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并确定儒家文化传统与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关系,是从理论和现实的结合点上,探求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为建设一个批判继承历史传统而又充满时代精神的现代新型文化体系,所必须采取的重要步骤。
概括地说,儒家文化传统与民族凝聚力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儒家文化传统是民族凝聚力形成并发挥作用的必要基础,也是它的思想内核;民族凝聚力则是儒家文化传统的结构与功能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表现。民族凝聚力作为一种思想整合力量,作为该民族文化对其全体成员的吸引力,作为统摄人心、团结族类的精神纽带,它逻辑地要求它所借以发挥功能的文化传统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传统,而是优秀的文化传统。只有优秀的文化传统,才能真正起到凝聚作用,产生吸引力,从而用积极健康的民族精神振奋人心,汲取民族文化的精华,引导人民正确前进,积极参与现实的文化建设,以走向世界,走向未来。如果不是用儒家文化传统去整合民族力量,那么,不仅不能形成积极的凝聚力量,发挥民族凝聚力的作用,甚至反而可能导致乌合之众的帮派性纠合,结果只会出现分裂动乱,影响民族的整体发展。可以说,没有儒家文化传统,就没有真正的民族凝聚力。而民族凝聚力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固然有着极为丰富的内容,但它的内核却必然(也只能)表现为儒家文化传统。同时,儒家文化传统的整体结构和文化功能,必然内在地要求并最终体现为民族凝聚力的形成和现实作用的发挥。
第二,儒家文化传统是增强并推动民族凝聚力不断更新的精神力量,是维系民族凝聚力的重要精神纽带;民族凝聚力则是巩固儒家文化传统的社会基础和文化心理条件。从理论形态上看,民族凝聚力本身就是一种优秀的文化传统。作为观念形态的东西,民族凝聚力是相对稳定的范畴体系;作为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它则是历史地发展着的。因此,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民族凝聚力,人们必须因时而变,赋予民族凝聚力以新的时代精神。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应当用儒家文化传统充实、改铸民族凝聚力,丰富它的内涵,增强它的力量,推动它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形态,以适应新的时代要求。没有儒家文化传统的激励作用,就没有维系民族凝聚力的精神纽带。与此相应,民族凝聚力的存在和发展,特别是它的社会功能的发挥,是巩固儒家文化传统的社会基础和文化心理条件。民族凝聚力作为一种习惯性力量,往往表现为“文化无意识”,它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从而为发挥儒家文化传统的功能,实现它的价值,准备了接受它的社会条件和文化心理条件。
第三,儒家文化传统与民族凝聚力互为条件,相济相成,同步发展。儒家文化传统作为民族精神的积极方面的体现,必然促使全社会对民族文化模式和价值系统中的健康因素自觉认同,这就在客观上为民族凝聚力的形成和社会文化功能的发挥提供了理论前提和思想基础。而民族凝聚力的形成和社会文化功能的发挥,则使儒家文化传统的精神价值得以转化为现实的力量,成为激励人们前进、推动社会进步的思想武器。在一定条件下,儒家文化传统与民族凝聚力之间,可以形成一种相互循环的关系,即前者可以激发甚至转化为后者,后者可以兼容甚至表现、转换为前者。在时序上,二者并无严格的先后之分,往往是互为因果,同步发展,形成良性循环的态势。
第四,儒家文化传统与民族凝聚力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前者属于部分,后者属于整体;前者引导后者,后者包容前者。儒家文化传统固然是民族凝聚力的核心,但核心并不等于全体。民族凝聚力的内涵极为丰富,儒家文化传统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尽管是十分重要的部分)。换言之,民族凝聚力毫无疑问要以儒家文化传统为价值导向,但还不能说儒家文化传统就是民族凝聚力的全部内容。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有助于我们发掘民族凝聚力的文化内涵,拓展它的价值领域。
总之,儒家文化传统与民族凝聚力紧密联系,二者缺一不可。只有把握了儒家文化传统,才能把握民族凝聚力的精神方向,因此必须认真清理儒家文化传统,将其转化为新型的积极的民族精神;只有把握了民族凝聚力,才能更深刻地理解儒家文化传统,创造新的儒家文化传统,因此必须厘定民族凝聚力的内涵和外延,促进新的民族凝聚力的形成和文化价值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