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金蓮是商場大樓裏麵專賣店的店員。
專賣男裝。
保底工資加提成。每個月賺不少,但是對於她這種愛慕虛榮的女人來說,還是不夠花。
她每天最大的夢想就是能夠遇到一個高富帥,被包養,每天吃喝玩樂,用最好的化妝品,住最好的別墅,做一個混吃等死美美噠的金絲雀,多好。
這也是她堅持在這個男裝店工作的原因。
每天上班,她都會用最飽|滿的熱情,投入到對顧客的篩選之中。
並且幻想著和這些優雅多金的男顧客們,發生點什麽。
畢竟,她所在的專賣店,是範思哲,是個奢侈品牌,大概率規避了那些沒錢的屌絲。
當發現有人進來,張金蓮滿臉微笑出來迎接,但是當看到是蘇雲之後,張金蓮臉色頓時拉了下來。
蘇雲,是她的高中同學,張金蓮對蘇雲的底細,最清楚不過了。
他是個孤兒,一貧如洗。
當年上學,全靠貧困生補貼才勉強上完高中,最後還落榜了,現在是一個最讓人看不起的小保安。
如果僅僅是這樣的話,張金蓮最多是看不起蘇雲,真正讓她對蘇雲感到厭煩的是之前在錦繡酒店的遭遇。
那一天,因為三瓶天價的香檳酒,錦繡酒店的老板,大打出手,真的嚇壞了張金蓮,幸虧有蘇雲幫忙。
這樣的幫忙沒有讓人心生感激,反而讓人惱羞成怒,事後張金蓮越想越氣。屌絲蘇雲,應殘陽錯,仗憑著好運氣,居然狠狠羞辱了他們。
你憑什麽,你一個屌絲,你憑什麽羞辱我們。
你不配。
從那時候起,想到蘇雲,張金蓮就是一陣厭惡。
那樣的屌絲,居然還想著追求林薇,我呸。
“蘇雲,你怎麽來這裏了。”張金蓮連正眼都不願意看蘇雲一眼,寒著臉,說道:“這裏不是你這種窮人消費得起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