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土地的女儿

乡音难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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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新单位上班的第一天,在洗手间遇到一位阿姨,是大厦物业公司负责我们一层清洁工作的员工。

礼貌性地问好时,阿姨一张口,我就听出是我们天水人。

“阿姨是不是天水人呢?”我高兴坏了,按捺不住内心的亢奋,忍不住问。

“是的。”许是阿姨知道能这么问她的人大抵是老乡的缘故,显得也高兴。

“呀,我也是天水人。阿姨,您是天水哪里人呢?”

“甘谷。你是哪的?”面对我太过热情的询问,阿姨到底有些拘束,表情局促,言语简短。

“我是秦安的。真好,在这里遇到了老乡!”

说完,看有其他人进来,跟阿姨打完招呼我走出了洗手间。

离家多年,在外每次听见乡音,我都这样高兴,有时甚至会雀跃起来。

一次,在地铁上听见旁边的两个小姑娘有我们陇城人的口音。我问她们是否是天水人;她们说是后,我又问是否是秦安人;她们又说是后,我赶紧追问:“那是不是陇城人呢?”

我热情过头,一个接一个的问题,步步紧逼,中间不留一点缝隙,难怪她们看我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狐疑。

发现四周有人朝我这边投来莫名其妙的目光,我倒尴尬起来,轻轻弱弱地对两位老乡说了声“我也是陇城人”后,将心中其他的问题统统压在了喉咙。

我明白,不是她们猜疑,而是内心的狂喜让那一刻的我表现出了不足以让她们轻信的举措。

所以,她们提防,我理解。

尽管如此,下一次听到乡音,我还是会禁不住去搭讪,会主动问对方,会像贪婪的老黄牛啃食嫩草一样,企图从耳边的乡音中咀嚼出有关故乡的味道,那个越来越让我魂牵梦绕的地方。

当听对方说自己是甘肃人,我就生出邂逅自己人的欢喜。当对方说自己是天水人或者秦安人时,感觉眼前陌生的面孔简直就是久别重逢的故人。如果遇到的是陇城人,我十几年来修炼出的那点以供在公众场所挥洒的矜持和克制定然会倏忽消失殆尽,那个自诩成熟稳重的都市女郎转眼就成黄土地上的野丫头了,就滔滔不绝起来了。

千里关山难越,所以,家乡注定成故乡;咫尺乡音可亲,于是,灵魂终能归故里。

中国是一个素有故乡情结的国度,生长其上的每个人天然地难离故土,难改乡音。所以,每一个出门在外漂泊的人偶闻乡音,都会有和我类似的感受。如果没有,肯定不是因为没有这个情结,而是因为离家还不够远、不够久罢了。

乡音,注定是一个有着距离美感的词,当时空的间隔没有达到一定程度,我们的确很难发现它的动人之处。

譬如在京城,北京、河北和天津的人遇见老乡,就显得很淡,从他们身上几乎看不出他们之间有什么类似乡情的精神共鸣;大学里他们不组织老乡会,毕业了也不会有纯粹以联络感情为目的的老乡圈子。很多次,他们看着我对家乡、对家乡人的感情,会表现出十足的不以为然。

说实话,我很羡慕那些心中没有故乡和故乡人概念的人,因为他们不会和我一样常年饱受思乡之苦,也不会有为了能回一次家而精打细算的无奈,更重要的是,他们中绝大部分人没有漂泊他乡的疏离感。

这样的人的确很幸福,但在某一时刻,他们的脆弱将是排山倒海的。

我的一位大学同学K,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学习和工作都在北京,她生命中仅有的不在北京的时光,是和家人一起在旅途中度过的。她从来没有体验过思念自己生长的土地和亲人是什么感觉,故总理直气壮地说:“所以,当时老师问我鲁迅《故乡》一文的情感基调,我回答不上来很正常嘛。”

每次她这么说,我就笑得不行,有时会笑出眼泪来,一边笑一边暗自羡慕。

前段时间,许久不联系的K给我微信留言,说她想念家乡和亲人了。不明就里的我还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细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她被单位委派到美国工作了。

