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学史纲(第四卷)

第五节 历史思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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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国论的丰富

隋唐五代时期的史学,在历史思想方面的发展,突出地反映在关于治国的理论、关于君主的理论、关于“封建”的理论和关于民族的理论等方面的认识。

关于治国论,唐代政治家、史学家有深刻的讨论和系统的论述。其中,大多是关于兴亡成败的认识和治国方略的探讨。这里,又有这样几个层面上的问题:

第一,是关于历代兴亡成败的认识。唐初政论家、史论家马周曾经向唐太宗上疏,备言历代兴亡成败之故,认为:“自古明王圣主,虽因人设教,宽猛随时,而大要唯以节俭于身、恩加于人二者是务。”“自古以来,国之兴亡,不由积畜多少,唯在百姓苦乐。”同时,马周还总结了这样一个规律性认识:“人主每见前代之亡,则知其政教之所由丧,而皆不知其身之失。是以殷纣笑夏桀之亡,而幽、厉亦笑殷纣之灭;隋炀帝大业之初又笑齐、魏之失国。今之视炀帝,亦犹炀帝之视齐、魏也。故京房谓汉元帝云:‘臣恐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古’,此言不可不诫也。”[155]马周从“节俭于身、恩加于人”说到许多帝王“不知其身之失”的通病,看起来好像没有什么高深的道理,但却道出了历代君主很难越出的一层藩篱,于治国之道至为重要,不亚于贾谊的《治安策》。[156]隋唐时期,也有许多讨论政治兴亡的名篇。北宋李昉等所编《文苑英华》,内中有3卷为“兴亡”论,所收作品都是隋唐人的撰述。它们是:隋卢思道的《北齐兴亡论》、《后周兴亡论》,李德林的《天命论》;唐朱敬则的《魏武帝论》、《晋高祖论》、《宋武帝论》、《北齐高祖论》、《北齐文襄论》、《北齐文宣论》、《梁武帝论》、《陈武帝论》、《陈后主论》、《隋高祖论》、《隋炀帝论》,权德舆的《两汉辨亡论》,罗衮的《秦论》上下二首。同书所收卢照邻的《三国论》,李德裕的《鼎国论》(亦作《三国论》)、《宋齐论》,也都是以讨论兴亡为主旨的。朱敬则在武则天时曾兼修国史,“尝采魏、晋已来君臣成败之事,著《十代兴亡论》”[157]。《十代兴亡论》原为10卷,今存11篇,可能是它的一部分遗文,从中仍可看出这位史论家的深刻的历史见解。唐代论兴亡的专书,还有虞世南的《帝王略论》5卷、吴兢的《贞观政要》10卷。

第二,是关于隋亡原因的认识。上面所举出的一些论兴亡的文字,有的是专论隋亡的。而讨论隋之灭亡原因的最有代表性的著作,自然还是《隋书》。

“隋之得失存亡,大较与秦相类。”这是《隋书》史论对于隋朝历史经验教训的最重要的概括。

唐继隋而起。隋何以亡,唐何以兴?对于这样一个问题的回答,犹如西汉初年陆贾受刘邦之命作《新语》一样[158],成为《隋书》史论极为重视的中心问题。

《隋书》史论的作者注意从变化的观点来分析历史现象,认为隋朝“衰怠”、“乱亡”的原因,“所由来远矣,非一朝一夕”[159];而着重分析了隋亡“成于炀帝”的种种政治原因,指出:隋炀帝“负其富强之资,思逞无厌之欲,狭殷、周之制度,尚秦、汉之规摹。恃才矜己,傲狠明德,内怀险躁,外示凝简,盛冠服以饰其奸,除谏官以掩其过。**荒无度,法令滋章,教绝四维,刑参五虐,锄诛骨肉,屠剿忠良,受赏者莫见其功,为戮者不知其罪。骄怒之兵屡动,土木之功不息,频出朔方,三驾辽左,旌旗万里,征税百端,猾吏侵渔,人不堪命。乃急令暴条以扰之,严刑峻法以临之,甲兵威武以董之,自是海内骚然,无聊生矣”[160]。这一段评论,把隋炀帝统治时期骄横残暴的政治揭示得极为深刻。联系到隋炀帝严刑峻法、穷兵黩武、营造无日、巡幸不止等做法,这个评论基本上是符合历史事实的。其中有些见解,如说隋炀帝的“**荒无度,法令滋章”,等等,就是以今天的眼光来看,也不失为正确的论断。这些议论,是触及了隋朝灭亡的某些根本问题了。

