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隋唐史学

二、体裁、求真和良史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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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书体裁是史书编撰形式的重要方面,也是中国历史编纂学上的一个重要问题。在这方面,中国古代史学家不仅在具体做法上有很多创造,而且在理论的说明上也有不少值得重视的论点。

成书于唐高宗显庆元年(656年)的《隋书·经籍志》,把中国历史文献分为甲、乙、丙、丁,即经、史、子、集四部。其中史部包含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簿录十三类。以后的目录学家,大多沿袭这种分类并不断有所损益。至清代修撰《四库全书总目》,史部书有十五类。在这许多不同种类的史书中,包含着丰富的史书体裁,显示了中国古代史家讲求史书编撰形式的优良传统和辉煌成就。

史书体裁是史书的主要表现形式:在中国史学的童年时期,历史记载的形式比较简单,主要有记言、记事两种。随着史学的不断发展,一方面是记言、记事这两种古老的体裁继续存在,另一方面是记言和记事相结合的史书逐渐多了起来,因而一些新的体裁不断出现了,如编年体、纪传体、史评体、典制体、文征体、纪事本末体、学案体以及图和表等,使中国史书在编撰形式上呈现出多彩多姿的景象。

在这些体裁中,以时间为中心的编年体史书出现比较早,如《春秋》、《左传》、《竹书纪年》等,是春秋末年至战国时期的史书。其后,继起者虽不乏其人,但编年体真正获得长足发展,是在北宋司马光撰《资治通鉴》以后。以大量人物传记为主要内容的纪传体史书,始创于西汉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它包含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五个部分,实际上是多种体裁结合而成的综合体。东汉班固继承《史记》体裁而断代为史,撰成《汉书》。《史》、《汉》问世以后,仿效者蜂起。至唐初以纪传体修撰八部前朝史[83],这种体裁已得到充分发展,而先出的编年体反退居次要地位。故从《隋书·经籍志》开始,“乙部书,以迁、固等书为正史,编年类次之”[84],说明在实际运用上和社会影响上,晚出的纪传体已经超过了编年体。

但是,中国古代史家对这两种体裁的孰优孰劣,却是经过了几番深入的思考和长时期的争论。这个争论,自晋迄唐尤为激烈。在这几百年的辩难当中,大致形成了三种看法:

第一种看法,认为编年体优于纪传体。如东晋史家干宝“盛誉丘明而深抑子长”,其根据是《左传》一书“能以三十卷之约,括囊二百四十年之事,靡有遗也”[85]。北齐魏收以纪传体撰成《魏书》,但他却是纪传体的批评者,认为:“鲁史(指《春秋》——引者)既修,达者贻则,子长自拘纪传,不存师表。”[86]这种批评的口气是很严厉的。唐玄宗时,朝臣裴光庭提出:纪传体改变了《春秋》的体裁,“既挠乱前轨,又聋瞽后代。《春秋》之义,非圣人谁能修之?”[87]他进而倡议:“撰《续春秋经传》,自战国讫隋,表请天子修经,光庭等作传。”[88]他的这些主张,受到唐玄宗的赏识,然其计划并未能实现。这时,还有一个文史学家萧颖士,也积极提倡编年体,他说:“仲尼作《春秋》,为百王不易法,而司马迁作本纪、书、表、世家、列传,叙事依违,失褒贬体,不足以训。”于是,他“乃起汉元年讫隋义宁编年,依《春秋》义类,为传百篇”[89]。萧颖士撰的编年体史书未能流传下来,而他说的《史记》“失褒贬体”,确是一些赞成编年体的史家批评司马迁的主要原因。唐德宗时,出身于史官世家的柳冕强调说:“(司马)迁之过,在不本于儒教、以一王法,使杨朱、墨子得非圣人。”又说:“求圣人之道,在求圣人之心;求圣人之心,在求圣人之法。法者,凡例、褒贬是也,而迁舍之。《春秋》尚古,而迁变古,由不本于经也。”[90]柳冕出于史学世家,这种看法自有一定的代表性。他对纪传体的批评,具有较多的理论上的辩难成分;这个理论的核心,就是“法者,凡例、褒贬是也”。

第二种看法跟第一种看法相反,认为纪传体优于编年体。《后汉书》作者范晔在讲到他为什么采用纪传体撰史时说:“《春秋》者,文既总略,好失事形,今之拟作,所以为短。纪传者,史、班之所变也,网罗一代,事义周悉,适之后学,此焉为优,故继而述之。”[91]所谓“网罗一代,事义周悉”,是说纪传体能够容纳广泛的史事,更全面地反映作者的历史思想。范晔的这些话讲得很中肯。据《宋书·范晔传》载其《狱中与诸甥侄书》,有所谓“纪传例,为举其大略耳,诸细意甚多”的说法,范晔当有《纪传例》专篇,前引《隋书·魏澹传》所述范晔语,或许就是出于这篇《纪传例》。唐初史家所修前朝八史,都采用纪传体。他们批评《晋纪》作者干宝和《晋阳秋》作者孙盛:“有良史之才,而所著之书惜非正典。”[92]《晋纪》和《晋阳秋》都是编年体史书。在他们看来,编年体史书写得再好,也不能视为“正典”即所谓“正史”。这反映了唐初史家的看法。针对前人批评司马迁“变古法”、“不本于经”、“失褒贬体”等论点,唐代后期学者皇甫湜撰写了《编年纪传论》予以驳难。这是一篇略带总结性的文字,兹节录如下:

