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水微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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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是容易說好的。

他什麽都答應了:立時立刻就去找曾師母轉求史洋人趕快向官府說,把蔡興順放了,沒有他的事;並求史洋人嚴行向官府清查、懲處擄搶興順號以及出手毆打蔡大嫂的凶橫兵丁;由他出三百兩銀子給蔡興順,作為幫助他重整門麵的本錢;蔡興順本人與她認為幹兄妹,要時時來往,他不許對他不好;還要他出二百兩銀子給她父母,作為明年討媳婦的使用;金娃子不改姓,大了要送他讀書,如其以後不再生男育女,金娃子要兼祧蔡、顧兩姓,要承繼他的產業;他現刻的產業要一齊交給她執管;她要隨時回來看父母;隨時進城走人戶,要他一路才一路,不要時,不許一路;他的親戚本家,她喜歡認才認,喜歡往來才往來;設若案子鬆了,羅德生回來,第一,不許他再記仇;第二,也和蔡興順一樣要時時來往;他以前有勾扯的女人,要丟幹淨,以後不許嫖,不許賭,更不許胡鬧;更重要的是她不奉洋教!這些條款全要黑字寫在白紙上,除了他顧天成加蓋腳模手印外,還要曾師母和其他幾個人擔硬保!

她僅僅答應了一件:在蔡興順放出來後就嫁給他。附帶的是,仍然要三媒六證,花紅酒果,像娶黃花閨女一樣:坐花轎,拜堂,撒賬,吃交杯,一句話說完,要辦得體體麵麵,熱熱鬧鬧,並且一定要鄧、蔡、顧三家的親朋、好友、家族、鄉裏們到場吃喜酒,會親拜客,以便把事情打響,免得後來拿耳朵去裝閑話。

蔡興順那方的退婚話,她自己去說,包答應。

顧天成歡天喜地,吃了午飯,抱著金娃子狂了一會,被她催了好幾遍,才戀戀不舍地走了。

她父母才有了時候,問她為什麽答應嫁給顧天成?

她笑道:“你兩位老人家真老糊塗了!難道你們願意眼睜睜地看著蔡傻子遭官刑拷打死嗎?難道願意你們的女兒受窮受困,拖衣落薄嗎?難道願意你們的外孫兒一輩子當放牛娃兒,當長年嗎?放著一個大糧戶,又是吃洋教的,有錢有勢的人,為啥子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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