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方案所引起的第四个问题似乎有一定危险性。它为什么会这样,我将考察以下一些原因。
一、它似乎看起来很保守,这是第一个原因。
其表现如下:
(一)仅仅因为是现状,所以就赞同它
(二)排斥改革
(三)要求放弃批评与反对
下面让我分别考察这三个有内在关联的特征。
黑格尔的方案为什么似乎总是赞同现状,这是很容易搞明白的。我们从黑格尔的Doppelsatz(对偶格言)开始,这是他在《法哲学原理》导言中的一句最有名的话:凡是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就是现实的。(PR,12)
如果从表面意思来看,这句话讲的是,一切存在的东西都是合理的,25它之所以合理,仅仅因为它是客观存在的。①这种解读也似乎得到了黑格尔另一句话的佐证,即“存在就是理性(what is is reason)”(PR,T13)。而且,黑格尔社会哲学的目标并不是要让人们与改革后的或革命后的未来社会世界达成和解,而是要让人们与“现实的”社会世界(即他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世界)达成和解。为了准确表达这一点,黑格尔引用了一句谚语:“这里是罗陀斯,就在这里跳吧”(PR,T13)。人们不需要到遥远的时空去寻求和解,就如同罗陀斯,吹嘘者说他在这里跳得很远,甚至都没有一个奥林匹克选手能超过他。人们要在此时此地、在他所生活的城市中达成和解。“这里是罗陀斯”的意思是说,这个社会世界就是人们要寻求和解的世界。“就在这里跳吧”的意思是说,任务就是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达成和解。黑格尔否定如下看法,即为了值得达成和解,社会世界必须经历革命性转型或得以改革;他认为,现实的世界本身就值得达成和解。
因此,黑格尔认为,把“这里是罗陀斯,就在这里跳吧”这句谚语“稍做改变”,就可以解释为“这里有蔷薇,就在这里跳舞吧”(PR,[14)。“这里有蔷薇”(拉丁词Rhodus是一个双关词,它有“罗陀斯”和"蔷薇"两重意思)是说,那种能给人们提供满足感的社会生活形式可以在此时此地的社会世界中找到。“就在这里跳舞吧”(拉丁词salta也是一个双关词,它有“跳”和“跳舞”两重意思)是说,人们要想找到这种满足感,他们就需要参与到现代社会世界的主要制度安排中去。
人们之所以认为黑格尔的方案赞同现状,还有最后一个原因,即这种赞同本身就是和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当人们赞同他们所栖身的社会世界,他们才能获得和解。也只有和解了的个体才会赞同他们的社会世界。
尽管如此,黑格尔并没有像那样赞同现状。与表面意思相反,黑格尔的对偶格言并不是说现存的一切都是合理的。它的意思也不是说,有些东西之所以合理仅仅因为它们是现存的。实际上,黑格尔明确否认现存的东西是合理的(EL,§6)。我们将在第三章中看到,黑格尔是在一种技术化的意义上使用“现实的”(wirklich)一词的。根据他的用法,“现实的”恰恰与“现存的”(它表达的只是Dasein或Existenz)形成了对照。黑格尔所理解的“现实性”(Wirklichkeit)是本质(Wesen)与现存(Existenz)的统一体(EL,§142)。任何东西,只有当它们实现了自己的本质及内在的理性结构,它们才能说是“现实的”。当黑格尔说“存在就是理性”时,他所讲的“存在”(what is)指的并不是现存的东西,而是那种"真正"存在的东西、具有现实性的东西。
当然,黑格尔赞同家庭、市民社会与国家。但是他之所以赞同它们,并不是因为它们是现存的,而是因为他相信,这些东西具有某种内在的理性结构,这种结构很大程度上能在现代社会世界中得以实现(所谓“内在的理性结构”,黑格尔指的是一种哲学上可理解的结构,它是可通过理性把握的、合理的或善的)。大致而言,黑格尔认为,只有当具体的家庭、市民社会与国家能够实现它们的内在理性结构时,它们才是值得肯定的。
