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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封信是在網咖寫的。寫完以後,我就準備要去接受火刑,一死了之了。
之所以寫下這封信,老實講,我也不太明白。一樁精確縝密、天衣無縫的謀殺案,真相原本就應該隨著凶手離開人間,而在世界上從此湮沒。
但是,我還是想寫。
反正我已經準備死去,日後哪一天有人偶然發現這封信,人體自燃案或許還令人記憶猶新,或許已經被人遺忘,總之,真相揭發後所引起的風波和猜測,屆時已經與我無關。
但,假使我沒有留下這封信,我的內心就永遠無法被人理解。不,即使我寫下來,別人也可能依然看不懂。
麵對著電腦屏幕,令我感到舒坦。電腦鍵盤會默默承受我指尖的敲擊,仿佛耐心地等候我、聆聽我,不像麵對他人,不管我說了什麽,總是挑眉質疑,滿臉輕蔑,甚至出口攻擊。
這封信,就當成是寫給電腦的情書、告白吧!
對文學家來說,死前留下名山偉業才有意義;對凶手來說,完成一連串有如藝術創作的謀殺案,勢必也該留下殺人動機、作案手法,留下自己曾經存在過的證據。
我完成了沒有人達到過的犯罪。
所以,對我而言,這封信有了非寫不可的理由!
說起來令人悲傷——從我一出生起,我的殺人動機就已經萌生,仿佛我的出生就是為了要殺人。因為,我在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經謀殺了我的母親。
如果可以選擇,我會讓自己出生嗎?
母親的身體原本就非常虛弱。懷孕對她來說,想必是種生不如死的折磨。她生下我的姐姐,體能已然不堪負荷,接著又勉強地生下我,罹患了產後憂鬱症,種下她死亡的原因。
她的生活起居自我有了記憶以來,即一直在病榻上度過。我甚至不曾被她抱過。在我準備上幼兒園時,她因為肺炎發作而撒手人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