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哲学传统中的语用思维肇始于康德的“语言学转向”。19世纪,德国语言学决定性的语言思想是语言作为有机体的隐喻观念。语言学家研究语言的语法结构和内部规则,认为语言是独立于语言的讲话者并依照这些规则来运行的现象。因此,对于强调语言的结构和进化依赖于使用者、关注于社会语境中语言使用科学的语用学而言,这种语言学观念并没有为使用中或语境中的语言研究,或者语言和行为间关系的研究留有空间。正是康德在知识建构中的图式论和符号观念,把语言的因素引入理性的建构中,形成了德国语用思维的出发点和思想传统。在康德所开创的哲学轨道上,德国哲学中的语用思维表现为与英美语用学完全不同的发展路径,并成了现代语用学的主要来源之一。本节之目的正是要具体考察语用思想在德国哲学传统中的发展、表现和风格,从哲学渊源的角度认识现代语用学的形成、发展轨迹。
(一)康德的语言学转向
现代哲学开始于康德的所谓“哥白尼革命”。正像哥白尼通过把太阳置于宇宙的中心,并让地球和其他行星围绕它运行,从而在天文学中改变了我们对世界的看法一样,康德通过把理性置于核心地位,并让对象世界以它为核心,从而改变了我们对自身的看法。从这个观点看,我们并不仅仅是通过感觉来认识世界,即通过感觉积累世界经验和它的对象表征,相反,我们预先把一个结构强加于世界之上,并通过人类理性的原则来指导它。在此之前,并没有发现组织化了的世界,也没有因对象世界而束缚住人类的行动。人类组织了世界,人类自身就是自由的行为者,并能自由地按照人类道德原则来行动。为了发现理性和道德的这些最高原则,按照康德的理论,哲学应当不仅仅按照英国经验论者所赞同的经验方法来前进,而且应当按照先验方法来前进。
康德哲学的这种哥白尼革命的实质,“就是要建立起‘概念使对象可能’的新思维方式”①,这种先验方法基于一种“真正的语言哲学”,类似于维特根斯坦提出的思想。康德看到,“包括这些普遍的和必然的法则的科学(逻辑)简单地说就是一种思想形式的科学。并且我们能够形成这门科学的可能性的概念,就像仅仅包含语言形式而没有其他东西的普遍语法一样,它属于语言的事情。”②为了探询经验可能性的结构或思想的形式,它将实际地成为一种语法的研究。也就是,我们通常按照范畴所提供的先天法则,来建构对象并赋予其普遍必然性,就像语法在语言现象中的规则作用一样,经验是范畴这种先验语法对自然现象加以拼写的结果。对此,在《未来形而上学的导论》中,康德明确指出,“从普通认识里找出一些不根据个别经验、然而却存在于一切经验认识中的概念,而这些概念就构成经验认识的单纯的连接形式,这和从一种语言里找出一般单词的实际使用规则,把它们拿来作为一种语法的组成部分,是没有两样的,并不要求更多的思考或更大的明见(实际上这两样工作是十分相近的),虽然我们指不出来为什么一种语言偏偏具有那样的形式的结构,更指不出来为什么我们在那一种语言里不多不少恰好找出那么多形式的规定。”③可见,康德事实上把他的先验哲学塑造在其时代的普遍语法之上,语言的形式将理想地反映思想的形式,为语言的使用设定了界限,促成了他的哲学的“语言学转向”。
如果说范畴为经验现象提供了先天法则,形成了概念的语形学的话,那么概念如何具有意义,它又是如何与直观对象联结起来的?因为现象中并不会看到诸如“实体”“因果性”之类的东西,并且如果概念不用于现象的话,它就没有了意义,只是单纯的逻辑形式,因此必须寻求概念与经验间相联结的通道。
