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分析方法与当代科学哲学

二、科学诠释学的理论建构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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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理论是通过仪器为中介来描述人与自然的融合,是对实验现象的一种表述,这种实验科学现象学表现出自然科学强诠释学的观点,它着重强调不同环境与历史条件下的实验对现象的表述,特别是对实验室的诸多因素与实验室设备的关注更偏向于实在论的思考。由于关涉到设备的使用,主、客体之间的相互牵制作用导致了传统的主客体划分界限的改变。人们通过仪器(或设备)观察某些现象,一旦这些仪器(或设备)成为主体的一部分失去了作为其自身的客观性属性,便形成主体知觉器官的延展,这种具身化过程中形成的具身就是指人们与环境之间的关系。

这个过程中存在两种诠释学循环。实验数据的获得与设备使用之间的循环检验,成为实验内部的诠释学循环,外部的循环过程是这样发生的:实验过程需要理论的设计与指导,但更多的实验被执行是由于对现有理论的怀疑。对原有理论的冲击按照诠释学的分析则表现在:理论并不能完全决定实验结果,而是为了获得新的理论。①由于对原有文本(科学理论)的质疑,又会产生验证原有理论或产生新理论的实验过程。

除了科学理论(命题)之外,当代前沿学科的实验室文化也成为科学诠释学的基本研究对象之一。这表现在赫尔曼·亥姆霍茨(H.Helm-holtz)与马库斯(G.Markus)对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尖锐对立的消解之上。亥姆霍茨认为在科学发现的萌芽阶段,科学与艺术极为相似,都表现一种突然萌发出的洞察力,这种洞察力不能通过合理性的反思而获得。他把社会科学所使用的归纳法与心理状态联系起来,认为这种心理状态与“艺术的直觉”相似,逻辑归纳法是“准美学”的。而马库斯则从科学文化的诠释学角度论证自然科学家在撰写实验报告时的去语境化,认为科学知识的产生与积累不仅表现在文本客观化的形式上,还离不开实验室活动的参与。自然科学观察方式的意义就在于特殊的行为环境与行为导向之间不可分割的关联。尽管马库斯对自然科学诠释学的认识论上的排斥,人们还是可以领略其科学文化诠释学思想中实践观点的耀点。②

除了持有科学诠释学思想的学者之外,社会建构主义者也强调主观因素对科学研究特别是实验结果所造成的影响。但与其观点所不同的是,科学诠释学认为,与实验室产出的科学文本相比,实验具体操作的优先性更应该备受关注。实验产出(科学文本)的客观性是一种“制造出的客观性”,因为实验执行需要庞大的预备系统,这种情况类似于录音室中表演者为获得更好的出场效果进行调音、灯光、与合奏者及音响师相互交流的行为。科学的实验如上述的演出一般,为求得与理论一致的实验结果,科学家必须尽可能地考虑到所有实验能够顺利进行的一切因素。那么,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实验设备的操作,数据的读出、记录,科学家之间相互交流及实验结果的产出等一系列活动全部依赖实验的执行过程。这些执行活动是已被塑造了的,是在实验未执行之前就具有的属性。

其二,人类活动

什么是人类活动?理解与解释的统一如何在人类活动中得到阐释?按照马克斯·韦伯(M.Weber)的定义,“活动(action)”是指行动者达到主体意旨的行为(behavior)。只有行动者赋予主观意义的行为才可以称之为活动。社会科学之所以将人类活动作为研究对象也是由于人类活动是由富有意义的行为所构成的。当行为者在融入自然的、社会的环境中时根据自己的意旨赋予行为意义,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包括有意或无意识对符号的使用,尽管这并不需要。①长久以来,对人类行为意义的追求一直被看作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主题。伽达默尔沿着海德格尔的本体论诠释学思路,认为存在论诠释学把理解、解释、保存和运用“存在的意义”作为人生存的本质,从人生存的整体角度去揭示人追求存在的意义。也就是说,人类把追求存在的意义作为生存的本质,不仅体现在人类面对自然世界的认知活动中,还体现在人与人之间建立起的社会关系所形成的社会活动或实践活动中,这才可以表现出诠释学理解、解释与应用的统一关系。若要理解行为的意义必须首先找到该行为的动机,人类活动的意义只有在行为本身的意向性确定之后才能获得理解,而意向性受行动者的信仰、欲望等因素的影响,关于意向性的研究可以从丹尼尔·丹尼特(D.Dennett)的意向系统理论的阐述中获得明知。英美分析哲学家也通过心灵哲学等研究揭示思想与外部因素之间的关系,通过对意向性的研究来说明人类可以把一切心理状态和属性归为意向活动的结果,而达到这样的目的必须记住对意向性属性的在先认识与前把握。①特别是近些年美国神经学家达马西奥(A.R.Damasio)通过对记忆、语言、情绪和决策的神经机制的研究,单纯地将精神或情感的因素与客观认知相分离的观点在神经学的发展下显得不堪一击。情感与认知系统尽管在原则上是独立的,在神经生理学上有明显的区分,但是二者的确时刻地相互影响。

