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靜的憂慮被驗證了。
柳倩失蹤了。
得知鍾新明出事後,凱瑟琳公司立即作出反應,停止一切業務,封存賬目,等專人來重慶處理撤銷代辦處事宜,並指定財務負責人暫代鍾新明職位。幾乎就在同一時間,柳倩沒有來,誰也找不到她,不管用何種方式。
柳倩的失蹤,證明她十有八九參與了謀殺。可是沒有任何證據,隻有許多疑點,多得讓人相信嫌疑人非她莫屬,可惜就是沒有證據。
柳倩是不是主謀,目前難以認定,但至少她參與了謀劃。
柳倩因其秘書工作的便利,得知鍾新明具體的出行時間,然後充當謀劃的實施人之一。從事件發生的情形推斷,她的任務就是製造出鍾新明被車撞擊的條件,這對她而言,易如反掌。
柳倩作為秘書開車去接鍾新明,那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了。到了機場,她按事先的計劃沒有在候機大廳右出入口處停車,這同樣是必需的,也同樣是自然的。事後她可以解釋說,這是為了幫鍾新明提行李,盡管沒有什麽行李可幫著提的,而這樣的解釋是不會有人提出懷疑的。接下來就是設法讓鍾新明獨行到候機大廳,柳倩不會冒自己也被撞的風險。那輛墨綠色的桑塔納伺機而動,它也許是跟在鍾新明的車後麵來的,也許是提前等候在機場,是哪一種並不關鍵,關鍵是一旦鍾新明走上了停車場與候機大廳之間的車道,桑塔納必須全速衝上去,火候要精確,稍早或稍晚,鍾新明還沒有走上車道,或者走近入口,車的衝擊路線就會曲折,曲折就會影響速度,一則容易引起鍾新明的警覺而閃避;二則撞擊可能就不是致命的。事成後,肇事車疾駛而去,選擇合適的地點把車丟棄。柳倩則用記車牌號的方式,誘使警方對她判斷失誤,其實她僅僅是求得一時的失誤,尋求暫時的保全,她需要時間,需要時間繼續對付楊奇和丘敏。真正撞死這兩人後,她可以一走了之,也就不在乎警方對她的懷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