《隋书》史论除了以隋朝自身的历史做比较外,还进而把隋朝的历史与秦朝的历史做了比较,并得出这样的结论:“其隋之得失存亡,大较与秦相类。始皇并吞六国,高祖统一九州,二世虐用威刑,炀帝肆行猜毒,皆祸起于群盗,而身殒于匹夫。原始要终,若合符契矣。”[165]《隋书》史论的撰者在此明确指出:隋亡和秦亡一样,都是被“群盗”所推翻。这就是全部问题的症结所在。可见,他不仅希望唐朝统治者要记取隋亡的教训,而且要记取秦亡的教训。《隋书》史论用这种历史教训来唤起唐朝统治者的警惕,它的政治目的与阶级实质也就表露得再清楚不过了。

此外,《隋书》史论还从经济上探讨了隋朝灭亡的原因,指出:“取之以道,用之有节,故能养百官之政,勖战士之功,救天灾,服方外,活国安人之大经也。”这可以说是《隋书》史论的撰者的根本经济原则。其具体主张是:“不夺其时,不穷其力,轻其征,薄其赋,此五帝三皇不易之教也。”相反,“若使之不以道,敛之如不及,财尽则怨,力尽则叛”。那时人民就要起来造反。质而言之,就是剥削、奴役百姓要有一个“限度”:不超过这个“限度”,就可以“活国安人”;超过这个“限度”,便“怨”、“叛”丛生。《隋书》史论着眼于隋皇朝的经济政策,并提出上述的主张,应当说是很难得的。

《隋书》史论分析了隋朝末年由于劳役、兵役过重,造成了生产力的巨大破坏,以致出现了“……比屋良家之子,多赴于边陲,分离哭泣之声,连响于州县。老弱耕稼,不足以救饥馁,妇工纺绩,不足以赡资装”的悲惨局面,加之“租赋之外,一切征敛,趣以周备,不顾元元,吏因割剥,盗其太半”,终于弄得全国各地“盗贼充斥”,故而“隋氏之亡,亦由于此”。于是《隋书》史论总结出这样的历史经验:“富而教之,仁义以之兴,贫而为盗,刑罚不能止。”[166]这些议论,从历史观点来看,是比较明确地认识到社会生产的发展与破坏,对于政权的兴盛和衰亡有着直接的关系,是应当肯定的。唐初统治集团比较注重发展生产、稳定统治秩序,其思想基础,就在于此。

第三,是关于治国方略的认识。这个时期史学家在这方面的撰述,以吴兢(670—749)的《贞观政要》最为突出。

《贞观政要》不是一部普通的历史书,而是一部按照专题写成的政治史,它记述了唐太宗贞观年间的政治和历史。

吴兢著《贞观政要》的目的,在他写的《贞观政要》序和《上〈贞观政要〉表》中,说得十分清楚。吴兢在《贞观政要》序中写道:

太宗时,政化良足可观,振古而来,未之有也。至于垂世立教之美,典谟谏奏之词,可以弘阐大猷,增崇至道者,爰命下才,备加甄录,体制大略,咸发成规。于是缀集所闻,参详旧史,撮其指要,举其宏纲,词兼质文,义在惩劝,人伦之纪备矣,军国之政存焉。凡一帙十卷,合四十篇,名曰《贞观政要》。庶乎有国有家者克遵前轨,择善而从,则可久之业益彰矣,可大之功尤著矣,岂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而已哉![167]

这里,充分显示了吴兢对唐太宗时期政治的仰慕,认为那时的“政化”,“良足可观,振古而来,未之有也”。在他看来,唐太宗君臣“垂世立教”的美德、“典谟谏奏”的词理,都是可以“弘阐大猷,增崇至道”的,因而具有“焕乎国籍,作鉴来叶”的作用,既能使历史生光,又能做未来鉴戒。这些,便是吴兢撰《贞观政要》的出发点。他的根本目的,是“庶乎有国有家者克遵前轨,择善而从,则可久之业益彰矣,可大之功尤著矣”,希望唐代的统治者都能以太宗君臣为楷模,那么天下就可以长治久安了。

吴兢在《上〈贞观政要〉表》中,把他的这个目的说得更清楚。他写道:

仍以《贞观政要》为目,谨随表奉进。望纡天鉴,择善而行,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伏愿行之而有恒,思之而不倦,则贞观巍巍之化,可得而致矣。[168]

