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走后,世界都熄了灯

第十三章 明日隔山岳,此情已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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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来自新西兰的第一封信里写:季云攀,你好,这是我来到新西兰的第53天,今天天气很好……

同时到达平城的有四封信,收件人分别是裴北魏、季云攀、简真、姚成诗。季云攀在谢以洛的世界里已然泯然众人矣,他是她众多的长辈之一,以公式化的口吻报备生活近况,不带一点暧昧。

看完那封平静无澜的信,季云攀向后躺倒在沙发上,薄薄的信纸盖住脸,没过多久就被洇湿。吃饭的时候姚成诗问他:“你脸上的蓝色是怎么回事?”

季云攀胡乱抹一把脸,笑着说可能沾到了什么东西吧。

小谢寄来的信是用蓝墨水写成。

他不知道他手中这封信是被数次修改和涂抹后的产物,事实是,来到新西兰的第53天,清晨谢以洛从睡梦中醒来,坐在**用水笔写信:季云攀,最近我老是梦见我妈,还有我爸,我梦见他死之前的样子,睁大眼睛声嘶力竭对我说你别以为你会一直幸运……

然后她把这封信揉成一团扔进废纸篓里,开始写另一封信:季云攀,你好,这是我来到新西兰的第53天,今天天气很好……

那天学校没课,写完信小谢站起身去寄信,起身的时候她的膝盖僵硬了一下,整个人差点一个趔趄栽倒在地上,是坐得太久了吧,整个人都要麻木了。

下楼的时候她的膝盖依旧僵硬,像个膝盖处打着铆钉的木头人,僵硬直板,差点摔下楼去,扶着楼梯小心翼翼走下来,门外走不远就是邮筒,小心翼翼把四封信塞进邮筒里,抬起头就看见一个人站在不远处静静地看着他。

他是谁?小谢有了片刻的愣怔,为什么这样看着自己?

那是个和自己年纪相仿的中国年轻人,大约二十一二岁的模样,浑身透着一股文质彬彬的气,理很规矩的小平头,穿一件白衬衫和深蓝仔裤,干净的年轻人,就这样直直地看着自己。

直到小谢抱歉地一笑,想要转身离去,那人终于开口:“你是谢以洛吗?”

呵,他乡遇故知?小谢诧异地转过头,努力辨认那人面孔,那人也不说话,任由小谢打量着他,终于小谢记起来:“你是李默!”

李默笑着点点头:“总算记起我来了,我还以为你已经把我忘干净了。”

怎么会忘,就算忘了面容,也永远不忘这个人,这个人同她一起办了一年的黑板报,于幽静处默然无声地恋慕着自己。那几本数学笔记,分别数年来,几度人世沧桑变幻,她都完好地保留着。

李默还是如记忆里那样沉默而充满了君子风度:“我们找个地方坐一下吧。”

这是个海滨城市,两个人漫步到海边,说起分别这些年来彼此的境遇,李默天生是个读书的天才,他这些年读医科,可谓一帆风顺。而小谢,对于自己这些年的遭遇只是用三个字一笔带过:“我很好。”

从前相识的时候彼此就没有什么话可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依旧是这样,两个人享受着海风和冰激凌,都不说话,直到夕阳快要落下去,分别时候李默终于鼓起勇气开口,说出这些年一直没有勇气说的话:“谢以洛,你现在有男朋友吗?”

他真的还想念着自己,小谢想要笑,面部肌肉一动,却差点落下泪来,她点点头:“有,他在国内,我们很相爱。”

说完这句话,小谢感觉到一阵茫然,她说的是谁?白朗宁还是季云攀?

天边的晚霞正在失却颜色,李默知道自己不该再说什么了,于是他点点头:“祝你们幸福,有事常联系,我们永远是朋友。”

回家的路上小谢捎带去便利店买了食物,她浑身都感觉到疲乏,好像有一只无形的注射器正在吸走她的力气,连装满即食品的购物袋拎在手里都觉得有千斤重。

过红绿灯的时候,她的膝盖突然一软,整个人跪倒在地上,手里的东西摔了出去,哗啦啦散了一地,路过的白人都诧异地看着这个黄皮肤黑眼睛的中国女孩。

小谢扑倒在地上半天才爬起来,一袋袋的把东西捡回来装进购物袋里,握着最后一个罐头,静静落下泪来,重新开始?没那么容易,人的生机有限,耗掉的永远弥补不回来。

因为疲累,晚上吃过饭她早早地就入睡了。

半夜被梦里汹涌的海浪声惊醒,小谢睁开眼睛,盯着天花板的方向,整个世界都是黑漆漆的,她想要起身去倒一杯水喝,四肢却动弹不能,她像是一个魇住的人,又像是一个飘飘****的灵魂,意识完全不能控制身体的行动,静夜里她的呼吸很明显,又冷又重,人像是被钉在床板上,那一刻她几乎要以为自己快死了。

不知过了多久麻痹的手脚才渐渐恢复知觉,她挣扎着坐起来,像是刚刚触摸过死神的座椅,此刻她遏制不住地想要见季云攀一面,在生与死的界限处,当频临死亡的时候,她最想见的还是他。

她爱他,即使他把一把刀插在她的胸口杀了她,她的灵魂也会恳求他带走自己的心脏。

小谢翻身下床,拿起床头的大衣披在身上推开门跑出去,这个夜晚没有月亮,星星高远璀璨,风出奇的冷,像是刀锋割过肌肤,小谢一直跑到海边,隔着长长长长的海,彼岸是有季云攀在的故乡。

夜间的大海一片漆黑,只能嗅到海风的咸腥听到海浪的翻滚声,天边泛着一点微光,小谢涉水走进浅海,大声喊着季云攀的名字,直到声音嘶哑才蹲坐在冰冷的海水里大声抽噎。

遥远的平城,季云攀突然从睡梦里惊醒,他似乎听到有人在喊他的名字,悲戚,绝望,令他的心脏感觉到阵阵蓬勃的痛。

2、

那天晚上突然的手脚麻痹,小谢只当是抽筋或者被梦魇住,然而此后的日子里,这种情况时有发生,走在路上,她常常会觉得手脚麻痹,膝盖失去力气,好几次当众跌倒在路上。某次李默来找她,两个人一起出去,过马路的时候,她的双腿再次突然麻痹,差点没能躲掉开过来的车。

李默心有余悸:“你是怎么了?”

