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意思嘛!合同都簽了,現在卻想反悔!”
慕容娟一臉氣憤,惱怒道:“做人怎麽能如此不講信譽呢!”
寧缺反應了一下,方才明白發生了什麽事。
“小姨,您先別生氣,說不定那位大姐有什麽難言的苦衷。”
簽合同的時候,他與那位寶媽店主短暫接觸過。
對方不像是出爾反爾的人,另外轉店的原因並不是生意不好,而是需要照顧孩子,沒有精力打理!
“什麽難言的苦衷?!”
慕容娟冷哼一聲,道:“八成是看缺兒你現在把奶茶店經營的如此火爆!所以就眼紅嫉妒!”
寧缺苦笑一聲,道:“看那位大姐來怎麽說吧。”
“不管她說什麽,我都不能讓她把店收回去!”
慕容娟斬釘截鐵道:“白紙黑字都簽了!受法律保護的!另外這缺兒你的事業剛起步,小姨絕不會看著你再次變成無業遊民!”
大約一個小時,那位店主大姐滿臉歉意的出現了。
“真是對不起!”
她一見麵就道歉,誠懇的道:“我願意把轉讓金退回,另外再拿出五千塊作為賠償!”
“這不是錢的事!”
慕容娟斷然拒絕,道:“既然簽了合同,店就是我們的了!就算你覺得賣虧了,也不能反悔!”
她據理力爭,說什麽也不讓對方收店。
店主大姐自知理虧,滿臉尷尬的道:“其實,我這麽做也是為了你們好。”
慕容娟哼了一聲,一臉不相信。
為我們好,騙鬼呢?
分明就是看自己大外甥一接手就生意火爆,所以就羨慕嫉妒恨。
“事情是這樣的,我收回店鋪也不是自己幹,而是賣給另外一個人。”
店主大姐道:“對方曾經也想把這間店盤下來,但覺得轉讓金貴了,所以我就把店轉給了你們!”
慕容娟不滿道:“自己下手慢,怪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