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雲的人生生涯裏,他把裝逼的人分為兩類。
暗戳戳裝逼的,明晃晃裝逼的。
但是今天這個人簡直就是炸彈蹦開了花的裝逼。
那簡直是把有錢的東西全部都掛在了自己的身上,生怕別人看不見一樣。
手表,看模樣應該是很罕見的百達翡麗,比起他買的那塊兒大自鳴雖然不怎麽樣,但是價位也確實差不多了。
而身上的衣服,經過係統的掃描,確實也挺高的。
還有脖子上的限量,腳上的鞋子,以及墨鏡,包括袖扣,以及肉眼可以看到的一切東西,所有的所有都能看的出來,這人散發著有錢的味道。
如果說別人低調奢華有內涵的話,那眼前的這個人,應該是在全身上下都塞了n個隱形的喇叭,喊著:“我有錢!我最他媽有錢!”
“沒聽過不代表沒有,既然在這兒你們都沒聽過,那就代表沒有,我去其他地方看看應該總可以了吧?”
沈雲說著就要走,不想和這樣檔次的人再糾纏下去,對他來說,對他自己來說,都不是一件多好的事。
但這人還偏偏要糾纏他。
“我說讓你走了嗎?”他一句話,便有幾個保安攔住了他。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他們還要限製人身自由不成?
“我可沒說沒有,這個地方,就還沒有我沒聽過的車,你給我站在這兒等著,如果要是被我知道,你這是信口胡說的,那我可要撕裂了你的嘴!”
對方看了沈雲一眼,接著便拿出了手機,打了一個電話。
一張嘴,就是老凡爾賽了。
“喂,小子,聽說你們那兒新來了一批新的車,我啊?不缺車,就是我想打聽個車,不知道你們那兒有沒有啊。”
對方似乎也習慣了他的語氣,巴結地說道:“劉少要的車,咱們就是沒有也得找來不是?什麽型號的您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