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40年代初,陈鹤琴正式提出了“活教育”理论。他的这一理论的提出有着深厚的理论渊源、丰富的实践基础以及相应的时代背景,它是陈鹤琴长期从事中国化新教育探索的概括和总结。
陈鹤琴的“活教育”实验主要是在他创办的幼稚教育机构,小学教育实验区,特别是幼稚师范学校中进行的。1940年,陈鹤琴由上海辗转来到江西泰和城郊——文江村大岭山,创办了江西实验幼稚师范学校,开始系统的“活教育”实验。抗战胜利后,陈鹤琴回到上海,创办上海市立幼稚师范学校(1947年后改称上海市立女子师范学校),江西实验幼师之专科部随后不久也迁往上海,成立国立幼稚师范专科学校。在上海陈鹤琴继续满怀信心地开展“活教育”实验,使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完善。“活教育”的整个理论体系包括“活教育”的目标、教学原则、学习的四个步骤、五指活动、十个特点和训育的原则等。
《小学教师》发刊词
“教死书,死教书,教书死。读死书,死读书,读书死。”
这两句话,是陶行知先生在十年前描写中国教育腐化的情形。这种死气沉沉的教育,到今天恐怕还是如此,或许更糟一些。
陈簡瑟
我们应当怎样使得这种腐化的教育,变为前进的、自动的、活泼的、有生气的教育?
我们怎样使教师教活书,活教书,教书活?我们怎样使儿童:读活书,活读书,读书活?
这个问题,实在很重要!这个使命,实在很重大!本刊发行的唯一宗旨,就是要想负起这个使命一部分的责任。我们不愿墨守成规,去贻误子弟。我们要研究所用的教材,是否适合儿童的需要。我们要研究教法,是否能够引起儿童的兴趣,启发儿童的思想,培养儿童的创造能力。我们要研究种种教学上的设施,是否合于儿童的心理。我们更要检讨以往,策励将来,把所有的教材,重新估量,把所用的教法,重新研讨。我们要教活书,要使儿童读活书,要使儿童对于事物发生兴趣,自动学习。
以上种种,都是小学教育上亟待改进的问题。希望小学教师同人,大家努力,共谋解决。尤望国内教育家,予以赞助,多多指导。
《小学教师》月刊是陈鹤琴与陈选善共同创办、主编,本文是陈鹤琴为《小学教师》写的发刊词,原载于1939年第1卷第1期。
1.“活教育”是对“死教育”不满的产物
陈鹤琴对传统的死教育的不满由来已久,从他早年接受的私塾教育,到回国后所从事的各种教育实践和研究,他深切体会到中国传统教育的种种弊端,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批判。在这种持久而理性的批判过程中,其“活教育”理论也就逐渐形成。“活教育”是针对“死教育”的弊端提出来的,其特点也是在与“死教育”的对比中显现的。
2.“活教育”的三大目标
“活教育”理论导源于杜威的“教育即生活”及“从做中学习”,也受陶行知的“生活即教育”和“教学做合一”思想的影响。“活教育”理论的三大目标是“做人,做中国人,做现代中国人”“做中学,做中教,做中求进步”和“大自然、大社会都是活教材”。这三个目标是针对中国传统的旧教育抄袭外国,空谈理论,教学分家,不知道怎样教怎样学,更不知道怎样求进步,只知道死读书、读死书,及至唯书为上,孤陋寡闻的“惨状”而提出的。这种教育不但不能为面临危亡的国家培养有用的人才,反而有可能贻误子弟,最终贻误整个民族,所以,必须进行彻底的改革。陈鹤琴“活教育”的这三大目标分别构成他的“活教育”的目的论、方法论和课程论。
(1)活教育的目的论。
教育目的是教育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任何教育理论首先要回答的问题。那么,“活教育”的目的是什么?陈鹤琴坦率地说:“活教育”的目的就是“做人,做中国人,做现代中国人”。这个有关教育目的的回答,饱含哲理,体现了民族性、时代性和世界性有机结合的学术宗旨,也说明了中国人现代生活的内容、意义和方法。
“活教育”目的论是建立在中外教育思想的自觉反思上。陈鹤琴认为教育的对象是人,所以教人做人是教育最起码的任务。在反对外在强制目的和尊重儿童个性发展方面,他赞赏杜威的“教育即生活” “教育即生长”理论,但他特别指出,不应忘记教育是有目的的。他也认识到中国传统教育虽然存在“读书做官”的狭隘目的观,但对“做人”问题的注重和提倡是值得继承的。只是到了近代,教育本身变了质①,把读书当作受教育的全部,全然忽视了做人教育。因此, “活教育”要研究“人”,研究“做人”的问题。
