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顺风顺浪,“幽灵”号很快被吹送进了北部海域的海豹群里。那里紧挨北纬四十四度,是一片多风景的寒湿海域,海风追逐着延绵不断的“雾障”,我们有时接连数天都见不到太阳,也无法观察海面上的情况;有时海风又能将低空的浓雾扫除干净,微澜的海面上波光潋滟,我们就能发现帆船所处的方位。接下来的一天可能是个大晴天,后两三天亦可能如此,然后就又是大雾弥漫的天气,只是雾气比此前更加浓厚。
猎海豹是一件危险的工作。小艇一天天地放下海,被灰褐色的浓雾吞没,了无踪影。直到夜幕降临——常常时间还要靠后——才又像海上幽灵一般,一只只地在浓雾里漂**归来。温赖特——那个海狼拉森连人带艇偷抢来的猎手——利用浓雾的掩护逃掉了。一天早上他和他的手下在雾障中消失了,从此再也没有见到他们,虽然几天后我们听说他们追逐着每条三桅船打听消息,最终找到了自己的母船。
我本想有样学样,但是苦于找不到机会。驾艇外出不在大副的职责范围之内,虽然我转弯抹角想达到这个目的,但海狼拉森压根儿就不想给我这个特权。只要他松了口,我就能想出办法来带着布鲁丝特小姐溜之大吉。情况变得越来越糟,很快就会发展到我不敢想象的阶段。我本能地回避思考事态发展的最终结果,但它却像幽灵般萦绕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我曾读过一些海上历险的浪漫小说,作为老套的故事情节,总有一个孤单的女人周旋在一大群男人之间。以前我没能充分理解作者精心设计此种环节的良苦用心,以及在此种情景中刻画人物的深层含义,现在我已置身这种场景,有了直观的体验,使事态更具戏剧性的是,女主角竟然是莫德·布鲁丝特,现在她本人已经迷住了我,犹如先前她的诗作迷倒了我一样。
就她的气质而言,你就想象不出另一个与周边环境更不协调的人。她是一个犹如天仙般的人物,体态婀娜,如风摆杨柳。她的走动在我看来不算走步,至少不能算一般意义上的走步,步态里有一种极致的轻盈,行动里有一种妙不可言的飘逸,像绒毛的翻飞,如鸟儿的滑翔。
她就像徳累斯顿出产的一件精美细瓷器,其脆弱性——如果我能如此描述的话——是我对她日益加深的印象,那天我扶着她的胳膊下楼梯时就有这种感觉。因此,我在任何时候思想中都保持着一种警觉:一旦受到重压或野蛮摆弄,她就会被粉身碎骨。我从没有见过身体和灵魂如此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的人,文学评论家用“高尚的”、“神圣的”等词汇描述她的诗作,而其实讲的是“文如其人”。她的肉体和灵魂是合二为一的,具有相似的属性,严丝合缝地组合成一个完整的生命。她是人世中的精灵,而绝少带有尘土的成分。
她与海狼拉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此者可具有的正是他者可缺乏的;他者所具有的正是此者可缺乏的。我有一天清晨注意到他俩在甲板上散步,仿佛看见了人类进化过程中的两个极端样本:一个是粗暴野蛮的登峰;一个是优雅文明的造极。的确,海狼拉森具有超乎于常人的智商,但受其残暴的本能冲动刺激,只会使他变成一个更加可怕的野蛮人。他肌肉强壮发达,身体健壮结实,行走时虽如常人般随心自如,但却毫无步伐沉重之感,显示出似乎常穿行于丛林和荒野之中的习性。他的步姿犹如猫科动物,灵活,坚实,永远踏实有力。我把他比作某种大型猛虎,一种善于扑食的食肉猛兽,这就是对他的真实写照。他眼中时不时显露出的那种尖厉目光,我曾经在困在兽笼中心美洲豹或其他大型食肉动物眼中看到过。
可是今天,当我观察到他们并排在甲板上来回踱步时,却是她主动喊停了这一活动。他俩来到我站立的升降梯端口,虽然她没有任何动作表示,我却意识到她内心异常烦乱。她眼望着我,随意与我闲聊了几句,表情轻松地微笑着;但是我注意到她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转向了他,仿佛着了魔一般,然后迅速垂了下去,但却不足以掩饰蕴含其中的恐慌表情。
我从海狼拉森的眼中窥见了引起她内心烦乱的原因。那对眼睛平常是灰色的、冷漠的、严厉的,现在呈温暖柔和的金黄色,其中闪动着微小的光点,时而晦暗消失,时而明眸亮眼,整个眼球散发出灼人的光芒,那眼睛的金黄色可能就是由此而来。这对金黄色的眼睛极具**力和控制力,同时给人以引诱感和压迫感,表达着主人渗入血液里的诉求和欲望,那是任何一个女人都不会误解的,更不用说莫德·布鲁丝特了。
