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学史纲(第四卷)

三、《唐书》和《唐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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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五代时期的史学,在民族史撰述方面,在有关中外交通和域外情况记载方面,在佛教史撰述方面等,都有引人注目的成就。而五代时期撰成的《唐书》和《唐会要》二书,对于记述唐代史事、人物、典制,反映唐代政治兴亡、文明盛衰,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唐书》200卷(连同子卷,合214卷),含纪20卷、志30卷、传150卷。这是五代后晋时最重要的官修史书,始撰于天福六年(941),成书于开运二年(945),上距唐朝之亡(907)仅38年。先后参与编撰的有张昭远、贾纬、赵熙、郑受益、李为光、吕琦、尹拙等;始撰时由赵莹监修,成书时刘昫为监修,由其领衔上奏,故题为“刘昫撰”。其实对此书撰成贡献突出的是赵莹、张昭远、贾纬、赵熙。赵莹的《论修唐史奏》,对《唐书》的体例、内容、史料搜求、撰述方法提出了具体建议并被采纳。贾纬曾“搜访遗文及耆旧传说”,撰为《唐朝补遗录》65卷,以补武宗以下至唐末事。他们二人在定例、补阙方面,出力尤多。[138]

《唐书》得以在短短的四年中修成,有两个重要原因。第一,因有唐朝历代史家不断撰述而积累起来的《国史》旧文和武宗以前历朝实录,作为主要文献根据,其中包含着唐代数十位以至上百位史家的辛劳。第二,唐代私家关于本朝史的各类撰述,以至文集和奏议,见于《新唐书·艺文志》著录的尚存不少,这些书赵莹等未必都能见到,但他们可以参考其中相当一部分当无疑义。还有一个原因,是五代后梁、后唐、后晋三朝都十分重视唐朝的历史,后梁、后唐在征集史料方面做了不少事情,后晋宰臣变更而唐史修撰不辍。可以说,一部《唐书》,凝聚了自令狐德棻至赵莹等许多代史家的心血。

《唐书》保存了丰富的原始材料,具有很高的文献价值。它于武宗以前史事,多用唐人所撰《国史》、实录原本,这难免有未改前讳和称谓不确之陋,但也避免了后人妄加推测、故作雕饰的种种弊端。《唐书》成书仓促,撰述不精,故传有重出,人有遗漏,经籍著录残缺,唐末帝纪单薄。其中,有的缺陷是可以避免的,有的则是难以克服的,这要做全面地看待。难能可贵的是,五代政局动**,后晋史臣成此巨帙,使中国历史上一个盛大皇朝的历史面貌得以反映出来,他们对中国史学的贡献是应当充分肯定的。

《唐书》帝纪20卷,起高祖武德元年(隋义宁二年,618),迄于哀帝天祐五年(908)二月,实则唐已亡于上年(907)四月,首尾290年史事。然诸帝纪后论,意多平平。其难得者,在仍以武则天立为本纪。唐代史家吴兢撰《国史》,以“则天事立本纪”;其后史官沈既济曾于德宗时“奏议非之”,主张行《春秋》书法,以则天事入《皇后传》(《旧唐书·沈传师传》)。《国史》并未改动,但沈既济的见解却为“史氏称之”。这桩公案,赵莹等人必知无疑,但仍一遵吴兢体制,可谓卓识。志30卷,其中礼仪7卷,音乐4卷,历3卷,天文2卷,五行1卷,地理4卷,职官3卷,舆服1卷,经籍、食货各2卷,刑法1卷。其志目略同于《五代史志》(《隋书志》),而编次、识见均不及后者。传150卷,以多人合传为主要形式,中唐以前人物,分合有序,可窥匠心。类传有外戚、宦官、良吏、酷吏、忠义、孝友、儒学、文苑、方伎、隐逸、列女等。民族与外域,有突厥、回纥、吐蕃、南蛮、西南蛮、西戎、东夷、北狄诸目。全书以安禄山、史思明、朱泚、黄巢等人之传为殿。

《唐书》在历史思想方面,有几点是值得重视的。首先,它对于得失兴亡的认识,基本上不怎么讲到“天命”,而是从人事上着眼。它强调“治乱时也,存亡势也”[139]。它把安禄山、朱泚、黄巢并列,认为是唐朝历史上的“大盗三发”,固然反映了作者历史观点上的局限。但它明确指出:“然盗之所起,必有其来,且无问于天时,宜决之于人事。”接着分析了玄宗、德宗、僖宗三朝政策上的一系列失误,导致了安史之乱、泾原之乱、黄巢“犯顺”,此所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后之帝王,足为殷鉴”[140]。比之于《隋书》,它的“天命”的痕迹更加淡化了。