2.科学诠释学的文本

其一,基础文本

文本与文本意义的追索一直是诠释学任务的核心。在面对广阔的科学研究对象时,科学文本界域面向整个生活世界得到了广泛的含义,它的概念范围就不仅仅局限于早期诠释学中由书写而固定下来的话语了。科学文本成为科学活动的核心,它的重要性体现在“(1)科学思想、科学观念和科学知识的载体,因而它常常被等同于科学理论本身;(2)科学文本内在地蕴含着科学的语境及背景,反映和表征了科学语言体系和学科的不同,因而它是科学分类和科学划界的直接对象;(3)科学文本是科学理解与解释的客观方面,是科学解释客观化的重要因素……总的来说科学文本可以归结为生活世界中一切对象,包括“科学理论、科学概念、科学的数学形式、科学的实验现象以及被称作‘科学事实’的东西,乃至科学活动(如观察)中人的行为,都可看作是理解与科学解释的文本”①。而科学诠释学的文本概念脱离了古代诠释学文本范围的局限,不仅包括语言、文字性的叙述与留传物,而且拓展到行为本身、物质化文本、后现代的影像视觉文本等。

其二,广延文本

除上述的科学基础文本之外,在科学研究中还存在一种广延的——即扩展了的科学诠释学文本。这种文本的确立使文本概念脱离了诠释学最初的文本概念而得到了扩展化,形成了独特的实验室文本与物质化的科学诠释学文本。

(1)实验室文本

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实验室文本的产生。拉图尔(Bruno Latour)指出,当人们对实验结果或是科学文字性文本产生怀疑的时候,并非从这样的科学文本直接面对自然本身,而是将注意力投放在科学文本生成的实验室中。正是由于拉图尔对科学文本是基于知识建构的阐述过程里,我们将兴趣由文字性文本转向了产生或提供科学文本的实验室——实验室是聚集仪器的地方。通常来说,仪器(或称为记录设备inscription de-vice)可以被定义为在科学文本里提供任何可见显示的装置或装配(set-up)。按照拉图尔的思路,只有作为最终读数而用来作为技术性论文的最后层次的装置才是仪器,类似温度计等提供中间数据读出的设备则不被称之为仪器,因为它们并不构成科学研究成果文章中的可见显示。①既然我们要从仪器中获得产生科学文本的数据,实验室就成了“科学的创作间”②。所有的可见显示都是在实验室中所形成的,正是由于实验室生产出对可见显示的描述,在实验室中这种眼见为实的彻悟完成了格式塔转换。这种描述与传统文本所不同,它的描述仅能通过受专业性训练后才可以阅读。③因此,实验室文本是通过仪器在标准化的环境中得到的,仪器由于去语境化的同时被重新语境化,它所产出的科学文本的结构与意义要受到新语境下理论和法则的制约,所以说,科学的文本是科学文化和人实践的产物,是在被控制的科学环境中承载到科学仪器上的自然。对这种文本的阅读,语言性的符号标记对于读者来说从对象转变为读者本身的一部分,这里面包含一种实践,即读者必须把理论性知识与具体实验操作结合起来。自然科学中的文本是人工制造物,它借用仪器来得以表现自己,就像在对待文本理解没有唯一的、最终的意义一样,科学研究中同样不存在唯一的、最终的知觉与科学世界。①