尽管赞同本身是和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并不意味着,为了达成和解,我们需要赞同社会世界的每一个方面。只有当具体的家庭、市民社会与国家实现了自己的内在理性结构的时候,人们才需要(也应当)赞同它们。已达成和解的个体会赞同他们的社会世界,但这并不是因为社会世界是现存的,所以才赞同它。他们赞同它,是因为它是现实的与合理的。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的目标就是要表明现代社会世界的理性结构,使读者们能够理解社会世界的真正现实性,并根据社会世界的合理性去肯定它。
(二)排斥改革
为什么人们会认为黑格尔的方案会排斥改革,其实我们已经触及了其中的一个理由。黑格尔认为,原封不动的现代社会世界就是值得和解的。黑格尔并不认为,它需要做某些改革之后才值得和解。请容我们稍做解释。社会世界不需要经过改革之后才值得和解,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世界不需要进行改革。黑格尔认为,在他所处的社会中,社会世界既是值得和解的,也是需要改革的。大致而言,他认为,社会世界现有的一些特征还是足够合理的,因而可以确保得到和解,但又不是完全合理的,因而需要改革。例如,他提倡在普鲁士建立某种立宪君主制(PR,§279,R;
VPRHO,679)、双议院代表制(PR,§§298-320)、公开刑事审判(PR,
§224)与陪审团审讯制度(PR,§227R)。我们必须承认,这些提议以今天的眼光来看都算不上特别激进,哪怕是以黑格尔那个时代的标准来衡量,也算不上激进。不过,黑格尔所建议的改革使人们将他划入到当时温和的、自由的进步主义者阵营。人们过去一直认为黑格尔是普鲁士王政复辟的支持者,实际上,我们今天都普遍认识到事实并非如此。①
黑格尔既认为现代社会世界值得和解,又认为它需要改革,这两种看法之间存在着内在紧张,这种紧张是不同寻常的,而且是复杂的,它使得黑格尔必须在两种极端观点之间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一种极端观点认为,由于社会世界是值得和解的,因此不需要任何改革;另一种极端观点认为,由于社会世界需要改革,因此它是不值得和解的。第一种观点是右翼黑格尔派的基本思想来源;第二种观点是左翼黑格尔派的基本思想来源。②但是,对黑格尔来说,关键的事实是他想同时反对左右翼黑格尔派,当然,按照历史顺序来说,左右翼黑格尔派是黑格尔之后的事,我们这里只是讲这两派所反映的观点。黑格尔的目标是“维持某种综合”,他认为社会世界尽管不完美,但还是值得和解的,这种综合方案有可能将以下两种倾向结合起来,它既基本接受这个社会世界,同时也提倡对其进行自由化的改革。
(三)要求放弃批评与反对
最后,人们可能会认为,黑格尔的方案是保守的,因为它总是表现为排斥批评与反对的观点。他在《法哲学原理》导言中所说的一些话是给人们造成这种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他在这本书中提道:“本书作为一本哲学著作,它必须尽可能地使自己远离如下责任,即创建某种应然意义上的国家;创建的目标并不是要根据国家应当是什么样子来进行,相反,它重在表明国家作为一种伦理世界应当如何得以认识。”(PR,[13)黑格尔接着说:“妄想哲学能够超越它的时代,正如同妄想个人可以越过他的时代、跳出罗陀斯岛一样,都是极为愚蠢的。”(PR,T13)
毫无疑问,就这一段话的语气来说,它是极为保守的。这种语气也表明了,面对社会世界,我们恰当的立场并不是要以任何方式来改进它。但是,如果人们更仔细地考察黑格尔实际所说的话,很明显,他的立场是非常谨慎的。他并没有处理对国家展开理性批评是否可能这个一般性的问题,相反,刚才我们所引的大段文字谈得更多的是一个更为狭小的问题,即这种批评是否属于哲学的任务。黑格尔的答案是否定的。按照他的理解,哲学的主要活动是要抓住“现实”。他称这种活动为“思辨”(Spekula-tion)(EL,§82,Z)。因此,他说:“理解存在是哲学的任务,因为存在就是理性。”(PR,[13)
只要社会世界是合理的,它就会是哲学研究的恰当对象。有些特定的社会制度不能实现它们内在的理性结构,就此而言,它们就不属于哲学的范围。然而,特定的社会制度在某种程度上肯定难以实现它们内在的理性结构,哲学当然必须为这种普遍事实提供解释。但是,黑格尔的观点是,这种批评特定社会制度的活动并不是哲学的任务。
