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在90年代,我當首富了

第9章餐館裏的傳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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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不在高,有仙則靈。”

方行笑道:“何況我馬上畢業,剛剛十八歲。”

“說的也是。”

李德強想了想,說道:“這首歌你打算要多少錢?”

“第一次合作,為了表示我的誠意,我隻要三萬。”

方行一副我吃虧了的表情,說道:“這個價格你絕對劃算。”

三萬?

路過餐桌的服務員手一抖,手中的盤子險些掉在地上。

她不可置信的看著眼前這位比自己還要小三歲學生模樣的男孩,心中掀起驚濤駭浪。

一首歌竟然要賣三萬,這不是瘋了嗎?

這社會,真當別人是冤大頭?

可就在她滿臉不屑中,李德強想都沒想,說道:“這個價格我同意。是銀行轉賬還是現金?”

“現金拿著不方便,轉賬吧。”

方行笑了笑,拿出一張銀行卡,將卡號遞給李德強看,“收到錢,這首歌的版權就是你的。”

服務員目瞪口呆的看著這一幕,大感三觀刷新,認知顛覆。

天啊!

一首歌竟然能賣到三萬,這簡直天方夜譚!

要不是親眼看到,服務員絕對不會相信這個世界上竟然會有這樣的事情。

要知道,她每個月的工資才五十塊錢。

李德強拿出手提電話撥打了個電話,很快三萬塊塊錢就轉賬到方行的銀行卡裏。

方行沒想到在1989年這個年代三萬塊錢對於李德強來說就是一句話的事情,心中不免有些震撼。

看來,華納唱片果然有錢。

在版權協議上簽字後,方行將文件遞給李德強,“合作愉快。”

“當然。”

李德強一臉認真的說道:“從這首歌來看,我覺得你是個非常有才華的人,不知道你有沒有興趣進入華納唱片集團?我能夠給你開出你想象不到的高薪。”

“不了。”

方行想都沒想就直接拒絕,前世給人打工方行已經工作到吐,這一世再給人打工,那重活一世的意義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