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從兜裏掏出第二很信,遞給了方瓊:“這是他給你的。”
“算了吧,這件事我不想再提,我有點累了,我想休息會。”方瓊拄著額頭說道。
她還是無法忘記女兒兩次受傷的慘狀:要怎樣的疏忽,才能讓孩子接連受傷?這是不可原諒的,雖然說,後來林峰用什麽辦法給治療好了,但是,傷疤其實在方瓊心裏,從未好過。
丁香說道:“他讓我問你,你先前答應他,讓他可以提一個條件的,還算不算?”
“哦!”方瓊驀然想起,先前,林峰要槍斃方嬌嬌,眾人求情而不得,最後,她向林峰求情,這才救下了方嬌嬌。
作為交換,方瓊當時答應了林峰,可以提一個條件。
“是,我確曾說過的。”方瓊肯定地點頭。
方瓊雖然這麽說,但是心裏發慌,若果林峰提出出格的條件來……
哎!
方瓊拚命地搖著腦袋,不管怎麽,既然答應了,就要做到!
她一直以來這麽教育小甜甜,她也是這麽做的。
所以,她正視著丁香:“對!說吧,他想怎麽樣?”
方瓊知道,丁香是林峰的屬下,某種程度上,等於林峰在說話一樣。
“那好,他的條件在信裏,自己看看吧。”丁香把林峰的那封信,遞交給了方瓊,然後說道:“好了,都完事了,我走了。”
“哎……”方瓊站起來,想要說什麽,然而總像是有什麽東西堵著似的,歎氣一聲,重新又坐在椅子上。
打開那封信,方瓊一目十行:
信中說道:瓊姐,請允許我又叫你瓊姐了,我知道這會觸你之怒,但,這是我最後一次這麽稱呼你了,以前的種種,完全是我的錯。
我不想說對不起,是因為我沒有理由,沒有資格說這三個字。
一直以來,我都想拚命地彌補你,彌補我的過錯,現在想來,我是多麽自私啊,我手裏還有你給我的合同—臨時工合同,曾經我是多麽珍惜這個合同,但現在對於我已經是沒用了,是時候還給你了,希望一並連你的清白也還給你—如果有可能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