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社会科学哲学的问题上,哲学家们几乎把注意力都集中在这样几个问题上: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是否有像自然科学那样可以被抽象出来、并用于指导的一般性理论?研究社会科学是否可以使用自然科学的方法?[1]我们是否应该把社会科学作为一个整体而进行研究?研究社会科学是否应该只考虑严格的理论构造并对世界进行改造,还是也要思考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和兴趣?社会行为是由什么导致的?对诸如此类问题的思考,同样也是实用主义者探索社会科学时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本节结合对迪尔凯姆、韦伯和波普尔思想的整理,予以分析。
一、迪尔凯姆的自然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
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应该使用研究自然科学一样的方法进行研究,这样社会学科才能成为科学的学科,才是被社会所公认的规范性学科。迪尔凯姆还是社会科学整体主义的倡导者。他注重研究社会成员共同的体现,而不是个人的意义。他在意的是社会成员平均体现出来的集体意识或共同意识。[2]因为他认为研究社会科学应该根据社会事物所体现的规则来研究,而不是现象。现象是无意义的,规则才是科学中的“一般理论”。在《社会分工论》中,迪尔凯姆很明确地提出:社会分工是社会秩序最重要的基础。[3]因为社会分工是由人类行为所参与的社会按照社会规则进行的。而社会秩序就是检测人类是否按照社会规则行动的风向标。因此,迪尔凯姆强调社会中的各种社会事实并不是由个人的动因和欲望所导致的,而是有深层的社会和道德原因。
二、韦伯的方法论个人主义
韦伯认为社会中的人类行为是社会成员有目的的行为和意外效果的结合,两者并存。对于社会科学的研究不能用假设或预想等方法,因为社会科学所研究的对象是无限多的,也是无限广的,更为重要的是它们都具有强烈的文化背景,所以具有客观上的“当下性”和“局限性”。[4]韦伯是反自然主义者,因为他所要建立的方法论,在强烈兴趣的基础上才能找到他所向往的研究“模式”的背景,而这一背景就是他所想要的理想模式。在不同的兴趣和知识结构中派生出的不同文化和历史背景下,应该用不同的方法研究社会科学,而不是寻找高度统一和一致的普遍规则。
三、波普尔的证伪思想和情景分析方法
波普尔认为一个理论只要被证明是错误的就应该被抛弃,完全否定它对事物认识和分析的判断;库恩则认为一个理论在不正确的情况下,还要再看它的内核是否完全错误。只有当内核也错误的时候才能否定,并不是只要错误就抛弃,很多理论通过自我修复或改革还是可以发展的。波普尔也是一个方法论自然主义者,他支持研究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用相同的方法。他指出,社会科学规律和假说是存在的,它们与自然科学的规律或假说是相似的。[5]但他并不同意用历史决定论来预测和断言社会的发展规律。很多人认为虽然社会环境可能比自然环境要复杂,但社会环境中仍然有普遍规则和没有被改造过的社会环境,这些环境是可以被检验和模拟的,进而是可以做出预测的。他从历史经验中得出有关社会规则的结论,比如:君王暴政、荒**无度的时候,必然会有革命运动的产生。他认为虽然这样,但我们仍有很多不能预测的事物,比如思想、知识等物质的附属品。因此波普尔对历史决定论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持批判性的态度。波普尔是方法论个人主义的拥护者。他认为不应该把整个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因为“整体”这个词本身就具有模糊性,社会科学的任务是:找出有目的的行为和未预料到的结果之间的联系。但他的个人主义研究并非每个人的每种情况,而是每个人在某种情况下的大部分做法。“情境逻辑”这一概念来源于此,在经济学中尤为突出。他强调在某种情况下某种行为,就是具体情况下的有局限性的行为。这种情境分析方法被许多哲学家所认可,而且在实用主义方法中一直被沿用。
通过实用主义者对社会科学研究基本方法的立场和观点的分析,我们看到,对社会科学的研究,就是希望社会事物这一复杂的运行体,可以在我们进入之初得到一定的说明和预测,并且在不同领域和人群中可以进行大量的交流。这样的作用带来的好处并非仅仅是对于历史意义上的规律的判断,还可以是对某一具体环境下突发的偶然事件的判断。每一种方法论对社会科学的影响的指导是不同的。
实用主义者主要研究有目的的社会实践和行为。他们首先认为任何一种研究都是以兴趣和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的;其次,对社会科学研究的着眼点,通常在文化或历史背景中,是一种经验研究,较少涉及理性或逻辑问题。实用主义哲学家的兴趣不在于或者较少关心社会科学理论构建的方法论研究,而在于社会成员间的交流与对话、信仰与行为、文化背景与历史轨迹。因此,实用主义视角下的社会科学哲学研究是一种动态的哲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