小谢勉强笑笑:“不知道为什么,腿突然不能动了。”

李默揉捏着她的膝盖,语气关切:“去医院看一下吧。”

小谢连忙摆手:“不用,什么大不了的病。”

李默却并不放心,他是医科生,对种种异常尤其敏感:“听我的,去检查一下,没事的话皆大欢喜,你和我也都可以放心了。”

他表情严肃,刚才的事情真的吓到了他,小谢犟不过他,只能点点头。

从医院做完检查,回家的时候在邮筒里发现了一封信,来自平城,是裴北魏寄来的。小谢连忙拆开信,信里裴北魏提到自己最近有了新差事,他被一所大学录取为讲师,主持选修课,教授室内设计。

裴北魏先生漂泊了半生,终于找到根能握住使自己立定的苇草,小谢衷心为他高兴。可是他和简真呢?他们进展如何了?信里只字未提。

回信的时候应该问一下,小谢想。

刚想把信装起来,一拿起信封却又落出张小小信笺来,粉红色,梦幻如少女,这是谁附赠的东西?小谢打开来,翻到后面看到署名立时愣住。

署名:你的小楼。

是幼年玩伴?小楼怎么会认识裴北魏?她的信怎么会和裴北魏的一起寄来?小谢迫不及待地从头阅起,原来小楼就是裴北魏任职那间学校的大二学生,今年选了裴北魏的课,裴北魏下课时候忘了带走自己的笔记,正好被小楼捡到,打开来里面夹着一张照片,正是当年刚进裴家的14岁少女谢以洛。

这个世界真小,圆形的世界,走着走着就回到了原点。

里面附着一张小楼的近照,分别时候只有十岁不到的小女孩如今长成了一个清秀的姑娘,小楼比她小两岁,没有记错的话今年也要20岁了。

佳期不可再,风雨杳如年。

小谢立刻提笔回信:裴北魏、小楼,展信安好,没有想到你们有一天会相识,完全就像是做梦一样。这个假期我会回去看你们……

在新西兰的日子很寂寞,除了李默,小谢再没有什么别的故人朋友,前半生太喧闹,耗掉了她太多的生机,后半生里,她都再懒于结交他人,培植一段关系需要太大的心力,谢以洛已无此能力。

李默功课很忙,很少来找她,闲来无事小谢经常去海边逛,渐渐地她对海洋生出了一种亲近感和依赖感。某天她在海边的沙滩上睡了一个午觉,听着海浪声,如同幼时听母亲唱起摇篮曲,心脏感受到久违了的宁静。

醒过来的时候半个身子埋在沙子下,一定是调皮的小孩子趁她睡着干的,小谢抖落满身的沙子爬起来,坐在沙滩上看天边景色,已经是傍晚了,天边海鸥伴云霞而飞,被海的咸腥气包围着,她竟然觉得舒适和安全。

海里突然喧闹起来,有人大声叫喊着,混合着女人的尖叫声,小谢隐隐听到有人跳海了,赶忙起身。

跳海的人被打捞上来,是一个年轻的中国女子,二十八九岁的年纪,紧闭着双眼,额头有碰撞过的痕迹和一片粘稠的血液,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抱着他,那男人很英俊,眼睛里有一股沧桑的气度,那或许是她的丈夫?

急救车很快来了,伤者被抬上车,海滨又恢复了平静,大海一如之前模样,人的生死对于它来说从不算什么。

那个女人,那样年轻,为什么要自杀?

几天后小谢去寄信的时候遇见那个中年男人,他坐在靠近邮筒的街边长椅上,双目无神地四处张望着。小谢突然萌发出强烈的想要与他说说话的想法,她走过去坐在他身边:“介意和我聊聊天吗?”

男人转过头对着她笑了:“当然可以,我姓沈。”

小谢鼓起勇气斟酌着字句:“三天前的傍晚,我也在海边。”

那位沈先生瞬间明白了她的意思:“她是我的妻子,但我们并不相爱。我需要一个妻子被我照顾,她需要一个丈夫来照顾她,就是这样。”

小谢问:“她为什么要自杀?”

沈先生淡淡一笑:“她爱的人死了,死于谋杀,而她原本有救他的机会。我们结婚两年了,但是这两年来,她一直不快活。”

小谢自言自语:“不快活,死亡是好的解决方式吗?算不算不负责任?是不是懦弱?”

沈先生温和地回答她:“不,这和责任以及懦弱没有关系,这些都是不相干的人的标准,选择生还是死,只要无碍于他人,都是自己的权力,谁也不能绑架别人的生命。有的人选择死,有的人选择生,死是因为万念俱灰,生是因为仍有眷恋,有的人有不得不死的理由。”

小谢抬起头:“沈先生,你呢?你有没有过爱人?”

沈先生茫然地看向别处:“有,不是有过,而是一直有,她一直在我心中,占据的位置从未因为时间过去而变得狭窄,我这辈子唯一爱的就是她,虽然她已经死了。”

小谢轻声问:“那你为什么选择活下来?”

