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与现代之间:中国文化现代化的哲学省思

1.立足现实的文化精神价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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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新儒家们充分肯定中国文化的精神价值,认为中国文化有着人类内在生命的活水源头,“其价值原自有光芒万丈,举世非之而不减,举世誉之而不增”[120]。而中国文化近百年来之所以“花果飘零”,唐君毅认为是因为帝国主义的入侵、五四运动对传统的批判以及马列主义的激**,导致中国社会政治、文化与人心失去了凝摄自固的力量,“此不能不说是华夏子孙之大悲剧”。因此,现代新儒家们深怀“忧患”意识,周详地阐发了中国文化的精神价值,以图激发人们对民族文化前途的情感和责任感。

第一,统绪意识。

现代新儒家认为,中国文化具有“一本性”。这种“一本性”用唐君毅的话说,即指中国文化在本原上是一个体系,“有一脉相承之统绪”,“殷革夏命而承夏之文化,周革殷命而承殷之文化,即成三代文化之一统相承”。此后各代递相承继,政治上虽有分有合,但总以大一统为常道,并且从未影响到文化学术思想的大归趋,“此即所谓道统之相传”,“以中国文化有其一本性,在政治上有政统,故哲学中即有道统”[121]。

显而易见,唐君毅强调中国文化的“一本性”,实际上是为了阐扬其一体性,由“一本”而引出“统绪”,再由“统绪”而弘扬“道统”,以此来统摄凝聚人心,对中国文化产生敬意,肩起继承发扬的责任。同时,唐君毅将政治上的“政统”与哲学中的“道统”对举,一方面,固然反映了他关于中国文化的“一本性”的思想;另一方面(而且是更重要的方面),则表现了他将学术与政治相对区分,从而坚持独立自守的学术人格的思想。这个思想,是对中国文化中坚持气节为上的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他认为政治上的分合,不会影响文化学术思想的承传,这是将文化价值看得高于政治利害,是对其所倡扬的“天下一家之情怀”的价值推崇和具体运用。

对于中国文化中统绪意识的形成和作用,唐君毅也作了分析。在他看来,中国文化精神之推进,从未经过明显剧烈的冲突与矛盾,因而养成了中国人对历史文化的亲和感与文化统绪之意识。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一大差异,是西方重文化的类别,中国重文化的统。中国文化重各类文化精神之融合,并以民族文化的延续为目标。中国文化有四五千年的历史,并有一贯之统绪,这个事实本身就表明,中国文化及其统绪意识有其特定的价值,因为“存在本身即一价值”。

唐君毅的这些分析,其前提是对中国文化精神价值的充分认定,强调的是文化的民族性和继承性,它本身便是传统的“以大一统为常道”的文化心态的表现。它对于民族文化精神的凝聚,对于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的树立,都有一定积极意义。但这个分析忽略了文化的时代性,将中国古代文化看做无所不包、在总体上能永恒适应不同时代的东西,这未免偏颇。

第二,内在超越。

现代新儒家对中国文化的“内在超越”精神,推崇备至。他们认为,内在超越的精神是中国文化的伟大精神价值之一。人的理想有超越性。当一个人有着一种超越的理想时,这个人同时即超越了个人的欲望自我和经验自我,并且,这一理想可以为其他人所把握、所承认,成为他人的意志或公共意念的表现,进而客观地实现于现实世界。因此,这一超越的理想即具有公共性或客观性,可使人、我之间在精神上互相贯通。

唐君毅从主体心性的涵养及其外化,阐明“内在超越”精神。在他看来,“中国文化根本精神,为自觉地求实现的,而非自觉地求表现的”[122]。自觉地求实现的精神,必须先具备一个圆满的文化理想的整体在心性之中,并将人文世界的一切,都看成这一心性的实现或流露,并为这一心性所包概涵盖。因此,每一个吾道自足的个体,都应认识到自己的仁心仁性,即是天心天性;仁心仁性内在于我,非我所私有,而是人人可具有。我自身的仁心仁性生生不已,相继显现于我,亦即天命流行于我,天心天性之日生而日成于我。由此视角考察,唐君毅揭示道:“儒家精神,乃似现实而极超越,既超越而又归于现实”,“儒家之精神,在开始点,乃纯为一理想主义超越精神”[123]。

