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近代世界

第七章 相对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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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前的几章中,我们讨论了导致科学运动的先行条件,并且把思想的进程从17世纪追溯到19世纪。在19世纪,就其汇集围绕科学的状况,思想史划分为了三个部分,首先是浪漫主义运动与科学的接触,其次是技术与物理学在19世纪早期的发展,最后是演化论加上生物科学的一般进展。

这三个世纪占据统治地位的是,唯物主义学说为科学概念提供了一个完备的基础。这方面实际上没有受到质疑。当波动的概念被需求时,作为波动质料的以太就被提了出来。为了展示这种说法的全部假定,我概括了另一种替代说法,即自然机体论。上一章中我已经指出生物学的进展、演化论学说,能源学说和分子学说等,都迅速破坏了正统唯物论的完备性。但是直到19世纪末,还没有人得出这个结论,唯物论仍然占据最高地位。

现在这个时代的情况是,关于质料、空间、时间和能量的说法十分复杂,而旧的正统假设的简单稳定性已经**然无存。显然,它们不会保持牛顿遗留下来的那种形式,也不会保持麦克斯韦遗留下来的那种形式,它们必须被重新组织。今日思想上出现的新形势,是因为科学理论超越了常识而引起的。18世纪所继承的是有组织的共识的胜利,它已经抛弃了中世纪的幻想和笛卡尔的旋涡说,结果充分发展了宗教改革时期的历史革命所产生的反理性潮流。这种看法的基础就在一般人肉眼可见,或者低倍显微镜所能看到的东西。它将需要测量的明显事物加以测量,将需要概括的明显事物加以概括。举例来说,它概括重量和体积的一般观念。18世纪初期具有一种平静的信心,认为无意义的说法已经被抛弃了。今天,我们却走到了思想的另一个极端。天晓得今天看起来还是无意义的事物明天会不会被证明是正确的。我们其实是在重复19世纪早期的某些情况,只不过是在更高的想象力水平上而已。

我们的想象力水平更高并不是因为我们有着精巧的构想,而是因为我们拥有了更好的仪器。在科学上,过去四十年发生的最为重要的事情便是仪器设计的进展。这种进步有一部分应归因于少数的天才,例如迈克尔逊(Michelson)和德国的光学专家。同时也应归因于制造业,尤其是冶金领域技术过程的进步。设计者现在可以掌握大量的不同物理特性的材料。因此,他能依赖于取得他所需要的材料,并将这些材料在极小的容许极限内打磨成他所希望的形状。这些仪器已经将思想带入到一个新的高度。一种新的仪器就如同服务于这一目标的一次外国旅行,它显出事物的新奇组合。收获不仅是添加了一些东西,而是引起了一种转变。实验方面精巧设计的进展,也许也归因于更大部分的国家能力流向了科学事务。不管原因如何,精微而设计精妙的实验在上一代人中层出不穷。结果是,在自然领域中积累了大量的信息,这些自然领域远离人类日常经验。

有两个著名的实验,一个是伽利略在科学运动最初做的,另一个则是迈克尔逊利用他著名的干涉仪,在1881年首次做,接着在1887年和1905年两度重复做的。这两个实验都说明了我的主张。伽利略从比萨斜塔的顶部丢下两个重物,证明了不同重量的物体,只要被同时丢下,将会同时着地。就实验的技术和仪器的精密程度而言,这个实验可在先前五千年的任何时间做。这个实验只包含了重量和落下的速度,这在日常生活中非常熟悉。这一整套想法也许对于克里特国王弥诺斯(King Minos of Crete)一家而言非常熟悉,当他们从海岸边高高的城垛里将小圆石扔向大海时就可能知道这一套想法了。科学是从日常经验的组织中开始的,这一点非常值得注意。只有这样,它才会欣然与历史性革命中的反理性主义的偏见结合起来。它不追求终极的意义,而只是将其自身限制在探讨那些规范系列明显显相的关联上。