论曰:古史编年,至汉史司马迁始更其制而为纪传,相承至今,无以移之。后代论者,以迁为率私意,**古法,纪传烦漫,不如编年。予以为合圣人之经者,以心不以迹;得良史之体者,在适不在同。编年、纪传,系于时之所宜、才之所长者耳,何常之有!故是非与众人同辨,善恶得圣人之中,不虚美,不隐恶,则为纪、为传、为编年,是皆良史矣。

……

又编年之史,束于次第,牵于浑并,必举其大纲而简于叙事,是以多阙载,多逸文,乃别为著录,以备时之语言,而尽事之本末。……子长病其然也,出太古之轨,凿无穷之门,作为纪、传、世家、表、志,首尾具叙录,表里相发明,庶为得中,以是无愧。太初以来,千有余岁,史臣接躅,文人比踵,卒不能有所改张,奉而遵行,传以相授,斯亦奇矣。唯荀氏(悦)为《汉纪》、裴氏(子野)为《宋略》,强欲复古,皆为编年。然其善语嘉言细事详正所遗多矣,如览正史,方能备明,则褒贬得失,章章于是矣。

今之作者,苟能遵纪传之体裁,同《春秋》之是非,文敌迁、固,直踪南、董,亦无上矣。倘谬乎此,则虽服仲尼之服,手握绝麟之笔,等古人之章句,署王正之月日,谓之好古则可矣,顾其书何如哉![93]

在几乎所有关于编年、纪传孰优孰劣的辩难文字中,这可以看作是最精彩的一篇。它首先肯定:不论编年、纪传,只要做到“是非与众人同辨,善恶得圣人之中,不虚美,不隐恶”,都可以成为良史。这就比一般参加辩难的史家看得更全面一些。它还提出了编年体史书“多阙载,多逸文”的缺点和司马迁“出太古之轨,凿无穷之门”,创立纪传体的合理性。它最后强调了不懂得继承创新,只是简单地模仿古人的史家,是不会有什么作为的。总之,这一篇文章,是从理论上说明了纪传体的产生及其存在的合理性。

第三种看法,认为编年、纪传各有得失,不可偏废。较早提出这种看法的是南朝梁人刘勰,他在《文心雕龙·史传》篇中写道:“观夫《左氏》缀事,附经间出,于文为约,而氏族难明。及史迁各传,人始区详而易览,述者宗焉。”范文澜作《文心雕龙注》,于此句下注曰:“《左传》为编年之始,《史记》为纪传之祖,二体各有短长,不可偏废。《史通》本彦和(刘勰字彦和)此意,作《二体》篇,可备参证。”刘知幾撰《史通》,作《二体》篇置于《六家》篇之后,足见他对史书体裁的重视。他不赞成编年、纪传“惟此二家,各相矜尚”的做法,主张“辨其利害”,以便使治史者有所遵循。他认为编年体的长处是:“系日月而为次,列时岁以相续,中国外夷,同年共世,莫不备载其事,形于目前,理尽一言,语无重出。”它的短处是:其记述人物时,“论其细也,则纤芥无遗;语其粗也,则丘山是弃”。他认为纪传体的长处是:“纪以包举大端,传以委曲细事,表以谱列年爵,志以总括遗漏,逮于天文、地理、国典、朝章,显隐必该,洪纤靡失。”它的短处是:“同为一事,分在数篇,断续相离,前后屡出”;“编次同类,不求年月,后生而擢居首帙,先辈而抑归末章”。刘知幾的这些话,是分别针对《左传》和《史记》说的。他的结论是:“考兹胜负,互有得失”,“欲废其一,固亦难矣”。因此,他主张编年、纪传“各有其美,并行于世”。刘知幾的这些看法,比起前两种看法来说,确有高屋建瓴之势,因而也就跳出了“唯守一家”的窠臼。这反映了刘知幾的卓识。《二体》篇的不足之处,是没有在史书体裁的创新方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而所谓“后来作者,不出二途”的看法,甚至反映了作者认识上的狭隘。不过刘知幾所撰《史通》一书本身,却开创了一种新的史书体裁——史评,这是应当受到重视的。史评体史书所记内容并不是史事本身,而是对史书及史学的评论。所记内容仍属于史事而在体裁上又另辟蹊径的,是稍晚于刘知幾的中唐史学家杜佑所撰的《通典》。《通典》以典章制度为中心,综合各代,贯通古今。这是典制体史书。它的特点是:“每事以类相从,举其始终,历代沿革废置及当时群士论议得失,靡不条载,附之于事,如人支脉,散缀于体”[94],因此,“凡历代因革之故,粲然可考”[95]。《通典》的问世,不仅推动了典制体史书的发展,也推动了通史撰述的发展。

回顾这一时期史学家们关于史书体裁的讨论,表明了他们对历史编纂形式的重视,而这讨论本身也提高了人们对史书体裁之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了体裁的创新。其中,关于体裁、求真、良史之统一的认识,是史学思想上的重要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