那么,应该怎么做人呢?陈鹤琴认为,人不只是一个有血有肉的自然人,更是一个社会人,由此归结出做人的意义和人生的目标。他说:“人之所以异于其他动物,就是因为人是一种社会的动物。自有人类历史以来,人都是过着社会生活的,人不能离开社会而独立。既然如此,人就必定在人与人之间相互发生关系,怎么使这个关系正确而完好的建立起来,以通过这个关系参与共同生活,通力合作以谋控制自然,改进社会,使个人及全人类得到幸福,便是一个做人的问题,所以活教育要讲做人,应当努力来学习如何做人,如何求得社会的进步,人类的发展。”①如果说,“做人”的教育目的是基于有别于自然人的社会人,着重于人类的共性,强调人的基本素养,那么,“做中国人”的教育目的论就结合了中国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体现了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品质。他说:“今天我们生在中国,是一个中国人,做一个中国人与一个别的国家的人不同。”②“做个中国人必须热爱自己的国家,这个拥有长期光荣历史的国家并尽力来提高中国在世界各国中的地位。他也必须热爱生长在同一片国土上有着共同命运的同胞们,他们为同一个目标,即为自己国家的兴旺发达而努力。”③“做中国人”体现了“活教育”目的论的民族性特征,为使“活教育”进一步体现时代的精神,陈鹤琴又提出“做现代中国人”的主张。现代是指20世纪科学民主的时代,在那样的时代环境里,“活教育”的目的就应该在继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优秀品质的基础上,对那些与时代不相容的中国国民性弱点及相应的教育观念进行更新改造,以使中国人成为具有科学头脑与民主思想的人。陈鹤琴说:“我们现在不要一般顺民式的儿童。我们要有勇敢、进取、合作、有思想、肯服务社会的儿童。”①实际上,20世纪初的中国除了要完成科学民主的启蒙任务外,还面临着救亡图存和民族解放的神圣使命。中国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每一个人都要承担对外反帝对内反封的历史任务,这就是中国人当时的生活内容与意向,而“活教育”就是要求做这样的中国人,现代的中国人。为此,陈鹤琴提出了做现代中国人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1941年,他在《松林中新生的幼师》一文中提出做现代中国人必须“具有健全的身体、自动的能力、创造的思想、生产的技术、服务的精神”②。1944年,他在对国民素质情况和现实要求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更明确地提出了“做现代中国人”必须具备的五个条件。
第一,要有健全的身体。他认为,一个健康的人,他往往乐观、积极,有理想,有毅力,能担当大任;相反,一个不健康的人,往往消沉,缺少活力,遇事易灰心,难负大任。外国人一向把身体的健康看得很重,而我们中国人曾一度被外国人讥为“东亚病夫”。到了50岁便倚老卖老,丧失了青春活力和人生追求,这无非是体质太差而已。其实,身体不健康不只是个人的不幸,也是国家社会的损失。因此,作为现代中国人,只有加强身体的锻炼,提高健康水平,“才能应付现代中国艰巨的事业”。
第二,要有建设的能力。长期以来,由于国外强权的入侵,国内反动势力的摧残,人民的反抗斗争,致使现代中国社会动**不安。在经历了长期的“破坏多于建设”的时代后,国家急切需要各种建设。因此“活教育”应着力培养人们的建设观念和建设能力。“就学校来说,学生在学校里应当训练他们从事于种种建设工作,大一点的为开辟校园、农场,建设工厂、图书馆。小一点的,修筑道路,整理桌椅,粉刷墙壁,布置环境……”让学生在亲自参与各种建设工作中,培养他们的建设能力,并体会建设的艰难,树立建设的观念。
第三,要有创造的能力。陈鹤琴认为,中国人创造力本来是很强的,正因如此,才有中国古代文化和制度的发达。只因近几百年来封建专制统治的禁锢以及以科举为中心的教育制度的束缚,人们的思想不能自由,创造能力得不到发挥,甚至养成因循保守的习惯。他说:“时至今日,我们急需培养儿童这种创造的能力。儿童本来就有一种创造欲,我们只要善为诱导,善为启发,可以事半而功倍。”①
第四,要能够合作。陈鹤琴认为,中国人喜欢各自为政,缺少团体合作精神,曾一度被外国人讥为“一盘散沙”。“活教育”要训练儿童,从小具有团结合作的精神,能够以小我成全大我,以一己之个体成全国家民族之全体。也只有“能团结”“能合作”,才能真正成为现代中国人。
第五,要服务。陈鹤琴说:“如果我们训练的儿童,熟知各种知识和技能,可是不知服务,不知如何去帮助人,那这种教育就可以说全无意义。”①人都有利己心,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克服人的利已心而养成一种服务社会的崇高德性。倘若任其利己心放纵,就难以形成大众心,那么“民族的生存极堪忧虑,国家的前途也万分危险了”。