迈克尔逊的实验就不可能在更早的时期内做出来,它需要技术上的一般进步,和迈克尔逊本身在实验上的天资。它考虑的是地球在以太中运动的决定性,以及它假设光是由波组成的,这种振动的波在以太中以一种固定的速度向四面八方传播。当然,地球也在以太中运动,迈克尔逊的仪器则随着地球而运动。在仪器的中心有一道光被分开了,以至于其中的一半沿着仪器的方向走了一段给定的距离之后,再由仪器上的镜子反射回中心。另一半则与前一半成直角地穿过仪器走同样一段距离后,也被反射回中心。然后,这些重新组合的光线被反射到仪器的屏幕上。如果事先采取了措施,那么你就会看到干涉带,也就是黑色的线。这是由于两半道光电射到屏幕上某一部分时,路程的长度发生了小小的差别,因此一道光的波峰填充了另一道光的波谷。这种路程上的差别将会受到地球运动的影响。因为最后是以太中路程的长度作数,因此,既然仪器是随着地球运动,一般光线的路程将会被地球运动的影响而受到干扰,这与另外一半光线不同。设想你自己在火车车厢里行走,先沿着火车接着穿越火车各走一截。并且在铁轨上将你的路程记录下来,在这个比喻中,铁轨就相当于以太。现在地球的运动对于管线来说,太过于迟缓。因此,在这个比喻中,你必须设想火车几乎停滞下来了,但是你却移动得非常迅速。

在实验中,地球运动的效应会影响到干涉带在屏幕上的位置,如果你把仪器转动一个直角,地球运动在这两半道光的效应将会交换,干涉带的位置也会移动。我们可以计算出这个由于地球围绕太阳公转而产生的微小移动。也由于这个效应,我们必须加上太阳通过一台运动仪器所产生的效应。仪器的精密可以被测量,而且它也可以证明,这些移动的效应大到通过这些仪器可以观察出来。现在的问题是,事实上什么也观察不到,如果你将仪器转过来,那么就不会产生任何移动了。

得出的结论是:要么地球在以太中静止,要么这个实验解释所赖以存在的基本原则出错了。显然,在实验中,我们与国王弥诺斯的孩子们的游戏想法距离很远。以太、以太波,干涉,地球通过以太的运动,迈克尔逊的干涉仪等理念与我们一般的经验相去甚远。尽管他们距离疏远,但是比起广为接受的对于这个实验无用结果的解释,还是要简单和显著得多。

这个解释的根据在于,科学中所运用的空间和时间的理念太过于简单化了,必须加以修正。这种结论是对常识的直接挑战,因为早期的科学只是在一般人的一般想法上加以精炼而已。除非能得到其他许多观察的支持,这些在此我们不需要细谈,如此一个激进的观念重组将不会被人接受。某种形式的相对论看上去是解释许多事实的最简单方式,否则,这些事实每一个都需要一些特别的解释。因此,相对论并不仅仅依赖于导致其本身产生的实验上。

这些解释的中心思想是,每一个仪器,例如实验中所运用的迈克尔逊的仪器,必然会记录光速对于仪器本身而言具有同一固定的值。我的意思是彗星上的干涉仪和地球上的干涉仪都会记录出结果,说明光速相对于这两种仪器来说具有同一个值。显然这是充满矛盾的,因为光会以一个特定的速度穿越以太。因此,两个物体,例如地球和彗星,以不同的速度通过以太,那么可能可以预计,它们相对于光来说也具有不同的速度。举个例子,假定两辆汽车在路上行驶,分别以每小时10英里和20英里的速度前行。同时另一辆车以每小时50英里的速度从它们身旁驶过。那么这辆最快的车将以每小时40英里的相对速度驶过其中一辆,以每小时30英里的相对速度驶过其中另外一辆。这种情形运用到光上就是,如果我们用一束光替换那辆最快的车,那么这束光沿着道路的速度就会和它相对于其超越另外两辆车的速度相同。光速极快,每秒大约三十万千米。我们必须对于空间和时间具有某些观念,以使得速度具有某些这种特殊的性质。由此,我们对于速度的所有观念必须改变。但这些观念是我们关于空间和时间的习惯观念的直接产物,所以我们还是回到原先的那个论点上,在当前对于空间和时间的说明中,我们忽略了某些东西。

现在我们习惯的基本假设是,空间和时间都具有一种独特的意义。以至于对于地球上的仪器而言,空间关系被赋予了什么意义,那么对于彗星上和在以太中静止的仪器而言,也必须赋予同样的意义。在相对论中,这一点被否定了。就空间而言,如果你想一想相对运动的明显事实,就不难同意这一说法。但是基本如此,意义的变化也比常识所认定的程度深刻得多。同样的要求也对时间提出了。因此,计算事件的相对排名和事件间的时间间隔时,将会随着地球上的仪器,彗星上的仪器与以太中静止的仪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这对于我们容易轻信的头脑而言是一个更大的压力。我们不必继续深究,只需得出结论就好:对于地球和彗星而言,由于它们呈现出的条件不同,所以空间性和时间性对于他们来说就有了不同的意义;因此,速度对于两者来说也具有不同的意义。因而,现代科学的假定是:如果一个事物对于一个空间和时间的意义而言具有光速,那么对于其他空间与时间的意义来说便具有同样的速度。

