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衣大明

第20章 人有不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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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班頭咬了咬牙,話既然已經說到這個份上了,也沒必要再遮遮掩掩。

他自己掀了底:“既然你曉得丁指揮,那我也明說。丁指揮的意思是,你隻要答應把白冊交出來,這一百兩就是你的。另外,張守拙不是應了你三百兩的花紅嗎,隻要你不再插手這個案子,丁指揮另有五百兩奉送!”

王班頭說完就從兜裏摸出一張錢店的兌票,拍在桌上,麵額正好是五百兩。

明代中後期的錢店,除了進行銅錢和白銀兌換的交易以外,已經發展出了清代錢莊、票號的許多功能雛形,比如存兌。

這時候的存兌並還不是真正的存兌,其實就是銅銀兌換業務上開發出來的新形式,采用不記名兌票加上固定兌換期限,使得這種業務具備了存兌的新功能。

比如今日張三存入銅錢五百貫,另外付過六厘的“火耗”三十貫,就可以憑借這張兌換五百兩銀子的票據,在約定的時間來取鑄造成錠的五百兩銀子了。

因為兌票是不記名的,所以可以轉讓、贈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代替銀錢交易,但是不能成為正式的代幣流通,畢竟這種兌票的風險略高,完全取決於一家錢店的信用。

梁叛看了一眼那兌票,心思卻不在要不要接受這個問題上,而是飄到了昨天下午的富莊賭場。

昨天張侉子的手裏,也有一張一模一樣的兌票。

“王班頭……”梁叛笑了起來,“你是我的老上司,也曉得我的,我這個人喜歡錢。”

王班頭也笑了,他愛聽這種話,對於手上有錢的人來說,喜歡錢的人是最好打交道的。

他的手上恰好有錢,六百兩,是張守拙那個窮縣官的雙倍。

“是,是。”王班頭幾乎是發自內心地笑了起來,“誰不喜歡錢,我也喜歡!拿錢辦事,辦事拿錢……”

梁叛不等他念完那段“愛財經”,就打斷了,說道:“我喜歡錢,所以才答應了張知縣,幫他查這個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