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最温柔的部分,一直住在乡村里
我是个乡下孩子,如今生活在城市。
对这一点我深信不疑:乡野生活是孩子最好的成长环境,最好的自然学校。一个完整的人生,首先要学会的是和自然相处,“乡村”这所学校在我身体里注入的基因足够我受用一生。
叶芝在《乡村鬼魂》里写:“在大城市,我们活在自己的小团体里,对世界的了解少之又少。小镇或是村庄人口稀少,没有这些小团体。因此,你必然可以看到整个世界。”
我的家在半山腰的一个小村庄里。村头和村尾各有一棵大榕树,大到树中间空了,小孩子可以钻进去躲猫猫。村中间还有一棵更大的榕树,需要十几个人合抱。傍晚的时候,土地还散发着太阳照射过的余温,羊群归圈,鸭子在水池边扑腾,水牛的尾巴有一搭没一搭地驱赶小虫子,村子里的人们就都聚到那棵最大的榕树下聊天,猫啊、狗啊、小孩子啊,就在大人中间穿去穿来。
村庄背后的山就叫“背后山”,山上长满长尾松,风吹过来的声音太好听了,像长大了听到的某种咏叹调。大人们在地里干活的时候我就和表妹往山上爬,一边爬一边采野花,爬到一处厚厚的松针覆盖的山脊,累了倒在松针上睡觉,直到大人们从远处吼:收工喽。我们才从地上爬起来,拍拍粘满衣裤的松针,一阵风似的往山下跑去。
从我家大门出来往右一百米是一条河,河水从大凉山上流淌下来,流到我们村子形成一个不大不小的河滩。夏天的时候,我们小孩子就三五个邀约着去河里游泳。河里还有小鱼和小虾,用撮箕撮了来,路上捡来的瓦片当锅,生起火就可以煎小鱼小虾,没有油,撒点盐就是人间美味。就这么玩着玩着天就黑了,有家长拿着“条子”(打人吓唬人的枝条)在岸上大吼:短命娃儿还不回家,找死啊!
乡村生活,要说印象最深刻的,是漫长的时间。记得中午在阳光下犯困、记得大人们出工后,乡野里安静得让人能听到自己平静呼吸的时刻、记得很多时候的无所事事,那时候的我当然还不理解“无聊”这个词的含义,不知道城里像我一样大的孩子在做什么,他们正被玩具、培训、图书和五花八门的游戏填满。他们生活在一个“有聊”的世界。
而我,正在学习如何面对无聊。为了“混时间”,我学会了爬树,学会了织袜子,学会了父母不在家的时候给自己煮饭,学会了把山里野生的兰草挖回家种在院子里,学会了采摘桑叶养蚕宝宝……
当然,也学会了安静地坐在院子里看阳光爬过窗台,让大脑处于放空的状态。
朋友有篇文章说:“空白是绝对必要的。每个人面对空白时间的态度、每个人在打破空白时间所做的事,决定了这个人和其他人的不同。个人的成长正是从面对无所事事、打破无所事事开始的。”
说回到我家的乡村院子吧。一九八四年,我四岁,我们全家搬进了这座院子,院子是爸爸妈妈从结婚那天起就立志要攒钱修的,五年时间梦想成真了。院子里有三棵松柏树,一棵李子树,院门上方爬满了罗汉果藤蔓。正房三间,厢房两间,东厢房我奶奶偶尔会来住,西厢房呢,我妈把它改造成了村里第一家,在很多年内也是唯一的一家小卖部。
除了上面说的,还有猪圈和巨大的厨房。厨房大到什么程度呢?反正我此生还没见过比这更大的家用厨房。除了巨大的操作台,还有巨大的煮饭灶台和更巨大的煮猪食灶台,以及更更巨大的大水缸,说是水缸,其实说水池更准确,跳进去都可以游泳的。最关键的是,除了与巨大灶台相匹配的大碗柜、大餐桌,竟然还有一大块空地,可以再摆下两张大圆桌!