陈鹤琴的“活教育”目的论是随着形势和认识的发展而发展的。1948年,他又把“活教育”的目的论重新表述为“做人,做中国人,做世界人”。在具体的论述中,他将“做中国人”和“做现代中国人”归并为一个层次。因为人是生活在现实时空的,“做中国人”,已将现代特征包含在内,就是做与现代社会结构、生活方式相适应的中国人,而不是做过时守旧的中国人。陈鹤琴之所以进一步提出“做世界人”的主张,是因为他深刻认识到当时社会已非“四海之内,莫非王土”的封建帝国闭门自大的时代。他理智地指出:“中国是世界的一环,作为一个现代中国人,他不但要了解中国社会发展的特质,他还要了解世界的潮流。他不但要为中国的民主独立而努力,他还要为世界和平而奋斗。”②这种“活教育”目的论的重新表述增加了面向世界的层次,其理论内涵得以丰富和发展。同时,他对现代中国人应具备的条件也做了修正,删去了“要有建设的能力”,增加了要有“世界的眼光”一条。“世界的眼光”是指“我们要有对世界的正确的看法”,它是一种广阔的视野,是着眼于对自然、社会、人类的广泛认识和了解,甚至包括与精神世界相联系的远大的理想、宽阔的胸怀和恢宏的气度。世界人是对中国人的一种超越,而只有“有世界的眼光,才能做一个世界人”。
(2)活教育的课程论。
针对传统教育过分强调课堂书本知识的弊端,陈鹤琴提出了“大自然、大社会都是活教材”的“活教育”课程论。他批评中国长期沿袭下来的传统教育观念,即“学生在学校肆业,称读‘书’。教师授各种学科,又称为教‘书’”①。结果是大家把“书”当成了唯一的教育材料,把“读书”和“教书”当成了学校教育的全部内容。
陈鹤琴认为这种传统的书本主义教育,要么严重脱离了自然、社会和儿童的生活,把“学校”与“自然”“社会”隔离开来,学校对社会上发生的事情和自然界发生的现象持漠不关心的态度,学校完全变成了“知识的牢狱”。即使是书本材料反映自然、社会和学生生活的内容,但由于其僵化的编写形式,以及与事实严重脱离的插图、文字,不仅不能给儿童准确的知识,反而给他们许多错误的观念和印象。因而也就极大地限制了儿童的视野,束缚了儿童的思想。
其实,书本上的知识固然有用,但它是间接的、形式化的,只有大自然、大社会才是我们活的书,才是知识的直接来源。如果我们把书本知识当作唯一的学习材料,而忽略了这无限丰富的活教材,那就使儿童非成为书呆子不可。陈鹤琴认为,“活教育”应把儿童培养成适应现代社会的人,它必须扩大儿童对自然、社会的了解,而这又必须以儿童兴趣和生活经验为根据。因此,“活教育”的课程就应“是把大自然、大社会做出发点,让学生直接向大自然、大社会去学习”,“去向活的、直接的‘知识宝库’探讨研究”①。奇妙无穷的大自然、大社会,比如四季鲜艳的花草树木、光怪陆离的虫鱼禽兽、变幻莫测的风霜雨雪、奇妙伟大的日月星辰等,比如家庭的组织、乡镇的自治、社会风俗的形成、国家的富强、世界的进化等,只有引导儿童自己去探索、去研究,才能发现属于他自己的真知识和真世界。例如,讲到鱼的时候,“就要让小孩子看到真正的鱼,让他们观察鱼怎样呼吸,怎样转弯,怎样浮游,让他们自己来解剖鱼体,研究鱼的各部”。这样获取的知识不仅真实、可靠,而且还可以鼓励孩子的研究探索精神。
陈鹤琴很早就认为,在学前和小学阶段,儿童生活是整个的、连成一片的,他们还没有形成分科的概念。如果他们的课程按分科的形式来组织,是不合教学原理的,也是违反儿童生活和心理的。“活教育”必须找到一种更符合儿童生活原则的课程组织形式。如前所述,“活教育”的课程来源于自然、社会和儿童生活,那么,其课程和组织形式就必须符合儿童生活自身的形式,符合儿童与自然、社会的接触、交往形式。而儿童的生活是一种活动,儿童是以活动的形式与自然社会交往的,所以“活教育”的课程应采取以活动中心编制或以活动的单元形式进行组织。因此陈鹤琴反对在幼稚园和小学实行分科教学,主张“整个教学法”,即打破习惯的按学科安排课目的课程体系,各科围绕某一自然和社会的中心议题组织活动单元教学,逐步形成能体现儿童生活整体性和连贯性的“五指活动”。陈鹤琴解释说:“它之所以称为五指活动是因为以下提出来的五种活动正像一只手的五个指头,各个指头相互联结构成一个整体。”①也就是说,“五指活动”是儿童完整的理想生活,缺一不可。第一,儿童健康活动。主要包括体育活动、个人卫生、公共卫生、心理卫生、安全教育等内容,其目的是培养儿童健全的身心。第二,儿童社会活动。主要包括公民、历史、地理、时事等内容,其目的是使儿童明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使儿童参加社会活动以培养其技能和兴趣,使儿童了解乡、镇、县、省和全国的关系及中国与世界的相互影响,激发起爱国、爱群及民族精神,根据时势的演变探求今后世界的新趋势。第三,儿童科学活动。主要包括生物、论理、工业及生产劳动等内容,其目的是增进儿童科学知识,培养儿童实验兴趣,启迪儿童创造能力。第四,儿童艺术活动。主要包括音乐、美术、工艺、戏剧等内容。其目的是陶冶儿童的情感,启迪儿童的审美感,发展儿童的欣赏力,培养儿童的创造力。第五,儿童文学活动。主要包括童话、诗歌、谜语、故事、剧本、演说、辩论、儿童应用文和书法等内容。其目的在于培养儿童对于文学的欣赏能力、发表能力,培养儿童对于中国文字的认识和运用,培养儿童对于文法修辞的研究兴趣,培养儿童对于文学的创造能力。①
为形象地说明其“五指活动”,陈鹤琴后来特意在上海市立女师纪念刊上作了简明扼要的概括解释。