沈先生怅惘地笑:“因为贪婪,爱情不是我的全部,爱人死去了,我的生命随之死去一部分,但其它部分还活着,我的身体也还是一样健康,所以我选择活下来,完全是因为贪婪和怯懦。”

他站起身来:“我该走了,再见。”

他走出好几步远,小谢才对着他的背影问出来:“沈先生,你的妻子呢?她被救过来了吗?”

沈先生没有回答。

回到公寓,李默就等在门外,他的神情严肃:“阿洛,结果出来了,你冷静听我说完,不要激动。”

小谢出奇的冷静:“我有病?什么病?是绝症吗?”

李默艰难地点点头:“初步判定是葛雷克氏症,俗称渐冻人。”

3、

葛雷克氏症,俗称渐冻人,是一种较为稀有的病症,全中国约有20万例。

最为大众所知的葛雷克氏症患者是物理学家霍金。渐冻人,顾名思义,是因运动神经元问题导致的疾病,身体的各个部分随着时间推移逐步失去感知,肌体渐渐死去,但是意识却始终清醒,目睹着肉体的渐次死亡,肌体失去感觉后会萎缩,人会变得丑陋,失去自理能力。

这才是最残忍,到最后肉体全部失去感知,意识却还在,人只如同一个魂灵那样活着。

小谢呆呆地看着李默拿来的那一堆资料,李默跪在地上长身抱着她:“为什么,这种病一般都是在四十岁之后才会发作,你还那么年轻……”

好运气终于要被收回,不,好运气从她向季云攀告白的那天起就开始在被收回了,每个爱她的人都不得善终,都是因为她贪婪才会得到这样的惩罚。

她突然明白了当日白朗宁得知病情后的平静。

她轻轻推开李默:“我还没哭,你哭什么?我还能活多久?”

李默的眼泪总也擦不干:“短则两年,长则二三十年。”

她静静站起身来:“我想回国,看一下他们。”

她先来到了裴北魏任教的那所大学。

裴北魏在这所学校的知名度竟然不错,是啊,一个年纪轻轻又英俊潇洒的老师,教授的还是室内设计,应该是很受女孩子欢迎的吧?她从学生那里打听到裴北魏正在上课的教室,到达的时候裴北魏正在给学生展示优秀的室内设计图纸。

和季云攀一样,他三十六岁了。

他的背还是那样挺直,双鬓还是那样漆黑,小谢静静地看着他,直到他注意到窗外的自己。

小楼也在这间教室里,人走光之后只剩下他们三个,裴北魏看着小谢许久没有说话,到最后眼睛里都带着湿意:“怎么突然回来了?不是还没到假期吗?”

小楼走上来紧紧地拥抱住她:“阿洛,你回来了,真好。”

三个人一起出去吃饭,小谢捧着一碗热汤:“简真呢?”

裴北魏神色黯淡了一下:“她,回去工作了。”

离开时,简真对他说,裴北魏,我们还是做朋友吧。

今生今世,他们已经再无可能,但经过白朗宁的事,裴北魏仍然感念上天恩德,至少他们都还活着。

三个人絮絮谈论起旧事,提起小屏山,小楼说:“阿洛,你什么时候回小屏山看一下?”

小谢淡淡笑:“过几天就回去,再不回去就没有时间了。”

裴北魏的笑容突然僵住,他的心里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咚的一声,小谢手里的杯子突然落地,她的手软软地垂了下去,脸上的表情却波澜不惊,裴北魏大惊失措,伸手拽住她的手腕:“阿洛,你怎么了?”

他感受到了她手的无力,像是一团死肉,重而且缺乏生机,他不停地揉捏着她的手:“你怎么了?你的手为什么会这样?”

小谢终于开口:“裴北魏,我得了病,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很严重,无药可医。”

裴北魏完全愣住,先反应过来的却是小楼:“什么?你再说一遍。”

小谢把这个消息再次重复一遍,小楼脸色苍白:“阿洛,你知不知道,当初青青好为什么着火?”

青青好当年的火灾一直是小谢心中的疑惑,传言里是说母亲与父亲在争执打斗中引起火灾,小楼摇摇头:“不只是这样,你难道不奇怪吗?你爸虽然那么过份,但是你妈妈一直忍气吞声,为什么会突然和他打起来?”

小谢呆呆地看着她,摇了摇头。小楼声音低了下去:“其实那时候你妈妈已经病了,我不小心看到了她的病例,上面写的就是这个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那时候年纪小,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以为和感冒发烧没有太大分别。今天听到你提起才想起来,那时候……那场火。”

原来这一切不是意外,或许是母亲知道自己将要成为家人负累,所以决定自杀,但是之前不知为什么原因,不知道是怎样的导火索,让她决定带着父亲一起死,所以才有了那场争执和打斗,所以才有了那场青青好的火灾。

李默的话在耳边响起来——这种病,是可以遗传的。

这种病,十多年前带走了母亲的性命,让她变成了孤儿,十多年后再把手伸向了她自己。

裴北魏伸手把她抱在怀里,泪如雨下:“阿洛,答应我,好好活着。”

被她紧紧抱住的谢以洛,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4、

谢以洛再次回到平城。

她先去公墓看了白朗宁,墓碑上白朗宁的照片还没有泛黄,小谢靠着墓碑坐下来,闭着眼睛小憩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

季云攀还住在那里,还住在那幢房子,小谢去敲门,过了一会儿门被打开,姚成诗惊诧地看着她:“阿洛,是你?”

季云攀从里屋走出来,随手拿起桌子上的眼镜戴上,看清楚眼前人的瞬间,他突然泪凝于睫,连忙拿掉眼镜擦去水汽:“小谢,是你?”