要而言之,所谓“内在超越”,是唐君毅对儒家文化价值系统的表述和肯定。他认为,“中国文化的最高精神是内倾的道德精神”。中国的伦理道德,有着人的内心精神生活的根据,并包含着宗教性的超越感情,然而它又不是宗教,它超越了宗教,避免了西方因上帝观念而衍生出来的一整套精神负担。仁、义、礼、乐等道德精神,内在于人性,内在于吾道自足的个体。内在超越的精神,既可使人、我情感交融,超越个体物欲的羁绊,承担人文理想,又可避免现代化社会以及后现代化社会使人“物化”的危险,从而确保中国文化的特殊价值,使中国人成其为有内在生命活力的人。

唐君毅的这种“内在超越”论,反映出他对传统儒家心性之学的钟情,以及对传统理性主义的膜拜。它将主体设定为独立品格和精神理念的表现者,力图用中国文化中的精神价值排拒现代社会物质生活对人的**,消解西方文化给人造成的精神负担,以“温润怛恻的情怀”兼容西方文化的长处,用心甚为良苦。如果我们不带偏见,那么,应该承认,唐君毅关于“内在超越”的论说,强调了理性的作用,肯定了主体对道德境界的提升作用。这无论对于因西方文化冲击而对民族文化丧失信心的西化论,还是妄自称大的国粹论,都是一种进步。但“内在超越”论过分夸大了思想意识的作用,忽视了现代商品经济对人类精神文化的影响,因而不能正确解释中国文化近百年来日渐衰颓的内在原因,也不能真正地使自己的理想实现于当今之世。

第三,实践理性。

唐君毅认为,“中国文化开始即重实践”。中国人生思想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不离现实、不追求天国或遥远的未来世界,“而始终肯定现实世界之精神”。他认为,这种实践不是盲目的、下意识的,而是用理性指导的。如孔子是先求行道,及道不行,乃退而与弟子删诗书、订礼乐、修春秋以待来世。“孔子之精神为全面文化之精神,而又求直接实现之于全面社会之精神。其言其教,皆系属于其行事。”因而,唐君毅将中国古代这种依实践而贯彻理性,由理性而指导实践的文化精神,称为“实践理性”[124]。

“实践理性”的功用,主要在于“见中和之情之致于万物”。从致思趋向来看,这是强调人以载道,人以播道,通过实践而将中和之情的“理性”广被于世。据此,唐君毅又分析了实践理性活动的特征和本质。他指出,实践的理性活动,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实践理性活动必然显示出一定的“理”,这个“理”是以差别应差别之理,亦即于每一事显一事之理,而这则又是实践理性活动的最高表现。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理性活动的本质,“能处处超越特定观念之执著”。说到底,人的实践理性活动的归宿,“亦唯在顺差别而差别之,于一一之事,应之以一一之理。故事无穷,理亦无穷。事理相孚而不相冒,此之谓理事无碍,事事无碍。而由事理或事事之无碍,即已见人之理性活动本身之超越与涵盖性、普遍性”[125]。

就思维路数和论证手法来看,唐君毅对实践理性的阐发,与理学家“理一分殊”“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以及佛教华严宗的“四法界”说是一脉相承的。在这个意义上看,唐君毅的确有着强烈的思想文化的道统意识,并有着兼容诸家学说的襟怀。如果从文化价值和理论建构的角度审视,我们可以看到,“实践理性”的命题是对中国文化中一以贯之的学用一致的传统的理论升华,也是对中国文化理性精神的褒扬。它强调了理性超越的意义,同时又将理性契入现实生活,使二者相即相入,互为表里。这反映了唐君毅对中国文化精神的理性把握,以及执著之情。不过,他将实践理性的功用主要归结为“见中和之情之致于万物”,则未免夸大了儒家心性之学的价值,实践理性成了“致中和”的手段,成了整肃社会秩序的工具,使人觉得狭隘。

