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隋唐史学

三、韦述、柳芳与唐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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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述是唐玄宗时期的一个史家,但他并不像其他一些唐代著名史家那样,常常被后人所提到。其实,韦述对唐代史学所做的贡献以及他的治史精神,是很值得后人认真总结的。

韦述(?—757年),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市)人。史载:韦述以少年参与吏部的一次考试,引起人们的注意,“考功员外郎宋之问曰:‘韦学士童年有何事业?’述对曰:‘性好著书。述有所撰《唐春秋》三十卷,恨未终篇。至如词策,仰待明试。’之问曰:‘本求异才,果得迁、固。’是岁登科”[33]。此后,韦述便踏上了仕途。韦述自唐玄宗开元五年(717年)参与由马怀素、元行冲所主持的整理皇家图书的工作起,“在书府四十年,居史职二十年,嗜学著书,手不释卷”[34],修订、补充吴兢所撰《国史》一百一十三卷,撰《开元谱》二十卷、《唐职仪》三十卷、《高宗实录》三十卷、《御史台记》十卷、《两京新记》五卷等,凡著书二百余卷,皆行于世。

韦述对于唐代“国史”的修撰和保存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唐初,令狐德棻首倡撰集“国史”,继而又经吴兢多年撰著,然至韦述时,“竟未成一家之言”。韦述任史职后,参照以前二家“国史”,“始定类例,补遗续阙”,撰成《国史》一百一十三卷,“事简而记详,雅有良史之才”。“安史之乱”爆发后,两京陷落,韦述自己的“经籍资产,焚剽殆尽”,而他却“抱《国史》藏于南山”[35],终使《国史》得以保存下来[36]。

韦述治史,于己于人都严格要求遵循直书原则。例如,他在《刘仁轨传》的论赞中写道:

这里虽然说的是知人之难的道理,但他却明白无误地表明对于“甘言接人,以收物誉”的刘仁轨是很不以为然的。韦述作史,于此可见一斑。同样,他对别人也是这样要求的。唐人封演记载了这样一件事:

著作郎孔至……撰《百家类例》,品第海内族姓。以燕公张说为近代新门,不入百家之数。驸马张垍,燕公之子也,盛承宠眷,见至所撰,谓弟埱曰:“多事汉!天下族姓何关尔事,而妄为升降?”埱素与至善,以兄言告之。时工部侍郎韦述谙练士族,举朝共推;每商榷姻亲,成就咨访。至书初成,以呈韦公;韦公以为可行也。及闻珀言,至惧,将追改之。以情告韦。韦曰:“孔至休矣!大丈夫奋笔将为千载楷则,奈何以一言而自动摇?有死而已,胡不可也!”遂不复改。[38]

这一段文字,更为直接地反映出韦述坚持直书的精神,虽面对权贵如驸马张垍这样的人,亦不为之动摇。他所说的“大丈夫奋笔将为千载楷则,奈何以一言而自动摇”的话,堪为史家治史的格言。韦述的这种坚持直书的精神,与比他较早的刘知幾以及和他大体同时的吴兢等人的治史精神交相辉映,成为唐代史学中直书传统的一股正气。

韦述的贡献,是保存了自刘知幾等人收拾“残缺”以及吴兢多年努力的唐国史稿本,其中也包含了他本人在修撰上所付出的艰辛。韦述于唐肃宗至德二年(757年)去世,与其共同修撰国史的柳芳,继续唐国史的修撰,历史记住了他为此做出的努力:

(柳芳),肃宗朝史官,与同职韦述受诏添修吴兢所撰《国史》,杀青未竟而述亡。芳绪述凡例,勒成《国史》一百三十卷,上自高祖,下止乾元。而叙天宝后事,绝无伦类,取舍非工,不为史氏所称。然芳勤于记注,含毫罔倦。属安史乱离,国史散落,编缀所闻,率多阙漏。上元中,坐事徙黔中,遇内官高力士亦贬巫州,遇诸途。芳以所疑禁中事,咨于力士,力士说开元、天宝中时政事,芳随口志之;又以《国史》已成,经于奏御,不可复改,乃别撰《唐历》四十卷,以力士所传,载于年历之下。[39]

从这段记载中,可以得知以下几点关于唐国史修撰的信息:一是柳芳为唐国史撰写了凡例;二是唐国史成书时为一百三十卷;三是唐国史上起于唐初、下止于唐肃宗乾元年间(758—760年)约一百四十年史事;四是这部唐国史在唐肃宗上元年间(760—761年)已经“奏御”;五是柳芳未及将宦官高力士口述“开元、天宝中时政事”补入国史,乃别撰《唐历》一书。

在柳芳以后,关于唐国史问题人们还有一些议论,如关于武则天是否应立为本纪,关于不应以行状入史,等等。但关于唐肃宗以下至唐亡前的史事的修撰,人们知之甚少。五代时,史家们撰写《旧唐书》、唐代实录和国史以及会要等,都是最宝贵的历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