离开的时候他还没有戴眼镜,小谢温和地笑笑:“是啊,我回来看你们。”

她在季家的屋子里小坐了片刻,知道了季云攀的父亲已经病入膏肓,然而遗嘱却还未确立,为此,季云攀那个贪婪的哥哥季云诺屡次上门挑衅,搞得他们烦不胜烦。

一直都是阿姚在说话,已为人妻的阿姚比原来开朗活泼了许多,比起其他作为妻子的女人来说她已经足够幸运,毕竟有一个人愿意用一生的时间来欺骗她。

告辞的时候季云攀送她出来,送了一程又一程,谁也不舍得开口说话,从光明处走到黑暗处去,长长的一段黑暗的路马上就要走到尽头,小谢终于开口:“季云攀,我有两个请求,请你无论如何,一定答应我。”

季云攀点点头,下一刻小谢踮起了脚尖,在他冰冷的唇上轻轻一啄:“我一直想吻你一下。”

只是蜻蜓点水的一下,她很快离开:“还有,我不喜欢人家叫我小谢,除了你,大家都叫我阿洛,裴北魏、白朗宁、简真,他们都叫我阿洛。你能叫我一声阿洛吗?”

季云攀伸手紧紧抱住了她,在她的耳边低声呢喃:“阿洛,阿洛,阿洛……”

与初中毕业那年同样的车次,列车到达小屏山的时候小谢下车,是在夜晚,小屏山已经睡着了。上次回到小屏山是在五年前,高中毕业时候和玫玫旅行来到这里,没有去找任何的故人,连小楼都没有找。

小屏山还是原来的模样,这种古镇,越是古老陈旧越是有价值,客栈一条街对面的私塾还在,那家私塾从小屏山开始发展旅游业起就在了,每天雇佣几个小学生,穿着书生的衣服在里面摇头晃脑读古书。青青好的旧址上现在是另一家旅店,名字叫鹿鸣馆。

呦呦鹿鸣,食野之萍,多么美丽的名字。

可是青青好连一把焦土也找不到了。

她敲响了鹿鸣馆的门:“老板,住店。”

时至今日,她依旧可以清晰记得,这片土地上的哪一部分曾经屹立着什么样的建筑,那块本来是自己卧室的土地现在是一间客房,幸运的是最近是旅游淡季,那间客房没有人预定,躺在那间房间的**,小谢仿佛闻到了幼年时期母亲酿造的梅子酒的香气。

次日清晨她离开了还在睡梦中的小屏山,火车继续往南,十多个小时后到达了季云攀的故乡,那座小小的海滨城市,再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短途火车,小谢终于站在了外婆家的门前。

推开门走进去,外婆正坐在藤椅上小睡,蒲扇轻轻摇晃着,樱桃树结果了,阳光下点点红色跃动着生机,小谢在外婆身边跪下来,伸手抱住她的膝盖:“外婆,我是阿洛。你还记得我吗?”

这个城市的夜寂静一如往日,小谢漫步在海边,夜深了,海边除了她几乎没有人,她沿着海岸慢慢地走,心里是前所未有的宁静,不知从何时起,对于大海的恐惧渐渐消弭,现在,大海的声音让她觉得安全,如同胚胎时期存在于母亲子宫之中一样的安全。

裴北魏,对不起,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如霍金一般强大意志,目睹着肌体一点点死亡,到最后自己连生活都无法自理,变成躺在**流着口水的活死人,不,谢以洛做不到这样,谢以洛的意志早已经被摧毁。

沈先生的话回**在耳边——选择生还是死,只要无碍于他人,都是自己的权力,谁也不能绑架别人的生命。有的人选择死,有的人选择生,死是因为万念俱灰,生是因为仍有眷恋,有的人有不得不死的理由。

白朗宁也曾经对自己说,每个人都有懦弱和自私的权力。

上天给予的所有暗示都已指明方向,仁慈的诸神啊,如他们真正有灵,相信也会原谅卑微的人脆薄的意志和软弱的肩膀。

天高且远,海浪声有一种奇异的**力,仿佛一种母亲的召唤。

仿佛听到轮船的声音,小谢骤然想起了那年与季云攀一起旅行时的梦,汹涌的海浪,以及横冲直撞而来的轮船……

我爱你,从初见到我死,如果有来生,如果能早早相逢,我将继续爱你,从我生,到我死。

……

1999年暮春,小屏山,季云攀和裴北魏相约来此旅行。

裴北魏流连在一个小小店铺前,季云攀没有等他,自己拖着行李箱往前走,前面的街道就是传说中的客栈一条街,甫进街道就能听到孩子们的朗诵声,小小学塾里,一群小书生摇头晃脑读着情诗:

十三与君初相识,王侯府里弄丝竹,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再见君时妾十五,且为君作霓裳舞,可叹年华如朝露,何时衔泥巢君屋?

那样小的孩子,懂得这首诗的意思吗?季云攀一路听来觉得好笑,诵诗的声音戛然而止,季云攀抬起头,眼前是一座整洁的客栈,门楣上悬着招牌:小楼东。

小楼昨夜又东风,季云攀走上去敲响了门:“老板,住店。”

隔壁的青青好还没有开门,二楼的窗户已经打开,阳台上花盆里繁茂的植物挡住了半个窗,也挡住了伏在窗边往下眺望的少女的大半张脸。

私塾的朗诵声又起: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1999年的季云攀走进了小楼东,1999年的季云攀错过了青青好,1999年的季云攀没有看到谢以洛。

