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三省的《音注资治通鉴》(亦作《新注资治通鉴》),后人一般称为“《通鉴》胡注”。
胡三省注《通鉴》有两个动因,一是承袭家学,执行先人遗命;二是痛感亡国,寄寓民族气节。他父亲胡钥笃于史学,而于史注格外用力,颇有独立见解,曾经指出托名司马康的海陵《通鉴释文》本,并非出于司马康之手,希三省予以“刊正”。“三省捧手对曰:‘愿学焉’”(《音注资治通鉴序》,以下未注明出处者,均见此)。这种家学影响,使他确立了“史学不敢废”的志向,并走上了治《通鉴》学的道路。他从宝祐四年(1256)着手作《通鉴》注,历尽艰难坎坷,至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首尾30年,乃撰成《音注资治通鉴》。其间,经历了宋元更迭,“世运推迁”。作为亡国之臣,他痛心疾首,所以在自序中以太岁纪年书为“旃蒙作噩”(乙酉年,即至元二十二年),表示不奉元朝之正朔。这个思想,也反映在胡注之中。以上两个方面,是《通鉴》胡注产生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
胡注的成就,首先在于它对《资治通鉴》在记事、地理、制度、音读等方面有疏通之功。恰如胡注自序所说:“凡纪事之本末,地名之同异,州县之建置离合,制度之沿革损益,悉疏其所以然。”这种疏通工作反映在注释内容上,包括校勘、考订、辨误、训释音义等几个方面。仅举《音注资治通鉴》卷二八六为例:
——关于校勘。《通鉴》记:“契丹主以前燕京留守刘晞为西京留守。”《资治通鉴考异》曰:“《实录》作禧。或云名晞。今从《陷蕃记》。”胡三省在《通鉴》正文与《考异》之间,引薛居正《旧五代史》文:“刘晞者,涿州人,陷虏,历官至平章事兼侍中。”这是进而证明《通鉴》和《考异》所取的正确。
——关于考订。《通鉴》正文记:“三月,丙戌朔,契丹主服赭袍,坐崇元殿,百官行入阁礼。”此下,胡注引欧阳修论唐代入阁礼及《五代会要》所记入阁仪,又引《新五代史》所记梁太祖元年关于入阁的史事,最后说:“视唐之正牙朝会,其仪略而野,而五代谓之行礼。《会要》又详载而为书,则其仪为一时之上仪矣。姑备录之,以志朝仪之变。”胡注关于“入阁”的考订,注文将近800字。
——关于辨误。《通鉴》正文记:正月,“辛卯,契丹以晋主为负义侯,置于黄龙府。黄龙府,即慕容氏和龙城也”。胡注则认为:“欧《史》曰:‘自幽州行十余日,过平州;出榆关,行沙碛中,七八日至锦州;又行五六日,过海北州;又行十余日,渡辽水至勃海铁州;又行七八日,过南海府,遂至黄龙府。’按契丹后改黄龙府为隆州,北至混同江一百三十里。又按慕容氏之和龙城,若据《晋书》及郦道元《水经注》,当在汉辽西郡界。今晋主陷蕃,渡辽水而后至黄龙府,又其地近混同江,疑非慕容氏之和龙城。”和龙城在今辽宁朝阳,黄龙府在今吉林农安,胡注所疑甚是。
胡注在训释音义方面,全书俯拾即是,不一一列举。
胡注的成就,其次表现在寓历史评论于注文之中,反映了注者深刻的历史见识。仍以《音注资治通鉴》卷二八六为例:
——《通鉴》正文记:“契丹迁晋主及其家人于封禅寺,遣大同节度使兼侍中河内崔廷勋以兵守之。契丹主数遣使存问,晋主每闻使至,举家忧恐。时雨雪连旬,外无供亿,上下冻馁。太后使人谓寺僧曰:‘吾尝于此饭僧数万,今日独无一人相念邪!’僧辞以‘虏意难测,不敢献食。’”胡三省于其下注曰:“噫!孰知缁黄变色,其徒所为,有甚于不敢献食者邪!有国有家者,崇奉释氏以求福田利益,可以监[鉴]矣。”这是讽刺,也是劝诫,反映出注者不信释氏的思想。
——《通鉴》正文记:“契丹主改服中国衣冠,百官起居皆如旧制。”胡注曰:“史言契丹主犹知用夏变夷。”又《通鉴》正文记:“契丹主广受四方贡献,大纵酒作乐,每谓晋臣曰:‘中国事,我皆知之,吾国事,汝曹不知也。’”胡注曰:“契丹主自谓周防之密以夸晋臣。然东丹之来,已胎兀欲夺国之祸,虽甚愚者知之,而契丹主不知也。善觇国者,不观一时之强弱而观其治乱之大致。”这两段评论,反映了胡三省的民族意识和关于强弱、治乱的卓识。
这样的评论,由事而发,随文作注,在胡注中占有重要的分量,既阐发了注者的历史见解,又启发了读者从理论上去认识历史,这是胡注的一个鲜明特色。胡三省自序说,他初次为《通鉴》作注,是“依陆德明《经典释文》厘为广注九十七卷,著论十篇。自周讫五代,略叙兴亡大致”。这说明他对于史论的重视和兴趣。胡注中多有史论,恰是胡三省注史的风格。
胡注的成就,还在于它“始以《考异》及所注者散入《通鉴》各文之下”,便利了《通鉴》的阅读和流传。这也是它大有功于《通鉴》的地方。
南宋时期,注《通鉴》者纷纷然,但多有乖谬,没有多大影响。而《通鉴》胡注,一是详于典章制度的梳理,地理沿革的考察;二是于原书“能见其大”,阐发其旨趣;三是“心术之公私,学术之真伪”都经得起考验。胡注问世后,《通鉴》学仍有发展,注家迭起,述作也不少,而胡注终不能废,证明它确实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胡三省在《音注资治通鉴序》中,还表明了他在历史文献学上所持的发展的和实事求是的学术见解。他说:
注班书者多矣:晋灼集服(虔)、应(劭)之义而辩其当否,臣瓒总诸家之说而驳以己见。至小颜(师古)新注,则又讥服、应之疏紊尚多,苏、晋之剖断盖鲜,訾臣瓒以差爽,诋蔡谟以抵牾,自谓穷波讨源,构会甄释,无复遗恨;而刘氏兄弟之所以议颜者,犹颜之议前人也。人苦不自觉,前注之失,吾知之;吾注之失,吾不能知也。[24]
从这一段话中,可以看到胡三省在文献学思想上的辩证观点,即学术是一代代人的传袭、积累,任何人都不应自谓本身的见识“无复遗恨”,而应认识到后人总会有超过自己的地方。然而,对于“前注之失,吾知之;吾注之失,吾不能知”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人们要有自觉的认识,却又是多么不容易!——这一思想,是中国历史文献学史上的宝贵遗产。
胡三省是有自知之明的。他在自序中说:“古人注书,文约而义见。今吾所注,博则博矣,反之于约,犹未能焉。”这虽是他的自谦之词,但也表明他是主张史注应当以“文约而义见”为目标的。他撰的《通鉴释文辨误》12卷,以雄辩的事实证明海陵本《通鉴释文》的伪谬;“而海陵本乃托之公休(司马康字公休——引者)以欺世,适所以诬玷公休,此不容不辨也”[25]。他丰富的历史文献学知识,在此书中也同样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
《音注资治通鉴》和《通鉴释文辨误》二书,是胡三省关于《通鉴》学的名作,也是元代历史文献学方面的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