显然,吴兢认为他所处时期的政治,已远远比不上唐太宗时期的政治了;他已经感到了一种衰颓的趋势和潜在的危机,因此,他以耿直而诚恳的心情,向唐玄宗提出了这样的希望。如果说,吴兢在开始编撰《贞观政要》一书的时候,主要地还是出于对“贞观之治”的向往和钦慕的话;那么,当他完成此书、作序上表的时候,主要的思想倾向已经转到现实政治方面了。他所作的序和所上的表,就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所以,从《贞观政要》一书,我们不仅可以看到“良足可观”的“贞观之治”,而且还可以触及开元天宝之际的历史脉搏。

《贞观政要》共10卷40篇,因是“随事载录,用备劝戒”,所以每篇都有一个中心,每卷大致也有一个中心,如为君之道、求贤纳谏、历史鉴戒、教戒太子、道德规范、正身修德、学术文化、刑法贡赋、征伐安边、善始慎终,等等。它总的宗旨是:“词兼质文,义在惩劝,人伦之纪备矣,军国之政存焉。”

由于《贞观政要》多系“缀集所闻,参详旧史,撮其指要,举其宏纲”而成,所以从思想上来看,并不完全是反映吴兢的政治观点和历史观点的。但是,吴兢在编撰此书的过程中,也是肯定要掺入他的认识和观点,表达他的旨趣和倾向,这是毫无疑问的。譬如,吴兢列《君道》篇为40篇之首,正是反映了他认为君主是维系一个王朝的关键所在的看法。他在《上〈贞观政要〉表》中借“天下苍生”的名义表达他对唐玄宗的“诚亦厚矣”的期望,也是出于类似这种“君道”的思想。

于《君道》篇中,吴兢“缀集”了唐太宗君臣关于“草创”、“守成”、“兼听”、“偏信”、“知足”、“知止”、“居安思危”等议论,中心是一个如何巩固封建统治的问题。吴兢所处的历史时期和社会环境,使他感到这个问题的特殊重要性,他希望唐皇朝永远保持兴盛、强大、富庶、安定,这是很自然的。同时,他首先抓住这样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作为《贞观政要》开卷的第一篇,说明他是一个很有见地的史家。

于《君臣鉴戒》篇,吴兢表达了他对于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重要性的认识。而这些历史的经验教训,又多是从封建统治的政治、经济中去加以总结的,并以此来说明封建王朝的治乱、安危,从而表明了著者并非是用“天命”的转移来证明政权的转移,而是强调了对于人事的重视。在《灾祥》篇中,吴兢引用了虞世南的“妖不胜德,修德可以销变”、魏徵的“但能修德,灾变自销”的话,也都是上述思想的反映。

在《文史》篇,吴兢列举了唐太宗的“史官执笔,何烦有隐”的观点,以及褚遂良、刘洎的“君举必书”的认识。吴兢多年担任史职,被誉为“当今董狐”。上述唐太宗等人的一些观点,自然引起了他强烈的共鸣。他提倡直书,反对曲笔,于此也可看得十分清楚。

此外,吴兢在卷八中,列《务农》篇为本卷之首,而以《刑法》、《赦令》等篇次之,是很有见地的编排,反映了他对农事的重视。在卷九中,他赞扬唐太宗慎征伐、主和亲、重安边的种种政绩,当然并不完全是出于对以往历史的一种美好的回忆,也是出于对现实的希望和寄托。再者,太子是“储君”,是皇帝的继承人,事关重大,所以吴兢在卷四中编撰了《太子诸王定分》、《教戒太子诸王》等篇,反映了他对于这个问题的重视。吴兢以《慎终》篇为全书之末,是颇有深意的,其目的当然是希望封建帝王兢兢业业,“慎始敬终”。

以上这些,都从不同的侧面,直接地或间接地反映了吴兢的历史观点和政治观点的积极因素,证明他是一个正直的史家和朝廷的诤臣。

从《贞观政要》一书中,还可以看到吴兢思想中的重视道德修养对于政治统治之重要作用的一面。例如,他于卷五中,罗列了关于伦理道德的一些见解;于卷六中,又列举了许多关于修身养性的议论。这固然是希望统治者能够正身修德,以此约束自己;但是也表明吴兢对有关伦理的重视和虔诚。这同他所处的历史条件的影响是分不开的。