【番外】

姚成诗 玛丽公主有什么错

我原本以为,我的婚礼,应该是盛大而冷清的。

从十一岁那年开始,我对于婚礼的憧憬和设想就毫无悬念,新郎会是季云攀,也只能是季云攀,季家名门鼎盛,我们的婚礼一定会邀来各方嘉宾,像老旧而有格的欧美电影里那样,宏伟庄严的殿堂,天使般的蕾丝包裹的小小孩童们捧着花与婚纱歌唱,漂亮的一双新人听从神父的训诫,接受诸位不相干的人或真或假的祝福。

如果说姚成诗的婚礼会与旁人有什么不同,那大概就是,新娘是独自一个人,从红毯一端向新郎走过来,没有父亲挽着手臂与交付时的那一吻。

从不曾如此憧憬,因此也不必承受破灭之痛。

记忆之初是一场葬礼,一场盛大而清冷的葬礼,我穿了一件黑色的纱裙,裙角沙沙擦着小腿上被蚊子叮起的包,又痒又痛,我想要弯腰去抓痒,手却被保姆攥住,低声训斥:“今天是你妈妈的葬礼,别让人看笑话。”

妈妈的葬礼?咦,对于这满堂宾客来说,这怎么算得上是我妈妈的葬礼呢?躺在棺木里的,只是姚氏集团的董事夫人,而不是一个七岁女孩的母亲啊。

人在七岁时对死亡的印象不过是一场长久的睡眠,我只是轻轻舒一口气,太好了,她安静睡去,终于不必再过自嗟自叹愁眉不展的生活。

是啊,安静,安稳。

对于婚姻的思索,我比同龄人要早很多,十二岁时候就已经坐在图书馆的阳台上读婚姻专家的畅销书,婚姻存在的意义是什么?从最初到最后,对于我来说,婚姻等同于认同和安稳。

被认同为另一个人的妻子,获得一个牢固的位置,若是幸运些,挨得过时光,变成母亲与老奶奶,人生如蒲苇,晃**不定,一阵风就可以拔起蒲苇的根基,身份越多就越安全,被人遗忘的可能性也就越小。

一个不被认同的人,总是怕被人遗忘的。

健全地生活在阳光下的人,恐怕是永远不会懂得这一点的。

阿洛死讯传来的那天是个艳阳天。

深秋的天气,天高远无垠,太阳红彤炽烈,可是却不带光热,我坐在院子里晒太阳,周身像裹着一层琉璃壳子,光和热都隔着一层,到不了皮肤。

这光与热,就像是季云攀之于我。

他是个好人,这城市里人人尊敬他,他是个好丈夫,照顾妻子无微不至。

可是他终究是琉璃壳子之外的光与热。

时间回溯到久远的少年时代,我曾以为他会是太阳,姚家人声鼎沸的花园里,我独自坐在角落里,他端着一只碟子朝我走过来,步履轻快而稳重,到那时我才感觉到花香的馥郁与阳光的暖意。

就是他了,这就是我等的那个人了。

季云攀是个沉稳而成长迟缓的人,我不知他的少年时期终结于何时,在我遇到他的时候,他的少年时期就已经永远地过去了,那时他不过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可是眉目间与眼睛里的悲悯已经与28岁时别无二致。

两个人的关系甫一开始就是暧昧,毫无疑问,他是个好看的人,很难想象,那样柔和的脸廓竟然可以与深邃挺拔的五官如此相得益彰,如果他不做律师,去做模特也是极好的,皮相美丽的人总是有更多的选择余地,与常人相比,可以将道路走的平坦轻松些。但世间职业千千万,他偏偏选中最劳心费力那一项。旁人或许不知其中缘由,但我总是知道的。

我了解他,因为我们是那样相似,我求的是安稳与认同,他求的是心安。不外乎是那句话——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

季家的黑道背景人人皆知,可是季先生最钟爱的小儿子却一心向往纯白与光明。

姚家的小女儿终生不获父亲认同,所以倾尽毕生去求一份认同和安稳。

这是世上人人都有的执念与病。

阿洛与季云攀那些隐秘不宣的故事,人人都以为我不知道,于是我也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但是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就像是守财奴每夜里一枚枚数自己的金币,怎么可能对金币的增减毫无察觉?就算是金币上多了一种陌生的气味,守财奴也是能够明察秋毫的。

我就是这样一个守财奴,季云攀就是我全部的财富。

我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全部财富。

可是有什么打紧?早在阿洛出现之前很久,当我还是个高中生,朋友在耳边小声好心提醒:“你觉得季云攀是真的喜欢你吗?”

我只是淡淡一笑,没有回答。

我与季云攀,我们之间,得失两心知,不足外人道。

《圣经》里我最喜欢那句话:得不到是因为不求,求也不得,是因为妄求。恰恰应了我和季云攀。

我们求的是家庭,也只是家庭。

爱情永远是属于别人的,我们可远观,不愿拥有。我们是爱无力者,从一出生就已经精神乏乏,偏偏又降生在千疮百孔的世界里,看顾自己已经耗尽身上微末精力,分不出精神去爱人。

我们是荒原上行走的一对旅人,各人行李有限,需要搭伙结伴,俭省地走完余生。

我深深懂得这一点,所以最后结局是我赢。

阿洛不能堪破,所以最后一败涂地。

世上事事皆有因果。

不,阿洛或许并非不能理解季云攀,只是,她理解了也无用,纵然全然理解,她也无法控制住自己的爱意,她无法不爱他,无法不对他表达爱意,所以注定她得不到他。

她与我们,是太过迥异的类型,她只会成为他的负担,拖累他的脚步,让他旅程更加艰辛,而人人都懂得明哲保身。

只有我,这个世界上只有我,懂得他,并且生来与他为伍,漫漫人生路,只能由我陪他走。

结婚后,季云攀总是小心翼翼遮掩着往事,他怕我疑心,绝口不提阿洛。

其实不必的,谁会没有一两段不为人知的心事呢,他有,我也有。

在欧洲的那几年,我的人生并非乏善可陈如一张白纸,纵然我的整个人生淡入白水,至少在那几年里,我的生命里也出现过一道光辉。

她是一个发型师。

遇见她是在一次走秀的后台,等待中的模特们穿着内衣在后台走来走去,到处都是纤长细瘦的腿,我即将上场,那晚我的衣裳是后背拉链设计,拉链卡住了头发,上下不能,眼看时间就要到了,暴躁的主管干脆抄起一把剪刀把我的头发自肩部起齐齐剪掉,那是留了好多年的长发,一时间让我心痛不已。