从上述课程编制的新方案中可以看出,以学科为标准的课目被弱化了,强调以儿童的某一活动为中心去组织相关的教学内容。儿童活动代替了课堂教学成为学校教育的基本形式。儿童活动是没有课内和课外之别的,所以“活教育”的活动“只分室内室外,不分课内课外”。为了保证儿童活动的连续性,“活教育”课程没有分节的时间表,而是以儿童活动本身的需要来决定时间的长短。显然,这里突出了儿童在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课程对学科本身的系统知识不再刻意追求,而更加注重与人们生活相关的实际经验。“活教育”课程论总的目标是要把学校教育的环境安排得更像生活的环境。
整个教学法及其例举
什么叫做“整个教学法”?整个教学法就是把儿童所应该学的东西整个地、有系统地去教儿童学。这种教学法是把各科功课打成一片,所学的功课是无规定时间学的;所用的教材是以故事或社会或自然为中心的,或是做出发点的;但是所用的故事或关于社会自然的材料,总以儿童的生活、儿童的心理为根据的;这种教材最好一个教师教,(若)一个教师不能教,两三个教师也可,不过时间稍难支配罢了。现在试举“龟兔赛跑”一例来表明这种教学法:
(一)先以实物引起儿童的兴趣:教师须预备一只乌龟、一只或两只兔子。
(二)研究龟兔的生理特点……(自然常识)
(三)讲故事:“龟免赛跑”,若儿童有别的龟兔故事尽管可以先讲。(故事内容略)
讲故事的时候可以用有关龟兔赛跑的挂图,这种挂图,须放大且须着色,以引起儿童的兴趣。故事讲后,教师可以把下面的各种手工图、剪贴图、描画图、拼图、排列图、着色图、穿线图,一种一种地拿出来,给儿童拼看,让儿童做。
(四)表演:儿童可以把这个故事表演一下。
(五)画图:可以叫儿童把这个故事画出来。
(六)课文:课文是绘图的,就是把上面印的故事
一节一节地画起图,使儿童读起来更加有兴趣。
总结:看了上面的例子,整个教学法是有组织,有系统的,是合乎儿童心理的,处处要儿童自己参加的,所以儿童就很高兴学,很高兴做。但有几点要声明的:
1.这种教材很难编,就如这个例子中间没有音乐,理应有歌曲谱词,可以教儿童唱的舞的,但是我没有能力编得起来;2.整个教学法所用的各种教材若无相当材料,不必勉强东凑西拉联合起来,以减少儿童的兴趣;3.教起来是很难的,就是教师对于各种技能都有相当的程度,不然,就不能教了。
必须表明的是,陈鹤琴在强调大自然、大社会都是活教材,强调与儿童生活经验密切相关的活动教学时,并没有否定书本在教学中的地位,更没有完全摒弃书本。他明确指出:“我们并不是说在学习过程中摒弃一切书本。如果恰当地用作参考资料,书本是有用的,但不应向过去那样,把书本作为学校学习的唯一材料。”①同时,陈鹤琴强调各种教材和读物的编写一定要根据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充分考虑教材的科学化问题。他说:“我们所需要的教科书也应当是活的,而不是在夏天来谈雪,在冬天谈蚊子和苍蝇。”②
(3)活教育的教学论。
与“活教育”的活动课程相一致,陈鹤琴在方法论上提出了一个基本原则,即“做中学,做中教,做中求进步”。以此作为“活教育”方法论的指导性原则,既体现在知识教学过程中,也体现在儿童道德的培养上。在这两方面,陈鹤琴都有详细的叙述,这里重点讨论第一方面。
陈
“做”是“活教育”方法论的出发点,它明显是由杜威的“从做中学”和陶行知的“教学做合一”发展而来。“做中学,做中教,做中求进步”,是一种以“做”为中心并使教学做融为一体的方法论精神,它贯穿于“活教育”的整个教学过程和所有教学原则之中。在“活教育”方法论体系中,“做”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强调儿童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二是强调直接经验。这也可以从“活教育”关于教学过程和原则方法的具体论述中得到证明。
“活教育”教学过程有四个步骤,即实验观察,阅读参考,创作发表,批评检讨。
第一,实验观察。这是教学过程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它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通过实验,儿童对事物有一个直接的清晰的认识,形成深刻的印象;通过观察,激发儿童学习的兴趣和求真的态度,避免了主观臆测,使儿童对各种现象有明确的分析,并发现新的问题。而“活教育”的实施,不能单靠空洞的原则和抽象的理论,应该从实际事物和现象中去认识,去了解,去做,去掌握直接经验。因此,应要求儿童五官俱到地、全面而系统地去观察和实验,以取得直接经验和活的知识。
第二,阅读参考。陈鹤琴认为,“间接知识和直接知识是互为补充,缺一不可的”①。“活教育”主张以实验观察作为学习的基础,但并不是所有事物都有条件直接进行实验观察的。还有在实验观察中发现的问题,单凭直接经验还不能够获得解决,还要通过阅读相关的参考资料,获得一些有关的间接经验,从中得到启发,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所以,“活教育”并不排斥符号性的间接知识,而是要充分利用它,在做中求得进步。