由于《贞观政要》是一本政治历史书,所以它受到最高统治集团的重视,尤其是某些较有作为的统治者,更是把《贞观政要》作为座右铭和教科书来看待的。唐宣宗李忱是唐代后期比较突出的一个封建君主。《旧唐书》的作者刘昫等称在他统治时期,“刑政不滥,贤能效用,百揆四岳,穆若清风,十余年间,颂声载路”[170]。唐宣宗李忱就十分重视《贞观政要》这部书,他曾经“书《贞观政要》于屏风,每正色拱手而读之”[171]。辽、金、元、明、清统治者亦颇重视。可见《贞观政要》一书在统治集团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贞观政要》一书在历史编纂学上是有独特的成就的。吴兢是“缀集所闻,参详旧史”,按照专题分类,记述一朝的历史。这与所谓起居注、实录、国史均有所不同。用这种体例写历史,在吴兢之前是很少见的。《贞观政要》为唐代以后历代封建统治者所景仰和讴歌,这当然是因为“贞观盛世”在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缘故,同时,也是和《贞观政要》一书在历史编纂学上的特点及其得以长期流传分不开的。

《贞观政要》在史料学方面也具有相当重要的价值。这是因为:第一,唐代起居注、实录、国史,多已不存,《贞观政要》是现存记载唐太宗贞观年间历史较早的一部史书;第二,吴兢长期担任史官,可以接触到实录、国史和其他重要文献,他的《贞观政要》也因此保存了较多的贞观年间的重要史实;第三,比《贞观政要》晚出的《旧唐书》、《新唐书》、《资治通鉴》等书所记贞观年间史实,有许多方面也都不如《贞观政要》详尽。鉴于上述原因,《贞观政要》就成了反映我国唐代贞观年间政治历史的一部极其重要的文献。

在治国方略上,《隋书》史论也寄寓着作者的现实理想。“所居而化,所去见思”[172],这是《隋书》史论竭力提倡的一种良好吏治和统治秩序。《隋书》史论认为,要避免重蹈秦、隋之亡的覆辙,还必须对各级官吏提出“立身从政”[173]的严格要求,从而建立起一种比较稳定的统治秩序。

魏徵在《隋书》史论中,突出地宣扬“循吏”的作用,认为:“古之善牧人者,养之以仁,使之以义,教之以礼,随其所便而处之,因其所欲而与之,从其所好而劝之。”[174]这就是所谓“化人”的办法,做到这些,就能统治人民,管理政务,天下安定。他还认为“有无能之吏,无不可化之人”[175],主张主要通过教化来达到统治人民的目的。他的这个思想,颇像是道家思想的延续,又如同汉初黄老学说的翻版。其实,这种思想恰是唐初历史条件的合乎规律的反映。处在隋末动乱后的唐初社会,犹如处在秦末动乱后的汉初社会一样,当务之急是要稳定统治秩序,“与民休息”;故汉初有黄老政治,倡言“无为”,唐初有魏徵的“教化”之说,主张“化人”。这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魏徵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比其他人更加面对现实,因而也就更清晰地洞察了当时的社会。他在给唐太宗的一篇奏疏中还说过:“知臣莫若君,知子莫若父。父不能知其子,则无以睦一家;君不能知其臣,则无以齐万国。万国咸宁,一人有庆,必藉忠良作弼,俊乂在官,则庶绩其凝,无为而化矣。”[176]可见,他的这种主张教化的思想也是一贯的;而且认为实行这个主张,是要借助于“忠良”、“俊乂”即各级官吏的。因此,魏徵激烈地抨击隋炀帝的种种暴政,称赞循吏梁彦光等人“立严察之朝,属昏狂之主,执心平允,终行仁恕,余风遗爱,没而不忘,宽惠之音,足以传于来叶”[177],给予他们极高的评价。他尤其赞扬梁彦光等人“内怀直道,至诚待物,故得所居而化,所去见思”[178]。一个官吏,做到居官实行教化,离任被人思念,恐怕是十分不容易的。魏徵的评论,不无夸大之嫌。至于他提出的“化人”的办法和标准,在封建社会里也是不可能完全付诸实行的。而其教化的目的,从根本上看,也还是为了巩固政治统治。魏徵曾说:“古语云,善为水者,引之使平,善化人者,抚之使静。水平则无损于堤防,人静则不犯于宪章。”[179]这就是“化人”的实质。