她就是在那时被召唤来,被剪断的发型此时古怪异常,她是富有经验的快手,三两下帮我盘起漂亮发型,上台前轻拍我的肩膀低声安慰说,等结束后,我帮你修饰一下头发。

她是个白犹太。

我记得她窄而高挺的鼻子,鼻翼两侧的雀斑,那张显得刻薄的嘴唇,平板而高瘦的身材,手腕上那块幼年烫伤留下的疤痕,以及她说‘你可以为我留下来吗’这句话时,那一反往常的怯弱的、不抱希望的声音。

而我只是说不,清晰简练的一个字。

命运往往就是这样的充满了戏剧性,紧接着季云攀的电话打了过来,他问我,欠你的那次婚礼,你还要吗?

要,为什么不要,那是我毕生的梦想?

即使知道他只是为了逃避一条路而走到这条路上来,我也不惧,不畏,不在乎。

因为我知道,这对于我们而言,是最好选择。

离开欧洲回国前,我和她相约去巴黎旅行,塞纳河的游船上处处可见亲密的情侣,她喝了烈酒,抛却过去斯文形象,直指着一对拥吻的女孩子质问我:“为什么我们不可以?”

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她茕茕独立,无父母需要扶持,而我虽然有无数亲人,但他们丝毫不关心我的荣光与堕落,在众人惊诧的目光里,她咄咄逼问。

我只能报以无奈而抱歉的笑:“你知道玛丽公主的故事吗?”

我的英文名字是china,可是人人背后喊我玛丽公主。

第一次看到玛丽公主的故事是从一个调酒师口中,十五岁时候逃学去酒吧消磨时光,英俊的调酒师为我调一杯血腥玛丽,将玛丽公主的一生缓缓向我道来,她卷进权力争斗中、不被生父认可的童年,她危机重重四面楚歌的少年,她争权夺利腥风血雨的成年,她失落的亲情,失却的友情,失败的爱情,以及她悲壮的下场,她这如海洋般咸苦动**的一生。

她与我真相似啊,我混混沌沌想。

可是我不想走她的结局,所以当调酒师用一杯天蝎宫向往表白,我坚定地说了不。

于我而言,没有比季云攀更理想的归宿。

他的好不仅在于我不爱他,还在于他也不爱我,我们是命运双生的怪胎,捆绑着生,捆绑着死,别人无需理解,亦不必插足。

玛丽公主的外号流传开来是在中学那堂历史课后,那堂课上讲到英国宗教改革,亨利八世与凯瑟琳王后,于是不可避免地提到玛丽公主,我所在的班多是富人家的纨绔,大家彼此相熟,了解各自背景,即时其余人看我的眼神里就带了暧昧。

从十六岁开始,玛丽公主这个名字伴随了我一生。

可是玛丽公主有什么错,如果有选择,我会热切希望有更好的人生,选一对恩爱和睦的夫妻做父母,养一只金毛犬与一只阿拉斯加犬,房间四壁全部涂成粉红色,天花板上点缀蓝色夜空与闪闪明星,床头堆满毛绒玩具芭比娃娃,窗户上悬挂一架紫色风铃,小小书桌靠窗放置,听着风铃声写作业时,能闻见蔓生到窗棂上藤萝与花的馥郁香气,客厅里放一架小小钢琴,放学回来甩掉鞋子与书包就可以跑过去乱弹一通,父母也不责怪,只是对视轻笑,然后低下头接着看自己的报纸。

轻盈甜美的,就像是五月的风。

可是无人赐予我这样的人生。

所以我只能将它付诸于憧憬之中,并且将最好的,我一直内心渴求却始终不得的那些,赋予我的女儿。

是的,我的余生已经有继,她就在我腹中,是我的肉中之骨,骨中之髓,医生已经明确告知这会是一个女儿,真好,一如我一直希冀的那样,在我还小的时候我就常想,如果我有一个女儿,我会善待她,将我所能拥有的好物都拿来给她,我愿意看她活成个骄纵的大小姐,众人捧着爱着。

那是我希冀的人生,气焰嚣张,十分漂亮。

查出怀孕结果的那天,恰好是阿洛死讯传来的那天。

医院的电话是我接听,挂掉电话,我对正在沙发上看报纸的季云攀说:“到冬天我们就会有女儿了。”

然后是来自裴北魏的电话,我放下电话,用连自己至今都不能理解的口吻对他说:“阿洛没了,昨天晚上的事儿。”