除此之外,人们对科学文本的客观性分析是在科学家在实验室中文本形成的工作之后,即实验室的行为与文本本身并不是直接的关联。科学文本的产生一部分来自先验文本,另一部分来自实验室里的执行过程。所以,实验室中产生的科学文本的客观性是制造出来的。这种科学文本制造出的客观性可以促使人们对实验室过程的充分了解,并且让人们观察到随时间推移科学现象的不同表象。这样,人们大可不必直接面对自然本身而从实验室中对科学现象达到共时与历时客观性的把握。

(2)物质化文本

文本概念经历了某种程度的扩张——它从最古老的经文、法律、语文学等记录并保存流传下来的符号或文字文本拓展到了物质性的文本。特殊的科学研究对象涉及无文字文本,特别是某些学科中存在着使用物质性的文本作为研究对象。当面对自然领域时,科学家们所需要寻求理解的自然世界也是一种文本。例如不同文化背景下视觉主义的他显、成像技术展示的结果与转译等所造就的正是一种视觉诠释学文本。这种诠释学是对知觉的解释,它所关注的文本与传统诠释学文字文本不一样,是非言述或文字形式的。例如上世纪末兴起的观念摄影中的错觉摄影,就是为寻求视觉语言的可能性而采用格式塔、错觉心理学等原理进行的创作。唐·伊德(Don Idhe)在论述沉默的研究对象时采用了物质性的诠释学这一说法,这种物质化的文本状态通过分析可以转化为人类的科学实践。除此之外,科学诠释学还应注意到行为作为文本的特殊性。利科对文本的阐释延伸到了富有意义的人类行为——人类行为是一个有意义的实体,与文学文本一样,表现出某种意义以及具有某种指谓。行为本身作为文本指谓的对象“与文本一样表现出某种意义以及具有某种指谓,它也拥有内在结构以及某种可能的世界,即人类存在的某种潜在方式,这种潜在方式能通过解释过程得以阐明”①。也就是说,行为与文本一样是具有意义的实体,这个实体是作为一个整体来构造的。

科学文本作为整体的概念具有其客观性与历史性,它们体现在文本结构上的统一与客观存在上。文本的历史性特征也表明了文本在漫长的历史繁衍中由于受到文化、政治、科技、经济及社会变迁等因素的影响会发生本质的变化,特别是文化结构的改变,对诠释学系统文本认识上的变化也会对诠释学文本的理解形成推进或后撤。

(四)科学诠释学的理论特征

1.意义的追求

科学最初的研究对象是整个自然界,一切围绕大自然这本“自然之书”进行解读。而长期以来,随着近代科学对自然界的非意义化,大自然不再被视为神旨意的表达与显露,而是作为无意义的实在领域区别于有意义的文化与精神现象领域。①

诠释学最初的任务是对意义的追求,抛弃了对意义的追求就相当于放弃了研究对象。近代物理学的成功在于对意义的忽视,在实证主义者眼中意义由于超出了纯粹客观事实的范畴而逃离了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直到20世纪普遍诠释学的发展,关于理解与解释的诠释学方法论才重新拓展到了自然科学领域。劳斯鲜明地指出,物理学常把教科书当作简单的物理对象而不是饱含意义的文本;人类活动被描述成为动作而非根据情境而做出的有意义的反应;生命只是一种生理过程而非生活历程。外界对逻辑经验主义的证实原则以及证实原则本身的不可靠性的批判,使得后期逻辑经验主义者开始将研究重心倾向于对语言本身的研究,即从语言的分析着手,开始讨论意义问题。

从科学诠释学角度分析,自然本身作为科学家的观察对象总是充斥着意义,这当中不仅包括科学家对自然的描述,而且自然本身也富有意义。②当自然科学的数据与事实作为对大自然的人为干预的结果的时候,它们便饱含了意义。③科学事实通常都是历史条件下的人类语言与文化所决定的,它蕴含的意义是体现在语言中的社会实体,所以,我们只能依靠公众社会经验来尽可能地了解意义的各个方面。