第四,融摄精神。

现代新儒家认为,中国文化的重要价值之一,是其融摄精神。

这种融摄精神,表现于儒家,便是融宗教于人文。唐君毅指出,依孔子之教,人们可以根据于天于神无所求的精神,摄天心于人心;依天神推恩于我之精神,转而推恩于世界。由此人德可与天齐,人格同与天尊。进而,可知人之善性亦齐于天,然后才能领悟天命即性之性善论,高扬主体意识,尽心、知性、知天,从而圆熟地把握存心养性即事天之孟子之学。能达到这步境界,便既可排拒西方宗教中因上帝观念而带来的诸多精神烦恼,又可在现实的人文生活中蕴涵、玩味宗教情调。因此,唐君毅指出,“儒家之教包涵宗教精神于其内”,既承天道以行事,又立人道以致广大、道中庸,人文精神自然生于其间。

中国文化的融摄精神,表现于对外来文化的态度,便是兼容并包的精神。唐君毅在其著述中多次强调,中土文化对外来的佛教是以博大襟怀兼容之,从而丰富了自身。对于近代以来的西方文化,中土文化仍可包容之。比如,可以在儒家心性之学的基础上,吸收西方文化中的科学与民主,将“方以智”的西方文化纳入“圆而神”的中国文化的规范之中。实际上,如前所述,在唐君毅思想中所表现出的佛家思想乃至借用的佛家语言,以及他对西方科学民主的肯定,也体现了他对融摄精神的把握和认同。现代新儒家的另一重要首领牟宗三,也有着与唐君毅同样的思想。他指出:“佛教对人的精神生命开辟甚大”,但佛教是尔为尔,我为我,互不侵犯,“只有儒家才能容纳(各家)”。他认为,秦汉以后,中国文化峰回路转,“有一个大酝酿,吸收了佛学,最后开出宋明理学,了不起”。“现在中国文化应该是消化西方文化。”(据牟宗三在“唐君毅思想国际会议”开幕式上的主题演讲)

现代新儒家认为,中国文化的融摄精神还表现为能“融摄家庭、社会、政治以为一”。唐君毅认为,周代封建制度的巧妙之处,在于可以使诸侯不敢相争,而维持天下一统之势。宗法制度教为臣下者,由敬祖先以敬宗子、敬国君、敬天子;教为君上者,由敬天敬祖宗,以爱同宗之族人,爱百姓而安庶民。由此而合家庭之情谊、社会组织、政治统系、宗教之情揉以为一。再文之以礼乐,则人不易生叛上作乱之心,而天下易趋于安定。

不难看出,唐君毅对宗法制度是颇为推崇的。他强调亲情关系以及由此关系生发出的社会文化心理对于“安天下”的作用。他利用宗法亲情观念,通过移孝作忠的伦理政治推演而将家庭和国家连为一体,使人产生天下一家的情怀,从而将不肖之徒的犯上作乱之心消弭于无形,使天下安定和谐。这实际上既是他对中国文化的实践理性的具体阐发,也是他自身对实践理性的践履,是“致中和之情于万物”。他的这种文化心态,有其阔大广博的襟怀和承担社会责任的一面,因而值得肯定。但这种心态没有超出儒家亲亲尊尊的思想藩篱,是用宗法亲情将天下融贯为一,将古代文化看做一成不变,用文化发展的共时性来否定、取代历时性,用文化的民族性取代、否定时代性,这是不可取的。

从理论思维的角度考察,现代新儒家所概括的中国文化的融摄精神,是与其倡扬的实践理性相关的,亦即融摄即可致中和,致中和则须融摄,而且也必然表现为融摄。有了融摄精神,则可视家国为一体,待天下人如一家。有了融摄精神,社会便井然有序,个体便精神自足,其乐融融。有了融摄精神,便可沟通天、人,“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便得以实现,个体的人格精神便得以提升。这体现了唐君毅、牟宗三等人对中国文化包容性的肯定和弘扬,以及对儒家致中和、成己成物思想的心领神会。然而,不难看出,他们所讲的融摄精神,是以儒家伦理为本位的,说到底,是以我族中心的心态来迎拒异质文化,这不能不说是天朝上国的心理在作祟。

第五,天人合德。

循着上述论证融摄精神的思路,唐君毅逻辑地推出了“天人合德”是中国文化精神价值的重要内容的结论。

他明确指出:“中国思想,真为本质上之一天人合一之思想。”他具体分析道:“孔孟之精神,为一继天而体仁,并实现此天人合一之仁于人伦、人文之精神。”由孔孟之精神为枢纽,所形成之中国文化精神,吾人即可说为“依天道以立人道,而使天德流行(即上帝之德直接现身)于人性、人伦、人文之精神仁道”[126]。