在康德那里,语言是理性的外在化和异化的唯一工具,这种简单的语言表征理论在对内在的精神表征和外在的语言表征区别的基础上,将外在的语言表征又分为符号的概念表征和概念的象征表征。但是,在康德看来,符号(包括语词)仅仅是概念的一种指谓,其唯一的功能只是按照想象的关联规则去唤醒概念,这种纯粹主观的作用避开了与对象直觉的任何内在联结,因此它只是概念的表达式,即语词表达概念,它们是任意的并且主观地用于思想的再生和转换中。另一方面,在概念的象征表征中,由于与概念一致的仅仅是程序规则,而不是直觉自身,且此种一致仅仅是在反映的形式中,而不是在内容中,所以它们完全没有可直观的对象,而只能通过类比方式,借助于另一个可直观的对象,反省出其中的意义,再把这些意义类比于原来的概念之上。因此,概念的象征表征的不充分性,决定了它不能直接指称对象。为此,康德不得不寻求其他建构概念意义的程序。
在康德看来,能够既符合先天的语形规则,又能够与直观对象相关联获得语义意义的唯一有效认知表征方式,只能是图式。图式通过先在性使直觉符合于概念。这里的先验图式就是时间的先验规定。因为时间是直观的先天形式条件,不掺杂任何经验的规定,同时,一切现象均在时间的关系中发生,这样,图式的作用就是提供一个纯粹概念的图景,即在感觉和认知之间的桥梁,“纯粹知性概念的图式,是这些概念能够与对象发生关系并具有意义的真正的和唯一的条件”①。在此,图式可以被创造,是我们创造性想象的结果,因此,是在概念和对象之间建立了一种关系的创造意义的手段。它在理性提供的概念和观念的基础上,对理性做出表征。所以,本质上讲,图式起着语义规则的作用,在时间序列、内容、范围等方面对用于对象之上的语形概念给出语义的解释,从而使抽象的概念在时间的图式中感性化,并指向了特定论域中的对象。康德的图式论实际上提供的是一种语言概念的意义理论,即如果没有把对象给予概念的话,概念就不可能形成,不具有任何意义。
可以看出,康德先验哲学中包含丰富的语言哲学思想,特别是他的语言图式论通过限定概念的使用范围,以获得有意义的语句的思想,在某种程度上,达到了后来的逻辑经验主义一切有意义的语句都是在经验中证实的理论。康德从概念的语形学到概念的语义学的发展,表明语言观念在他的先验哲学中具有重要位置,尽管它只是以一种附属的形式出现。但另一方面,康德对德国语言哲学发展的意义也仅限于此。在他那里,日常语词仅仅是任意符号,而未能看到,大多数日常语词开始都是作为象征,哲学语言依赖于日常语言为它提供完全的表征。特别是他未能看到,语言能够履行图式的作用,在直觉和概念或感觉和认知之间架构桥梁。所以,康德的语言作为表征的理论,包括符号和象征的表征,在一段时期内阻止了语言的行为方面的发现。可以说,康德是从否定的意义上来促进德国语用思维的发展的,他的后继者在他的语言思想的启发下,通过跨越康德的纯粹理性哲学所设置的限制,以便去建立一种基于康德原则的新语言哲学,从而超越了18世纪处理语言的感觉论和经验论方法,并促成了一种语言的先验哲学,把康德的先在性从理性转换到了语言,并引入了符号和交流行为中对话者的观念,使德国语言传统慢慢发生了朝向语用的转变。
(二)后康德时代的语言交流哲学
康德之后,直到19世纪末的这段时间里,在语用问题方面的研究主要是在康德先验哲学的影响下进行的。包括费希特、哈曼(J.Hamann)、罗斯(G.Roth)、维特(S.Vater)、洪堡和施莱尔马赫(F.Schleiermacher)等在内的哲学家和语言学家,一方面,继承了康德的表征理论,并把对语言的研究集中于语言中精神和表征间的关系上,对语言来源和语言系统本身进行基本界定;另一方面,他们把康德的图式理论结合进语言理论中,语言取代了康德的图式论在其哲学中作