但是问题在于:魏徵在这里借评论历史,既提出了一个理想的统治秩序和政治环境,同时也对各级封建官吏提出了“立身从政”的严格要求。这是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没有后者,便没有前者;为了实现前者,必然要求后者。这在唐初的政治生活中,当然是很重要的课题。一个新建的皇朝,怎样才能巩固自己的统治?为了达到巩固统治的目的,应当采取什么样的统治方略?这不能不成为唐初统治集团十分关注并亟待解决的问题。正是在这个重大问题上,唐初统治集团中存在两种完全不同的认识。宋代著名史家范祖禹记载说:“帝(按指唐太宗)之初即位也,尝与群臣语及教化。帝曰:‘今承大乱之后,恐斯民未易化也。’魏徵对曰:‘不然。久安之民骄佚,骄佚则难教;经乱之民愁苦,愁苦则易化。譬犹饥者易为食,渴者易为饮也。’帝深然之。封德彝非之曰:‘三代以还,人渐浇讹,故秦任法律,汉杂霸道,盖欲化而不能,岂能之而不欲邪?魏徵书生,未识时务,若信其虚论,必败国家!’徵曰:‘五帝三王不易民而化,昔黄帝征蚩尤,高阳征九黎,汤放桀,武王伐纣,皆能身致太平,岂非承大乱之后耶?若谓古人淳朴,渐致浇讹,则至于今日,当悉化为鬼魅矣,人主安得而治之?!’帝卒从徵言。”[180]这一番争论驳难,在魏徵与封德彝之间,自然是十分激烈的;对唐太宗来说,究竟采取什么统治方略,也是极为关键的。由于唐太宗采纳了魏徵的意见,几年之内,收到了预期的效果。《旧唐书》卷三《太宗纪下》记:贞观四年(630),“断死刑二十九人,几致刑措。东至于海,南至于岭,皆外户不闭,行旅不赍粮焉”[181]。故唐太宗兴奋地对长孙无忌等人说:“贞观之初,上书者皆云:‘宜振耀威武,征讨四夷。’唯魏徵劝朕偃武修文,中国既安,四夷自服……徵之力也。”[182]联系唐初的历史,对于魏徵在《隋书》史论中提倡“所居而化,所去见思”的吏治风范和统治秩序的积极作用,就看得更清楚了。当然,唐太宗等人并非完全依靠“教化”来建立稳定的统治秩序,他们一手抓“教化”,一手制定《贞观律》,这是唐初统治集团巩固统治的两个方面。《贞观律》虽对旧有刑律做了“削烦去蠹,变重为轻”[183]的调整与修改,但它毕竟是国家机器的主要成分之一。

魏徵在表彰循吏的同时,在《隋书》史论中还对那些庸俗、贪婪、无能的官吏给予了有力的鞭笞。譬如,他嘲笑李穆,说他先事周,后事隋,“见机而动”,既无“贞烈”、亦非“忠臣”,而其子孙“特为隆盛”,这是:“得之非道、可不戒欤!”[184]他抨击刘昉、郑译“虑难求全,偷安怀禄”,事周“靡忠贞之节”,奉隋“愧竭命之诚”,而又祈望“不陷刑辟,保贵全生,难矣”[185]。他鄙薄宇文述、郭衍之辈“以水济水,如脂如韦,便辟足恭,柔颜取悦。君所谓可,亦曰可焉,君所谓不,亦曰不焉。无所是非,不能轻重,默默苟容,偷安高位,甘素餐之责,受彼己之讥。此固君子所不为,亦丘明之深耻也”[186]。他蔑视卫玄,说他“西京居守,政以贿成,鄙哉鄙哉,夫何足数!”[187]在魏徵看来,这些人,既不是君主的忠良之臣,又不配充当教化百姓的“父母官”,而是一些贪生怕死、只懂得牟取私利的小人和败类!这同那些“所居而化,所去见思”的循吏们比起来,实在不可同日而语。魏徵在《酷吏传》后论中,甚至发出这样的警告:“后来之士,立身从政,纵不能为子高门以待封,其可令母扫墓而望丧乎?”[188]他在宇文化及等传的后论中又说:“枭獍凶魁,相寻菹戮,蛇豕丑类,继踵诛夷,快忠义于当年,垂炯戒于来叶。呜呼,为人臣者可不殷鉴哉!可不殷鉴哉!”[189]显然,魏徵之所以对这些人要奋笔怒斥,大加挞伐,有两个目的:一是提醒最高统治集团,绝不可依靠这班人来治理国家,统治人民;二是告诫各级官吏,要以这些人为鉴戒,从中汲取教训。对此,唐太宗也是与魏徵有着共同的认识的。唐太宗曾说:“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今所任用,必须以德行、学识为本。”[190]他讨厌那些“阿旨顺情,唯唯苟过”[191]、“承意顺旨,甘言取容”[192]的庸俗小人;要求官员们敢于说话,大胆办事,“若惟署诏敕,行文书而已,人谁不堪?何烦简择,以相委付?”[193]不难看出,魏徵在《隋书》史论中的这些评论,正是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贞观之治”关于用人方面的某些做法和政策。这些评论的现实意义,则是希望唐初统治集团能够选拔一批真正的人才。