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我四十歲那年,大運亨通,我補了巡長!我顧不得想已經當了多少年的差,賣了多少力氣,和巡長才掙多少錢;都顧不得想了。我隻覺得我的運氣來了!
小孩子拾個破東西,就能高興地玩耍半天,所以小孩子能夠快樂。大人們也得這樣,或者才能對付著活下去。細細一想,事情就全糟。我升了巡長,說真的,巡長比巡警才多掙幾塊錢呢?掙錢不多,責任可有多麽大呢!往上說,對上司們事事得說出個譜兒來;往下說,對弟兄們得極精明又熱誠;對內說,差事得交得過去;對外說,得能不軟不硬地辦了事。這,比做知縣難多了。縣長就是一個地方的皇上,巡長沒那個身份,他得認真辦事,又得敷衍事,真真假假,虛虛實實,哪一點沒想到就出蘑菇。出了蘑菇還是真糟,往上升騰不易呀,往下降可不難呢。當過了巡長再降下來,派到哪裏去也不吃香:弟兄們要吃,喝!你這做過巡長的……這個那個地扯一堆。長官呢,看你是刺兒頭,故意地給你小鞋穿,你怎麽忍也忍不下去。怎辦呢?哼!由巡長而降為巡警,頂好幹脆卷鋪蓋家去,這碗飯不必再吃了。可是,以我說吧,四十歲才升上巡長,真要是卷了鋪蓋,我幹嗎去呢?
真要是這麽一想,我登時就得白了頭發。幸而我當時沒這麽想,隻顧了高興,把壞事兒全放在了一旁。我當時倒這麽想:四十做上巡長,五十——哪怕是五十呢!——再做上巡官,也就算不白當了差。咱們非學校出身,又沒有大人情,能做到巡官還算小嗎?這麽一想,我簡直的拚了命,精神百倍地看著我的事,好像看著顆夜明珠似的!
做了二年的巡長,我的頭上真見了白頭發。我並沒細想過一切,可是天天揪著心,唯恐哪件事辦錯了,擔了處分。白天,我老喜笑顏開地打著精神辦公;夜間,我睡不實在,忽然想起一件事,我就受了一驚似的,翻來覆去地思索;未必能想出辦法來,我的困意可也就不再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