为‘第三’的作用,与概念和直觉结合在一起,使语言对于思维具有了核心的作用。具体讲,这一时期关于语言和语用思维的基本观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语言的先验来源
由于康德先验哲学的影响,这个时期的哲学和语言思想,普遍地渗透着先在性是一种对所有知识和所有人类创造物而言,都是必不可少和构成性的观念。因此,费希特研究语言的基本目标,就是去给予语言来源一个道德基础,所以,费希特所希望的是一个语言来源的先验历史,是对语言观念被转换进人类言说中方式的描述,把语言本质和来源从人类本质中推演出来(以康德的先验演绎为模式),而不是一部自然的或历史的经验历史,不是对人类所使用以形成语言的自然手段的描述。为此,费希特指出:
(1)语言是通过任意符号对我们思想的表达。“通过符号,这意味着不是通过行为。我们的思想把它自己显示于可见世界中:我思考并且依据这种思考的结果而行为。一种合理的存在可以能够从这些自我行为中推断出我们所思考的东西。但这并不称为语言。在能被称为语言的每一件事中,只有思想的指称能被思考;并且语言除了这种指称之外无其他目的。”后来费希特写道:“语言的目的只是指称,这就是在思想中获得一种相互作用,所有的适当行为的相互作用都可以被产生。”①因此,语言的这种表征功能在逻辑上是首要的。(2)语言本质上源自于,在与其他人相面对的情况中,主体试图与之发生相互作用的关系。这种相互作用仅能通过交流获得,也就是通过内在表征的外展来实现。因为人类面对的不仅是去征服的自然,而且希望与其他生物接触和联合,此时他所感受到的是一个指向自己的行为,此行为遵循特定的可以认识的规则,这使他意识到此生物像他一样富有理性,所缺乏的仅仅是去与之相联结的手段,而把这两个理性生物联结到一起的工具,必定是建立在个体意愿和行为之间的相交部分上。这就是,它超越个体意愿但又仍然与它相联结,这样做的唯一方式就是通过语言,即不是通过占有而是通过理性,通过行为和再行为的一种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不仅仅是本能的,而且表明了相互间的理解。
2.语言的表征和交流
从康德的语言表征论出发,罗斯系统分析了内在表征观念和外在表征观念,以及它们的关系。他认为康德以及他的纯粹理性批判,并不像其时代的普遍语法家一样,大部分建基于归纳和心理学上。他试图解决的问题是,语言如何能够在认知的、尤其是交流的层次上,去履行它的符号功能。为此,他指出,一方面,表征可被视为是,表征把它自身呈现为一种内在认知表象的形式,即心灵的行为;另一方面,它意味着观念的外在语言表征是一种身体的行为,一种言语和交流行为。罗斯把这种使用言语来表征观念称为“交流行为”。
在罗斯看来,外在交流表征与内在认知表征是并行的,语言的表征形式就是对心灵及其行为的模仿。在此,词表征概念,句子则表征判断。词和句子作为外在行为,在内在行为中具有相应等值物。在形成一个判断的行为中,两个认知实体或表象被结合在句子这种逻辑单元中。
在思想或观念的表征中,既存在概念形成和判断形成的过程,又存在产生被发出的言语的过程,语言把言语变为表征思想的工具,从而,语言成为认知和言语之间的媒介。我们在语言中表征思想,就能够被称为语言的纯粹普遍理论规则。然而这种表征在实在中能运行的必然条件是交流。作为信息的发出者和接受者,人们能够真正地把信息的编码视为言语的产生,把信息的解码视为把缠绕于言语之中的声音和思想整理出来。为使真实的表征存在,它就不得不与另外的主体交流,在与他人的交流行为中,表征通过言语而变为基于思想的交流表征,并因此通过交流行为而完成。
