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先生辦事很認真,也很講究效率。從基督山島回來之後的第二天上午,他就帶我去了位於埃克斯市老城中心的馬賽地區法院。
法院大樓的周圍是一圈土黃色的看上去猶如古老城堡的圍牆。楊先生告訴我,這裏以前是一座關押重罪犯人的監獄。果然,走進“城堡”的大鐵門之後,麵前就是一個十幾米長的鐵吊橋。如今那吊橋已然裝飾一新,下麵還種上了花草,但是我仍能想見到當年橋下那深深的黑水。法院大樓已經改建,金屬門窗,茶色玻璃,完全是現代建築的氣派。
我跟著楊先生走進大樓,來到一間重罪法庭的門口,通過安全檢查門,便進入了一間相當大的法庭。這間法庭的牆壁和所有的桌椅都是木質的,暗黃色,線條整齊明晰,給人一種莊重的感覺。法庭正麵的法官席較高,一排共有13個座椅。法官席的左下手是檢察官席,其下麵是法庭職員的座椅;法官席的右下手是書記員席,稍低處是辯護律師席;辯護律師身後是用防彈玻璃隔開的被告席;法庭中間是證人陳述席。法庭內坐席的安排給人一種檢察官與法官平起平坐的印象。難怪法國人稱檢察官是“站著的法官”。此時法庭裏麵隻有後邊的旁聽席上坐著一些人,一位身穿黑袍的女書記員正在對他們講解著什麽。我和楊先生坐在了後邊的長椅上。趁著還沒有到開庭的時間,楊先生向我簡要介紹了法國審判的基本程序等情況,並告訴我即將審理的是一起殺人案件。
審判就要開始了。身穿紅袍的檢察官和身穿黑袍的辯護律師以及在兩名法警看押下的被告人都已就座,後麵的旁聽席上也坐滿了人。這時,法庭左前方角落處的小門打開了,身穿紅袍的主審法官帶著兩名身穿黑袍的助審法官快步走進法庭。於是全場起立,向法官致敬。法官宣布開庭及法庭組成人員之後,便開始了審判的第一道程序:挑選陪審員。這時我才知道,最初坐在旁聽席上的那些人都是本案的候選陪審員。他們是從在法庭注冊的當地居民中挑選出來的。法官先按照名單點名,應到27人,但是有一人缺席。法官把寫有到場者姓名的紙片放到麵前的一個小木箱中,搖晃幾下,然後再從裏麵隨機摸取。他拿出一張紙片便大聲宣讀上麵的名字,於是被叫者便站起身來,走到前麵去。如果辯訴雙方無人反對,他們便按照先右後左的順序坐在法官兩側的椅子上,成為本案的陪審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