他转过头来用怔忡的目光看了我很久,然后轻轻地哦了一声。

那天晚上我半夜起来,走到卫生间外,隔着一扇紧闭的门,听了他半夜的哭声。

或许是忘了关窗户,风悄悄潜进来,那天晚上真凉啊,我半跪半坐在地上,坐得久了便觉得腰部酸痛,手抚上小腹,蓦地想起很久很久之前,忘记了是从哪本书上看到的那句话。

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

这是怀孕的第八个月了。

那次大火后我就已经放弃了工作,或者说是我的工作放弃了我。

没有人知道,对于那场大火,我是心存感激的,正是那把火推了我一步,让我的婚礼能够顺利举行,它或许毁了我的容貌,但带给了我安稳余生。

人生最好,不过是求仁得仁。

婴儿房已经装修完毕,有粉红色墙壁,小小吊床,紫色风铃。

我所庆幸的是,我的女儿已经有了名字,她叫安安,与谢、以、洛三个字全无关系。

谢以洛会渐渐被人忘记,最后变成季云攀的独家记忆,待他七老八十,舌头失去灵活,他再不能讲她,她会成为一件秘而不宣的往事,时间再往后走,等到季云攀的记忆开始减退,三餐与饮水都不能记得,她会被彻底忘却。

而姚成诗,会留下一张张影像在家族相册里,后人们翻起来时,总还会记得有过这样一位母亲、外婆、曾祖母,子子孙孙无穷尽。

窗外皑皑白雪正在覆盖大地,厨房里的羹汤已经散发出肉香,我手里这件手套已经快要织完,我的丈夫一刻钟后会归来,带给我一客榛子巧克力口味蛋糕,以及不久前订制的儿童学步车,还有什么比这更好?如果他注意到我手边这沓今天早晨寄到的犹太女人与英俊男人的合照,我就会对他讲这是旧友新婚,如果他注意不到,那是最好。

还有什么比这更好?

我想我会在未来的墓碑上刻这样的墓志铭:尽此一生,求仁得仁。

裴北魏 你不是真正的快乐

遇见简真是在大学城的校际联谊上。

一向性格寡淡的季云攀被我拉来充当男角俄狄浦斯,而我出演俄狄浦斯的父亲,奇奇怪怪的戏服往身上一套,引来一群人嘻嘻哈哈围观。

就是在那场热闹喧嚣里,一转头就看见她。

她的名字我略有耳闻,我知道她叫简真,简单的简,真诚的真,与一位当时风光正盛的女作家发音相同,但是那人的桢字带一股缠绵悱恻萦绕鼻端的书香,不像她,冷硬硬,像是盛夏的冰雹与十二月的风霜,铺面打脸,教人皱眉。

她不只是名字冷,人更冷。她的学校是一所艺校,出产各种色彩香气缤纷的美女,气质出众的女主播、演技与唱功平平的女演员女歌手,以及花枝招展脑内空空的第三者。我所在的建筑学院男多女少,被大学城其他学校戏称为和尚庙,夜间宿舍熄灯后,闲来无事,戏校女生是最好的谈资。

我下铺的兄弟老K是一个消息灵通的百晓生,他的手里有一本册子,记录着戏校所有能入眼的女生的档案,全面的简直令人咋舌,被坊间戏称为群芳谱。我曾经有幸见到这本群芳谱,简真的名字被列在第三页,名字是依照外貌排序,显然她不是戏校里顶美的学生。

但是老K在下面批注了一行小字:无疑她是戏校里本届最有味道的女生。

味道是什么?说的多玄妙,我哑然失笑,但也不无遗憾地在心里想,如果有照片就好了,为什么没有照片呢?

我终于见到她。

第一眼我就知道是她。

我从来不能明晰地想象到这个叫简真的人所应具有的五官与轮廓,但是当她出现在我面前,我隐隐觉得这样的面目是不足的,却不能想象到更好的。

她是短发,短的像那时的流行偶像小魔女范晓萱,轮廓里带一些英气,衬着短碎发更像个漂亮的吹牧笛的小男孩,配一件白衬衫与墨绿色灯芯绒裤子,一条豹纹的金色围巾兜住下巴与双耳,像是在脖颈间潜伏着一只刚刚苏醒的幼豹,连眼睛都还是湿漉漉的。

可是豹子具有极强的爆发力,即使上一刻仍在沉睡,如果有猎物经过,他们会迅速跃起,亮出锋利的爪牙。

第二次见到她还是在联谊上。

真是奇怪,似乎我们每次都是在茫茫人海中相遇,好像我们的故事,任何一个情节的推进都必须要借助旁人,而我们完全无力去左右变局。

那是一次BBQ,建筑学院和艺校的联谊。她要拉小提琴,呵护十根手指如宝石,她的朋友们也体恤她,不让她靠近烤炉,她于是坐在一旁等待,我站在离她最远的那架烤炉前挥舞着扇子,煽风点火,烤好了十三串鱼丸十八串鱿鱼和四个玉米后,我终于忍不住走上前去同她搭讪。

“你好,我知道你叫简真。”

她被唐突的搭讪打扰,转过头用看着我,那是一双漆黑如点墨的眼睛,眼睛的主人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笑一声:“我也认识你,你叫裴北魏,是建筑学院的学生。”

完全出乎意料。

我在她身边坐下来,颇有些挑衅的说:“我知道你是因为我们学校有一本戏校群芳谱,你们学校的女生是建筑学院全体学生的猎艳目标群。”

她抬起下巴:“哦?是吗?我知道你是因为我们学校有一本建筑学院群英图,你们学校的男生是戏校部分女生钓金龟的目标。”

原来大家彼此彼此,我冲她一笑:“群芳谱上写你,虽不是戏校最美,但却是本届最有味道的女生。”

她嗤笑一声,朝着烧烤架努努嘴:“什么味道?鱿鱼还是鱼丸?”

我扑哧一笑:“那么,群英图上怎么写我?”

她耸肩:“时刻快乐,可惜太穷,无引诱价值。”

可惜太穷,无引诱价值——真是一针见血,我不禁由衷赞叹:“列这个群英图的人应该去学中文。”

她的朋友递给她一只烤玉米,她埋头啃玉米,半张脸都沾上黑灰,嘻嘻冲我笑:“可惜中文没前途,出来只好做老师。”

隔河的对岸也有人在烧烤,袅袅烟火,我拍拍她的肩膀:“喂,我说,你是部分还是部分之外?”

