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叫葉楓是吧!”一個戴著眼鏡的波波頭警察看著坐在對頭的葉楓,笑了一笑。
“對啊。你不是知道嗎?”葉楓無力的回答他,感覺超級不耐煩。
“人是你打的吧,就黃家的黃少爺。”波波頭警察繼續問葉楓。
“對,我是打了他,但是是他先羞辱我,又明目張膽地想搶我老婆,換你,你不打他?難不成你還會把老婆送給他?”葉楓急眼,覺得自己很心裏委屈極了,本來以為自己好日子就要來了,沒想到那黃興又來這一出。
“你……你最好給我老實點。”那個波波頭警察很不滿意他拿自己打比方。
“反正你打人了對吧。”那警察深呼一口氣,想抑製住自己的怒火。
“對,我是打了他,我承認,但是我留了一手,所以應該不算是重傷吧。你看他還有力氣告狀!而且我不是故意的,是他先言語攻擊的。”葉楓打算冷靜下來,他可不知道警察會給他定什麽罪名。
“所以你打了黃少爺,這是事實。”另一個警察在本本裏寫著葉楓的供詞。
“但我不是故意的。”葉楓嘟囔道。
隨即警察就將一份寫好的供詞拿給葉楓看。
“看完如果同意的話就簽個字吧!”
上麵寫到:被告人葉楓因暴力毆打受害者黃家少爺,至其重傷,受害者要求被告人葉楓賠償一百萬元以做補償。
葉楓看著那張紙,就那麽幾句話就把他的罪名定了下來,他很是不服氣,隱隱感覺這些警察都被收買了。
“你們怎麽省了那麽多細節?就這麽寥寥幾句話就想定我罪名?”葉楓一直盯著警察,眼神冷清。
“我是絕對不會簽字的!你們省了一部分事實!”葉楓實在不甘心,就這麽白白被人坑了,以前還都是他坑別人。
“按你們這樣,那我出去是不是還可以告他言語攻擊,對我造成精神傷害,賠償我一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