当黑格尔说哲学不能“超越它的时代”时,他的意思并不是说,哲学必须仅限于为现存社会制度的客观特征做出全面的描述。正如我们所探讨的,黑格尔认为,哲学能够抓住现代社会世界内在的理性结构。他认为,他的法哲学事实上就抓住了这一结构。
我们还必须指出,原则上,法哲学所提供的解释具有如下作用,即可以作为对现存制度展开理性批评的基础。现存社会制度如果不能与它们内在的理性结构相匹配,那么它们就应当受到批评。任何理论,假如它有可能接受现代社会世界,如《法哲学原理》中所提供的对家庭、市民社会与国家的解释,那么它也就提供了系列标准,我们据此可以批评那些存有缺陷的社会制度。①在黑格尔看来,社会批评可能不是哲学活动,但是,他的社会哲学提供了一些工具,使我们能够对社会世界展开更丰富的哲学批评。
在黑格尔所提供的哲学框架内,我们有可能与社会世界取得和解,从而努力克服它的缺陷。也有可能努力克服它的缺陷,从而与它取得和解。人们相信社会世界的基本制度安排(如《法哲学原理》中所描述的家庭、市民社会与国家背后的结构)是合理的,这些结构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得以实现,从而与社会世界取得和解。同时,人们可能会认识到,社会中一些现存的制度安排不能在多种层面上与《法哲学原理》中描述的结构相适应。人们可能力图改变这些制度,使之与内在的理性结构相一致。人们的这些努力并不是要表达对社会世界最基本的制度安排的反对,相反是对这些制度安排的深层肯定,因为人们在努力使现存的社会世界与其背后的精神相一致。
然而,我们必须承认,黑格尔本人并没有强调他的思想所具有的批评性。如果说有的话,那也只是轻描淡写。相反,他在许多地方都给人如下印象,他的社会哲学是无为的、易妥协的。黑格尔之所以给人传达这种印象,其部分动机是出于谨慎的。①他计划于1819年出版《法哲学原理》,正是那一年,普鲁士改革——始于斯坦因(Karl Freiherr von Stein)总理治下的1807年,且在哈登堡(Karl August von Hardenberg)总理统治期间得以延续——由于右翼戏剧家科策布(August von Kotzebue)被暗杀戛然而止,他是被一位名叫桑德(Karl Ludwig Sand)的激进学生杀害的。随后便迎来了一段政治高压时期,其中的标志性事件是卡尔司巴德敕令(Carlsbad Decrees)的颁布。这些法令限制学术自由,而且那些含有政治内容的出版物都要接受严格的政府审查。同时,政府迫害所谓的煽动家,并对那些激发学生民族主义的教授进行政治迫害。当时,具有进步思想的教育部长阿尔滕斯坦(Karl von Altenstein)在柏林已为黑格尔授予了教授一职,而且黑格尔本人总体上支持斯坦因和哈登堡的改革,所以黑格尔撤回了《法哲学原理》一书的手稿,并对之加以修正,以符合政治审查。相比全书的其他内容,导言部分的修正是最明显的。黑格尔之所以这么做,意图在于给人造成一种错误的印象,即他的社会哲学强调要无批判地接受普鲁士国家。
黑格尔为什么拒绝强调其思想的批判性方面,可能还有另一个原因,虽然这一原因相比前者来说,并不是黑格尔刻意为之的。黑格尔相信,他所处的时代有一个特征,那就是大家都倾向于采取肤浅的批判形式,我们通过考察《世界历史哲学讲演录》中的如下一段话就可以获得这种看法:
相比理解个体、国家与世界事件进程的真正意义来说,认识它们的缺点要容易得多。如果只是为了得出消极性的判断,人们只需要以一种优越的、傲慢的视角俯视身边的事情就行了,根本不需要全面深入事情的内部去理解它的真实本质,例如,它的积极意义。相比探究真实本质来说,发现缺点要容易很多(如在艺术作品中),而且这种肤浅的批评能得到很好的辩护。人们只要一发现尚有东西可供他们进行正当批评,就认为自己大功告成了;当然,从某种层面上讲,他们是对的;但是他们也是错误的,因为他们没有认识到积极的因素(das Affirmative an der Sache)。只看到所有事物坏的一面,而忽视它积极的、有价值的一面,是极为肤浅的。一般来讲,年长者都持有一种相对温和的观点,而年轻人通常对此大为不满;这是因为,年长者总是会有成熟的判断,这不是说他们随着年岁增长,对一切了然无趣,所以能够容忍坏的方面,而是他们学会了从严酷的生活中去寻找真实的东西、具有永恒价值的东西。(VG,76-77,66)