这对于古典科学唯物论而言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古典科学唯物论预先假定了一个确定的现在瞬时,且一切物质在现在瞬时中都同时实在。在现代理论中,并没有这样一个独特的现在瞬时,你能在整个自然界为同时瞬时的这一观念找到意义,但是对于不同的时间观念来说就具有了不同的意义。

有一种趋势喜欢将这种新理论赋予极端主观主义的解释,认为空间和时间的相对性被解释成似乎依赖于观察者的选择。其实如果方便了解释,那么加入观察者便是完全正当的。但是我们所需要的是观察者的身体,而不是他的心灵,甚至他的身体也只是被用来作为一个非常常见的仪器。整体来说,我们最好将注意力集中于迈克尔逊的干涉仪上,而不考虑迈克尔逊的身体和心灵。问题是,为什么干涉仪会在屏幕上有黑带,又是为什么当仪器转动时这些黑带并不轻微移动。新相对论将空间和时间空前地连接起来了。其假定空间和时间在具体事实上的分割可以通过不同抽象概念的模态来达成,同时也得出不同的意义。但是每一种抽象概念的模态都将注意力引导向自然界中的某种东西,因此便将其分离出来以便于思考。关于实验的事实是:干涉仪和许多在自然实有中成立的时空关系之体系中的一种有关。

我们现在要求哲学对于空间和时间在自然界中的地位给我们一个解释,以便各种不同意义的可能性能被保留。本系列讲座并不适合详细阐释细节,但是仍然不难指出到哪里去寻找空间和时间区分的起源。我预先假定的是自然机体论,之前我已将其概述为彻底客观主义的基础。

事件就是将位态模式摄入统一体。一个事件在其本身之外的有效性,在于它的位态参与形成其他事件的摄入统一体。如果被反映的模式只是附属于作为一个整体的事件,那么除了几何形状的系统位态之外,这种有效性是微不足道的。如果模式在事件的连续各部分持续下来,并且在整体中显示出自己,以至于事件成为模式的生命史,那么,事件便由于这持续的模式而获得了外在的有效性。因为其本身的有效性被连续部分的相似位态加强了。事件组成一种模式化的价值,具有本身各部分内在的持续性。正是由于这种内在的持续性,该事件对于环境的修正才显得重要。

正是这种模式的持续性使得时间与空间区别开来。这种模式在空间上表现为现在,并且这种时间上的决定构成了它对各部分事件的关系。因为它在自身生命过程的空间部分的时间连续上被重复地生产出来。我的意思是:时间次序的这种特殊规则允许模式在其历史的每一个时间片段重复地生产出来。也就是说,每一个持续客体在自然中发现并要求自然给予一个原则,将空间和时间区分开来。除开持续模式的事实,这个原则也许存在,但却是潜在而又微不足道的。因此,空间对于时间的重要性,以及时间相对于空间的重要性,在持续机体的发展中得到了发展。持续客体表示空间在事件成分的模式上与时间发生了分化。反过来说,空间在事件成分模式上与时间的分化,表达了事件对持续客体的“共体容忍性”(the patience of community)。共体没有客体可以存在,但是没有对它们具有特殊容忍性的共体,持续客体就不可能存在。

这一点绝对不能误解。持续性意味着,一个模式如若呈现在一个事件的摄入体中,那么也会展现在该事件按照特定规则区分的各部分的摄入体中。整个事件的任一部分将和整体一样,产生出同样的模式,这肯定不是真的。举个例子,不妨考虑下人体在一分钟的生命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整个身体模式。某一大拇指在这分钟内必然是整个身体事件的一部分。但是这个部分的模式仅仅是大拇指的模式而不是整个身体的模式。因此,持续性要求一个确切的规则来取得各部分。在上述例子中,我们能立即看出这个规则是什么。在这一分钟的任一部分,比如一秒钟或者十分之一秒,你都必须从整个身体的生命上着眼。换而言之,持续的意义在于预先假定了时空连续中一段时间的意义。