她一双墨色眼珠滴溜一转:“那你呢?是全体还是例外?”

真幸运,我在那全体里,她也是那部分。

穷?对于年轻的恋人来说没有什么要紧,两个人一起吃食堂,他们戏校的食堂饭菜比我们学校通体贵了五毛钱,所以她索性把饭钱交给我,从此赖在我们食堂,反正两家只有一墙之隔。

我原本,是希望可以与她过一辈子清贫生活的。

老爷子找来的时候正是我最贫困潦倒的日子。

简真已经戏校毕业,我的建筑学却要读满五年,她执意要做演员,没有背景,四处碰壁头破血流;我的母亲刚刚去世,萧条葬礼过后,留给我的除了疲惫的像是失去了一半的躯体,别无他物。

与简真在一起的这些年,不停有小开追逐简真,情人节里送万朵玫瑰登上晨报头条,圣诞节德芙巧克力拼成巨大心情博人眼球,各种言情小说桥段用尽,简真却不为所动。

人人都说她是着了魔。

我心中有愧,却坚信简真不会因为富贵而弃我,直到有一天意外撞见简真与某正追求她的小开出现在餐厅里,而那小开正是简真正在试镜的电视剧投资商家的小公子。

所以当老爷子找上门来,我没有丝毫犹豫就答应了认祖归宗。

记得母亲还活着的时候曾经问我:“如果有一天你亲生父亲来找你,你打算怎么办?”

那时我还小,咬牙切齿说:“我一定不认他!”

母亲无奈笑,摸摸我的头:“你傻呀,他欠你的。”

她狡黠地一笑:“不过记住,一定要保持一定的矜持,不要一口答应了,那样显得自己轻贱。”

说完这些,她挣扎着起身继续批改作业,她是个历史老师,她的身体一向不好,可是为了维持我们母子的生活,甚至从未向学校请过假,连加班也不推辞,那时我看着灯下她佝偻的背影,心里暗暗诅咒,暗暗发誓,诅咒那些抛弃她的以她为耻的人不得好果,发誓若我未来有妻子儿女,一定善待她们。

而简真,我是当她做我的妻子看待的。

如果我这一生会结婚生子,那个对象必然是简真。

只是认祖归宗而已,有什么大不了?不需要日日向人三拜九叩,白得一笔钱逍遥快活,届时我可以为简真投资电影电视,与她游览大好山川,壮丽景色,将我的妻子女儿宠上天。

我已经将未来畅想的这样好,然而得到的却只是一张‘不要找我’的纸条。

怎么会呢?就在前一天,她还在电话里对我说,一个人生活太累了,我们结婚吧。

我费尽力气终于打听到她下落,但是她却不愿见我,只肯托人带话,告诉我缘分已尽,不要再纠缠。

我绝望而愤怒,我想到了群英图上那句‘可惜太穷,无引诱价值’,真的是因为这样吗?我打电话给她,反反复复说那一句话:“简真,我有钱了,你回来吧。”

可是命运给我们开了个玩笑,轻轻地翻转了一下轨道,从此世事倾倒,我无法知道那变故究竟是什么,只是知道,我是永远地失去她了。

于是只能恳求她,就算她有朝一日成为别人的也好,请不要与我的世界彻底隔绝开,至少让我能看见她,请允许我看见她。

于是达成协议,逢年过节我可以去见她。

转眼就是十年,十年里我成为了二世祖,成为了建筑师,收养了阿洛,遭逢过无数变故,但是总不会忘记的就是去看她,风雨无阻。

最开始每次都会忍不住追问原因,渐渐地也就不想再问。

世界上每天都有人生有人死,天灾人祸,生命脆弱如苇草,这个世界,我还在,她还在,我还能见到她日渐憔悴的容颜,我已经很幸运,而人应当学会惜福。

阿洛的尸体是简真与我一起去认领。

太平间里白色被单下的那张脸,我看了又看,她已经死去了,那个丰富了我近十年时光的孩子,我把她当做女儿,把她当做我和简真的骨血,在我的少年时代就曾经发誓,如果我有一个女儿,我会善待她,把世界上所有好物都送到她面前来。

从她的身上我看到过母亲,看到过简真,看到过自己想象中的小女儿。我这一生的三个女人,我一生中想倾尽全力给她们安定生活的三个女人,我把所有从别处累积不能释放的爱意施予她。

可是她终究还是离我而去。

我看了又看,全神贯注、用尽力气,直到双眼里蓄满泪意,我生命里的最后一个女人死去了,站着的这个人,有健全的四肢与躯体,可是灵魂却已只剩残肢断臂。

阿洛的尸体最终在那个小城火化,骨灰撒入大海,她的尸体原本不必被打捞出的,人在死前的旨意应当被尊重,她或许想要以身饲鱼,永归安宁。

没有告诉季云攀,阿洛已经化为飞灰永归宁静,他不必知道,他若知道了,阿洛的灵魂才会不宁——我的心里终究是怨他的。

回来的火车,我和简真同坐了一站又一站,但最终还是要分道扬镳,我的一生还长,她的一生也还长,但是关于我们的一生,已经永远失落。

记得我曾经问阿姚,你是否真的觉得快乐。

我一度以为,在我们各自的人生里,阿姚是最大的失败者,而我至少赢得了坚持,直到火车重启那一刻,我才深切地领会了那句求仁得仁背后的含义。

阿姚此生,求仁得仁,而裴北魏此生,求什么,不得什么。

他的脸上时刻挂着笑意,但他并非真的快乐。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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