第三,创作发表。在实验观察和阅读参考中获得的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应当认真整理,独立思考,融会贯通,并进行自由创作,以编故事,写报告,做演讲等形式发表出来。在这种创作发表中体现出儿童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力。
第四,批评检讨。通过以上3个步骤,儿童获得了个人的经验或结论,但这些结论不可能完全正确,所以教学过程的最后一个步骤就是通过集体讨论和共同研究,在这一过程中相互批评,相互鼓励,相互启发以达到完善。
以上四个步骤是“活教育”教学过程安排的依据。它反映了学习的一般程序,其中的各个步骤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而不是割裂的、机械的。
陈鹤琴还本着“心理学具体化,教学法大众化”的宗旨,根据他个人长期的儿童心理研究和教学实践经验,总结出《活教育的教学原则》①,共17条。这17条教学原则如下。
第一条,凡是儿童自己能够做的,应当让他自己做。在陈鹤琴看来,小孩子生来就有一种好动心,外界的一切事物他都想去动它、碰它,并设法弄明白,自己的事情也总想自己去做。他通过许多实例说明了儿童“做了就与事物发生直接的接触,就得着直接的经验,就知道做事的困难,就认识事物的性质”②。因为儿童“不看花卉,不能欣赏花卉的美丽”“不尝甜酸苦辣,哪会知道甜酸苦辣的味儿呢?”所以,陈鹤琴认为,“做,这个原则是教学的基本原则,一切的学习,不论是肌肉的,不论是感觉的,不论是神经的,都要靠‘做’的”。尽管有时候可能做得不太好,但也要允许他去试验,不做不试验就总也学不会。殊不知,儿童做事的兴趣是越做越浓厚,做事的能力是越做越强大。
第二条,凡是儿童自己能够想的,应当让他自己想。陈鹤琴所说的“做”,不仅限于动手的肌肉运动,而且包括思想行为。思想是行动之母,思想没有得到锻炼,行动就等于盲动,且思想也易流于妄动。而学校那种注入式教学中,教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方式,却剥夺了儿童独立思想的机会。陈鹤琴认为,“学校里面的各种活动,各种教学,都不应该直接去告诉他种种结果,应当让儿童自己去试验,去思想,去求结果”①。尽管儿童做的方法不一定对,思想也不一定正确,获得的结果也不一定满意。做教师的责任,就是从旁指导儿童,怎样研究,怎样思想。
第三条,你要儿童怎样做,就应当教儿童怎样学。如,教儿童学游泳,一定要在水里实地教他学,在陆地上学是没有用的,比如,教儿童学烧饭,一定要到厨房里,给他适当的设备和相当的机会,并让他自己动手学习。再如,你要儿童说话得体,待人得当,一定要使他在适当的环境之中,得到相当的学习。
第四条,鼓励儿童去发现他自己的世界。大自然、大社会都是儿童自己的世界。儿童的世界多么大,有伟大的自然,急待他去发现;有广博的大社会,急待他去探索。而在学校里,“把一本教科书摊开来,遮住了儿童的两只眼睛,儿童所看见的,不过是一本6寸高8寸阔的书本而已。一天到晚要儿童在这个渺小的书本世界里面去求知识,去求学问,去学做人,岂不是等于梦想吗?”②所以,陈鹤琴主张要让儿童探讨神秘的大自然,研究广博的大社会,因为儿童的世界是要靠儿童自己去探讨、发现的。只有他自己所求来的知识才是真知识,只有他自己所发现的世界才是真世界。
第五条,积极的鼓励胜于消极的制裁。人人都喜欢听好话,小孩子更甚。陈鹤琴曾举例:“假如你看见一个小朋友演说得好,你称赞他几句,这个小朋友对于演说,一定会格外努力。”①而旧式的学校里管理儿童,总是用消极的方法制裁。诸如不准随地吐痰,纸屑不准随地乱抛等,这些措施都是消极的,有时甚至还引起儿童的反感,于事无补。他说:“活教育不是消极的,是积极的。你不要禁止小孩子不做这样,不做那样,你要教小孩子做这样,做那样。”②要用鼓励的方法,来控制儿童做出适当的行为,来督促儿童的学习。
第六条,大自然、大社会是我们的活教材。书本上的知识是间接的、形式化的知识,大自然、大社会才是我们的知识宝库,是活教材、活教师,我们要获得直接的知识,最经济的办法就是从大自然、大社会中去探求。
第七条,比较教学法。比较教学法在教育上有很大的价值。通过它“小孩子对于所学的事物一定学得格外有兴趣,认识得格外清楚,印刻得格外深切,记忆得格外持久了”③。例如,我们教儿童去研究一下猫,最好用一只狗去同它比较,我们教儿童去认识一只鸡,最好用一只鸭来比较,使儿童在比较中得到认识。比较教学法不只适用于各种学科,就是做人做事的道理也可以巧妙地运用这种教法,使教育变得生动、具体。
第八条,用比赛的方法来增进学习的效率。喜欢竞争是儿童的天性,每个儿童都有与他人竞争的心理。教师要利用这种心理去指导儿童,增加兴趣,促进学习的效率。要比赛就有胜负,儿童必须学会接受胜负,要有胜者不骄,败者不馁的精神。比赛有团体比赛和个人比赛。陈鹤琴认为,团体比赛比个人比赛的价值更大,因为“在团体比赛中我们可以学习许多做人做事的美德,合作、牺牲、互助,都是在团体中养成的”①。个人比赛又有与人比赛和自我比赛,自我比赛在欧美新学校试用后证明是有益的,一是容易得到鼓励,不容易灰心;二是明了自己的成绩,喜欢学习。这种比赛方法也比较简单,就是把自己的成绩每一个时期考查一次,记在表上,考查的分数就是比赛的结果。