所以,罗斯认为,可以从两个层次上来考察语言。其一,语言作为表征是一种日常的现象,它来源于交流需要,产生于他人的意愿。在这种情况下,交流是本质的,它发生于真实的时间和空间中,语言因为交流的需要而使用,并因为使用被改变;其二,在更高层次上,语言能够成为更自由地表征的手段,并与交流的需要相分离,可交流性的特征在此并不是本质的,表征者更多的是为他自己而不是其他人来决定他的表征,其他人的使用是次要的,讲话者仅仅具有历史的价值,听者能够是任何时间的任何人,比如在诗和科学的论域中。可以看出,这是两种不同的交流模式。
这种认为把语言从表征中区别出来的是通过发出言语的交流的观点,使逻辑主义和语言系统的观点在此就被功能主义和语言的交流观点所取代,尽管后者是基于纯粹理性的推演而不是日常语言的分析。
3.语言使用和文本理解
随着言语交流观念的出现,德国语言学中有了作为一种交流手段的语言和作为向某人交流某事的言语的区别。语言的讲话者、听者、意向以及交流行为的目的等语用方面,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在语言和语言使用的这些方面中,维特超越了费希特去把握语言纯粹观念的愿望,把它向人类意向性、历史以及经验事实开放。对于维特而言,符号的每一次使用,并不能绝对地源自于普遍哲学法则,符号的具体使用必须部分地被视为是人类心灵、自由意愿等自主活动的表达。这就是一种思想当它在一定时间、在特定场合与符号相关联时,为何仅仅能成为特定思想的原因。由此,维特认为,人们并不能够很容易地从心灵和语言关系的纯粹分析中,得出语言普遍特征。规范的语言使用总是根植于特定场合并基于习惯。当被分析为一种经验的事实而不是作为一种无限的观念时,语言就整个的是基于使用,基于在真实的时空语境中,通过实践交流转换得来的习惯。
同样,在费希特的直接影响下,洪堡也提出了类似看法。对他而言,语言是结合于每一个讲话行为中的两个有序过程的产物,即反映和言说。洪堡试图去表明,词不仅仅是观念符号,"而是一种生生不息的创造性活动”①。因此,符号并不是任意地与预先存在的意义相联结,而是符号以及它们相应的思想,是在同一时间以及讲话者的同一言语行为中形成的。这种讲话的“言语行为”成为洪堡语言哲学的轴心,正像“符号行为”是洛克的和“理性行为”是康德的一样,语言建基于真正产生它的行为。
神学哲学家施莱尔马赫则基于文本的解释,特别是圣经文本的解释,在康德的启示下,提出解释的先验问题:理解如何可能?意义的理解如何可能?在这当中,阐发了自己对语言使用和意义的理解。在他看来,语言不只是一种语法和词法规则的结合。我们试图去理解的总是言语行为。正像在洪堡那里一样,言语行为也是施莱尔马赫语言理论的焦点。所有的言语行为仅仅是语言本质展示它自身的方式之一。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没有看到语言使用的同时,也不会看到作为规则或语法系统的语言。这也意味着语言必须总是在与修辞学或心理学的联结中来研究。
在康德时代的德国语用思维的发展中,已经出现了许多与现代语用学相同的方面,特别是对交流互动和对话的探索。这一时期的思想普遍反对理性论以及语言的逻辑观。但是,在德国早期的这种语用思维中,尽管康德的图式论逐渐地转换为一种意义的语用论,语言是思想表达式的观点仍然统治着语言和交流的萌芽理论,特别是在语言的概念中仍然缺乏对语言的行为性的洞察。
(三)言语行为理论在德国的发展
随着康德时代的结束,德国哲学和语言学开始试图把语言从浪漫的灵魂和先验的精神中分离出来,并把它带入坚实的地面上,进入人类活动和广泛情景中。为此,首要的问题就是重新思考语言的本质,即语言的功能是什么?我们如何理解语言?
