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修實在說不出合作愉快幾個字。
他扯扯嘴角,卻是皮笑肉不笑:“代言費的事情你回去之後可以再想一想,如果改變主意,歡迎隨時再來找我要錢。”
三十萬的代言費不給補到三千萬他是不會安心的。
除了林可兒會吃虧,林修其實也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全。
畢竟他認為不會有人甘願幹賠本的買賣,林可兒不要錢,那就一定別有所圖。
比如說很可能圖他的身體……
意識到這一點,林修迅速搖頭,心裏越發沒底:“三千萬的代言費,如今已經支付你三十萬,剩下那一部分,隨後慢慢轉到你的賬上。”
“如果你不要,我就順手幫你買幾個理財產品。”
林修一挑眉:“反正錢嘛,肯定是越多越好,拿去投資也能錢生錢,肯定會比放在銀行卡裏賺到的利息更多的。”
好吧,兩人各退一步,林可兒也隻好妥協:“那就按你說的辦。”
“你這邊看一下時間。”
林可兒恰好收到一條劉姐發來通知她複工的消息,對著林修搖了搖手機,“我家那個周扒皮又讓我去給她賺錢了。”
“最近幾天我應該都會在劇組裏,你看你想什麽時候拍廣告,定好時間,發給我。”
我好調時間,隨時來配合拍攝。
當然,這後半句林可兒並沒有說出來,她知道一旦說了肯定又會惹林修反對。
畢竟她現在正在拍攝的是圈內知名導演金鍾的戲。
而且,這部戲還是金鍾用來衝國外大獎的。
大導演,大製作,還是奔著衝獎去的,即便不是圈裏人也知道這是個難得的絕佳機會。
所以,她料定,林修倘若知情,必定不會答應讓她放下劇組的事情不管,跑過來拍廣告的。
林修看她笑得神神秘秘,莫名有絲不祥的預感。
但也沒多想。
隨意點頭應下,便不再詳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