现在一个问题产生了,是否所有持续性客体将空间区分于时间时,都具有同一个原则?或者说,是否一个客体在其生命史中的不同阶段,在分化时空时可能存在不同?直到几年前,人们还毫不犹豫地假定,能被找到的只有一个这样的原则。因此,从时间相对于某一客体的持续性来看,就将与相对于另一客体的持续性具有同一意义。紧接着,空间关系就会只具有一种意义。但是现在看上去,客体能被观察到的有效性只能这样解释,这种解释假定,相对运动状态中的客体,在其持续性上所运用的空间和时间的意义,是随客体而不同的。每一个持续客体都被认为停留在其自身专属的空间中,它在运动中所通过的任何空间都不是其特殊持续性所固有的。如果两个客体相互之间是静止关系,那么为了表达它们的持续性,它们使用空间和时间的同一个意义。如果彼此是在相对的运动中,则空间和时间即不相同。因此,如果我们能看到一个物体在其生命史的某一个阶段相对于其生命史的另一个阶段做运动时,那么这个物体在两个阶段使用了空间的不同意义,相应地也使用了时间的不同意义。

在机体论的自然哲学中,没有什么在主张单一时间区分的旧假设和主张多种时间区分的新假设之间起决定作用。这仅仅是从观察中取得证据的问题。[1]

在前面的一讲中,我提到一个事件具有与它同时发生的其他事件。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在这种新的假设下,是否可以不限定某一确切时空的看法而继续这么说呢?在某一时间体系或者两个事件同时发生的情形下,这是可能的。在另一时间体系下,尽管同时发生的事件可能部分重合,但却不是同时的。类似的,如果在每一时间体系下,某一事件处于另一事件之前,那么它就可以无条件地处在前面。显而易见的是,如果我们从一个给定的事件A开始,其他事件一般情况下就将分成两类:一类无条件的与A同时,另一类要么在A之前,要么在A之后。但是此外还有一类,就是将这两类连接起来的事件。这里我们有一个临界的案例。你们还记得我们有一个临界速度必须要说明,即光在真空中的理论速度。[2]你们也会记得不同时空体系的运用意味着客体的相对运动。当我们分析了某一套事件对于任何给定事件A的临界关系时,就找到了我们所需要的临界速度的解释。我暂且按住细节不表,显而易见的是,精确的陈述需要加入点、线和瞬时才行。几何学的起源也要求讨论。举例来说,长度的测量、线条的直、平面的平,以及垂直度等。这些我已经在关于广延抽象的书中论及了,但是在当前场合下,他们太过于技术了。

如果距离的几何关系并没有确定的意义,显然,万有引力定律则需重新阐释。因为表达这一定律的公式是,两个微粒之间的引力等于其质量的乘积乘其距离的平方的倒数。这一说法其实默默地假设了当引力被考察的那一瞬时具有确定的意义,其距离也具有确定的意义。但是距离只是一个纯粹的空间观念,以至于在新的学说中,将根据所采取的时空体系而有各种不同的意义。如果两个微粒是相对静止的,那么我们可以满足两者都在使用的时空体系。不幸的是,当它们并不是彼此静止的时候,这个说法就没有给出应采取什么步骤。因此,这一定律有必要被重新加以制定,以便使得它不预先设定任何特殊的时空体系。爱因斯坦做到了这一点。自然地,结果也变得更为复杂。他将纯数学中的某些方法引入数学物理之中,使得公式可以独立于任何特殊测量系统。新的公式引入了很多牛顿定律所没有的小的效应。但是从主要的效应上看,牛顿定律和爱因斯坦定律是一致的。现如今,爱因斯坦定律被用于解释水星轨道的不规则,而这是牛顿定律所不能解释的。这是对新理论强有力的确认。奇怪的是,根据多种时空体系的理论,存在不止一个既能包含牛顿定律又能解释水星运动特质的公式。在它们之间进行选择的唯一方法,必须等到各公式发生差异的那些效应得到实验证据之后才能决定。自然界可能完全漠不关心数学家的审美偏好。

仍需说明的一点是,爱因斯坦可能将会拒绝刚刚我向你们详细介绍的多种时空体系。为了解说他的公式,他使用了时空扭曲(contortions of space-time)改变了度量性质不变的理论,以及每一历程都有专属的时间的说法。他的叙述方式更具有数学的简洁,并且只允许一种引力定律,排除了其他选择。但是,就我而言,我仍无法将其和关于同时性的经验事实及其空间排列相协调。并且还存在其他更为抽象特性的困难。