充满着意义的自然对理解诠释学与自然科学间的关系非常重要,它能更好地从诠释学维度来研究自然。这需要人们对意义的结构做出细致思量,探讨整体与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领会到富含意义的自然并非独立个体的产物,而是社会条件下众多个体通过理论与实践的方式而形成的互存关系。①在对待意义的问题上,科学诠释学分为两种观点,我们姑且把其称之为科学诠释学强观点与弱观点。强观点认为世界的主题就是意义的关联,世界上的任何探求都是为了寻找意义。就连自然科学描述因果关系也是为了寻找意义的连结,旨在研究因果关系的自然科学知识并无用武之地,因为它们并不能提供任何有关意义连结的信息,而这些意义的连结对构成世界又是如此的重要。②这种观点拥护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本体论的观点,即把确定意义的理解作为一种存在方式而不是心理活动。科学诠释学弱观点则从方法论基础上强调理解是为了确定意义的活动,但是即使科学诠释学弱观点也认为自然科学的因果关系的研究及自然科学方法很难把握社会科学的要旨。

2.理解、解释与应用的统一

理解与解释一直作为对立的方法论基础横亘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这种严格的区分从狄尔泰的支持者那里就得到坚决的拥护。为了抵制自然科学方法论的侵袭,狄尔泰的拥护者们曾一度坚决捍卫其“自然需要说明,精神需要理解”的警句。海德格尔则将科学研究与科学活动当作人类在世的方式,这种本体论的分析就不会将理解与说明分离开来;伽达默尔认为近代科学所承担的工作,对事物的分析和重建与世界构架的发展脉络相比,只是一种特殊展开的领域,这种展开的领域又受制于整个世界构架机制,所以科学不可否认地包含着理解的过程。贝蒂对诠释中主体、客体原则的阐述,解释被刻画为面向理解的过程;而按照威廉·冯·洪堡的观点,解释是为了解决理解问题的过程;利科的诠释学思想则为诠释学恢复了作为方法论的基础,重新探讨了理解与解释(说明)之间的互补关系,为消解理解与解释(说明)之间的对立起了极大的作用。后经现象学—诠释学的科学哲学家们不懈的努力“一个以理解与解释为中心,以解释学现象学为哲学背景理解自然科学的研究中心正在形成”①。

越来越多的科学哲学家意识到将理解与解释割裂开来的谬误,转而采用辩证的方式来对待理解与解释之间的关系。既然解释的任务旨在让某物得到理解,对有意义的行为的把握也需要理解,为了把握理解与解释之间的统一,可以将理解通过语言的中介而实现。正因为科学面对的是广泛的领域,所以人类可以通过语言或类似语言的中介来表达对意义的理解。

诠释学自始至终都把语言看作一切解释活动的基础,从施莱尔马赫的浪漫主义诠释学开始直至20世纪后期诠释学作为普遍的方法论的提出,诠释学已经从狭义文本的“弱诠释学”走向了“强诠释学”。这种情况下,语言不再作为交流工具而作为人类交流的一种技能体现在人类对语言的反思和批判中。对语言意义的理解不仅是诠释学者所做的努力,也是英美分析的科学哲学家所关注的事情。他们意识到了早期分析的科学哲学忽视了对有意义的事物的理解,所以更多地采用了维特根斯坦后期的观点,不再把对语言的研究当作纯粹形式的研究而是通过对语言的理解达到对思想的把握。英美分析哲学逐渐形成了把语言看作是理解思想与世界的主要对象的观点。之后哲学的语言学转向所产生的新的语义分析的方法“作为一种内在的语言哲学的研究方法,具有统一整个科学知识和哲学理性的功能,使得本体论与认识论、现实世界与可能世界、直观经验与模型重建、指称概念与实在意义在语义分析的过程中内在地连结在一体,形成了把握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新视角”①。

纵观诠释学发展的历史,从古代神学诠释学与法学诠释学的普遍发展,直至语文学方法论的诠释学,延伸至普遍诠释学的应用为止,诠释学一直在强调“应用”。在早期诠释学领域中,应用是指将普遍的原则、理论恰当地运用在诠释者所处的具体情境中,并且与理解和解释一样构成诠释学过程不可或缺的部分。所以,诠释学从词源上来讲并行包括理解、解释与应用三个要素,特别是在当代科学诠释学的产生与发展中,诠释学的应用日益凸显出“实践智慧”的概念,这在伽达默尔后期的诠释学观点中得到过明确的阐述,他受分析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的启发,重新注解了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并把其关联至当今社会科学理论与实践研究之中,这种实践智慧的提出与倡导,会在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共同演进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3.解释方法论原则的重提与衍化

