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淩晨一點,莫可可獨自回家。
約會結束時,鬱林要送她回來,因為她喝了點酒。鬱林送她回去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出於關心,二是可以製造曖昧,她當然明白。她是自己開車過去的,所以以此為由堅持自己回去。雖然她喜歡鬱林,但沒有發展到跟他同居的地步。骨子裏,莫可可還算是傳統的女子。
她把車開到地下停車場,她的車位很裏麵。停車場很大,燈光昏暗,而且好幾個燈泡都壞掉了,她便拿出手機照明。她的高跟鞋在深夜的地下室聽起來格外響亮,在空****的停車場裏帶著回音,聽著聽著她就開始害怕了,仿佛踩著高跟鞋的是另一個女子,一個完全陌生的女子,而不是她自己。
經過幾輛車時,她無意中看到車子的反光鏡裏,閃爍一雙冷森森的眼睛,她尖叫了一聲,然後狂奔起來。
出了停車場,就是她的那幢公寓樓,樓下的鎖有點壞掉了,她好不容易打開了卻關不上了,她詛咒著物業管理。然後直奔樓上,她住的是五樓,沒有電梯。這幢樓是舊式公寓,樓道窄小,上麵是感應燈,亮的時間極短。她幾乎是一口氣跑上去,樓道的燈亮著又飛速閃滅。
當她打開了房門,狠狠關上門的那一刻,分明看到樓道的拐角處,有一個黑色的影子。
2
莫可可把桌子上的相框拿了下來,那是她與前男友在海邊公園的合照,她把它揣在懷裏。一年前的今天,她沒完沒了的嘮叨:“趙克,我們在一起三年了,你是不是厭倦我了,如果是,我們分手吧。”
沒想到,趙克真的點了點頭:“我們分手吧。”
然後頭也不回地走掉,留下莫可可在冷風中發呆。然後他就像在地球上消失了一樣,她再也找不到他。
莫可可像往常一樣,來到那家咖啡館,這是她與趙克來得最多的地方,她總以為他有一天會回來找她。但是,一年過去了,他毫無音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