在魏格纳(P.Wegener)看来,语言的主要功能不是表达和表征思想,而是以特定方式影响听者。正是在这种影响中,语言系统地和个体地发生进化。可见,在语言历史中,语言功能是首要的促动者,而不是语言形式。因此应当不仅注意讲话者,而且应当注意听者,不仅应注意言语,而且应注意讲话者想通过言说特定词而获得的目的,只有在对话中,以特定方式影响他人的言语目的和意向才会出现,进而,一系列声音才成为语言工具。如果我们想理解交流如何进行的话,我们也不得不考虑语词被言说的情景,仅当听者和讲话者能够从一个语言的、认知的和超语言的背景中推理的话,讲话者才能获得他们的目的,听者才能理解讲话者。语言理解因此首要地是基于“语用推理”。
为此魏格纳把语言分析的单元称作言语行为或交流行为,即一种具有特定目的的意向行为。因此,语言并不仅仅是把我们的思想单元强加于他人之上,语言是语境中的行为。在对话中,我们用词来做事,影响他人的意愿。这里,魏格纳使用“行为”以指语言用法的语用方面。因为从来没有一种纯粹形式中的功能,语言的表征功能总是语用地被建基的,必须诉诸听者和情景。
但是,魏格纳的言语行为思想仍然隶属于19世纪末的哲学和心理学传统观念中,即康德的精神活动哲学和洪堡的表征心理学。奥地利哲学家和心理学家布伦塔诺(F.Brentano),按照经验的原则来建立心理学的观念,促进了德国哲学中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布伦塔诺的行为心理学,与旧的主张观念相反,后者是一种精神内容的感觉论和结构心理学。对他而言,所有的心理现象均是行为,是指称某事的行为,“讲话经常被认为与行为相对立,但讲话自身就是一种行为”①。自布伦塔诺之后,心理学家开始放弃了观念表征主义,这意味着对词和句子的语言研究,不再被视为反映由表征的建构所组成的精神过程,语言结构逐渐成为意向心理“行为”内容的抽象成分。
通过运用布伦塔诺的心理学,马尔蒂(A.Marty)产生了对语言问题的语用洞察。马尔蒂更多的不是关注于语言,而是讲话者。在他看来,讲话者具有双重意向:“讲话者的首要意向就是,在他的对话者那里产生一种精神行为——在最简单的情况中是判断。他的次要意向是去表达他自己的心理状态。表征讲话者判断的命题功能被意想为产生交流效果的手段,当使用中的符号被听到并且其意向被把握时,理解就达到了。”②在此,马尔蒂的意义理论并不是通过符号所表达的东西,内心生活的直接表达仅是语言符号的一种次要功能,首要的功能是去影响或控制听者的内心生活。马尔蒂这样就区别了语言的两种功能或意义的两种模式:表达功能和意义功能。它们都是意向言说的部分,但前者是次要意向,后者是首要意向。这样意义就是一种交流的功能而不是一种物理的或观念的存在。
现象学家胡塞尔则主要地继承了布伦塔诺的“所有的心理行为都是意向的,都是对象表象的”思想。他的思想基本上是一种意识哲学,并站在笛卡尔和康德的传统上关注于主体——对象的关系。对于胡塞尔来说,意识的本质是意向性,意向性是一种行为,指称某事的行为。他改变了布伦塔诺的意向性概念,即把在布伦塔诺那里的作为经验主义精华的意向性,看成为自己与经验主义相分离的关节点。“在此种或另一种方式中,所有的意识均指称一个对象。一些行为,尤其是判断以及外在和内在感觉行为,直接指称它们的对象。胡塞尔称此行为为‘对象化行为’或‘表征’。其他行为——比如感觉、愿望、意愿行为——仅仅间接具有意向性”①。本质上讲,胡塞尔的语言意义理论,作为一种基于行为的意义理论,是一种对象化行为理论。他把语言的使用视为不只是在自身中具有意义,而且通过相关行为获得意义。但所有这些行为必定是对象化的,必须与对象具有一种直接的指向关系。
在德国语用思维的传统中,另外一位心理学家比勒的语用思想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他既总结了德国在康德之后对语用的洞察,又启迪了当代德国哲学家特别是哈贝马斯的语用观念,这使他成为德国语用思想之链发展中重要的一环。