其次,它对于唐代历史上影响到政治得失的一些重大问题,提出了有价值的分析。它揭露宦官集团说:“自贞元之后,威权日炽,兰将臣,率皆子蓄,藩方戎帅,必以贿成,万机之与夺任情,九重之废立由己”;“元和之季,毒被乘舆”;“昭宗之季,所不忍闻”[141]。它在列举酷吏之患后写道:“今夫国家行斧钺之诛,设狴牢之禁以防盗者”,“然所徇者不过数金之资耳!”但是,“彼酷吏与时上下,取重人主,无怵惕之忧,坐致尊宠,杖起卒伍,富拟封君,岂唯数金之利耶?则盗官者为幸矣。故有国者则必窒觊觎之路,杜侥倖之门,可不务乎!”[142]这是指出了防止“盗官”比防止“盗金”更重要。它称赞唐高祖“虽得之马上,而颇好儒臣”[143],“文皇帝(指唐太宗——引者)解戎衣而开学校,饰贲帛而礼儒生”[144]。这些,都是很有历史眼光的见解。

最后,它对待民族关系的看法,认为应当从历史上总结出这样的经验:“当修文德以来之,被声教以服之,择信臣以抚之,谨边备以防之。”[145]又说:“但患己之不德,不患人之不来。何以验之?贞观、开元之盛,来朝者多也。”[146]它还提出“理乱二道,华夷一途”[147]的见解,这是前人不曾说过的。

《唐书》作为第一部完整的唐史著作,对于反映7—10世纪初中华文明发展的面貌来说,至今仍有不可代替的史学价值。北宋欧阳修、宋祁重修唐史,亦称《唐书》。后人乃称前者为《旧唐书》,后者为《新唐书》,以示区别。

五代时期撰成的另一部唐史著作,是王溥编撰的《唐会要》。王溥(922—982),字齐物。生于五代后梁龙德二年,后汉乾祐年间(948—950)中进士,入仕。后周时,为中书侍郎、平章事,兼礼部尚书、监修国史,加右仆射。入宋,进位司空,任太子太师,封祁国公。史书上一般称他为北宋并州祁县(今属山西)人,《宋史》有传。

《唐会要》也是主要依据唐人的撰述,经王溥续补、编订而成。史载:“溥好学,手不释卷,尝集苏冕《会要》及崔铉《续会要》,补其阙漏,为百卷,曰《唐会要》。”[148]王溥仕宋22年,但他编订《唐会要》当在五代末年。宋人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十四记王溥撰《唐会要》的原委说:

初,唐苏冕叙高祖至德宗九朝沿革损益之制。大中七年,诏崔铉等撰次德宗以来事,至宣宗大中七年,以续冕书。溥又采宣宗以后事,共成百卷,建隆二年正月奏御,文简事备,太祖览而嘉之,诏藏于史阁,赐物有差。[149]

建隆二年(961)为北宋建立的第二年,又是在正月“奏御”,王溥不可能在一年时间完成续补、编订之事,这是显而易见的。这项工作,当是他在后汉任秘书郎、在后周监修国史时着手做的,其成书时适值北宋代周,随即“奏御”。

关于唐人两次撰《会要》事,《旧唐书》、《唐会要》均有记载。第一次撰《会要》事,《唐会要》卷三十六《修撰》一目记:“[贞元]十九年二月……杭州刺史苏弁撰《会要》四十卷。弁与兄冕,缵国朝故事为是书。弁先聚书至二万卷,皆手自刊定。今言苏氏书次于集贤芸阁焉。”[150]《旧唐书·儒学传下·苏弁传》附记:“冕缵国朝政事,撰《会要》四十卷,行于时。”[151]二书所记稍异,似当以《旧唐书》为是。

第二次撰《会要》事,《旧唐书·宣宗纪》记:大中七年十月“崔铉进《续会要》四十卷,修撰官杨绍复、崔瑑、薛逢、郑言等,赐物有差”[152]。《唐会要》卷三十六《修撰》条所记略同,唯《新唐书·艺文志三》类书类著录《续会要》时,增题撰人裴德融、周肤敏、薛廷望、于珪、于球等,则监修与撰者共10人。

这两次撰述,除成书年代、撰人、卷帙外,没有提供更详细的记载。在此基础上,王溥增补、编订为《唐会要》100卷,分514目。其中卷七至卷十已佚,今传本此4卷(连同子卷共6卷)为后人所补。《唐会要》记唐代沿革损益之制,词简事丰,内容详赡;有关细事,不便立目,名为“杂录”,附于各条之后;又颇采苏冕议论,名为“苏氏曰”、“苏冕曰”、“苏氏驳议”等,足见于编次上甚有条理。

《旧唐书》以记载丰富的史事和大量的历史人物“重演”唐代历史,《唐会要》以表述分门别类的典章制度、文物、故实“再现”唐代风貌,二者互为补充,相得益彰。这是五代史学中关于唐代历史的一曲和谐的“二重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