第九条,积极的暗示胜于消极的命令。积极的暗示是软性的,尽管要多费时间精力,但小孩子是能接受,是愿意改进的,而消极的命令是硬性的,虽然来得容易,但它是不彻底的、暂时的,前者比后者的收效要大得多。因此,陈鹤琴认为,对于小孩子的缺点,切勿采用消极的指责和命令,而应通过语言、文字、图画、动作等多种途径去积极地暗示儿童,其中动作的暗示作用更大,所以父母和教师要更加重视“以身作则”的身教暗示,以求更优的效果。
第十条,替代教学法。陈鹤琴指出,儿童生来是无所谓好坏的,他天性好动、好奇、好游戏、好成功、好合群。比如,小孩子是好动的,他喜欢做这样,做那样,你没有东西给他做,他就要破坏,就要捣乱,所以我们应该要他做,要他建设,要他创造;小孩子喜欢合群的,我们应当让他们有一种正式的组织来发展他们的能力,来养成他们的群性。他说:“我们要处处顾到儿童的心理,我们要用各种替代的方法来满足他的欲望,来发展他的个性,来培养他的人格。”①
第十一条,注意环境,利用环境。既然大自然、大社会都是活教材,教师就应当善于从各种环境中提取活教材,创造活教具,甚至一些赌具也未尝不可改造成教具。比如中国的“麻将”,就被陈鹤琴改造成为活字块,供儿童认字拼句用,一种外国的钟面式的赌具也被他改造成一种练习算术的教具。他认为,民间流行的娱乐工具傀儡戏,也可以改造成活动的教具,甚至生活中的一些木屑竹头、破布碎纸也都可以变成教材教具。总之,做教师的一定要注意环境,利用环境。因为环境中有许多东西,初看起来与你所教的无关,但只要认真仔细地研究,也都可以变成很好的教材,很好的教具。
第十二条,分组学习,共同研究。陈鹤琴指出,班级教学虽有时间经济、效率高的优点,但它明显的缺点,是对同学进行“中庸的制裁”,不能照顾个别情况,缺乏主动。心理学研究发现:人都有个别差异,教育应适应这种个别的差异。新教育像文纳特卡制、道尔顿制、蒙台梭利教育方法等,提倡个别教学,而根据中国的国力民情和师资状况,又显然不适宜实行。为此陈鹤琴提出一种新的教学组织形式——“分组学习,共同研究”。分组学习的特点在于,既有组织,又十分经济。它是围绕某一中心议题,各组分别研究,彼此讨论,相互感应,共同进步。教学时还特别注重教学的过程,即要重视该怎样学,怎样教,才能学得好,学得快。集体学习是“活教育”教学原则的一种方式,它可以把刺激和反应程式由单轨变为复轨。他说:“本来我们一个人只研究一个问题,现在集体学习,一个人同时可以学到许多东西,等于研究了许多问题,”因为“集体学习是用分组来研究,共同来讨论的方式。各人都有意见发表,彼此都有不同的思想,思想愈多愈复杂,就可以整理出一个真理来”①。
第十三条,教学游戏化。陈鹤琴认为,人总是喜欢游戏的,把游戏和读书对立起来的教育观念是错误的。要使读书生活变得津津有味,学习进步迅速,就要做到教学游戏化。他说:“把枯燥无味的认字造句,化为兴致勃勃的游戏活动,在做的过程中,培养兴趣,加强学习,这就是教学游戏化的真实意义。”②游戏化适用于任何人与儿童,也适用于任何工作和教学,只是儿童年龄越大,教学游戏化的困难就越大。但他提醒说,如果光顾游戏本身,而忽视教学目的,或者只有少数人来做,而剥夺了大多数儿童活动的机会,都是错误的。
第十四条,教学故事化。根据儿童爱好故事的特点,陈鹤琴提出教学故事化的原则。儿童之所以爱好故事,是因为故事与儿童的情感有交流作用;故事情节的神奇能满足儿童的好奇心;故事能激起儿童的想象力;故事完整的组织符合儿童的学习心理。所以故事对儿童是一种重要的精神食粮,通过故事的形式可提高儿童学习的兴致,使他们注意力集中,快乐地来做自己的工作。教学故事化是“活教育”的新要求。它要求做到“教材故事化”和“教法故事化”。传统教育要使儿童“苦读”,而我们应当使儿童“乐干”,唯有臻于乐干的境地,儿童才能学得真知识、真学问。
第十五条,教师教教师。陈鹤琴指出:“就目前教育上所发生的最严重的问题来看,在职教师如何充实,如何提高,的确最值得我们重视。”①而教师进修的方式以各种研究会最为普遍,但这种只用耳朵听,靠别人用嘴讲的讨论或演讲方式不能收到实效,因为并不是教师亲身去做,所以不能切实感觉。教师教教师是指教师之间通过各种形式的相互交流、观摩以促进教学艺术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如举行教学演示或者组织巡回教学辅导,由于它是做中教,做中学,教师自己教自己,因此是教师教教师的最好方法。