他用中国宗教精神的特质,来论证中国文化的“天人合德”精神的客观性及其价值。他指出,中国宗教精神的特质有三:(1)人神之距离小。在西方宗教中,神高高在上,人与神之间距离很大,神人冲突,神播弄人。基督教的原罪说,印度教、佛教的无明与自性说,都表现人的罪孽感。中国则不然。大禹治水,后弈射日等神话,都是人力战胜自然,补天之不足。黄帝、伏羲等之所以被视为神,“皆直接由于其对人类之文化,有一实际之贡献”。“中国之神,多由其发明文物而成神。故神与人之距离小。”由于神与人的距离小,故人性不必与天命相反。孔孟一出,性善论确定,人性之善与天命之善即相互贯通了。(2)神意与人意不相违。由于中国古代,神与人之距离小,故中国古代宗教思想中,以祖考配享上帝或天。之所以如此,是由于人们将人事系于天道,并由此成为天人合德之根源。(3)天帝富仁爱体恤之德。由于神、人距离小,人可在帝左右,神意顺天意而转移。故中国古代的天帝,较希腊的宙斯、犹太的耶和华,更富仁爱体恤之德。宙斯和耶和华的德性,都偏于正义。神欲主持正义就不体恤人情,因而即使修德,也不能感动天神。中国的天帝则是“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是与人亲近的,故天帝富于对人之仁爱体恤之情,人之修德,皆可感动天。

总之,在唐君毅的中国宗教观中,天是富于仁德和情感的,人则可以上承天意以行事,天人情感交贯,德性融通。天地万物,社会人伦是统一的整体。这实际上是与他推崇的中国文化的“一本性”的理念分不开的。

对于天人何以能“合德”,唐君毅作了如下分析。他认为中国以农为主,使人养成安于现实的“向内的求自尽其力之精神”,并易有一天人相应之意识,而对具体事物有情。农业生活,使人有真正的世界实在感,并能由此看出世界是由物质而上升为生命精神的。因而农业生活能直接使人认识到,自然世界与其心之向上要求相应,而值得寄托。“由此而人真可对天地万物有情。”中国的年节,并非任意择定的,而是与自然相应,对自然物表示亲情。如清明扫墓,寄寓着不忘亲情之意;端午划龙舟,是忠君爱伺之意;重阳登高,意在避人间之灾害,使人有高临超越而阔大之胸襟……这些,都是人对重要自然物表示亲情,并从中培养自己爱祖宗爱国家与悠久之儿女之情,及成始成终之意识。因此,中国民间的过节,实际上是表示人的精神文化活动。

对于唐君毅的这些观点,我们若从认识的起点和文化心理以及情感结构等视角审察,便不难看到,他是以对人的善性、对人的情感学心的理普遍性和涵盖性的肯定为基点,以人为本、天人相照、天命内在于人(善性)、人性及情感可上达于天的先验设定为前提,论证其万物一体、天人合德的命题的。这反映了他对主体精神的坚信,以及对主客体之间、天心与人心之间可以交贯融通的信念。

总之,依唐君毅的中国文化“一本性”的观念,天人之德确是可以耦合的。正因为天人可以合德,所以人能充实自己的内在精神,可以体认并躬行天命。也正因为天人可以合德,所以天命不与人意相悖,天德不是与人对立的纯客观的、外在的绝对精神,而是内在于人德的善性。因此天德与人德互为昭示,相得益彰。怀着仁者之心的仁人志士,便可致中和于天下了。

平心而论,唐君毅对中国文化精神价值中“天人合德”层面的阐扬,有其深刻而合理的一面。他强调了人与自然必须而且可能相应的问题,用情感心理的沟通来缩小以至消除人与神、人与自然的距离,用儒家人文精神涵盖天人、超越天人的对立,从而肯定了道德理性的作用。但他的“天人合德”论,缺少一个合乎逻辑推理的、可以证实或证伪的自然科学的理论构架,以及相应的材料。同时,这种天人合德论,从思维方式来看,仍然没有超越儒家由人到物,由自然到社会的直观外推的类比式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