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下。
鬼哥大馬金刀的坐在一輛黑色蘭德酷路澤的車蓋上,抽著煙,翹著腿,身後全是他帶來的小弟。
每個人的手裏,都拿著家夥事。
儼然準備幹一場大架。
作為清河市有頭有臉的大人物——當然隻是他自己這麽覺得——但是他巴不得多遇到一個硬茬子和高手,因為這樣一來,既能立威,說不準還能收為己用。
因為,這一次,他準備幹一票大的。
之前,清河市的道上關係,都跟山外山酒店有關係,而那段時間,或者說很長一段時間,他都在局子裏吃著牢飯,好不容易放出來了,得知清河市的道上關係已經徹底變了,成了群龍無首的狀態。
那他,自然樂得接下這個攤子,去當清河市的新晉大佬。
方才,他還和幾個剛剛達成協議的商界朋友吃飯,聽見手下說有個可能是高手的家夥,打傷了他不少小弟,這就趕緊結束飯局,匆匆趕來。
什麽意思?
打傷他的人,是不把他鬼哥的名號放在眼裏嗎?
必須要懲治,給點顏色瞧瞧。
為此,他還專門把自己的許久不用的開山刀給帶來了,想當初,他就是因為這把刀傷了人,犯了故意傷害罪才進了局子,這一次,說什麽也要見見血。
他有恃無恐啊!
這一次出來,打點了多少關係,連他自己都數不清了。
商界的,官方的,道上的,各種各樣的關係,他有著十足的把握,在清河市,他就是天,他就是可以橫著走。
因而,誰敢招惹他,下場隻有一個——那就是跪下求饒。
與之,麵前的空地上,被揍成豬頭的趙南洋翻滾著,哀嚎著。
鬼哥看了他一眼,咧嘴一笑,問道:“這輛大G是你的啊?”
趙南洋忙不迭的點頭道:“對對對!”
“我問,這輛大G是你的啊?”鬼哥聞言,卻如同置若罔聞,又冷冷重複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