆阙字,唯“前副大使乐从训”前未空。而这种叙事方式在《唐赠左散骑常侍汝南韩公神道碑》中亦可见到,云:“昔庐江公承袭一方,子孙三世,建及衰季,始堕弓裘。”(《全唐文》卷八〇五,第8470页)由此可以注意到,尽管唐后期魏博的权力在多个不同的军事强人家族中转换,其间也不乏血腥的杀戮,但这种传递并不破坏魏博内部正统世系的构建与自我认同,即在魏博内部,后任节帅的合法性往往建立在承认前任节帅合法性的基础之上,同样,权力的内部传递也不影响其与唐廷之间的政治默契。

[113] 《资治通鉴》卷二五七,第8378页。

[114] 司空图《解县新城碑》所记同期河中节度使王重荣修筑解县新城的工程量可与之略作比对:“自中和二年冬十月,奏请兴役,至明年夏六月,凡计工五十万。城高三丈,周绕九里一百六十步。”(《司空表圣诗文集笺校》,第263页)魏州罗城的规模及工期的程限,远为苛酷。

[115] 《旧唐书》乐彦祯、乐从训两人的传记皆大段袭用罗让碑文字,可知碑文在当时亦有传布,故为正史取资;但传记并未记罗城之谶。

[116] 《旧唐书》卷一八一《罗弘信传》,第4690~4691页。

[117] 《旧五代史》卷一四《罗绍威传》,第215页。

[118] 从占验而言,城无故自坏是常见不祥之兆,如《旧五代史》卷二六《武皇纪》:“冬十月,武皇有疾。是时晋阳城无故自坏,占者恶之。”(第414页)甚至在魏州的历史上,还曾有类似的“今典”。安史乱中,颜真卿在河北起兵后,安禄山所署魏郡太守袁知泰前来镇压,“其日,魏郡城东南面女墙一百五十步无故而崩,知泰走投汲郡”(《颜鲁公行状》,《颜鲁公文集》附录,四部丛刊本)。

[119] 王处直墓志,拓本刊《五代王处直墓》,第65页。

[120] 余欣:《符瑞与地方政权的合法性构建:归义军时期敦煌瑞应考》,载《中华文史论丛》2010年第4期,第325~378页。

[121] 楼劲认为“当涂高”这一谶言对十六国乃至北魏初年的政治仍有相当影响,参见楼劲:《北魏开国史探》,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第52~65页。

[122] 孙英刚曾讨论“李氏当兴”与“刘氏当王”这两个政治谶言从互相支持变为互相对立的演变过程,便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个案。参见孙英刚:《神文时代:谶纬、术数与中古政治研究》,“金刀之谶:政治预言与宗教信仰的融合”,第134~164页。

[123] 拓本右下角另有“开平二年二月(中阙)师赠封南阳王”一行小字,疑系补刻。另录文中○表示平阙。

[124] “斯”,疑为“欺”之讹。

[125] “虎”阙笔避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