黑格尔并不认为,与他同时代的那些知识分子也需要勇于参与这种批评。在他看来,事实上他们已经在这么做了。社会世界表现出各种缺点,这一事实也无须过于强调。这些缺点已经足够明显。我们应当强调的事实则是,现代社会世界的缺点并没有损害它基本的价值与合理性。根据黑格尔的看法,最为重要的是要抓住并理解社会世界的基本价值。但是就此而言,他同时代的人确实需要指导。因此,他的重点就在于抓住肯定性的方面。黑格尔社会哲学的目标是,为人们提供一些哲学工具,人们据此有可能看到社会世界的“真实本质”,并最终培养人们具有一种基本自信与信任的视角。因此,尽管黑格尔并没有提倡毫无批判地接受现实,但他认为,与抓住现代社会世界的“积极的与有价值的性质”相比,发现它的缺点要重要得多。因此,黑格尔的著作所表达的那种保守语气反映了他真正持有的看法。
二、黑格尔的方案表现出意识形态性,因此它看起来也具有危险性。
我们讲某个方案是“意识形态的”,也就是说,它事实上就是某种形式的“错误意识”,或者它会触发某种形式的“错误意识”(对社会世界、其中的成员或者他们彼此的关系做出错误的解释,这种错误解释为压迫提供了辩护或者加剧了压迫)。马克思就认为黑格尔的方案是意识形态化的,并提供了一种非常一般化的理由。黑格尔认为,现代社会世界就是家,这本是一个客观事实,但是如果没有理论的帮助,我们根本看不到这一点。然而,马克思则论证说,除非社会世界是家这一事实是显而易见的,即根本不需要理论的帮助,我们就能理解这一点,我们才会认为社会世界就是家。在马克思看来,如果一个人需要理论的帮助才能使社会世界成为家,那么他所生活的社会世界就根本不是家。社会世界需要社会神正论的帮助,这一事实恰恰就表明了,我们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存有错误。但是正如我们将在第三章看到的,黑格尔表达了一种观念,社会世界要成为家,那么一方面它能够真正成为家,另一方面它也需要理论的帮助。他认为,历史变化使得现代社会世界成为家——这些历史变化包括市民社会与现代国家的出现——同时也使现代社会世界变得异化,从而产生了对社会理论的需求。从更抽象的角度来讲,他也论证了,现代性的方方面面(这其中包括现代社会世界的范围与复杂性、现代人要求对社会制度安排有“理性洞察”这一客观事实)使得社会理论不可或缺。
如果黑格尔对历史状况的理解是正确的——如果现代社会世界就是家——那么他的整个方案就并不具有什么意识形态性。但是,如果他对历史状况的理解是错误的——如果现代社会世界根本就不是家——那么他的方案就会是意识形态的。然而,这个方案之所以是意识形态的,原因就在于,它力图使人们与一个不是家的社会世界达成和解,而并非像马克思所认为的,仅仅是因为这个方案是哲学化的。我们反对马克思的地方在于,哲学化的和解方案并非本质上就是意识形态性的。我们赞同马克思或有马克思主义倾向的人的地方在于,这一方案确实有固有的意识形态化风险。
我们之所以认为黑格尔的和解方案是意识形态性的,还有第二个更具体的理由,这一理由与黑格尔对现代社会世界中的贫穷的理解是相关的。黑格尔认为,尽管现代社会世界包含着贫穷,但它依然是家。在他看来,贫穷并不是现代社会的偶然特征,相反,它具有系统性的、结构性的特征:现代社会中的人总是落入贫穷,形成下层阶级,这是正常的经济运作所造就的结果(PR,§241)。即使黑格尔敏锐地意识到了贫穷的可怕,他依旧认为,现代社会世界是家。因此,我们自然会想,他的和解方案是否不会变成某种意识形态。黑格尔努力为包含有贫穷以及产生社会底层的社会世界予以辩护,这种努力何以发展成其他某种东西?这一问题具有某种马克思主义的味道,这并非偶然:由黑格尔对贫穷的解释所提出的问题很明显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来源。
三、黑格尔的方案看起来具有危险性,因为它似乎要求压制或抛弃个体性。
和解观念本身似乎就施加了这种要求。和解本身就是克服人们与社会世界的分离。和解的观念就是与社会世界结为一体的观念。与社会世界取得和解包含了如下意思,即在某种较强的意义上视自己为社会世界的一员。那么问题自然就会出现:和解过程是否并不要求压制或抛弃个体性;如果不压制并且抛弃人们的个体性,仅从单纯外在的层面去要求人们视自己为社会世界的一员,这何以可能?