既然科学诠释学关涉理解、解释与应用的统一,那么,科学的诠释学的基本原则理应吻合贝蒂提出的解释的方法论原则。

贝蒂从精神的客观化物概念出发,强调诠释对象的客观性离不开解释者的主观性参与,并且主观性可以深入到诠释对象的整体性与客观性之中。他认为诠释学规则的标准和指导原则有些关涉到解释主体与解释对象,据此提出了诠释学标准原则——解释的方法论原则。

属于解释对象的两条原则分别为:(1)诠释学对象自主性规则;

(2)诠释学评价的整体性和融贯性规则。诠释学对象自主性规则是指“富有意义的形式是独立自主的,并且必须按照它们自身的发展逻辑,它们所具有的联系在它们的必然性、融贯性和结论性里被理解”;诠释学评价的整体性和融贯性规则即诠释学循环,我们可以从规则中了解整体与其部分之间的关系,“正是元素之间的这种元素关系以及元素与其共同整体的关系才允许了富有意义形式在整体与个别或个别与其整体的关系里得以相互阐明和解释”①。即整体的意义可以从部分中推出,部分必须依靠整体来理解。

按照上述诠释学关于解释对象的两条原则,我们分析其在科学诠释学中的适用。朱作言院士指出,科学的自主性含义其一是体现科学及外部环境关系。也就是说,科学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作为一个整体同政治、经济等社会建制一样具有不取决于科学之外的独立的价值;其二是体现科学共同体成员之间独特关系的内部科学的自主性。但科学的自主性“并不意味着科学完全是一个与外部世界隔绝的、自给自足的‘社会’,而是说科学同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是良性互动的”①。另外,科学研究中很容易发现诠释学循环,例如关于感知与观察等科学理论的基础陈述具有独特的确定属性,这些属性只能从理论内部才会获得,由于整体是由局部构成的,若想了解局部事物必须通过整体的了解来把握。具体到科学研究中,表现为从事物的表象出发,通过对表象背后规律的摸索认识事物的本质与事物出现所形成的辩证关系。人类在日常生活中所体会到的经验现象的组成因素都与现象的其他表象相关联,每一部分具有的特性总是与整体和其他部分相关。这种诠释学循环有助于理解“为何定量研究方法能够赋予经验内容意义,为何负载着理论的数据要依赖于作为公众文化实体的测量实体向公众的自我显现,特别是为何观测仪器具有既创造、改进理论意义,同时又能创造、改进文化意义这样一种双重的作用”②。由于存在意义的理解必定存在一种“循环”,即使旧的循环被打破,作为存在意义上的循环势必永久地持续下去。

诠释学循环证明了前见存在的合理性。“科学工作总是得益于前有、前见与前概念的把握”③。即“预设了关于初始检验条件的陈述,这种理论假设是不可以用来预测实验结果的。这些初始条件的确定反过来又依赖于受理论支持的类似规律的法则,这些法则的证据也同样取决于不断扩大的理论假设”①。前见在诠释学的理解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伽达默尔赞同前见的合理性,他认为理解的基础就是前见的存在,他对待前见的态度是从理解的历史性开始的,即科学的进步并非按照线性与累积性的模式,需要考虑科学革命发生时所处于的既定的历史性因素与环境因素。

属于解释主体的两条原则分别为:(1)理解的现实性规则;(2)理解的意义正确性规则。关于解释主体的理解现实性规则是指解释按照解释者的兴趣、态度和现实问题进行调整的可能性,任何原来的经验都要相对于这种新解释的改变而发生变化。这一点在哈贝马斯批判的诠释学观点中圆满地体现出来,即自然科学同样以特定的人类旨趣为指导,纯粹去情景化的、无旨趣的科学认知是不存在的。自然科学反映出人们对技术性地控制周围事物的旨趣。自然科学研究是在一定的技能、设备与物质基础的条件下发生的,除了材料或技能的缺失之外,科学研究的重心与方向发生变迁,科学在司法体系的地位、科学家与科学机构享有的政治权利等传统政治性因素也会对科学实践造成影响。当科学纳入到政治实践的范畴,科学知识的发展根植于现象的建构与操纵,这种建构和操纵也会发展出新境况下的新技能,那么“通过科学技术和设备的标准化,通过对非科学的实践和情境的调整以适应科学材料和科学实践的应用”