对于比勒来说,作为言语的语言是一种有指向的目的活动,能够在社会生活语境中运行并被理解,而语言本身则是一种客观结构,可以从社会生活中抽象出并形式地被理解。依此,比勒区别了语言的三种功能:表征、表达和请求。这里,比勒更感兴趣于语言的请求功能。他把语言的三个功能视为语言的三个维度或意义的三个维度,强调这些维度不能彼此排斥,逻辑研究表征,修辞学研究表达和请求。在比勒看来,三者的关系应当是,当一种言说声音发出时,句子首先作为一种声音事态的表征起作用;其次,句子起表达作用,传递关于讲话者的信息和感情等,进而,最重要的是,这些言说通过请求的作用,成为驾驭行为的一种媒介,进入了语言的语用维度中,讲话者通过它施行行为并促使他人施行行为,此种语言的使用在特定语境中具有直接的实践后果。它也是语言的社会或行为层面。
可以说,这一时期德国哲学中的语用思维更多关注的是言语行为,特别是具有意向的行为,但他们从未达到一种完全发展的语言语用学的理论。尽管他们关注于通过语言理解实在的表征,但普遍忽略了在特定言语行为中,我们能够实现所表征的东西,即还没有理解到句子的自我指称性,可以在说某事时直接就在做某事。他们所主张的施行句,也只是指称它们自己在言说行为中构成的实在,而从未描述位于言说自身之外的实在,也未规定位于言说之外的行为,从而忽略了后来被维特根斯坦所重新发现的言语行为的多功能性。
(四)哈贝马斯和阿佩尔的语用哲学
经由比勒,德国语用思维发展到了现代的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和阿佩尔“先验语用学”的形式。但他们的语用思想源于不同的旨趣。哈贝马斯是批判理论运动的继承者,他从语言和交流在个体行为协调中起重要作用这一假设出发,形成“普遍语用学”。“先验语用学”的建立者阿佩尔的思想并不是起源于批判理论,而是受海德格尔的影响,特别是后来阿佩尔在其哲学建构中重新引入了由于第三帝国而中断了的分析哲学,接受了维特根斯坦和皮尔士的观点。但从总体上看,他们具有大致相同的语用范式,承继了德国自康德以来的语用传统。
1.哈贝马斯的普遍语用学
出于为资本主义社会重新定位理性的界域,为主体交流寻求一种理想的语言环境,以建立合理的人际关系这一理性重建的目的,哈贝马斯成功地借鉴了英美哲学的方法论手段,发生了从意识哲学到语言分析的语用学转向。哈贝马斯首先的开始点是在工具理性和交流理性之间做出区别。在他看来,前者是社会语境中的策略行为,通过技术目的理性形成,后者则是某人就某事试图与他人达成理解,从而在一种合作的方式中通过有效性主张的接受来完成。交流理性由言语行为的双重结构所支撑,即原则上可以由通过施行动词表达的以言行事部分和命题内容组成。在此,起决定性作用的以言行事部分在讲话者和听者之间构成了主体间际的关系,命题部分则用于交流事态。因此每一个交流都同时在两个层次上发生:主体进行交流的主体间际层次和主体试图去达成理解的对象或事态层次。
通过理解性、真理性、适当性和真诚性四种有效性主张,哈贝马斯建立了这种讲话者和听者的主体间际关系。①尽管这四个有效性主张都展现在每一个命题不同的言语行为中,但哈贝马斯认为,它们各自对有效性主张的要求并不同。比如,在命题断定中,强调的是真理的有效性主张,而在命令中适当性主张占主要地位。在此基础上,哈贝马斯阐述了两种基本的言语模型,即语言的认知使用(通过断定)和与语言的这些使用相关的交流模型,后者最初是由奥斯汀提出作为施行的使用以反对语言的叙述使用。在比勒的启发下,哈贝马斯把这种二元区别转化为三元关系:在每一个言语行为中,我们不得不处理命题内容与外在世界中事态间的关系。在比勒那里是言语的表征功能,在哈贝马斯那里成为真理的有效性主张,比勒的言语的感情功能相应于适当性的有效性主张,处理讲话者和听者间的社会交流关系,比勒的言语的表达功能相应的是真诚性主张,考虑的是言语行为和讲话者内在世界间的关系。
有效性主张在哈贝马斯的以普通语用学为模式的理性重建中起着一种核心作用,因为它们既是依赖于语境的,它们总是通过有血有肉的个体们在社会文化和历史的情景中由于交流的需要而被产生,但它们又是先验于语境的,这种内在的先验语境力量,是建构交流的日常过程的理性潜势,以作为一种强理想化的普遍预设和行为规则,对个体之行为目的的实现起规范作用,并涵盖所有形式的交流行为。可见,普遍语用学与通常的经验语用学研究不同,它是“使得理解的实践过程成为可能的普遍前理论的和暗含的知识之重建的一种准先验的分析”①。
