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家书

[释读与评点] 受命赴援畿辅后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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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写这封信的当天,已接到清廷令他“带兵速赴直隶,扼扎近畿”(信文中语)的密谕,他虽也表示“义不可缓”,但与哥哥道明的是“仓猝奉命,心绪烦杂”的真情。他接旨后当然须做相关准备和布置,写给哥哥的这封信里,主要就是告知和商办有关事情。既然来陕一番,李鸿章对陕事自有挂牵,特别是对新任该省巡抚不久、在这里没有基础和实力的蒋志章(信中所称“蒋璞山中丞”“璞翁”),他颇有怜悯之情,不但布置留兵,而且特嘱鄂省保证济饷,可以说做到了尽己之力。

对于此番“东援”(信中称作“北援”),李鸿章所带军队主要是两支,一是郭松林(字子美)部,安排先行;一支是周盛传(字薪如)部,略后一步。李鸿章最挂心的是军队所需饷项和军火的筹运。饷运是分已“由鄂起解者”和尚“未解者”各做安排,前者是安排到陕后再由陕转递,后者则改由上海方面或由运河或由海道济运,这样确可更为便捷。军火从其信中所说情况看,其军中储备不多,安排由旱路运储,以备所需。这些事情,信中都一一和老哥商办,甚至显出这时对老哥超乎寻常的特别依托,从“兄等为弟设想,有必须筹办者即为酌派,不必专候弟檄为要”之语,就能典型地反映出来。

对于津案引出的危急形势,信中以“焦急莫名”四字表达自己的反应。其实,岂止是“焦急”,更少不了惊惧。“该酋兵船已集,恐要开炮打城。不独师相见危致命,人望一去,天下惊惧,内廷恐亦难镇定自守”——这番话是多么典型!内廷惊惧,天下惊惧,他李鸿章何能独不惊惧?惧则惧矣,他甚至不无打起仗来丢命的担心,但从“与军存亡”的话语中,也似乎透出几许“豪气”,并且他明确表示自己不会“轻以一死塞责”,显示担当的同时也要珍惜性命。而李鸿章所称的“师相”,就是在津案交涉中担当清方主角的曾国藩,与他涉事更为直接有关吧,其人表现得就更为悲观。他作为直隶总督是驻省城保定,辖区内的天津发生如此重案,他当然得赴津处置,当然也深知会陷入外国勒逼、绅民激愤而无所适从的两难之中,觉得这是桩不仅艰窘而且极其危险的差事,弄不好会丢掉老命的。所以,他临行之前把遗嘱性的书信都写好了,甚至安排下怎样南运灵柩的事。从曾国藩到李鸿章辈的这等反应,亦可体察天津教案确是非同小可的重大事端。

当然,不管是曾国藩还是李鸿章,都是以屈从外国力求“和解”为所持原则的。曾国藩明显如此不待多言。说李鸿章也类同,从其这封信里即可见知这方面的隐意。而写此信之际,他写给别人的另一函中,就更有“我诎彼直,不论势之强弱,总以议和为是”的直言。明确是说我方理屈而对方理直,而基此“议和”的结果就自不待言了。当然,我们今天应该理性地看待此案。当年所谓教方“迷拐人口,挖眼剖心”的传言并非实情,津民的暴力行为确有其非理性因素,但也不能完全就事论事,民间的疑教反教,应与当时“洋教”在华的背景情况、“洋人”在华的惯常横暴联系起来,这样看,津案也就有其“理直”之处。当然,在当时特定条件下,清方屈辱妥协解决案事势所难免,曾国藩、李鸿章辈的“角色”表现也自有“舞台”限定因素。李鸿章写此信时,案事正在议办,尚无结果。写信人还指望能够“从权办理”而尽快了结,他“行至半途即可松动”呢。

还需要回过头来对此信开头部分所言“法酋要杀府、县及陈国瑞抵命”的事情,略作解释:法国方面要杀的“府、县”,是指教案发生时分别为天津府知府、天津县知县而案后皆被革职查办的张光藻、刘杰。至于也被法国方面列为必杀“要犯”的陈国瑞,并不是天津地方官,可以说是个十足的“神秘人物”。他是湖北人氏,少年即“陷贼中”,后投清军渐成为将领,生性桀骜不驯,一贯纵恣不法。曾为曾国藩、吴棠等诸多大员奏参,但也有人为之推功论荐,以致他时而被革,时又复出,沉沉浮浮,变幻不定。不管怎样,其人仇恨和反对“洋教”则是一贯坚执的。据说,在天津教案之前,他就曾在扬州等地从事相关活动。而天津教案发生,外国方面则力持有他在现场煽动,痛恨于他的反教狂人角色,又鉴于他曾为高品级的武官,故这时也死死盯住他不放,欲借机除之而后快。当然,这时即使深深憎恶他的曾国藩,也不愿将其推给外国人杀掉,更何况陈氏还有朝内王爷级的保护伞,极力为之撇清与这场教案的干系,他最终得以保全。至于张光藻和刘杰的处置结果,则是将他们流放发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