至于猪圈,和厨房的大小是一样的,它们很对称,分别位于三间正房的左右两侧。就在这两个猪圈里,最多的时候养过五十头大肥猪,我妈为此还作为养猪专业户的代表参加过县城里的表彰大会,我人生的第一次自助餐就是沾我妈的光在大会后吃到的。
我爸我妈就是这么能干,勤劳致富说的就是他们。
一个恒定的印象是:清晨我被爸爸的歌声唤醒,他正拿着个大扫把清扫院子,早晨的爸爸总是那么快活,他一边唱歌一边有力地挥动扫把的样子浑身充满了干劲。不管他唱的是《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还是《我的祖国》,他都是在大声宣布:美好的一天开始啦!他扫完地之后还要端来一大盆水均匀洒在地面上,被夯实过但仍然是泥土的地面因为一层水就会升起股好闻的味道,直到现在,那味道都是我心中“早晨的味道”。每当想起这味道,就能看见我家一尘不染的院子。
爸爸在村里有威望,村子里谁跟谁闹纠纷,谁家男人打媳妇,谁家不赡养老人……诸如此类的问题最后都会找到我爸去调解,最后我爸也总能把事情处理得好好的。
我妈爱干净,她喜欢穿白衬衣,做事手脚麻利,说话声气好,头发黑又亮,年轻的时候扎两条辫子,是那种清简朴素的美。
一个场景每年在秋收前都会发生:村子里有几户贫困人家没有粮食下锅了,拿着官升来我家借米,我妈从来都二话不说给上门的人满满一官升大米。
爸妈热情好客,印象中我家厨房总是很热闹,三天两头就要请一次客,除了本村人,还有远近乡亲,甚至山那边的彝族人。彝族人喜欢来我家小卖部买酒喝,一开始,他们买一瓶酒和一封饼子就坐在院子里拿饼子下酒,后来就从院子里喝到我家餐桌上,喝着酒唱着歌直到太阳落山才提着空瓶子骂骂咧咧翻山回家。
对了,说到酒,我家酿了十多年的酒,小卖部的酒都是我爸酿的,村子里种的玉米和小麦酿的五十八度原浆,味道好到什么样呢?县长大人曾经亲自来我家买酒回去孝敬他老丈人。
很多个夏天的夜晚,很深的夜晚,我在**听到敲门声,随之走进来一两个或者更多的人,那是些打猎的年轻人,他们手里提着野兔子或麂子,有时也可能只是可以炒来吃的有幼虫的马蜂窝,或者几只田鸡。总之,战利品都通通交给我爸,我爸再叫醒我妈,点燃灶台里的火,大家围着火说说笑笑直到半夜里雾霭升腾。东西煮熟了,我妈就会叫我起床一起吃(其实我早醒了)。年轻人喝着酒、吃着肉、唱着歌的夜晚,我爸还能拿出他珍藏的二胡给大家拉上一曲。
因为爸妈的能干勤劳,全村第一台电视机出现在我家,第一台电冰箱也在我家,当然还有第一台摩托车,第一台麻将机……
村庄就是个熟人社会,我爸我妈是正儿八经的青梅竹马,他俩同年同月同日生,两家父母也算世交了。我爷爷在国民党时期是个保甲长,后来时代变了受了苦,但因为我们小村庄天远地远的,也不算太动**。外公呢,共产党员,新中国后村子里的第一任村主任。两人年轻的时候曾经联合起来对付过山那边的彝族土匪,用过枪,这样的交集,后来发生的事到了他们那里也都不是事儿了吧。
爷爷家和外公家相聚不到一公里,也就是从村头走到村尾,两人见了面是要作揖行礼的,我亲眼见过,外公还教过我。爷爷不苟言笑,一旦说话都是有要紧事的样子,声如洪钟,气吞山河,吓得我赶紧躲在外公的长衫后面。
我还记得外公穿斜襟长衫的样子。外公是爷爷的反面,身材瘦小,整天乐呵呵的,从我记事起他的牙齿就掉光了,他站在屋檐下向我招手:我孙女,过来。我就走过去,从他手里抠出一颗糖果,听他讲故事。
爷爷教过我背《三字经》《百家姓》还有《增广贤文》。外公整天喜欢给我造玩具:木头小车、泥巴捏的小房子、芭蕉叶编的丁丁猫(蜻蜓)。
现在回想起来,小时候的物质生活还是比较匮乏的,能吃上肉的日子就是快活的日子,但小时候的我竟然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一直觉得我们家好厉害,我爷爷奶奶好厉害,我外公外婆好厉害,我爸爸妈妈更厉害。好像我要什么我爸妈就能给我什么,甚至我想都想不到的东西,他们也能变给我。比如有一年我爸去了趟上海带回一把塑料花,天呐,那花开得跟真的一样,那个时候觉得我爸怎么那么厉害啊!