第十六条,儿童教儿童。儿童教儿童,就是以儿童来教育儿童,以儿童来指导儿童。它是陈鹤琴对陶行知的“小先生”制的发展。儿童教儿童的好处主要有:儿童了解儿童的程度比成人所能了解的更为深刻;儿童鼓励儿童的效果比成人所能获得的更为巨大;儿童教儿童,教学相长。儿童教儿童可以采取个别儿童轮流教,各校儿童轮流教,各城儿童轮流教和各国儿童轮流教的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精密观察。陈鹤琴认为,观察是获得知识的基本方法,而精密观察则是开启真理宝藏的钥匙。它可以使我们接近科学真理。为此,他特别要求教师遵循精密观察的教学原则,改变传统的“死教书”方法,引导学生到活生生的大自然、大社会中去,进行“全面”“比较”“系统”“五官俱到”地观察,以获得真实的学问,并学会“精密观察”的思想方法。他指出:“观察教学,不仅能促进教学兴趣,而且儿童的人生态度,亦将因此而得到健全发展。”“儿童养成观察习惯之后,一种尊重事实,求真求是的态度,很自然地会建立起来。”①
总之,“做中学,做中教,做中求进步”的“活教育”教学方法论,批判了传统的注入式教学,把学生从片面的知识灌输中解放出来,还之以学生在学习中的自主独立,突出教学中直接经验的作用,让学生自己做,自己想,自己观察,自己实验,自己去发现;而教师的作用,即在于利用各种艺术化兴趣化的教学手法进行适时的启发和诱导,并与学生一起研究探讨和反省,以求得教与学的共同进步。
(4)活教育的训育论。
陈鹤琴认为训导工作在整个教育工作上是最繁重、最重要的。他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摸索出“活教育” 训育工作的一些基本原则。他在1946年发表《训育的基本问题》一文,其中提出13条训育原则。现分析概述如下。
第一条,从小到大。陈鹤琴认为,训导工作说到底就是教人做人。外国有句谚语: “开始做得好,一半做到了。”而中国的先哲也有如“慎始”的遗训。可见,学生做人的良好行为习惯一定要从小就加以训练,慎始善终。
第二条,从人治到法治。中国历来有重人治轻法治的传统。从学校来看,也有诸如教师对待学生的态度因人而异,不同的教师有不同的标准,学生也在不同的教师面前表现出不同的态度,往往顺从敬畏或喜欢的,违拗温和或不喜欢的,等等。这就要求教师加强法制教育,使学生自觉养成守法的观念和行为,而不只是碍于老师的威严而遵守学校的规定。
第三条,从法制到心理。对于训育工作,法制很重要,但是如果“徒循法理”,也不能完全解决训育上的种种问题。因为法制标准是客观的,但不同个体的心理是不同的。就拿儿童的过失行为来说,导致同样结果的行为,可能由于不同的心理动机。因此,教师一定要懂得儿童的心理,只有充分了解儿童心理,才能具体分析儿童的问题,对儿童进行有针对性的训导。
第四条,从对立到一体。训育工作一定要建立在师生平等相处的基础上。否则,“老师高高在上,如一般长官之对待其下属”。陈鹤琴认为师生之间这种对立的地位容易产生种种矛盾和冲突,不利于思想的交流和感情的沟通,也就谈不上教师对学生进行品行上的诱导。因此,陈鹤琴要求“老师把学生看做自己的子弟,学生把老师看做自己的父兄”。师生“应当站在一条战线上,大家向学问进攻,学习为人处世的道理”。“大家在学校中共同生活,共同研究,共同学做人。”①
第五条,从不觉到自觉。陈鹤琴把儿童身上的潜在力量比喻为一只狮子。当一个人处于“不觉”状态,即浑浑噩噩、糊里糊涂的时候,这只狮子是睡着了。这样一个“‘不觉’的人,即使背后成天有人跟着,驱策他,督促他,也不会比一个‘自觉’的人更易进步。因为所谓‘自觉’的人,他心中的狮子已经醒了,他有极大的潜在力量,这种力量可以克服任何困难,完成任何事业。”②教师的职责就在于唤醒学生心中的狮子,让他意识到自己的生长世界及自己在其中的地位和力量,让其明白对自己、对学校、对社会及对人类应有的责任和贡献,从而使之从“不觉”者变成“一个自觉的有力量的青年”。
第六条,从被动到自动。学生在“自觉”之后,才能产生“自动”的力量。学校对学生训育工作应是在启发学生自觉的基础上,尽快使学生从被动状态过渡到自动状态,最终养成独立的人格,成为自己的主人。就学生的管理而言,应从完全由老师管理过渡到由学生团体管理再到学生自己管理,实现由被动向自动或自治的转变。
第七条,从自我到互助。人生而有“我”,这是十分自然的,但训育工作的关键,就是克制人的一己之我,去培养“互助”的品质和习惯。这是一个起码的要求,学生虽不能达到舍己为人,至少应做到互助。“如果这一点没有做到,就可以说训育没有做好。”
第八条,从知到行。陈鹤琴认为,做人的真谛就在于去“做”。不断地做才是养成习惯的必要步骤。教师对学生讲了一大堆做人的道理,但学生只是“知道”而不去“做”,训育的目标便没有达到。“训育工作要获得成功,也一定要‘行’。这是绝无疑问的。”
第九条,从形式到精神。陈鹤琴坚信“诚于中而行于外”这一教育名言,强调训育工作并不重在表面,而要做到表里如一。从内在精神到外在形式的统一,这是训育工作必须追求的境界。为此,教师一定要注意鼓励儿童的真诚。
第十条,从分家到合一。教师的基本职责是“教书育人”。学校训育工作并不是专门的训导人员所能包揽的,它是全体教师的共同职责。陈鹤琴批评当时将训导与教务工作分开,一般专任教师只顾知识传授,而对学生如何做人的问题全然不管,训导的责任完全落在训育主任和训育员身上的做法,认为这是十分错误的。他强调“要把分家了的训教两部分工作重新联结在一起”。
