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拐辦”的叔叔、阿姨把同學們迎到會議室,那兒已坐著三十幾名被解救出來的被拐賣的兒童,他們和同學們年齡差不多大,都是男孩子。這個年齡的孩子就像早晨八九點鍾的太陽,正是天真活潑、無憂無慮、幸福快樂的時候,可是,他們看上去可完全不同,個個衣著不整,沉默少語,麵帶愁容,悶悶不樂。見同學們進來,他們都拘謹地站起來,向同學們鼓掌,表示他們的謝意。
叔叔、阿姨故意安排同學們交叉坐在他們中間,希望他們與同學們相互交流,增進友誼。
同學們把捐獻的衣服送到這些孩子手中,他們接過衣服,又苦悶地坐下來,不敢多說話。
首先聽“打拐辦”的叔叔阿姨介紹“打拐”工作情況。
當然,叔叔阿姨盡量地把事情說得通俗易懂。
拐賣婦女、兒童是一種古老的犯罪,這種犯罪活動曾經滅跡,但是,現在卻又死灰複燃了,任何一種犯罪,當它有市場時,就會死灰複燃。
這種犯罪之所以有市場,是因為人們的傳統觀念中把男孩看得比較重,一些自己沒有生育能力或家中沒有男孩的人家,為了延續自家的香火,就花錢買男孩。
有人買,就有人賣,這就是市場規律。當然,父母是不會把自己的親生骨肉賣給別人的,賣小孩的都是些喪盡天良的壞人,他們就偷走別人的孩子去換錢。專門從事這種職業犯罪的人被稱作“人販子”。
人販子不僅拐賣男孩,有時還把婦女、兒童作為“商品”,成批地賣給更大的犯罪集團,犯罪集團就逼迫著這些本是受害者的婦女、兒童再去從事其他的犯罪活動,致使這種古老的犯罪愈演愈烈,複雜多變,給社會帶來了極大危害。
受害最重的被拐的婦女、兒童,他們如同進了地獄,痛苦萬狀,生不如死。人販子不僅折磨他們的肉體,還像魔鬼一樣撕裂他們的心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