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看处于怀孕早期的哪个时期,如果是在胚胎发育的早期,特别是在妊娠31~64天之间,因为这是胚胎分化和形成的关键时期,是胚胎的高敏阶段,此时B超检查有可能造成胚胎的发育异常。因为B超所使用的高频超声波,波长短,能量集中,强度大,振动较剧烈,会引起许多特殊作用,结果可能产生机械、热、光、电、化学及生物等多种效应,会对正处于发育中的胚胎形成危害。医学专家曾经拿老鼠做过实验,妊娠的母鼠在孕早期连续接受超声扫描后,鼠仔出生时体重下降,而且长成过程中也容易发生疾病。专家研究证明,B超检查对早孕期绒毛超微结构、细胞膜有直接损害作用。
因此,处于怀孕早期的女性,尤其是正当怀孕31~64天之间的女性,应慎做或不做B超。如果有明显适应症要做,应以少剂量、小的辐射强度和最短的辐射时间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