黑格尔乡愁式地谈及一些古代社会生活的形式,古代人生活在社会世界中,也就是生活在家中,因为他们缺乏个体性,黑格尔在许多段落中都谈及了这一点,它们也正好加强了我们的如上担忧。①例如,在《基督宗教的积极性》中,黑格尔谈到了希腊城邦与罗马共和国,他写道:
作为自由人,希腊人与罗马人遵守他们自身制定的法律,遵守他们自身授予职权的那些人,参与他们自身决定的战争,付出他们的财产,耗尽他们的**,为了他们自身的目的牺牲成千上万的生命。他们既没有学习也没有教导别人(某种道德体系),而只是通过自身的行动来表现他们认为属于自己的道德准则。在公共生活中,正如在私人生活与家庭生活中一样,每个人都是自由人,他们依据自己的法则而生活。祖国或国家的理念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是他们所要追求的更高实在,这种更高实在也迫使他们不断努力;这是他私人世界的最终目的,或者,在他看来,也是整个世界的最终目的。他发现,这一目的清楚地表现在他日常生活的现实中,或者他本人通过与他人合作可以实现这一目的。面对这种观念,他自身的个体性消失了;他只要求这种观念的维持、存活与继续,只有在它们之中,他才能找到实在。他们从不祈求自身个体性的续存或不朽。只有在他们懒散或没精打采的时候,他们才感受到某种纯粹关注自身的渴望,并且这种渴望的强度逐步增长。当加图认为,他的世界、他的共和国,也就是他所认为的事物的最高秩序受到摧毁的时候,他才开始求教于柏拉图的《斐多篇》;只有在这里,他才依然可以飞向一个更高的秩序。(PCR,204—205/154-155)
尽管这段话的基本意思很清楚,但还有一点需要澄清。黑格尔讲,希腊人与罗马人面对国家或民族观念的时候,他们的个体性就“消失”(ver-schward)了,但他的意思并不是说,希腊人或罗马人以某种方式不再是一个独立的、特殊的人。相反,黑格尔的意思是说,希腊人或罗马人不再认为自己是一个个体——如认为某人的个体利益本身就很重要——因此,在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利益很重要的层面上,他们不再认为自己是一个个体。
在《精神现象学》中,我们发现如下一段话,黑格尔在这段话中对古代世界的伦理生活(Sittlichkeit)也有乡愁式的描绘,尽管非常抽象与模糊:“这种伦理实体,就其抽象的普遍性来说,只是以思想的形式呈现出来的法则;但它依旧直接就是现实的自我意识,或者习俗。相反,只要这种现存的整体意识到,普遍意识本身也是作为某种个体性而存在的,那么单一的个体意识也就是普遍的习俗。”(PhG,264/212)大体而言,这里的意思是说,具有这种伦理实体的个体成员能够将其所分享的整个共同体的文化视角(他的“伦理实体”的“普遍意识”)界定为自己的“本质”。事实上,黑格尔认为,具有这种伦理实体的个体默默地相信,只要他认为自己等同于这种伦理实体的普遍意识,亦即只要他以所分享的整个共同体的文化视角来界定自身,那么他就是真正的自己(“现存的整体”)。黑格尔接着说:
理性作为流动不居的普遍实体出现在这里,也作为不变的、简单的物出现在这里,然而,它也会突然分裂成许多完全独立的存在,正如光可以突然散发成许多数不清的、自己发光的小星星一样。就其绝对的自我本质来说,这些独立的存在不仅分解为简单的、独立的实体,同时很明显也是作为自身而存在的。它们正是通过牺牲自己的特殊性,并将这种普遍实体作为自己的灵魂与本质,从而意识到自己是这些分散的、独立的存在。同样,这种普遍性又是这些特殊个体所造就的,或者说是他们所创造出来的结果。(PhG,265/212-213)
正是通过牺牲他们的特殊性,也就是不再把自身设想为脱离文化认同的个体,以及使自己的特殊利益隶属于共同体的公共利益之下,伦理实体的成员才真正看清了自己的本质:每个人都体现了公共的共同体精神,正是通过“伦理实体”,这些“星星”才光芒四射。
我们引用这些段落是想要说明,黑格尔认为古代伦理世界的成员将自身与他们所处的具体共同体完全等同。他们享受着共同体带来的满足感,丝毫没有异化感。黑格尔将这种关系描述为一种“幸福状态”(Glück)(PhG,266/214),并且认为,在这种幸福中,根本就没有共同体成员与共同体之间的分离与分裂。这种幸福是“伦理实体成员”的幸福,也就是“整体”的幸福。
