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霜回去已經是下午了,期間老太太打過電話喊她回家吃午飯,她說遇到一個老朋友,請她吃飯。
於東在辦公室整理剛下播賣出去的貨物訂單,通知工廠盡快發出去,今天的訂單還是可以的!
於霜走進來,“吃飯了沒?”於霜把從韓林那邊打包的飯菜往桌上一放。
於東立馬看見打包盒上的字跡,“你去找韓林了?”
“嗯!”於霜坐下,一臉疲憊。
於東殷勤的倒水,“姐,你先喝口水,慢慢說!”
“韓林被我說服了,不過這是最後一次他還想和你打交道,以後你要是變回老路,我也救不了你!”
“必須的,姐,我明白,韓林咋說的?”
“他讓我問你想要什麽辦公室?”
“我能隨便說?”
“理論上可以,但是別給臉不要臉!”
“我本來是想著在劉行連鎖要一間!”
“你想好後直接給韓林打電話說吧,他就知道了,和韓林說話時候注意下,看人家臉色說,別不把自己當外人!”
“嗯,姐!”
“我出來很久了,太累了,先回家了,對了,這事不要主動和劉行說,當然他問起來也用不著隱瞞!”
“哦,哦。”於東送於霜走出去。
能要到辦公室是第一步,但是怎麽個要法,要個買下來永久屬於自己的?還是寄生在劉行館子裏?
前者太冒險,萬一惹了韓林不高興就不好了。
可是難得一次機會,就跟阿拉丁神燈可以滿足一個人的願望似的,機會難得,逮著還不得好好利用一番?
其實後者細想還是優勢很多的,金貿廣場的連鎖店不是韓林租的,產權還是韓林的,隻要抱的住韓林,即使那邊借給自己用,那也是永久的啊!
斟酌再三,於東決定試探性質的找韓林說此事。
於東的電話在於霜走後當晚就打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