的这些发展在科学政治学的范围下扩展到了实验之外的社会生活中来。因此,“世界成了一个被构造的世界,因为它反映了技术能力、工具设备及其所揭示的现象的系统化拓展”①。

理解的正确性规则可以简单归结为进行共鸣的过程。这种“将自己生动的现实性带入与他从对象所接受的刺激的紧密和谐之中”②,类似于施莱尔马赫的“心理移情”观点。按狄尔泰的分析心理移情可以理解为解释者把他自己的生命性置于历史背景之中,从而引起心理过程的重塑而在自身中引起的对陌生生命的模仿过程。

此外,从利科的“占有”概念出发也可以把握理解的正确性原则在科学诠释学中的表现方式。在科学文本的研究中,为了融入实验室情境,“占有”科学文本是指科学家在进入科学活动中,完全被“交付”给科学研究的文本了,实验室研究则体现了这种“自我剥夺”的过程。这种占有并不是传统意义之上把文本交付给读者,而是占有者进入文本世界而丧失自己的过程,占有不在表现为一种拥有而是体现了一种自我丧失,“直接自我的自我理解被由文本的世界所中介的自我反思所代替”③。

(五)科学诠释学的应用域面

1.实践的科学诠释学思想

伽达默尔从亚里士多德道德行为现象中的实践智慧角度出发分析了适合于科学的诠释学之实践智慧与实践理性。他更倾向于把诠释学理解为人的自然能力而非一种科学的方法,并把实践哲学当成赋予精神科学转向的合理性因素。正是由于亚里士多德没有对普遍的知识和具体应用做出明显的区分,理论与实践之间对创生之始关联间的对立使伽达默尔感到困惑,也由此催生了他对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做出诠释学的反思。

从原初亚里士多德“理论本身也就是一种实践”的观点来看,实践本不应该成为理论的对立物,实践本身具有广泛的意义,实践科学不是数学形式上的理论科学而是特殊类型的科学,为了把握“实践”的概念,必须从与科学完全对立的语境中脱离出来。这种科学必须出自实践本身,并且通过意义的概括得到的意识再重返实践中去。①伽达默尔阐述道:“实践哲学的对象就不只是那些永恒变化的情境以及行为模式,它们仅凭其规则性和普遍性就提升成了知识。反之,这种典型结构的可教授的知识,仅因它可以被反复转换进具体的情境之中(技能或能知的情况也总是如此),就具有真正知识的特征。因此,实践哲学当然是‘科学’:一种可教授的普遍知识。但它又是一种需要特定条件才可实现的科学。它要求学习者和教授者都与实践有着同样不可分割的关系。”②

早期的诠释学是人类关于理解、解释与应用的实践活动,神学与法学领域的应用都是实践的具体化。实践不仅是诠释学的纯粹方法论范式还是它的实际根据,人们理解实践就需要依靠诠释学的理解原则。近代的诠释学发展不同于古代诠释学单纯关于技术技能,而把实践哲学确切当作一种科学,是一种可传授的普遍性的知识,并且需要满足某些特定的条件。这种特性与技术领域专业性知识相像,都是需要研习者和传授者与实践保持着稳定的关系。稍有不同的是,技术领域的知识要由成果应用所决定,而实践科学比起这种仅仅为了掌握一种技能要宽泛得多。①伽达默尔的实践诠释学包括了对实践以及文本的诠释过程。在他看来,由于实践诠释学的存在,诠释学的科学尽管在兴趣角度与研究程序上与自然科学不同,但也被划归为批判理性的同一标准之下。实践诠释学的任务不仅要解释适用科学的程序,还要在科学应用之前提供一种合理的说明。②

实践的科学诠释学思想还得归功于劳斯实践诠释学的提出,劳斯认为,科学概念和科学理论只有作为社会实践和物质实践的组成部分才是可理解的。而人们经常忘却科学研究的实质是一种实践活动,这种实践活动是指“实践的技能和操作对于其自身所实现的成果而言是决定性的”③,与理论的诠释学思想相比,科学诠释学基本观点突出表现为对科学实践的重视,它将科学活动视作人类实践活动;科学研究总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或环境下进行的,日常生活实践是科学理论与科学实验的基本条件,科学研究背景预设是科学活动的基本要素,科学活动依靠科学共同体的实践智慧从而合理地实现科学研究。①