这样,哈贝马斯的“普通语用学”以一种全新的风格和方式使传统意识哲学的主观性的感性构想转变为对语言的、符号的互动过程的理想化、可操作性的分析,使得交流行为运行在规范有序的理想环境中,交流理性奠立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生活世界和系统获得了协调发展。
2.阿佩尔的先验语用学
阿佩尔对“语用学转向”和用语用思维来解决哲学问题抱有坚定不移的信念。他指出,“在分析哲学的发展进程中,科学哲学的兴趣逐渐从句法学转移到语义学,进而转移到语用学。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①。他的先验语用学正是对这一见解的身体力行。本质上讲,阿佩尔的先验语用学建立在三个不同领域的张力中:分析哲学中的语用趋向(维特根斯坦和奥斯汀),传统符号学理论(皮尔士,莫里斯)和先验哲学(康德)。
通过使用由(真实)对象、符号和解释者(符号使用者)构成的三元符号关系,阿佩尔区别了三种第一哲学纲领,即符号关系的三个域:②
其一,希腊和中世纪哲学中的传统形而上学纲领。这种哲学既没有把符号三元关系,又没有把主体——客体的二元关系,视为使有效知识可能的方法论相关条件,而是从符号和符号解释的心灵中抽象出本体论,并仅仅在对象一对象关系的层次上处理哲学问题,而没有允许对象知识通过符号或认知主体来调节的可能性。心灵和符号是处于对象中的对象,而没有视为能被哲学反思所把握的对象知识条件。
其二,从笛卡尔一直到胡塞尔的传统意识哲学纲领。它通过意识、对象知识的中介进入哲学的中心舞台。但对于这种纲领来说,符号并不是相关的,因为它们仅仅用于心灵中思想的标志,故把完全的三元关系还原为了双重主体一客体关系。在此,只是唯我意识而非符号是哲学反思的主题。
其三,先验符号学纲领。这正是阿佩尔先验语用学所主张的。在他看来,语言的先验性是知识可能的先决条件,为了成功地建立起解释和认识世界的语言系统,必须赋予主体以先验的功能。所以,它通过传统先验哲学的符号学转化,通过符号的三元关系,取代了主体—客体的二元关系,并将之视为知识可能和有效的先验条件。
从阿佩尔的符号三元关系“重解”的观点看,语用域既不是莫里斯的经验行为,又不是卡尔纳普的形式建构,而是一种以符号为中介的知识可能性的先验条件。这种作为解释中介和对象的主体间际的有效表征,原则上并不能被对象化。所以阿佩尔主张,一种先验解释,必须不仅指派给符号功能的语形一语义部分,而且应当指派给我们实际语言使用的语用域。对语言建构和解释的哲学谈论,在先验符号学的框架中履行先验语用学的反思功能。
在此,阿佩尔先验哲学之目的就是要辩护终结基础的可能性,而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则是一种重建的科学,即建立从“前理论的知识”被转化为“阐明的知识”的实际能力,所以哈贝马斯和阿佩尔间的主要差异并不在结果层次上,而是在对这种结果的元理论解释的层次上。因为阿佩尔是在符号地转化的先验哲学的启迪下,去解释他的理论标准的,试图去发现必须强加于经验科学之上的终结的和必然的条件。
从康德到哈贝马斯,德国哲学传统中的语用思维在经历了很长的一段发展之后又回到了其原初起点上。特别是开始于哈贝马斯,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去恢复被奥斯汀、塞尔、格赖斯和维特根斯坦发展了的英美言语行为理论所遮蔽了的德国语用思维传统,所发生的语言学中的语用革命和70年代批判理论经历的语言学转向,更是对康德哲学所经历的语言学转向的回应。整个德国哲学语用思维的发展,显示了一种与英美语用思维发展不同的主题和路向,他们特别地关注于语言使用的两个重要特征:主体间性和理解,就如英美言语行为理论家所强调的讲话者的意向性和语言的约定一样重要。而且对于德国哲学而言,语用思维是一种阐述理性、寻求理解的工具,倾向于一种人文主义的态度;而在英美哲学中,它们则是为科学共同体设定的科学交流环境,具有明显的科学主义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