“已经半年了,据说还有半年……除了一起来的两个同事,连个说家乡话的人都找不见……”

刚开始和K说话,我还挺得意的,一定程度上是轻浮到张狂的窃喜:“哼哼,你也有想家想亲人的时候啊。”可当她说到“连个说家乡话的人都找不见”时,十二年前中秋月圆之夜,那个坐在八达岭长城脚底军营中的自己赫然出现在眼前,我竟然心疼起K来了。犹记十二年前中秋月圆之夜的军营中,初来乍到,同学们互相间还不怎么认识,一天的训练结束后,我一个人坐在空旷的军营里举头望月。一位舍友找到我,说有老乡找我呢。听到“老乡”二字,我起身,几乎是狂奔过去的。也就是在那个夜晚,我第一次感到乡音对一个人是那么亲,可以让人热泪盈眶。

“连个说家乡话的人都找不见。”那是一种多么深沉的绝望啊。

K口中的“家乡话”,当然不是老北京方言。对于一个身处异国的中国人来说,所谓的家乡话,便是国语普通话。原来,国语和方言一样,有那么一刻,会令我们潸然,有个可以和自己一起说话的人,会感到幸福。

其实,我对乡音,并不是一开始就这样亲。

曾有那么一段时间,甚至觉得乡音真是面目可憎,一点也不可爱,尤其每当有人笑话我的口音时,那种感觉就特别强烈。

我的普通话一向不好。

来京前,十一年的读书生涯中,包括语文课上都说方言,老师和学生一道,谁也不曾以为不学着讲普通话有什么不妥,谁都没有意识到一旦我们走出天水就要说普通话的,就不能再说方言了。所以,囫囵一脚踏入京城,我就“买”“卖”不分,至今还把“un”这个音发声成“ong”,且“n”“l”也明确不了。记得有一次,在一家快餐店点早餐,我告诉服务员来一碗馄饨,服务员疑惑地问:

“你说什么?”我说:“馄饨。”服务员一脸严肃地又问:“什么?我们店没有这个。”我很无奈,而服务员又那么认真,我哭笑不得:

“我不就un和ong不分么,你不能欺负我嘛。”最后,不得不把馄饨换成小米粥。

我的普通话不好,很多人都喜欢以此开玩笑,就像戏谑我的名字一样,兴趣盎然,乐此不疲。不像现在听了一笑了之,或者跟着自黑一下落得皆大欢喜;刚来北京那会儿,只要有人开玩笑,我就不高兴,而且心里的不悦很容易流露在脸上,让大家都尴尬。

现在,依然有很多人喜欢拿我的普通话开玩笑。

“你来北京都十几年了,普通话怎么还不如我呢?”

“你的口音怎么还是那么重呢?你就没有想过改一下吗?”

“一听你就是西北人。陕西的吧?”

……

不一而足。

我听了不但不生气,反而有一点小得意,心想:“普通话说得不好怎么了,你还不是和我交流得很愉快;口音重怎么了,那是我的胎记、我的名片,我喜欢带着浓浓的口音行走天涯;西北人怎么了,可我是甘肃人,不是陕西人哈……”

乡音难改。

唐代诗人、书法家贺知章,儿时离开了自己的家乡,再次回来已是满头华发的迟暮之年,乡音且犹存呢。

既然难改,那就不改也罢。带着属于自己的乡音,挺好。

透过乡音,茫茫人海中,我一下子就能发现那些和我有共同来处的人,那种感觉给我巨大的归属感,让我以为自己在漂泊的城市终是有情可依的,而不是灵魂一直都在踽踽独行。

之所以有这种改观,除了岁月让我拥有了成熟后的练达和果敢外,更重要的是,了解了越来越多的和那片土地有关的人、事和物,以及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并懂得了其上因此而来的千年传承后,我有足够的底气可以做到对过去笃定,对当下坚定。其中,就包括方言。

当意识到这点,我知道,我是真的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