有一次坐着我爸的摩托车,他问我长大了想干啥,我说我想当老师,我问他想干啥,他说他想让我们家在五年之内变成万元户。结果就在当年年底,我爸就把一万块钱的存折拿到了我和我妈的面前。
我想要什么,我爸从来不会拒绝,找他要零花钱,要伍角一定会得到至少一元,要是他正和彝族人喝酒的时候我找他要,很可能直接甩给我十元大钞票。我在我爸妈眼里也是聪明好学又懂事,我妈虽然天性如此喜欢骂人,但表扬起我来也是没有半点犹豫。我还记得四五岁的时候,我妈组织村里的小孩在我家院子里看我和表妹表演节目,我们唱歌跳舞,她一直在鼓掌,手拍累了,就穿上雨靴用脚拍,拍出的声音比谁都大,她自己高兴得不得了。
我四岁半就在村里的小学上一年级了,那时候没有幼儿园,爸妈觉得把我送到学校有人陪着玩他们干活也放心吧,反正老师校长都是爸爸的好朋友。学校里有个老师,是地主家的后代,头发花白,穿着蓝色中山装,胸前的口袋上永远别着发亮的钢笔,见着学生总是笑呵呵的。他的办公室里有好多书,我不爱坐在教室里的时候就溜到他办公室找画册自己翻,也没人管我。
在不少人的回忆里,乡村是贫穷,是落后,是愚昧,是脏,是臭。我写过很多有关乡村生活的回忆文章,总有人认为我在美化乡村。我承认我所见到的乡村可能不是全中国大多数乡村的样子,它甚至都不是很多文学作品里描述的那种乡村,但它的确是我真真实实生活了八年的乡村啊(我八岁离家进城住校读书)。
现在想明白这个问题了,我能干的祖辈父辈是多么了不起,他们给了我一个那么好的成长环境。他们可能从来没有想过教育方法,也没有想过要为下一代营造一个什么样的教育环境,他们只是凭着天性和传统里那些好的东西去生活,一天一天积累起来无数无需用言语表达的真义。
我所生活的这个乡村,有美好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放松而沉静的氛围,有我一辈子受用不尽的安全感,到处都能看见对待生活的达观和善意。
对于自己是农村孩子的身份认同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我也曾经懊恼,那是当我八九岁进城上学的时候,我发现全班同学就我一个是在农村长大的。就像一只放养的小兽,我不懂得如何与他们相处。那些在城市里长大的孩子,有多么令人惊叹的世界和眼界啊,他们知道的东西我都不知道。但是很快,他们知道的东西我全知道了,我知道的东西他们可能永远都不知道。就像龙应台说,上一百堂美学的课,不如让孩子在大自然里行走一天。
一个在童年拥有过如此美好的乡村生活,被爱和美喂得饱饱的人,总不会对当下要求太多。成年的路上,每当遭遇不幸和欺骗,尽管也会难过、感到受伤,但最后我自己总能从那种负面情绪里走出来,我很清楚,那都是因为我在乡村生活里早就预存的能量使然。
有人说:“幸福的人不容易深刻。”也许有道理吧,苦难才能激发一个人的创造力,我对生活的热爱和好奇已经大过创作,沉入到每天细细碎碎的日子里已经让我自得其乐,所以我至今也没有写出一部让自己满意的作品,我就是一个平庸且甘于平庸的人,有时候有点不甘心,可又怎么样呢?转念一想,写得好哪有过得好重要啊。
这么多年,我确实更多地见到了乡村的好,以至于我如今的生活和创作都或多或少与乡村有着连接。要说我的学校,这一生最珍贵的开始就是乡村这所自然学校吧。
我是在近些年才听到“自然学校”“社区共建”“社区营造”之类的词语,但其实回想起来,我童年的乡村,就是一个天然美好的社区呐。
