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這老熟人似的喊聲,他終於想起來了。這女人是金成紅。
在上一輩子裏,金成紅是局裏的警花,有背景,有靠山,眼高於頂,一般人不入她的眼。
沒想到,她現在居然主動打招呼,喊自己還喊得這麽甜。
這就叫人情世故,冷暖自知。
人在卑微時,連狗都不如,熟人看見你都會繞道走。
一旦你變得地位逐漸提高,就連不認識的人都會多看你幾眼。
金成紅小碎步提速,幾步就到了陸晉麵前,眨著漂亮的大眼睛,一臉嫵媚地看著麵前的男人。
陸晉麵含微笑,暗自感慨。
上輩子的遭遇,與現在的相遇,是天淵之別。
幸好上輩子有自知之明,寧願在夾縫裏生存,也不願意有求於人。
上輩子的這個時間金成紅調到了市裏,成為了許多人巴結的對象,使得原本就眼高於頂的她更是高傲得像一隻白天鵝。
“你怎麽這樣看著我,像不認識一樣?”金成紅好奇地問。
陸晉這才從上輩子的記憶中回過神來,禁不住莞爾一笑,連忙調侃道:“美女飄然而至,驚豔小生也!”
“貧嘴,討打!”金成紅揮起小拳頭,佯裝要打,但明顯很高興。
越是漂亮女人越喜歡被人誇。
金成紅的確漂亮,長發披肩明眸皓齒,白裏透紅的瓜子臉細膩光滑吹彈可破,量身定製的警服硬是被她穿出了軍人氣質,英姿颯爽神采飛揚,美得不可方物。
上輩子的陸晉,都不敢對視她。
陸晉嘿然一笑,連忙擺出求饒狀,詼諧幽默,恰到好處,渾身散發出男子漢獨特的魅力,磁鐵般吸人眼球。
金成紅頓時一陣恍惚,突然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這還是那個一說話就臉紅的陸晉嗎?
“你怎麽這樣看著我,像不認識一樣?”陸晉故意模仿著金成紅剛剛說的話,笑得牙齒瓷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