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况的孕妇应做羊水穿刺:
①35岁以上的高龄初孕妇。
②以前生过出生缺陷儿的孕妇。
③家族中有出生缺陷分娩史的孕妇。
④孕妇本人或丈夫有病理缺陷。
一般羊水穿刺多在妊娠16~20周时做,太早或太晚均不利于疾病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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