诠释学思想确定了诠释学是理解、解释与应用的综合,当代科学诠释学的发展方向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当亚里士多德区分科学时就已经将实践科学融入其中,科学的诠释学思想进而成为对综合理论与实践认知的双重分析,它理应通过其理解、解释与应用的统一达到对当代科学的批判与反思。正是由于诠释学与实践的交织使科学、诠释学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明朗化,对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进行整体研究已经表现出诠释学维度的恢复与传统诠释学的汇合。②

总之,科学真理的获得既不是逻辑上前后相关的系统,也不是作为因果关系线性发展的成果,而是物质与认识的实践相结合。科学实践也表现为理性与非理性的统一。科学理性的分析只有从科学理论的逻辑结构转向一种实践结构,才能在协调理性与非理性因素关系的基础上,获得知识的进步与飞跃。③无论自然科学方法论获得多么大的成功,统一科学的思想仍旧不能覆盖整个科学,例如复杂的生物学概念无论如何不能够还原至物理主义所提供的描述上,而诠释学强调自我理解的必要性刚好可以提供一种更好的理解域面。把科学作为一种文化与历史现象,在科学历史与科学社会学角度做诠释学的分析、关于知觉本身的诠释学特质的研究、人脑作为诠释学“工具”的研究及科学诠释学本体论角度的争论等对科学进行诠释学的阐述仍旧留有很大发展空间。科学诠释学就是在历史和社会等多重分析角度下对科学主义绝对真理的批驳,从而把科学认识置于人类活动的基础之上,以此来“努力恢复至今被忽略了的科学哲学的‘规范’功能”①。

2.作为科学方法论的科学诠释学

现代科学被看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特别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均要将其置于当代社会背景之下来考虑其发展模式。普里戈金(I.Pri-gogine)指出要想真正解决近现代科学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必须从新的角度来研究。为此,他认为自然界是复杂的,要求将科学的演化放入一定的背景中加以考察,“应当把动力学与热力学、物理学与生物学、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西方文化传统与中国文化结合起来,在一个更高的基础上建立人与自然的新的联盟,形成新的科学观与自然观”②。所以,科学自始至终具有多重因素影响,科学只有拓展到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各个领域中才具有它本身的意义揭示,“生活世界中的一切事物,包括科学中的‘理论实体’都有多重价值的意义。科学的‘理论实体’是文化实体,科学观测依赖于实践,科学观测依赖于技术,这些都表明科学理论与文化、价值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③。所以,科学诠释学主张诠释的方法是历史的、文化的、人类学、伦理学的,是一门多元化学科。

当科学诠释学作为科学的基础方法论发展的同时,一些科学保守主义者试图割裂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在方法论上建立起来的统一,20世纪末著名的“索卡尔事件”正是实证论者或者是唯科学主义者对诠释学方法论普遍性所造成的误读。任何科学都离不开人作为认识与实践的主体,这种主体的限定势必产生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界定,而人的社会属性才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根本属性。索卡尔(A.Sokal)并没有意识到,诠释不是论证的手段,而是使后来者得到明晰解答的多元化的一种方法。在对科学理论的接受中,仅靠科学理论单纯罗列,通过理性的自明性认识达到对真理的掌握往往是不够的。诠释学是试图在广泛科学基础上对科学进行更好的解读,“解读必须成为我们一项严肃的工作,对科学家和非科学家都是如此”①。

另外,自然科学从备受推崇的时代也跨越到了目前受全球化的经济危机、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的影响,甚至科学从原始的模式屈膝于功利性的研究,科学家们的研究重点转向了暂时解决问题的商业化、军事化,达到政治目的的研究,科学与技术的发展使人们享受更好的物质生活和便利的条件,同时也引起人们对科学的反思,人们开始对科学持一种怀疑的态度——为什么 20世纪之后科学发展会出现这样的窘境?那么,无论自然科学家们如何避免,自然科学及科学研究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科学亟待得到一个源自文化的、社会的、伦理道德的功能性的规训。这种规训得以实现的角度,即从诠释学的角度审视科学。