我们现在知道的事件之间关系的理论首先建立在一种学说之上,这种学说认为事件的关联性就其本身而言完全是内在关联。尽管在其他关联对象不仅如此。举个例子,其中牵涉的永恒客体便只和事件具有外在关联。为何一个事件只能在其本身所在的地方找到,并且出现它本身所出现的情况,内在关联给出了理由。也就是说,它处于一套确切的关系之中。因为每一个关系都进入到事件的本质里,以至于离开了这个关系,事件将不能成为其本身。内在关联观念正是这种意思。通常往往会普遍认为,时空关系是外在的。这种学说在这里遭到了否定。

内在关联的概念包含了将一个事件分成两个因素的分析。一个是个体化的潜在实体活动,另一个是位态的复合体——进入给定事件本质中的关联性复合体——这个位态的复合体通过个体化活动进行了统一。换而言之,内在关联的概念要求将实体的概念作为把关系综合进自身的发生态特质中去的活动。事件之所以是事件,因为它把各种关系综合到本身之中去了。这些相互关系的一般体系是一个抽象概念,其预先假定每一个事件为一个独立的实有,事实上并非如此,然后再问这些构成关系还有哪些剩余部分假借外在关联而存留了下来。这种全面表现的关系体系,变成了事件复合体的体系,这其中有些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有些是各部分在一个整体中连接起来的关系。即使如此,内在关系,还是迫使其自身停留在我们的注意力中,因为部分显然是全体的组成要素。同时,一个孤立的事件在事件复合体中失去了它的位置,就相当于被事件的本质所排斥掉了。因此,整体对于各部分具有组成作用。也因而关系的内在特性确实透过抽象外在关联的全面体系展现了出来。

但是,广延而又可分的实际宇宙的展示,抛开了空间和时间之间的区别。事实上也抛开了体现的过程。这个体现过程就是各种事件借以成为其自身的综合活动的调整。因此,这个调整便是潜在活动实体的调整,这些实体由于这种调整而展现出自身的个体化或者斯宾诺莎唯一实体的模态。这个调整同时也引入到时间过程中。

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时间,在综合体现过程的调整特性上,是超越了自然的时空连续范围的。[3]在这个意义上,时间过程并不必然由一条单线式的连续过程组成。因此,为了满足当前科学假说的需要,我们将引入一个形而上学假说,说明时间不是这么组成的。我们根据直接观察假定,体现的时间过程可以被分析为一群线性连续的过程,每一个这种线性连续的过程都是一个时空体系。为了支持这种确定的连续过程的假设,我们诉诸:(1)在我们体外并与我们同时存在的广袤宇宙透过感觉的直接呈现;(2)感性认知领域之外对于现在直接发生什么现象的问题的理智理解;(3)发生态客体的持续性中所包含的物体的分析。客体的持续性中包含了现在所体现之模式的展示。这种展示是事件固有模式的展示,同时也是将自然的时间片段展示为永恒客体的增添位态。或者,相当于说是永恒客体使事件获得位态。这种模式一进入到事件的本质之中,就为了事件的收益在整个时间延续内空间化了。事件是时间延续的一部分,即本身固有位态所展现出的其中的一部分。反过来说,延续是与事件同时发生的整个自然界,这里的同时是在上述意义下的同时。因此,一个事件在体现其自身时展现出一个模式,这个模式要求一个确切的延续,而这一延续又是由有确定意义的同时性所决定的。这种同时性的每一种意义都将如此表现的模式和一确定的时空体系关联起来。时空体系的实际性是由模式的体现组成的;但是它固有的存在于事件的一般体系中,构成它对体现的时间过程的容忍性。

值得注意的是,模式要求的延续牵涉到一个确定长度的时间,而不仅仅是一个瞬间。这种瞬间是更为抽象的,因为它只表示具体时间之间的某种连接关系。因此,延续就空间化了。空间化意味着延续是被实现的模式构成事件特性的场域。延续,作为其本身所包含的某一事件实现时所体现的模式之场域,便是一个时期,或滞留期。而持续则是模式在一系列事件中的重现。因此,持续要求一系列的延续,每一个延续各自表现模式。由于这缘故,时间就从“广延”和“可分性”中分离出来了,其中可分性产生于广延的时空特征。因此,我们不能继续将时间看成广延性的另一种形式。时间是纯粹的时期性延续的连续,但是由此而互相承接的实有则是延续。延续就是在给定事件中模式体现时所需求之物。因此,可分性和广延性都存在于某一给定的延续中。时期性延续不是通过连续的可分的各部分体现的,而是随着各部分产生的。在这种方式下,芝诺(Zeno)可能会对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Critique of Pure Reason)中的两段文字连起来的真实性提出的反对,由于抛弃了前一段而解决了。我谈到的这两段文字都来自“直观的公理”这一节中,前面一段来自“广延的量”,后一段来自“强度的量”。后一小节总结了有关广延的和强度的量之一段讨论,第一段的原文如下:

我把各个部分的表象在其中使整体的表象成为可能(因而必然先行于整体的表象)的那种量称为一种广延的量。一条线,无论它怎样短,如果不在思想中画出它,也就是说,不从一个点产生出所有的部分,并由此记录下这一直观,我就不能表象它。任何时间,哪怕是极为短促,也都同样是这种情况。在其中我只是思维从一个瞬间到另一个瞬间的相继进展,由此通过所有的时间部分机器增添最终产生出一个确定的时间量。

第二段是:

就量而言没有任何部分是可能最小的部分(没有一个部分是单纯的),这种属性就叫作量的连续性。空间和时间是连续的量,因为不将它们的部分包围在界限(点和瞬间)之间,它们的任何部分都不能被给予,即它本身又是一个空间或者时间。因此,空间只能由众多空间构成,时间只能由众多时间构成。点和瞬间只是界限,也就是说,纯然是限制它们的位置;但位置在任何时候都以它们应当限制或者规定的那种直观为前提条件,纯然以位置为还在空间或者时间之前就能够被给予的成分,用它们既不能组合成空间也不能组合成时间。[4]

如果“时间和空间”是广延性的连续,我就完全同意第二段引文,但这种说法与康德的前任互不相容。因为芝诺反对说这里包含了一个无止境的循环论证。每一部分的时间包含着其本身更小的部分,如此不断循环往复下去。这一系列的往复最终将会追溯到无。因为开始的瞬间是没有延续的,只标记着与更早时间的连接。因此,时间是不可能成立的,如果两段文字都被接受的话。我是接受第二段而抛弃第一段的。体现就是时间在广延领域内的实现。广延是事件的复合体,而复合体是作为事件的潜力而存在的。在体现过程中,潜力变成了现实。但是潜在的模式需要延续。并且延续必须通过模式的体现展现为一个时期性的总体。因此,时间就是可分的和连接的要素本身的连续过程。延续,变成时间性的延续时,就引起某种持续客体的体现。时间化就是体现过程。时间化并不是另一种连续过程,它是一种原子化的连续。因此,时间是原子式的(即一个一个时间的),尽管时间化的东西是可分的。这种学说是从事件的学说和持续客体的本质中推导出来的。在下一章中,我们将探讨它与科学界最新出现的量子理论的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时间的时期性特征并不依赖于现代相对论学说,如果抛开相对论学说,它同样成立,甚至还更为简洁。它真正依赖的是事件的内在特质的分析,此时时间被看作是最具体的有限实有。

回顾这段论述,首先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其依据的康德的第二段引文,并不依靠任何康德的特别学说。第二段引文是与柏拉图相符合而反对亚里士多德的。[5]其次,这段论述假定了芝诺了解自己的论述,他应该反对的是关于时间的流行观念,而不是反对运动,运动关涉时间和空间之间的关系。因为,一切实现之物都有延续。但是没有延续可以实现,直到其本身部分的更小的延续已经先行成为现实(根据康德的前一种说法)。同样的论述也能应用于这些更小的延续之中,并一直循环往复下去。同时,这些延续的无限往复的过程归集于无,甚至符合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认为并不存在第一瞬间。因此,时间将成为非理性的观念了。最后,在时期说中,芝诺的困难被解决了,其将时间化看作完整集体的体现。这种机体是一个将整个时空连续的时空关系(自身之内和自身之外)都包括在其本质之中的事件。

[1] 参见拙作:《自然知识原理》,第52:3节。

[2] 不是光在重力场或者在分子和电子的介质中的速度。

[3] 参见拙作:《自然的概念》(Concept of Nature),第三章。

[4] 引文参见《纯粹理性批判》,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p.179,184。

[5] 参见《希腊人中的欧几里得》一书中关于“点”的注解,T.L.希斯(Heath),剑桥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