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大廈,本市人民蹭書看的黃金要地。
一群十幾二十歲的小夥子美姑娘,人手一本書全神貫注,在展台與立柱間或靠或坐或站或臥,那臉上都帶著一種非要擠上這輛半個小時才等來的公共汽車的迫切。江山代有才人出,一批批新書也生生啃成了舊書。店方在肉痛之餘,至少還能自我安慰,“看哪,新一代年輕人對知識的渴求何其強烈”——盡管那都是通俗小說。但若讀者中還摻雜了一個一坐好幾天的禿頂老頭,就顯得不那麽青春洋溢、欣欣向榮了。
店員第四次走到他身邊,經過時還刻意咳嗽了一聲。那老頭像前三次一樣,立刻將書頁貼在眼皮上,盤著腿身子往旁邊一轉,頭和書本一起塞進了書架的空當裏。店員翻翻白眼撇撇嘴,無語地走開了。
那天行屍走肉般從單位飄回家,他立刻衝進兒子的房間,以欲哭無淚的怨怪,將那本教唆他犯罪的書一口氣讀完了。他心裏很矛盾:確實,要沒有這勞什子東西,估計也出不了這事兒;但現在除了向它求教之外,他實在是想不出其他辦法了。
看完最後一頁,嗯,還有點感觸:這裏頭有學問哪。書裏說了,受害人身份越是顯赫,警方的破案力度就越是排場。這個理論第二天就證實了,一群製服大兵壓境,隨侍著刑偵界各領域的精英,公安局長都親自出馬,這場麵,大呀!不管怎麽說,上麵都不會對一個比熊貓還珍稀的專家的死亡熟視無睹。
害怕呀,真害怕,被叫去問話時直打擺子。幸好,他平時見了人也哆嗦,再者,看見大簷帽就打軟的老百姓絕不止他一個,所以隻走個過場就被放回來,是不是以後都沒事了?
不!這本書告訴他,平均每個嫌疑人都要受審兩到四次,一個案子才能完結。這麽說,危險的在後頭?
讀過這部寶典,確實長了不少見識。然而,雖然吐露了這麽多真理,但一本書畢竟是一本書,總覺得單薄,就好像大冬天隻穿件單褂怎麽都冷。這前因後果的,中間似乎有點什麽隱諱的道道兒,但雲裏霧裏稀裏糊塗,總也鬧不清楚。也許,該多看幾本同類型的,再增廣點閱曆,武裝武裝思想。他是看著紅色經典《地道戰》長大的,至少知道打仗打輸了要讀毛選;現在殺了人了,看看偵探小說吧——這種教你怎麽殺人越貨的東西叫“偵探小說”,作者在後記裏告訴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