事实上,近年来建立稳固的科学诠释学思想已渐成共识。如克里斯(R.P.Crease)所言:“最受人关注的是利科,他一直坚持‘诠释学是一种哲学而非方法’的主张,少数受欧洲大陆思想影响的哲学家们(希兰、伊德、基西尔、科克尔曼斯)等人具有科学与现象学—诠释学的双重背景,……科学哲学家劳斯也在有效地利用诠释学的理论。”①其中,希兰认为,科学的工作是处于诠释学覆盖之下的,有其自己的历史与界域,而不可以通过单一的理论来认知与解释。并且,我们应该承认,科学是关乎真实“生活世界”的,而不是由单一的理论与系统构成的。科学始终是在科学家们的“生活世界”中,理论的实证性需要在大陆哲学的传统中被研究。基于这样的认识,他通过提出“视阈实在论”,扩展了波普尔“观察渗透理论”的视界,认为科学家们有特有的科学共同体的生活世界,生活世界中的现象是通过实验观测“理论实体”而形成的,所以,观测对象及其测量数据具有实践荷载的解释职能与理论荷载的数据职能。特别是在诠释科学文本时,要注意科学文本的语境、史境或有关情境,从而避免主观意识的负面影响。②他认为,初始的问题是在生活世界前理论时期作为一种经验而出现的,人们试着对其做出进一步的理解。首先是找出一种合适的假说/理论,然后这种假说/理论在实验室中被转换成新的问题,新问题是基于理论荷载的技术上的。新技术又产生了基于后理论的不同于初始问题的新的实验。之后这种结果便被用于解决初始问题的回答上。这种循环发生变化,不仅受研究者局部生活世界环境和加入的新技术的影响,也受科学共同体成员、科学术语、表述方式与媒体的影响。这些步骤构成了一系列时间顺序的人类活动,没有人可以预测成功,而只可以以叙事的方式描述,这种方式从属于科学的历史。这种叙事的方式也只限于一种局部诠释学的影响下。①

另外,文本概念也是科学诠释学的重要概念之一,诠释学真正的发展,就体现在它对文本的理解、解释与应用上。阿斯特(G.Ast)将解释文字流传物的意义与理解文字所包含的古代精神融合,强调了理解与解释是原来作品基础上的创生物。自从阿斯特抛出了普遍诠释学思想之锚之后,施莱尔马赫的重构思想和狄尔泰精神科学的普遍的方法论的建立,使诠释学的文本主要局限于精神外化的文学文本。继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的本体论诠释学之后,把文本作为诠释学的中心问题,实现了诠释学向方法论的回归。贝蒂则将文本的概念扩大化了,“从迅速流逝的讲话到固定的文献和无言的遗迹,从文字到密码数字和艺术的象征,从发音清晰的语言到造型的或音乐的表象,从说明、解释到主动的行为,从面部表情到举止方式和性格类型,以及我们所建造的房屋、花园、桥梁、工具等,都可以说是精神的客观化物”②。由于科学哲学与诠释学思想的交汇,诠释学的文本转化为科学文本,科学文本已具有广泛的意义,成为整个科学研究领域中的客观物质及其意义问题。伊德将科学诠释学的文本做出了新的梳理,将诠释的文本扩展为非文字性的流传物,认为“传统诠释学观点不是简单的区分自然科学与人类科学,而是实证主义诠释学(H/P)二元复合体”①。诠释的对象也并非单一的文字性文本以及对其作者语境的重现,而扩展为广袤的物质世界。他通过“反对哲学史”观点来拓展“物质化”的诠释学,将诠释的文本扩大化了,文本从诠释学发展之初的简单文本转化到非文字文本上。

综上所述,科学的多样化发展趋势体现在科学的整体化之上,科学的研究方法也出现了一定的融合。正如利科所说:“我们既不生存于封闭的视界之中,也不生存于唯一的视界之中,无论这个世界具有可观察——经验的特征,还是具有辩证——思辨的特征。”②学科之间的交融与新学科、复杂性学科的出现,单独地依靠传统的科学研究方法显然不能满足人类对其认识的需要,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与诠释学的方法是并行不悖的,完全可以作为认识论的扩充而进入现代文明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