黑格尔很明显被这种社会生活形式所吸引。他发现,这种社会生活形式与现代社会生活中的分离与断裂形成了强烈对比。他关于古代伦理世界的著作透露出了一种失落感,甚至渴望回到这种与社会世界的更简单、更和谐的关系中去。然而,同样明显的是——其实人们也普遍认识到了——黑格尔反对回到古代伦理世界或仅凭直觉而行动的观念。黑格尔认为,这一步既不可能也不可取。之所以说它是不可能的,是因为人们已经获得了“特殊性原则”(即他们认识到了私人利益的重要性,以及发展与追逐这些利益的权利)(PR,§124R)和“个人自由的原则”(即他们认识到了个体良心的重要性与人们基于良心而行动的权利)(PR,§185R),黑格尔认为,这一结果是不可逆转的。①之所以说它是不可取的,是因为这些原则的获得代表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根本进步。因此,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指出:个体有以自己的方式寻求满足的权利,或者换种方式说,个人自由的权利,这恰恰是古代与现代之间的关键性差异。将历史放长来看,这种权利在基督教中就有所表现,它现在已经成了新世界的普遍的、现实的原则。它的具体形态包括爱、浪漫和个体永恒拯救这一最终目的,等等;如果按照其他形式,它也包括道德与良心,其中有些已经成为市民社会的原则以及政治制度的关键,而另一些也出现在整个历史之中,特别是艺术史、科学史与哲学史。(PR,§124R)
在黑格尔看来,古代伦理世界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虽然没有异化且充满快乐,但它终究是原始的。之所以说它是原始的,因为它根本没有为特殊性、主观性或个体性提供空间。
那么,黑格尔的目标并不是要重建和谐的古代伦理世界,而是要找到一种理解现代社会生活的方法,从而将现代性的丰富内涵——特殊性原则与个人自由原则——与共同体成员身份结合起来。当黑格尔说出下面这段话时,他心里就是这么想的,“在现实世界中保持……个人自由,同时,并不只是在特殊的、偶然的境遇中才坚持……个人自由,而总要为了个人自由而珍惜个人自由”(PR,[14)。
因此,按照黑格尔的理解,和解观念并不包含抛弃或压制个体性。在黑格尔看来,现代人已经获得了“个体性原则”,这是一个关键性的事实(VGP,2:249/2:202)。为了使社会世界成为家——现代人的家,他们在这个家中,既要能实现自己作为共同体的一员,同时又不会抛弃或压制他们的个体性。这也正是黑格尔所说的“在现实世界中保持……个人自由”的核心意思。我们应当说,只有当和解过程确保了它力图达成和解的那些人的个体性时,它才是真正的和解过程。如果人们为了与他们的社会世界结合成为一个整体,从而要求他们放弃自己的个人利益或私人良心,那对他们来说真不亚于一场噩梦,这场梦里根本就没有什么和解。和解观念虽然包含了与社会世界所结为的整体,但是,和解观念所包含的这种整体与黑格尔所探讨的古代伦理世界中人们积极参与和享受的整体是完全不同的。这种整体要求保持差异。黑格尔力图表明,个体性与社会成员身份可以在现代社会世界的制度安排中取得调和,从而将现代个体与现代社会世界调和起来。
四、黑格尔的方案看起来具有危险性,还有最后一个原因,即它似乎总是易妥协,对恶持赞成或肯定态度。
这种看法的理由是很清楚的。在某种意义上(或者在多重意义上),黑格尔的方案力图说服人们去接受离婚、贫穷与战争。
我们必须指出的第一点是,很明显,有一点可以表明黑格尔的方案是易妥协的。他的方案作为一种社会神正论,总是力图容纳离婚、贫穷与战争,以某种方式使人们有可能接受它们的存在。客观地讲,我们都知道,包容恶本就是神正论的工作。但我们不能据此就说,妥协性的方案就要赞成或肯定恶,这很容易招来不满。至少根据黑格尔的理解,事实上,对于某个成功的神正论来说,存在一个约束条件,即它有可能接受那些直观上恶的东西,如离婚、贫穷与战争,但无须赞成或肯定恶本身。
这也就意味着,黑格尔的方案是否就是那种容易引发人们不满的妥协方案,这个问题可以成为另一个类似的问题,即他的社会神正论是否是成功的。我们已经看到,我们可以严肃地对待这一问题,但不需要假定它就是成功的。尽管我们认为,黑格尔的方案最终会沦为那种引发人们不满的妥协方案,但我们不能因为这一点而拒绝对它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