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学史纲(第四卷)

二、历朝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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纂修历朝实录,是元代官修史书的又一个重要方面。它同纂修政书一样,都是继承了唐、宋以来的史学传统。

据钱大昕《补元史艺文志》史部实录类考订,元代历朝实录有:《太祖实录》、《太宗实录》、《定宗实录》、《睿宗实录》、《宪宗实录》、《世祖实录》、《顺宗实录》、《成宗实录》、《武宗实录》、《仁宗实录》、《英宗实录》、《泰定实录》、《文宗实录》、《明宗实录》、《宁宗实录》共15部(《二十五史补编》第6册)。这些,多见于《元史》记载,表明元朝统治者对纂修实录的重视。其中,宪宗以上5部实录,是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着手补撰,至成宗大德七年(1303)十月一并成书奏进,历时17年。不过所谓顺宗,并未曾称帝,他是武宗的父亲答剌麻八剌。武宗做了皇帝,给他追加谥号和庙号,并且修了“实录”,这不合乎皇家和史职的制度;后来明朝统治者也有仿效这种做法的,足见其产生了不好的影响。

元代历朝实录均亡佚,它们纂修的经过已难以深考。从现在的文献记载来看,有几点是可以确知的。第一,实录多由翰林国史院承修,这在实质上是继承了唐代以来史馆的制度。第二,元代历朝实录大多还附有事目和诰制录。这一方面说明其部帙较大,事目可以起到提要的作用;另一方面,以皇帝诰制与实录相配合,更加突出了皇帝诏命同实录的关系。从历史记载与历史文献的积累来看,这固然有其合理之处;但是若从史学发展来看,尤其是从历史见识来看,则未必是一种进步。第三,元代实录,往往还有语言文字方面的繁难之处。《元史·世祖纪十一》记:“翰林承旨撒里蛮言:‘国史院纂修太祖累朝实录,请以畏吾字翻译,俟奏读然后纂定。’从之。”这种情况在元初尤为突出。成宗时纂修《世祖实录》,“撒里蛮进金书《世祖实录节文》一册、汉字《实录》八十册”[36]。便不再提到文字的繁难了。“金书”可能用的是“国言”,“节文”大约就是事目,这其实只具有象征的意义。第四,元代纂修历朝实录,又往往同时撰写这一朝的后妃、功臣传。如英宗时,“敕纂修《仁宗实录》、《后妃》、《功臣》传”[37];顺帝时,“诏翰林国史院纂修累朝实录及后妃、功臣列传”[38]。这是一个特点。

元朝统治者对国史的重视,从元仁宗讲的一段话中可以看得十分清楚。史载:皇庆元年(1312),“升翰林国史院秩从一品。帝谕省臣曰:‘翰林、集贤儒臣,朕自选用,汝等毋辄拟进。人言御史台任重,朕谓国史院尤重;御史台是一时公论,国史院实万世公论’”[39]。且不论仁宗出于何种目的,他说的“一时公论”和“万世公论”的区别,可以说是从一个方面道出了史学工作的特点和重要。元代历朝实录纂修不绝,国史院地位的重要,是同这种认识紧密相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