第十一条,从隔阂到联络。 训育工作牵涉到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的因素,单靠某一方面显然是无效的。比如有的学生,“在校中不抽烟不喝酒,到了家中抽烟喝酒了”;也有的学生在家中是好孩子,但到学校受“损友”影响而变坏。这种家庭和学校中学生的两样表现是很常见的,这是由于学校与家庭的关系过于隔阂,不能采取有效的共同措施所致。因此,学校训导人员一定要采取家庭访问和邀请家长来校参加某些集会等多种方式主动与家庭联络。
第十二条,从消极到积极。 训育不是管制,对于学生犯规或发生不正当行为,学校不应是消极地防止和制裁,而要积极地消除学生犯规或做不正当事情的原因和动机。学生都是喜欢鼓励的,积极的鼓励胜于消极的制裁,一味的责罚,不一定能够制止他们不当的行为。要通过积极鼓励的方法,引发儿童从事正当活动的动机。比如小孩子喜欢打架,可能是其精力没地方发泄,学校不妨多添置些运动器具和娱乐设备,以满足他们好动的合理要求,增进其身心健康。
第十三条,从“空口说教”到“以身作则”。这是训育上最重要的一个原则。陈鹤琴认为, 训育者自身应当具有高尚的品行,以身作则,方能成功。一个言行不一的人,他本身的德行已有缺陷,学生对他已无信任,他还怎能为人师表。如果让这样的人“担任训导工作,即使他每天唇焦舌疲地向学生演讲一大篇做人的道理,也毫无用处的”。
上述“活教育”的13条训育原则不同程度地揭示了道德教育的基本规律。如它注重德育过程中的慎始早教,儿童自觉,师生平等交心,注重学校与家庭、校内与校外、训导与教务各种因素的协调统一和整体配合,注重正面引导和积极鼓励的方法,重视包括教师人格在内的各种隐性教育因素的潜在影响等,都是值得继承和发扬的。陈鹤琴的论述中也包含着许多辩证的因素。如“从法治到心理”的原则不仅体现了道德评价中动机与效果的统一,也体现了一般要求和具体对待相结合的原则。还有“从知到行”“从形式到精神”则揭示了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表现的相互统一和促进的关系。“活教育”重在做,因此以上原则,也只有在做中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
陈鹤琴“活教育”是面对一切儿童的,是包括特殊教育在内的一切儿童的教育。为此,我们不妨对其特殊教育领域的独立探索作一补充论述。
陈鹤琴赞赏民主教育精神,认为人人都应该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1935年,他在《对于儿童年实施后的宏愿》中就提出,要让全国所有的儿童,不论其贫富智愚都一律享受相当教育,甚至“盲哑及其他残废儿童,都能够享受到特殊教育”①。但当时除了陶行知在重庆办的育才学校,注意到天才儿童的特殊教育外,几乎无人问津特殊教育问题,社会上还有不少人对特殊教育持有错误观念。陈鹤琴说:“有些人以为特殊儿童中间,除了天才儿童是人类的瑰宝,理应特别珍惜养护外,其余的都是在生理或心理方面有缺陷的,还谈什么受教育呢?这实在是一种错误的见解……瞎子、哑巴、手脚残废的原来都是废人,但是借教育的力量,可以把他们教成有用的人,这是何等可喜的事啊!”②
陈鹤琴认为,特殊教育固然有其特殊性,但教育目标、课程教材及其教学方法不能偏离“活教育”的基本宗旨。他说:特殊教育的“目标则仍是做人,做中国人,做世界人”③,“常态儿童可以运用单元法,低能儿童更应采用单元活动,使教学、做人、生活打成一片。课程方面,运用五指活动。
至于教材内容,更应采取大自然、大社会的直接知识。凡日常生活习惯,职业技艺教材,都是低能儿童最需要的东西”①。1947年3月,陈鹤琴开始筹建上海特殊儿童辅导院,并出任院长,拟对盲目、聋哑、伤残、低能和问题儿童五种特殊儿童实施“活教育”。第一期为聋哑班,开始招收10余人,后来增加到21人,采取个别教导制,其“国语、常识、算学等科采用高初级小学临时编订本。发音之教材,则为注音字母,单字及短句,先以与日常生活有关之字句为基本,渐及繁难”②。图画手工则主要是让儿童仿效及剪贴,尽量使儿童运用思想,启发其创造力;其教法的基本原则就是适应盲童的个别能力及兴趣之需要。除聋哑班外,后来又招收了伤残儿童班等。可以说,特殊儿童辅导院十分注重特殊儿童的生活经验、动手能力、个性兴趣等,整个教学工作中贯穿着“活教育”实验的基本精神。此外,陈鹤琴还撰文介绍美国的特殊教育经验,组织参加各种特教座谈会,并在《活教育》刊物开辟“特殊教育研究专号”,进行特殊教育的理论宣传和经验介绍。由于陈鹤琴等人的不懈努力,中国特殊教育开始逐渐走上了正轨。1952年,上海特殊儿童辅导院改为上海市第一聋哑学校,后又改称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
“活教育”是为了一切儿童,是为一切儿童谋幸福的,陈鹤琴当年许下的“宏愿”逐渐在实践中变成了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