如今,我生活在城里,可还是像个农村野孩子一样,对自然和乡村有比别人强烈得多的渴望。十多年前我就在城郊附近租下了一块地和一个院子,空下来的时候就跑过去做做手工、种种菜、发发呆。
四年前,我遇见了明月村,并且几乎就在半个小时内决定:余生要在这一处他乡种下我早已消失的故乡。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美景,壮阔的、苍茫的、精致的、婉约的等等。但是乡村的美跟所有的美景都不一样,乡村是日常的,是普通的,它有一种普通美。
每一次从城里出发,上高速下高速,我的车一拐进明月村村道的时候,看着两旁的松树、竹林、油菜花田,我突然有一种好像自己被安慰了的感觉。我想这种感觉就是找回了自己的生活,找回了三十年前那种乡村野孩子的生活。这是生活本来应该有的样子,只是这种本来应该有的样子,已经被我们丢失得太久了。
我们在明月村建设了一个手工草木染布的教室,准确说,这就是一间与自然有关的学校,其实学习草木染只是我们其中的一个功课,是一个通道,更重要的是我们要通过学习草木染,来学习怎样走进最最真实的生活。
一天里,每一个经历都是在学习。学习和同伴的合作,学习去观察这里的自然、天气、植物,学习了解这些工具的使用,甚至我们还要学习怎样去吃饭。
到了傍晚,一天的学习结束了,我们会在田野间布置一场精美的田野火锅派对。在竹林和田野的映衬下,我们在一起狂欢,分享劳动之后的喜悦。之后我们又会进入一个很安静的状态,大家围坐在一起书写,相互交流,进行思考、整理。最后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们会拥有一个非常好的睡眠。
一个人如果是处在一种简单的劳作里面,他的身体和心灵是完全合一的,就是那四个字:身心合一,一种非常舒服的状态。事实上现在有太多的人身心是分离的,他们在做着一件事情时可能想的是另外一件事。但是草木染的学习就是让大家把身体和心灵结合起来,回到当下,就是此时此刻。
一天好像就是在经历人的一生。早晨就是一个婴儿一样对这个世界敞开,然后慢慢成长,会由中午到傍晚,从生命最灿烂的时候进入到暮年,进入一个收拾、思考的过程。所以一天就是一生。
“草木染”,我们想字面的意思就是:用草和木等大自然赐予的一些材料,来为我们的纯天然织物进行染色。其实我们在进行这样的劳作的时候,会对大自然生出更多的敬畏,也会惊叹于大自然的神奇。其实自然已经给了所有我们需要的东西。
没有打开那块布之前真的想象不出来,我们究竟会染出一个什么样的作品。有的是我们能掌控的部分,而有些是我们没有办法掌控的部分,这个也像是人生。有时候我们会收获期望得到的东西,有的时候也会有些意外,不管是好的意外还是坏的意外。
在明月村生活一天、两天、三天,甚至更长的时间,在我看来不是逃避。这里不是隐居,不是世外桃源,就是生活本来的样子。
我希望在这里生活几天之后,在这样一种日常的、普通的生活里面,获得一种面对当下的力量,我们把这种力量收集起来,进入到我们每天的生活里面。
乡村生活,那是我生命的来处,我也终将回到那里,这是一个农村长大的孩子对土地最深的眷念。这是幸运,也是宿命。
我始终还是个乡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