她的恐慌表情给予我极大的冲击,在这恐慌的当口——那是一个男人可能经历的最大恐惧——我明白她对我而言是无价之宝。我爱她的意识与此种恐惧感一并向我袭来,猛烈冲击着我的心扉,使我体内冰凉的血液快速流过全身;我觉得自己被一种超乎于身体的外力拽拉着,促使我违背本能的意愿紧盯住海狼拉森的眼睛。但是他已恢复了常态,眼中的金黄色和跳动的光芒已不见踪影,只剩下冷漠的灰色。他匆匆地鞠了一躬,转身离去了。
“我害怕,”她全身哆嗦了一下,轻声说道,“我害怕极了。”
我同样感到害怕,因为觉察到她对我有多么珍贵,我脑子里一片混乱。但我尽量稳住自己的情绪,回答道: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布鲁丝特小姐。相信我,会好起来的。”
她以一个感激的微笑作为回应,然后走下升降口楼梯。我的心脏又猛烈地跳动起来。
我长久地待在她离开我的地方,不愿离去。考虑到事态变化所带来的意义,我必须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事方式了。它来了,在我对它最没有期待的时间里,在最残酷的环境中,爱情眷顾了我。当然,在我的人生信条中,爱情的呼唤无可避免,它或迟或早都会现身于生活中,只是多年沉闷的书斋生活使我对它既未留意,也没有做好准备罢了。
可是现在爱神降临了!莫德·布鲁丝特!我的记忆瞬间闪回书桌上那第一本薄薄的小册子,眼前仿佛浮现了我的图书室书架上那一排薄薄的专著。我是怀着多么愉悦的心情迎接着它们的到来啊!出版商每年出版一本,而它每年给我带来新春般的快乐。它们是丰富的智慧和精神结晶,能够在文学艺术领域激发我思想的共鸣,而现在它们已经占据了我的心。
我的心?一种异样的感觉涌上我的心头,我站在他人的角度难以置信地打量着自己。莫德·布鲁丝特!汉弗莱·范·魏登,那个被查利·弗斯特称为“冷血动物”、“无情魔鬼”、“分析狂人”的家伙,竟然坠入情网了!然后没来由地,疑虑心理使我回想起一本红色精装本《名人录》中的一条传记性注释,我在心里默念道:“她出生于剑桥,现年二十七岁。”然后心里又想道:“都二十七岁了,还是单身,还没有谈恋爱?”我怎么知道她还没有谈恋爱?至此,对产生恋情的疑虑被嫉妒心的痛苦驱散了。这事已确定无疑了,我嫉妒了,因此我恋爱了。我爱上的女人是莫德·布鲁丝特。
我,汉弗莱·范·魏登,恋爱了!疑虑心理再一次袭扰了我。不过,并不是我惧怕爱情,或是不欢迎它的到来。正相反,作为一个态度最鲜明的理想主义者,在我的人生哲学里,爱情的互赠互惠具有至高无上的位置,它是生命的归宿和最高表现形式,是**生活中表征幸福和快乐的最曼妙音符,是世界万事万物中最受欢迎、滋润心田的绝佳尤物。如今它降临到我的身上,我却不敢相信。我不可能如此幸运,它太美好,美好得不太真实。此时,我的脑海里浮现出西蒙斯的诗句:
这么多年来,我都漂泊
在女人的世界里,寻找着你。
而我却停止了寻找。我曾经认为,这世界上最伟大的情感,它不属于我。我以前认为弗斯特对我的评价是对的。我行为乖张,是个“无情魔鬼”,是个怪异的“书虫”,只沉溺于理念上的乐趣。虽然经年累月生活在女人圈里,对女人的欣赏却仅限在美学层面,其他层次皆为空白。实际上我有时也觉得自己是男女情感的域外之人,一个苦行僧般的人物,无缘消受那或长久或短暂的生命**,而这种**我是常能在他人身上看到和得到深刻领悟的。可是现在,**不期而至了!梦想不到,毫无预兆,却来到我的身边。在狂喜的亢奋状态中,我离开在扶梯口的岗位,沿着甲板前行,口中念念有词地背诵着勃朗宁夫人的美妙诗句:
多年前我曾把幻影当朋友
因为它是风雅温情的伴侣,
曾用它代替过红男绿女
没想到还会有更甜蜜的乐手。
但是更甜蜜的乐手已经在我耳畔奏响乐曲。我已达到对周围环境视而不见的忘我境界,直到海狼拉森刺耳的喊叫声惊醒了我。
“你究竟想干什么呀?”他大声责问我。
我已经误入了水手们正在刷甲板油漆的领域,醒悟过来时前脚差一点就踢翻了一只油漆桶。
“都不是,是消化不良。”我反唇相讥道,然后又继续散步,就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